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
优秀法官工作体会
精选范文:优秀法官工作体会(共2篇)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好事办实办快办好。二是要进一步讲究司法礼仪,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讲文明话,干文明事,做文明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注意开庭要守时,约见当事人要守时,不该承诺不得乱承诺,承诺了的就一定要依法履行承诺,让当事人时时处处感受到被尊重。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五、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清廉
人民群众是可敬、可爱、可亲的,但同时也是可畏的。对司法不廉现象,人民群众不仅不满意,而且非常痛恨。“人民法官为人民”不仅要“为”人民,还要“畏”人民。一个法官有一次不廉洁行为,他的功绩就要被大打“折扣”;一个法院有一名法官出了问题,整个法院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倡廉形势,广大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下大力筑牢自身防线。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紧紧抓住审判执行最容易出问题的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充分发挥“五个严禁”规定的“紧箍咒”和“护身符”作用。二是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和负面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三是要完善廉政机制,在健全完善“四不为”廉政建设机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廉政监察员制度,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四是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出现腐败问题的害群之马,要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始终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优秀法官工作体会(共2篇)]篇一: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 ——XX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XXX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头顶国徽,身着法袍,无不彰显着法官的威严,也足见法官在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活生生的正义”——这是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法官给予的生动定义,可见,无论社会意识形态如何,法官始终是人们心中掌管着“正义”的“神”。
法官有很多不同的专业分类,而其中最让人因既敬且畏而视为冷酷无情的就是刑事法官,手握“生杀大权”,动辄可让人深陷囹圄,而这些字眼,无论怎样也无法让人一下子就与一个“弱女子”联系起来,而本文需要隆重介绍的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人——XX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XXX。
XXX,女,49岁,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打字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现任XX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审委会委员,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无论岗位怎样变化,她始终恪守着“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得到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工作伊始,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对于一个百废待兴的国家来说,社会各类矛盾错综复杂,各种犯罪层出不穷,而与之相反的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备,很多犯罪行为因为法律的缺失而无法予以有效打击,很多犯罪分子因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而逃脱了应受的惩罚,这一切,给当时担任打字员的XXX了很大的触动,也更坚定了她投身法律事业的决心,为此她始终注重加强学习,深入学习政治理论,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既要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又要不断充实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此,她付出了许多别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别人在唱歌跳舞,她在学习,别人在打牌逛街,她也在学习,这对一个正处豆蔻年华的年轻女子来说,既是一种“另类”,更是一种“境界”,而且近乎残忍,作为女人,她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交给了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而支撑她的就是用法律匡扶正义,用法律遏制犯罪的信念。俗话说:天道酬勤,通过坚持不懈的学习,她顺利取得了法律专业毕业证书,而她的勤奋和务实也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和同行们的认可,她的职务也随着自身素质的提高而节节攀升,然而,她深知作为法律工作者,虽使命光荣,但责任重大,不同的职务需要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以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只有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才能真正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挑战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这既是更好的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坚持法理相济,努力弘扬法律精神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法律的基本精神,刑事审判往往面对的是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无论是穷凶极恶的大罪犯还是偷鸡摸狗的小扒手,其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诱发的偶然性而形成的,这就要求法官既要有很强的业务素质以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又要有以人为本的胸怀彰显治病救人的法律精神,基于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XXX同志始终坚持法理结合,宽严相济,既量刑适当,又体现以人为本,尤其是在审理财产类、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既注重追求司法惩治犯罪的威慑力,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如在审理杨永健、焦远顺、仝小明、汪来齐盗窃案中,四罪犯窜至本县蒿坪镇见被害人黄某在储蓄所取有现金,采用“丢包”的方式将黄某的三万元现金盗走,黄某是7.18受灾户,这三万元现金是用以修房贷款,然案发后公安机关只追回被盗款一万余元,下余大部分被盗款被四罪犯挥霍,案子起诉到法院后,XXX在审理中首先告知四罪
犯积极退还赃款和给予赔偿损失,可以依法予以酌定从轻处罚,并向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政策,罪犯仝小明、汪来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黄某造成的危害,深感悔过,主动要求联系家人退缴非法所得,赔偿黄某损失,向黄某承认错误,请求其谅解,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在仝、汪家人的配合下,除退缴完各自非法所得赃款外,仝小明主动赔偿黄某损失7000元,汪来齐主动赔偿黄某损失5000元,取得了黄某的谅解,黄某并书面请求法庭对仝、汪从轻处罚。黄某拿着追回的现金,怕再被盗,不敢乘车回家,XXX同志又主动联系黄某的丈夫接应,并将追回的现金亲自给黄某装在裤兜内用针线缝上兜口,才放心让黄离开。鉴于罪犯仝、汪认罪伏法,诚心悔过,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给予了从轻判处。
坚持专群结合,努力追求社会效果
XX是个小县城,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社会关系错综复杂,亲戚、同事、朋友各种关系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张庞大的社会关系网,面对这一现状,XXX同志认为而且相信——对于一些轻微的自诉案件来说,调解比判决的社会效果会更好,更有利维护社会和谐,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优秀法官工作体会(共2篇)]的。
近几年来,她注重化解自诉、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矛盾,千方百计做调解工作,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她在审理的五十余件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除一案判决结案外,其余均以调解结案。如自诉人贾某诉陈某伤害一案,贾、陈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发展到陈将贾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件受理后,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况,报请审委会讨论决定对陈某采用了逮捕的强制措施,双方都动用各种社会关系说情,XXX反客为主,及时利用这些来说情的人从中斡旋,多方做工作,使被告人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主动向自诉人贾某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自愿赔偿贾某因受伤的损失,并提出希望自诉人谅解。最后贾某也认识到自己的有些行为不恰当,也有一定的过错,表示谅解陈某的行为,自愿放弃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追究,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使本案调解结案,既使双方受到了教育,又维护了双方各方面的社会关系,避免了事态的发展升级,做到了案结事了,使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统一。
人民法官根植于人民,也服务于人民。法律作为人民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肩负着人民太多的期望与要求,对于这一点,XXX同志非常明白,她以此为宗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她身上闪耀着当代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采,业务上精益求精,近几
下页篇二:精选学习法官郭兴利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汇编
[优秀法官工作体会(共2篇)]精选学习法官郭兴利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
文汇编
23年,他的19位同事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了开封法庭这个偏远的山区法庭,只有他像剑门关古蜀道旁的千年翠柏,笃定而专注,一直没挪窝;23年,他办案2450余件,无一被发改、投诉,无一不廉举报,群众称他是“开封的郭青天”,组织授予他“全国优秀法官”等30多项荣誉;23年,他背烂了10个背篼、磨坏了37副背绳、骑坏了5辆自行车,当地百姓亲切地叫他“背篼法官”,媒体夸他是“铁脚进村,躬身为民”,网友说“一个背篼背出了干群鱼水情深,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他,就是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郭兴利。
是什么力量支撑起他如此坚定的为民之心,是什么力量让一个年轻的法官将自己宝贵的23年青春奉献给了这片土地而无怨无悔,笔者认为“背篼法官”的这种持之以恒的司法为民之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精髓精神已经深入他的心灵,那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心系人民群众的博爱情怀,那种感恩之情是他最大的动力,用他自己的话说,“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父亲对我的殷切期望,也是我对父
老乡亲们的一份责任,我生在大山,长在大山,我离不开大山的百姓,这里,是我永远的家!”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这是一种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家人的大爱情怀,它倾注了郭兴利执着的追求,迫使他为了老百姓的事甘为孺子牛的爱民情结。
俗话说: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而老百姓的事情就没有小事,都是大事,我们作为法官,定纷止争,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我们的道义所在。人民群众将权力赋予给我们法官,就是希望我们为他们办实事的,处理群众身边的事情,特别是农村地区,鸡毛蒜皮的事情既繁琐又花费时间,为了一点点小事都会大动干戈,那种“争慌山卖水田”的事也会经常发生,特别是山区,一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少数当事人甚至是“油盐不进”,要做好调解工作,绝非易事,但调解案件是我们定纷止争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一个案件处理的好坏,关键看处理的过程,方式方法,我们应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尽量做到案结事了。而我们的“背篼法官”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用心琢磨,老郭“因地制宜”,总结出一套调解的工作经验:“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四心”指耐心、细心、热心、公心;“三把握”指把握好调解的前提、把握好个案特点、把握好
调解时机;“两书”指《调解预约书》和《执行告知书》;联动是与村社干部等人民调解员一起调解案件。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也有4年之久,有很多做法也运用于办案实践,也确实如老郭总结的“四心、三把握、两书、一联动”的做法相似,这样做虽然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经历,但办案效果确实很明显,基本能做到案结事了,彻底打开百姓的心结。
走群众路线是我们法院办理案件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始终要坚持的基本路线,依靠群众来调查研究,查明案件事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司法为民,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真正体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俯首甘为孺子牛。真如郭兴利所说:“靠群众做群众的工作,事半功倍,没有他们,我啥事也做不了,啥事也做不好。”郭兴利认为,无论当事人怎么“犟”,他总有信服的人,让这些人来做工作,要容易得多。每次外出办案,老郭随身都带着一件“法宝”——一个小小的笔记本。翻开泛黄的笔记本,上面记满了辖区内所有村组干部、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七十岁以上老人的名字,每到一处审理或执行案子,郭兴利都会从裤兜里掏出这个小本子,邀请这些“名人”参与案件的审理与执行。老郭的这些做法,正是群众路线在基层法庭审判实践中的写照,基层是我们接触老百姓的地方,那里是案件发生的地方,很多事实和证据都在基层,在老百姓身边,作为办案的法官,如果没有深入群众,没有具体到群众身边去了解案件事实,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没有掌握纠纷的症结所在,又怎能找到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有很多案件的处理当事人并不关注案件的结果是否对自己有利,而是关键在于案件的处理过程,如果我们真正将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在田间地头,在老百姓的家里,在他们的身边,以案说法,适时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处理一案教育一大片的宣传效果,使当事人自己和身边的亲戚朋友、人民群众深入其境,将案件办的公正而透明,积在他们之间的怨气可能会顿时烟消云散,症结会迎刃而解,彻底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接受法院的处理,这样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促进作用,真正体现司法为民,体现出孺子牛情怀。
总之,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持之以恒,需要我们所有的法官共同努力,为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为了社会的和谐,甘愿做百姓的孺子牛,真正发挥出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
于民,利谋于民,为了我们共同的中国梦鞠躬尽瘁而无怨无悔。
学习法官郭兴利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郭兴利先进事迹报告团来到苍溪,让我有幸近距离接触了这位“背篼法官”,他的先进事迹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他对基层群众的一片赤子深情感动着我,激励我以他为榜样,树立新的人生标杆,不断前行。
感悟“先进”,领会精神实质。郭兴利23年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在他的心中,党的事业就是自己的事业,党的宗旨就是自己奋斗终生的目标。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对照郭兴利同志的思想品质,更加坚定了我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思想政治品质,学习他淡泊名利,在艰苦环境中服务群众,在本职岗位干出一番业绩。更加有理由让我们坚信,只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像郭兴利一样,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将指日可待,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将更快实现。
对照“先进”,找准自身定位。作为乡村基层人民法庭,面对的当事人是广大的农民群众。郭兴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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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必须把人民满意不满意做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法官要自觉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最终把“为人民”的各项举措化为人民群众的深切感受,让人民群
众真正感到满意。
一、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公正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人民法官为人民,归根结底要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确保实体公正。“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确保程序公正。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再一方面,要确保过程公开。“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二、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高效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不讲效率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现代社会是一个讲效率的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效益。具体到法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容不得司法活动拖沓冗长,不允许诉讼过程旷日持久,特别是对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决、久执无果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尤为强烈。广大法官要切实增强效率意识,不断加快办案节奏,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要求。一是要加强审判管理,重点加强流程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超期羁押等现象,在提高审限内结案率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让当事人少等待一天。二是要强化诉讼调解,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切不可因工作失当,误了最佳时机。三是要简化办案程序,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民事小额案件速裁和一审终审制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避繁就简,用最快捷的方式满足群众最迫切的诉求。四是,要加大执行力度,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以最快的速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
三、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方便
方便不方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工作的重要标尺。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方面的司法便利。一是对诉讼知识不足的,要“送法下乡、送法入企”,普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诉讼。二是对立案不方便的,要积极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休息日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三是对参与诉讼不方便的,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四是对确有经济困难的,要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运用诉讼费减缓免措施,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五是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弱势群体,要提供特殊司法服务,广辟司法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于温暖
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法官给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感受。它不仅反映了队伍的作风素质,更体现了法官的“人民性”本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人性化司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渴望被尊重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必须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做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具体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
诗人艾青有句诗这样写道:“为什么我的眼中总是充满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同样因为对法官这个职业爱的深沉,所以我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
自从选择了法律的那刻起,我就知道自己今生注定和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进入法院工作后,更是让我以后知道我与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同行……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定决心,要让责任、奉献与我同在,公平、正义与我同行,清正廉洁与我相伴……
每当面对那一摞摞卷宗,面对那一件件错综复杂的案件而感到烦躁、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起那一双双充满渴望的眼神,就会想起那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多少次加班阅卷,多少次查阅资料,多少次为案件的定性辗转难眠……为的是让那无助的目光中点燃希望,为的是让那久违的笑容能够再次绽放……
我真的为自己能够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当事人而感到欣慰,为自己拥有这份高尚的职业而感到自豪,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职业,在法官的人生历程中,我不愿成为一个匆匆的过客。
看着那些身陷困境的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我为自己能够让他们从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并使他们基于生活的感恩善待身边的人而感到舒心。
一件件普普通通的案件审理,一次次的心灵感悟,几年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没有感人至深的事迹,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工作,有的只是辛勤的耕耘,但我乐在其中。虽然深知选择了法官,就意味着与辛劳、清贫为伴,但我依然为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依然深深的热爱着审判事业……
感悟法官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感悟“法官”》。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也许曾发生在你们的身边或者身上的故事。
八年前,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年轻姑娘,带着对“法官”的朦胧认识,走进了镇上的法庭,天天处理民事纠纷,每天面对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的当
事人,她觉得法官同心目中的“神圣、威严”相距甚远,一天工作下来,除了烦,还是烦。自己累不说,还常常被当事人误解、谩骂、甚至威胁,她曾多次委屈的对着家人哭过,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那么执着的选择当法官是否错了。真有点“少年不知愁滋味,而今识得愁滋味”的阵痛。
工作半年后的一天,她低头打扫卫生,突然,听到门口“扑通”一声,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妈跪在了地上,她连忙扶起老人,这才看清楚了:这是前几天刚执行完的一起赡养案的原告,莫不是又出什么问题了?她的心悬起来了。大妈流着泪,却笑着开口:“姑娘,我今天是专程来谢谢您的!您也知道,我老伴重病在床一年多,可我那逆子又不用管不问……,这一年多来,为老伴的医疗费,我曾多次找过村委会,镇法律服务所,可都拿我那儿子没办法。那天你不但为我主持了公道,还骑着单车,跑到我们家找我儿子、儿媳,一番苦口婆心的话,终于让我儿子良心发现了·······姑娘,你为我们家跑了这么远的路,花费了那么多的心血,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用怎样的方式谢您,所以只有给您跪下了。”
老人一番话,让她彻夜失眠了。以前,她为寻找法官的价值而犹豫彷徨;今天,大妈的言行让她豁然明白: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己不会上法院,法官该做的就是用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职权,通过法律的利剑,凭着良心的尺子,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答复。同时,她也感受到了老百姓对法官的尊敬、需要和信任,这些不正是法官的价值所在吗!
真有点“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从此之后,她心平了,气顺了。在一次次的感动中,她己深深的悟出:“吵”,正是他们到法院的真正的原因,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表现,一个好的法官,就是要能让当事人从“吵”着进来到“笑”着出去。随着自己一天天走向成熟,她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官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和谐、安宁与幸福。
都说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庄严的,法官是铁面无私的,这话一点不假。但是,要说法官是冷漠的、无情的,法律是“死”的,那就错了。多年的工作已让她明白,法官不是对法律条文进行机械的引用或简单的传教士般的说教,法官是用“心”在工作,用“情”在演绎法律。
记得有一次,她和庭长到看守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男方因涉嫌盗窃在押,女方因此提出离婚。开庭那天,到了看守所,女方和二个未成年的孩子一见男的,就一个劲的直哭。看到这样的情景,她和庭长都意识到他们感情并未破裂,女方可能是一时想不开才提出离婚。于是他们决定先进行私下调解。一开始,女方态度坚决,一定要离婚。但他们没有轻言放弃,而是晓之以礼、动之以情,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做通了女方的思想工作。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动情时”,此时这个堂堂七尺男儿早已哭成了泪人,他说:“法官大人,我不是人,我差点毁了我的家,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我在狱中真的没有什么盼头了,是你们让我的家又破镜重圆。现在,我会如实交代罪刑,争取好好改造的,谢谢了,太谢谢了!”之后,他们一家四口抱在一块,哭成了一团。看到这种在电视里才会有的境头,她和同事都不约而同的退了出来…….其实,他们的眼里,也早已噙满了欣慰的泪花。她对庭长感慨道:“一块石头的威力不足以掀起惊涛骇浪,一颗博大仁义的心却能够温暖感化整个世界。法官也需要这样一颗心”。于是,她又再一次明白,生动的法官守护着法律的宁静,鲜活的事实,激发起了法律的灵性。身为法官,不能在乎收获的大小,但决不能忽略耕耘的多少。
人民法官,起到的作用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这就是“司法为民”。青春的八年,她就是这样,沿着法官之路一路走来,和共和国所有的法官一样,清贫着、孤独着、忙碌着、疲惫着、感动着,同时也收获着——她已经懂得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明察秋毫、去伪存真是法官的义务;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法官的使命;忠于法律、严肃执法是法官的天职;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法官的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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