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在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们认真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资料、领导的讲话、分组讨论,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地位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联系到我们法院工作自身,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下面我就作为一名法官,如何践行好群众观点谈几点体会: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
1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
“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
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
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
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
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
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
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
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
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就如江总书记所说:“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中,每一位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政工科余志燕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在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们认真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资料、领导的讲话、分组讨论,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了人民群众地位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联系到我们法院工作自身,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下面我就作为一名法官,如何践行好群众观点谈几点体会: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 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 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 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 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就如江总书记所说:“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主题实践活动中,每一位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政工科 余志燕
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总书记响亮地提出:“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的确,没有一种力量,比来自人民更强大;没有一种根基,比植根人民更坚
实;没有一种事业,比服务人民更崇高;没有一种追求,比赢得民心更珍贵。
全国法院深入学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通过重温马列经典、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关于群众观点的论述,重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坚持和弘扬,重温坚持群众路线给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带来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归根结底,就是要时刻铭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就必须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在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王胜俊的脑海里,群众观点的思想是鲜明的,坚定的,始终如一的。从他到任后历年来的重要讲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这样一条主线来。
5月18日,王胜俊院长明确提出,把总书记在与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之上”,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4月29日,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鲜明提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大历史命题,要求全国法院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3月1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王胜俊院长代表全国法官做出庄严宣示:公正、廉洁、为民,是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2024年3月15日,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要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3月1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王胜俊院长要求,切实强化群众观点的教育和实践,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2024年月30日,王胜俊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上强调,在执法办案中体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他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要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精神,更多地为群众着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走出一条“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新路子,做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法官。
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讲话中,传递出这样强烈的信号和信念:坚持群众观点理应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自觉的价值追求,走群众路线理应是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正确的路径选择。
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神旗帜,在全国法院高高飘扬;“一刻也不要脱离群众”的谆谆教诲,在每个法院干警心灵深处扎根发芽,在每次司法实践里开花结果。
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紧密一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浓厚一些,服务人民群众的措施更扎实一些。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在司法公正和司法作风各个方面,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
(二)要努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使人民法院离群众更近些,让群众打官司更方便更快捷。
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是接触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这些窗口单位的功能设置,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真正把加强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融入到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灵魂深处,努力把这些窗口打造成为人民法院的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方便群众诉讼,就是要进一步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这是人民司法坚持群众路线的一面旗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探索便民为民新路。“社区法庭”、“田坎法庭”,“院坝法庭”处处开花,“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随时开启。这些颇具特色的法庭,努力追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便民利民的智慧创造。我们要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更多地走进村寨,走进乡野,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老百姓充分感受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方
便群众诉讼,就是要善于利用新技术,拓展服务空间。互联网时代为司法便民带来新的方式,注入新的内涵。我们要善于利用互联网便捷性、交互性、即时性等特点,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与群众的互动;要因势利导,继续推广“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送达、庭审、评议”、“小额案件速裁”,以方便群众诉讼;要继续坚持网络庭审
直播、裁判文书上网、民意沟通信箱等服务方式,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增进群众的参与和认同。
(三)要把案件办得更快些,让公正来得更早些。这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具体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益格局加快调整,社会矛盾急剧增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急剧增多,审理难度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5+2”、“白加黑”,在很多法院已成为法官们的工作常态。
对此,王胜俊院长语重心长地说:越是案件多,越要提高办案效率。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每一个诉诸法院的案子,都关联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不仅希望获得司法救济,而且希望这个救济来得越早越好。漫长的诉讼不仅会给当事人各方造成巨大心理与物质压力,还给法院的司法权威、尊严、公信力带来极大伤害。
提高办案效率,首先是工作态度问题。王胜俊院长指出,要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之事当家事,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把当事人当亲人,把当事人的事当自己的事,穷尽一切办法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办案效率的期待,是党性的要求,是人民性的要求,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职责要求。
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还有个工作方法问题。把案件办得更快些,需要苦干加巧干,更需要科学管理、事半功倍。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充分运用管理手段,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科学调度审判工作,理顺部门职能关系,采取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快执法办案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各地法院纷纷开展了审判管理年活动,让科学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功效凸显,以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官技能考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为内容的审判管理手段,让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积案越来越少,公正来得越来越早。
(四)要把公正司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人民法院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权益的基本途径,是维护群众利益的主要方式。
司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实现的。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就是最直接的司法为民。因为,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没有公正的司法,没有高质量的审判,维护群众权益就是一句空话。
提升审判质量,要在加强审判管理上下更大工夫。一方面要对审判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更清醒的认识,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通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确保每一项管理制度和举措都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在实处;另一方面,要对管理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整改力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强化落实,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
提升审判质量,要在涉及民生案件审判上下更大工夫。民生关乎民心。人民群众的关切,在民生问题上表现得更为集中、更为强烈。要密切关注物价上涨以及房贷等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妥善审理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审理好食品卫生、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认真研究“三农”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管理创新是审判质量的安全带。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发扬;对新的困难,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只有在遵循审判规律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得以维护,司法的尊严才能得以彰显。
(五)要下大力气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任司法、尊重司法,司法公信力才能得到显著提升。
社会看法院、群众看法官,往往就是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对公众的态度,看他们办事认真不认真、热情不热情、负责不负责。群众到法院来办事,法官的一个笑容、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都可能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好媒介,都可能给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进而形成对法官形象的良好记忆。
今年3月,在听取海南高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有关情况的汇报后,王胜俊院长强调,司法作风无小事,必须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狠抓作风建设,推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转变司法作风……近两年来,人民法院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以培育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和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每一位法官的内心。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司法作风问题,全国法院以“感情、作风、能力”为重点,认真解决当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法院加强作风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培养良好的审判作风。要大力培养法官的认真负责之风,真正把执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认认真真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履行好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要大力培养法官的严谨细致之风,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办案标兵评选等活动,通过作风整改等措施,使审判人员办案更加细心,化解矛盾更加耐心,审理案件更有公心,接受监督更有诚心;要大力培养法官的学以致用之风,努力掌握为群众服务的新知识、新技能,积极研究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六)要以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这是落实群众观念最直接的体现。
接好访,办好访,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关注和解决民生难题的体现;是宣传政策法律,理顺群众情绪,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是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渠道。
12月9日,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法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
人民法院要把群众呼声当成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当做第一选择,及时跟踪和聚焦涉诉信访的热点问题,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攻坚克难、纵深推进,努力把信访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社会关切,是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诉求,不仅关心能否获得公正的判决、讨个说法,权益是否有效实现,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而且对司法程序、司法行为、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司法作风等各方面都极为关注;他们不仅用法律标准去评判审判结果,而且还用社会道德、民俗习惯去加以评判,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提出诸多新要求。面对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我们要沉下身子深入研究,以科学务实的态度,把握需求变化的规律和特点;要高度重视群众需求这一“第一信号”,决不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麻木不仁。
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各级人民法院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查、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
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聆听历史的足音,我们有这样深切的体悟: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的党才能永葆先进性。
把握时代的脉搏,我们有这样强烈的感受: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中,与时代同呼吸,与百姓共命运,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茁壮成长。
展望美好的未来,我们有这样殷切的期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法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人民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迈上新台阶、创造新辉煌。
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是一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人民司法事业紧密结合的新路。
我们相信,沿着这条道路阔步前进,人民法院一定能交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精彩答卷!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我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让我更加认识到了党和群众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种子和土地。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是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同时也要依靠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审判工作的最终目的。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权为民所用,就是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情为民所系,就是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利为民所谋,就是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是一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人民司法事业紧密结合的新路。
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群众的工作者,我们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勤政廉政,情系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把 1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到全部工作之中,我们要以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品质和情操,以不偏不倚、秉公办事的胸怀和素养,以公正的判决和真诚的态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尊重。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与效率”的真谛,将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日,各级人民法院都在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我对树立群众观点和坚持群众立场有了新的认识。如何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我们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虽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如果不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也很容易滋生骄傲自满,脱离群众,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种种背离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因此,只有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做好群众工作。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又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群众工作者,自觉地将党的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工作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感情、群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二是作为党员正处在社会背景的大环境下,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广义都有所发展,并占有一定市场,有些人甚至公开宣扬“不要专门利人,只要专门利己”、“不爱讲人民,只爱讲人民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等等错误观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会趁隙而入。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都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法官要明确是非,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也就是从根本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用真情对待群众,真心服务群众,把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时要坚持群众立场,从大多数群 3
众利益出发,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维护好贫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利益。坚持干好群众期盼的事、群众满意的事,要让群众看到希望,得到实惠。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回顾我们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是必须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将党和群众的关系,比之如鱼水,喻之为血肉,视之为种子与土地。掌权不忘责任重,位高不失公仆心。“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源”。只有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党群之间的血肉联系,才能使党和人民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才能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民办事。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群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的问题。二是扎实开展工作。要把贯彻落实群众政策措施贯穿于自身本职工作始终,努力在自身职责范围内解决一批群众急需解决的热难点问题。在活动中,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牵头解决至少一个以上的实际问题。三是坚持统筹兼顾。要善于把主题教育纳入中心业务工作中去思考、谋划和安排,注意妥善处理开展主题教育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四是切实改进作风。要注重查找和整改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通过创建廉洁型机关,强化教育培训,深入监督检查等形式,引导干部坚持为民服务、依法办事,着力解决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能力不强等问题。
如何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我们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虽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如果不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也很容易滋生骄傲自满,脱离群众,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种种背离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因此,只有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做好群众工作。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又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群众工作者,自觉地将党的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工作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感情、群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二是作为党员正处在社会背景的大环境下,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广义都有所发展,并占有一定市场,有些人甚至公开宣扬“不要专门利人,只要专门利己”、“不爱讲人民,只爱讲人民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等等错误观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会趁隙而入。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都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法官要明确是非,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也就是从根本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用真情对待群众,真心服务群众,把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时要坚持群众立场,从大多数群众利益出发,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维护好贫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利益。坚持干好群众期盼的事、群众满意的事,要让群众看到希望,得到实惠。
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一是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加强对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过时的,要立即废除;对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要及时修订,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持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完善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民情反映机制,着力构建符合科学发展、符合民情民意的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感情和距离,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我对树立群众观点和坚持群众立场有了新的认识。如何才能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我们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虽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如果不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也很容易滋生骄傲自满,脱离群众,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种种背离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因此,只有真正理解和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才能做好群众工作。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又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群众工作者,自觉地将党的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工作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感情、群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二是作为党员正处在社会背景的大环境下,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广义都有所发展,并占有一定市场,有些人甚至公开宣扬“不要专门利人,只要专门利己”、“不爱讲人民,只爱讲人民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等等错误观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会趁隙而入。
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都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法官要明确是非,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也就是从根本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用真情对待群众,真心服务群众,把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替群众着想,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工作。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增进同群众的感情,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问题、作决策时要坚持群众立场,从大多 8
数群众利益出发,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尤其要维护好贫困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利益。坚持干好群众期盼的事、群众满意的事,要让群众看到希望,得到实惠。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我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开放的思想才能有效地指导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党革命和建设的无数实践证明,解放思想就能打破思想禁锢,激发工作活力,就能改进生产关系,解决先前落后的生产力,解放思想是适应形势,抢抓新机遇,寻求新发展的客观需要。
解放思想需要制度、体制环境,更需要主体素质、价值观基础。解放思想是着力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必须在继续解放思想的前提下,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决制度体制方面的问题。同时要以深化改革为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体制保障。解放思想作为社会主体的自觉行动,还必须重视主体素质条件,要求我们全面提高主体自身素质,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全体人民,特别是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勇于破除旧的思想观念、勇于开拓创新。
准确确把握“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的精神实质和方法步骤,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指导思想。活动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要求,集中精力学习,结合实际讨论,查找问题,落实措施。
二、明确指导原则。要坚持围绕主线、突出主题。努力把科学发
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之中。要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把开展大讨论活动的过程变为谋划对策、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同推进各项组织工作一并谋划、统筹考虑,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以模范行动影响群众、带动群众,推动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总结经验、增强信心。让干部群众懂得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发展进步的道理,增强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科学发展的信心。
三、明确目标任务。要强化理论武装。更加主动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着力破除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要改革体制机制,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要进一步树立和谐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敢于转变工作作风。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面临着各种考验,通过学习,认真总结,积极主动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我们应当自觉地把这一要求落实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肩负起这历史的使命。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近期,我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全庭开展了多种多样的讨论活动,让我更加认识到了党和群众的关系是血浓于水。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其中最为宝贵的一条经验,是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同时也要依靠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审判工作的最终目的。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工作者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也一定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迈出了坚实的新步伐。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这是一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与人民司法事业紧密结合的新路。
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群众的工作者,我们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勤政廉政,情系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 1
念贯彻到全部工作之中,我们要以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品质和情操,以不偏不倚、秉公办事的胸怀和素养,以公正的判决和真诚的态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尊重。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与效率”的真谛,将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权为民所用,就是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情为民所系,就是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利为民所谋,就是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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