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10戊班吴玲翔1091510510
给公正一个机会
生活在法制社会的我们,平日里常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当有犯罪嫌疑的人面对审判的时候。证明一个人罪名成立,请拿出证据;证明一个人无罪,也请拿出证据。曾经我以为最公正的裁决莫过于此了,可是当我看了电影《十二怒汉》,我却发现,要给公正一个机会,人性的光辉是必不可少的。《十二怒汉》是一部相当精彩的黑白电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思考。它的开场仅仅从法院、法院台阶等寥寥几个场景匆匆一瞥,转而在会议室场景中展开整个影片,看起来似乎应该是一部无聊至极的电影,但是却扣人心弦一个半小时。故事中仅有来自不同地方和职业的12个人,一间带卫生间的单调的会议室,在1小时内作为评审团的他们讨论一件事:被指控的孩子有罪或者无罪。故事开头只有Henry Fonda饰演的一个人从对生命负责的角度质疑指向男孩的不利证据,由于他的坚持和合理推断,逐渐获得其他1、2、3…...成员的支持,扭转了1:11的艰难局面。在慢慢对证人证词的推翻过程中,人们充满人性但理性睿智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最终男主人公劝导最后执拗地反对者,要摈除偏见,停止意气用事和争强好胜,大家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孩子无罪。电影在开始就给人一种无法得到完美结局的感觉,但是影片依然给了观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整部电影没有华丽的剧情,没有性感的女主角,没有火爆的场面,甚至他只是一部黑白电影,但在大家的对话中勾勒出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而且影片通过对话动作等方面将12个人的性格都表现的非常饱满。对话设计的紧凑感和逻辑感,让我不忍错过任何一句台词。在叙述这部电影的时候他会引你进入对人性的思考对民主的思考对人权的思考。从这部电影我们能看见人性之悲哀,人性之光芒。若不是人性的光辉感染了评审团的每个人,何来一个机会给真正的公正呢?
《十二怒汉》观后感 每次看电影,就会先看片名,就像命题作文,一般便可推测出大致内容。而乍看片名,十二怒汉,全然不知所为何事怒。这一怒字勾起了我的无限想象。于是,我便满怀期待并且做好了与主人翁一起怒的准备。黑白的影片,不太愉悦的开头场景,第一感觉,不是很舒服,在没有正式入题前,我的心情就像影片里燥热的空气,没了耐性。渐渐的,影片通过很简短的几人对话为我们描述了故事梗概,内心恍然。十二个素不相识,来自各行各业的陪审团成员,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在一间没有风扇的休息室里决定一桩谋杀案是否成立。从他们讨论开始,我便没有在分心,直到影片结束,没有任何场景变换,没有任何特技效果的影片竟让我如此聚精会神。我仿佛置身其中,会随着每一位成员的推理进行思考,会因为某一个成员的表情而擅自发笑,如小个子陪审员。从开始的1人坚持“无罪”,11人坚持“有罪”,到最后的第八次战役中11人认定无罪,3号也防线崩溃,投下“无罪”一票,不得不佩服天才编剧,环环紧扣,逻辑严密,构思巧妙。
影片中,法官对陪审团成员的指导中指出:如果能够提出合理的怀疑,从而无法确定被告是否有罪,那么基于这个合理怀疑,必须判定被告无罪;如果找不到合理的怀疑,那么必须基于自己的良知,判决被告有罪。十二位陪审员的决定必须一致。“基于自己的良知”一句至关重要,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摒弃自己的偏见,客观公正地对待整个事件,冷静地思考各种可能性及其背后隐藏的含义。然而,面对复杂的现实,我们会发现这么高尚的空谈不堪一击。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推理事件的发展,如有人认为“被告出自于贫民窟,其自小生活的环境影响甚至决定了其作出这种行为的百分之百可能性”,而又有人认为,有着可靠的证词,楼下的老人,对面“目睹”凶案经过的妇人。在第一轮表决中,11:1的结果仿佛已将被告送上了电椅。然而,8号坚持认为案情还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即无法排除其合理的怀疑。接下来的故事发展,便是8号说服带有偏见的陪审员,大家一点点有依据的推测,每一步判断都拿出合理的怀疑。随着他们的推测,我也在脑海里思考: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到底这个孩子有没有杀害自己的父亲?我想,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给出结论就要有合理的依据。
其实,影片说到底是评价,如何评价,标准在哪里?我们如何根据当前状况作出自己的判断,我们所下的结论有何依据?依据是否合理?结论是否可靠?在该影片中,或许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就像其中一位陪审员所说,或者我们放走了一个杀人犯,亦或者我们冤枉了一个无辜的迷途少年。因此,十二怒汉的核心就是“不在于探寻出真相,而在于找出合理的怀疑”。每一位评审员都有着其社会经验与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职业、年龄、经历等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世界观与人生观,也就造就了每个人审视事物不同的视角。建构主义认为,主体通过与外部环境不断作用,形成认知。因此,每个人作出的判断就会深深地刻上带有个人背景的烙印。于是,为了公平,我们制定了规则,我们制定了标准。我想这也是当时科举制度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慢慢地演变为今日的高考制度。当前的高考制度为大多数人所诟病,批判其抹杀天性,将中国的孩子一个个变成了考试的机器。在这种无形的枷锁下,中国的花朵变得枯萎。其实,在我看来,并非制度本身有问题,就目前中国的国情而言,权衡利弊,高考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项选拔制度。而其主要原因在于评价标准
过于死板严苛。换句话说,我认为是评价的实施上出了问题,诸如,语文,一篇优美的散文被拆的四分五裂,要求学生绞尽脑汁去思虑作者文章背后的深层含义。对于文学作品鉴赏,自古以来就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由于性格、成长背景的不同,对某件事物的理解与体会各不相同。即使是处于相同的环境,相同的条件,给出的答案也是千变万化。之前,我曾去参加一个心理讲座,主题是曼陀罗绘画,认识真实的自我。主讲老师要求所有人,摒弃外界一切事物,静静的闭上眼睛去欣赏音乐,5分钟享受过后,按照自己的心,将自己的感受通过绘画跃然于纸上。全场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认真的描绘。当时,在场的人是30个左右。绘画完成后,老师要求每个人展示并解释自己的作品,令我惊讶的是,没有哪两个人的画是相同的,连类似的都很少见。“人心一杆秤”果真不错。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时间,却展现了一个个不同的自我。而,再次反观我们的教育,单就试卷而言,答案千篇一律。由于所填答案与标准答案不一而造成的丢分可谓不在少数。我们是否想过,孩子看到标准答案后的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我们是否关心过孩子看到答案后不解的郁闷?这种情况,在中国小学教育中,发展尤甚,甚至可以说是病入膏肓。我想起了之前曾在一个辅导班做晚托工作,刚去的时候,我觉得我的职责不仅仅是纠正学生作业的错误,更重要的是告诉他们为什么,而老板却叮嘱我,你只要告诉他们答案,并且询问学生老师的要求是什么,就按老师的要求答,否则,老师就会判错。语文阅读,一定要在原文找,万不可随心所欲的写。最后,老板说了一句,这个学校的老师很死板的。我不禁摇头叹息,何以改变这种境地,我想比我们发现什么新媒体来的有价值的多。
何谓评价,评价即指评价者通过对评价对象的各个方面,根据评价标准进行量化和非量化的测量过程,最终得出一个可靠的并且逻辑的结论。于是,我又在想,高考批阅试卷中,评价者对于非量化的题目有付出了多少心血对对象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剖析呢?几秒钟的扫视便可决定一个学生的求学命运,未免过于草率。就像影片中,或者每一位陪审员都不深入思考,直接11:1判定孩子“有罪”,是不是也过于草率。因此,笔者呼吁,关注高考试卷评析,多一点关注,多一份公正。关注教育评价的具体实施与操作,而非仅仅是制定量标。
关于《十二怒汉》的分析思考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
1957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纽约青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法庭有确凿的证据及目击证人,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在十二位陪审团最后定夺该青年是否应被处以极刑。这个争论的过程中包含了许多的社会心理学原理。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但是8号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并在此基础上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此过程中他们每个人的人生观也在发生着改变。这是一部非常独特而又引人入胜的电影,1个房间,12个人,从1:11的最初投票结果到最后12:0的投票结果。几个回合的精彩交锋,集中展现了高超的“说服”的技巧、从众效应、偏见、以及群体社会影响等其他的社会心理学理论。
在陪审员了解案情后,进入了讨论阶段,陪审员主席站在桌子的首位,他认为,经过六天的审讯,这起儿子杀死父亲的案件已成事实。因此,先表决,以便了解十二位陪审员的看法。结果,十一票赞成“有罪”,一 票反对。8号投了无罪票,这是大家愤怒了,认为他浪费了大家的时间,他们一个个质问他,8号戴维斯非常的自我,也非常的自信,对于事件有着自己的见解,了解自己所要坚持的目标,面对诘难坚持自我,绝不从众,坚信不能不经过讨论就判定少年有罪。7号认为这个少年有前科,十五岁进感化学校,然后曾因酗酒被捕。4号也认为,这个少年出身在贫民窟,他是一个下流环境和破坏了的家庭的产物,从这种贫民窟里出来的孩子,是对社会潜在的威胁。众人对此事件,首先接触时就定义了少年有罪,因为首因效应,就是众人认定了少年有罪,而少年的社会角色和生长环境成长经历也影响了陪审员对其的看法,对他产生了偏见,认为少年很有可能犯罪。少年所持的摺刀很特殊,其他的人没有,产生了虚假的普遍性,认为自己没有,别人也没有,将这种可能性扩大了。8号却发言了,他要求把被告所谓行凶的摺刀拿来看看,然后他说,法庭审判时那少年承认,他被父亲打了之后曾跑到隔壁铺子里买了一把摺刀,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把刀遗失了,而别人完全可能用类似的刀子杀害那个父亲,怎么能认定一定是那个少年呢?说完,8号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把与凶器一模一样的小刀。房中一片喧闹。8号的自信也是有一定的事实作为依据的。8号提议进行第二次表决,9号改变,有罪与无罪票比例为10:2。9号是一名退休的老人,这些让他产生了高度的自我效能感。在这期间有个小插曲,为什么众人会怀疑是5号投的无罪票,因为对他的偏见,他生活环境及他所表现的怯懦害怕使然。
注意到在炎炎的夏日,众人在一间没有电扇,高温闷热的环境中做着“无聊的讨论”使得陪审员们更愤怒、焦躁,他们的心情受到了社会环境的影响。12号说:有个女人住在对街屋子里,她曾透过高架铁路上驶过的火车车窗看到少年作案的情景。还有一个老头作证,说是听见那 少年喊了一声:“我宰了你!”而一秒钟之后,他听见身体倒下去的响声,并看见那少 年跑下楼梯,十五秒以后,跑出屋子。听到这里,8号立即做了高架火车行驶速度的计算,认准那老头的证词说明了他听见少年叫喊时,正是火车驶过行凶处,而呼啸的火车震耳欲聋,老头是不可能 听见少年的叫喊和身体倒下的声音的。房间里重新笼罩着一种难忍的沉寂。长时间的停顿。5号环视着人们,慢慢地说道:我收回我的一票,我赞成“无罪”。于是,九比三。5号是一个比较单纯,缺乏安全感,有些害怕,自卑,说话不多,在一个贫穷的犹太社区长大这样的性格最容易发生从众效应,容易被说服。受害者的情感距离,权威的接近性与合法性等都是引起服从的因素。这个案件勾起了他的贫民窟的成长经历;有罪的投票会使他与自身的以往间隔开,从众是他获得社会认同,在最开始才会投有罪票。
而后8号拿出地图,并通过饰演的方法指出老头不可能在十五秒看见少年,他在撒谎。11号也说那老头走得很慢,他为了走到证人席上,还得让人扶着。八号以这种办法证明那老头根本就没有看见那少年,他的证词是一种揣测而已,并不能证明少年有罪,众人议论纷纷,6号建议,再进行表决。结果,票数为六比六。2号发言,他认为整个事件与刺伤有关,这刺伤是怎么造成的,审判时断定是从上往下,而那个父亲比少年高六英吋,因此,少年从上往下刺比自己高的父亲,可能吗?3号坚持认为可能,并作了表演。他用挑衅的眼光望着八号,终于,用力挥起刀子。2号猛地抓住3号的手,要他不要开玩笑。8号镇静地拿过那把刀说:大家都知道,被告是会使刀的,他正是因为斗殴中致人刀伤才被送进感化学校,可刚才这样握刀伤人的办法,从上往下刺,可能吗?。5号陪审员幼时常看人械斗,他清楚知道,拿弹弓刀砍人时一定不是高举刺下,少年本身对刀子极为了解,也不可能用这种手法杀人。又一个疑团解开了。有人要求再表决一次,结果,赞成无罪的九票,赞成有罪的只有三票了。
在此期间如此多的陪审员改变最初观点,群体影响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天气如此之热,陪审员疲惫不堪,随着一个个疑团的解开,陪审员一个接一个改变了自己的裁决,直至最后达成一致的无罪意见。群体影响的释放效应也会引起了服从。2号是一位性格温和的,有些懦弱的人,没有自己的主意,6号则是典型的工人,不善于自己拿主意,是一个追随者,7号是一名滑稽急躁的销售员,非常喜欢棒球,巴不得早些结束这个无聊的会议,缺乏最近本的人文关怀,12号广告商人,有些肤浅,思想容易动摇,个性随和、犹豫,缺乏深度的信念或信仰体系,这些人最容易被说服,易发生从众效应。通过了解犯罪事件过程,理解到明白,再到产生相应的行为,确信少年无罪,这体现了说服的中心途径。说服的要素有信息的传达者,信息内容,沟通的渠道,以及听众,四者缺一不可,这样才能使说服顺利达成。但是由于7号自身的特点也使得他的意见容易反复。
之后,赞成有罪的4号站了起来。他说,我依然认为被告有罪,对面的女证人说他晚上辗转难眠一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十分正好瞥见少年行凶;3号随之附和。但6号提出了该女证人有戴眼镜,出庭时鼻梁上也有眼镜压痕,正常人不会戴眼镜睡觉,合理推断她瞥见少年行凶也是在没戴眼镜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8号同时也认同,最后说:现在谁还认为,本案不存在任何理由充足的 质疑?大家都表示服了,可3号还坚持认为少年有罪。他声嘶力竭地大声叫道:我保留自己的意见,让我们不做出任何决定。可八号直视着他,一字一句地说:那好吧,大家只好期待着,您最终会平心静气的。3号久久地凝视着大家,最后终于妥协,大声喊道:那就依你们吧!十二位陪审员的意见一致了,大家一个挨一个地走出了房间。对于4号,他是一名股票经纪人,受过很好的教育,有些自负与傲慢,由于其社会地位,文化水平使得他思想比较细致,有条理,具有难以置信的记忆力与对事实的领会能力;明白整理,冷静而理性,这也使得他比较坚持自我,不容易受到群体影响,他这样的个性与文化背景,使他不易发生从众效应,不容易被说服。10号一个加油站老板,内心充满愤怒,苦难,有种族歧视;令人讨厌,反感,心胸狭窄,守旧喜欢指责;把社会分为“我们”与“他们”;需要他人的支持来支撑他的狂躁叫喊。这类人个性偏执,不易被说服。这样的背景与性格也使得他对人态度恶劣,行为决定态度。3号,坚持到最后的有罪论者。他比较自我,过度的自信,恃强欺弱,极其固执己见与偏执,完全不接受他人意见,粗门大嗓,性格易变且报复心强;由于与他自己十几岁的儿子关系淡漠,即使所有证明少年无罪的证据摆在面前,依旧自大,易怒,急于判定有罪,与大家对抗直到最后。这充分说明了社会环境对人的认知行为的影响力。个性暴躁,炎热的环境,情景的刺激都容易引起个体的攻击行为。
从最初的一个人认为无罪,到最后的无罪全票通过,这是少数派影响群体的一种现象,比起摇摆不定的少数派,那些坚持自己立场的少数派更具影响力。坚持不从众往往是痛苦的,正因如此,许多人选择了从众,又如起初从众了有罪的选择,不会受到众人的埋怨,而8号则受尽针对与冷眼。但8号又是自信的一致与坚持是自信的表现,这使他影响了众人,使得人们从多数派中叛离,一旦出现叛离行为,其他人常常会紧紧追谁,出现滚雪球效应。这也是8好成功的关键所在。
小小的影片包含无穷的知识,《十二怒汉》带我们分析了社会中的人性,这也证明了,知识来源与生活,坚持自我,重视环境的影响力,坚强,自信,做一个有影响力的人。这也是这部影片留给我的最大的感触。
十二怒汉
1957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影片获柏林金熊奖。美国影片《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陪审团秘密评议室里的故事。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目击证人和凶器均已呈堂,似乎铁证如山。此案有两个证人,其中老头是男孩的邻居,他曾经听到男孩对父亲喊“我要杀了你”,而且在案发时听到隔壁有动静,还跑出走廊看到了男孩逃跑的身影;女证人的证据更为确凿,她在60码外隔着一架铁路桥亲眼目睹了男孩把刀插入其父身体的过程。在法庭上,男孩辩解自己并不在场,而是去看电影了,但他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以及主演是谁。此外,有人证明他曾买过一把与凶器一模一样的刀。陪审团在庭审之后退庭评议,必须达成一致结论才能正式结案,影片就从陪审团退庭一刻开始。12名陪审团成员中有广告商、工程师、富家子、新贵族、银行家、推销员等等。很多人希望早点结束枯燥的审判回去忙自己的事,在第一次投票表决是否有罪时,结果为11∶1,只有8号陪审员投了“无罪”票,坚持要求进入讨论阶段。8号提出了自己对证据的怀疑,经过反复争吵和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疑点,每一轮表决都有人折向“无罪”一方,一部从头至尾几乎在一个场景里拍摄的电影,整部影片通过演员精细的表演和精彩的台词,折射出人性的高贵、责任、正直,同时也无情地的鞭挞了人性的脆弱、阴暗和自私。全片只有一个房间的场景,对白中一共出现了五个合理怀疑,分别为:1.住在对面的女证人说她亲眼看见男孩将刀举过头狠狠往其父亲胸口刺下,当时正有一辆六节的火车经过,她透过火车最后两节看到此情景。但八号陪审员曾经住在铁轨旁,他认为火车噪音极大,跛脚老伯不可能清楚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这句话。2.跛脚老伯说他听到少年说“我要杀死你!”后隔了一秒,听到有物体倒下(研判是其父亲),他花了15秒从卧室穿过走廊到大门后,看见少年仓皇逃逸。但经由八号陪审员模拟发现,跛脚老伯根本无法奔跑,以他的走路速度,大约需41秒才能达成,他却谎称15秒。九号陪审员是十二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他最了解老人,他的见解为:跛脚老伯穿着破烂,这辈子一事无成,没人在意他,但他在这案子中却是主要证人,他享受这种被瞩目的感觉,因此他说了谎。3.少年说去看电影但却什么都记不得,因此众人研判少年说谎。但八号陪审员认为,少年与父亲争吵后,情绪不稳定,回家后发现父亲已身亡,警察已守株待兔,父亲的尸体在前,警察在旁,少年情绪太过紧张,才会脑袋一片空白。为了证明这点,八号陪审员一直询问四号陪审员这几天晚上做了什么,结果四号陪审员前几天也去看了电影,却记错片名,也记错演员名字;四号陪审员是在没有压力之下回答,就错误连篇了,更何况是少年呢?4.少年的父亲身高较少年高七吋,若是要杀一个比自己高的人,一般人是不会高举刀子再刺下。有位陪审员幼时常看人械斗,他清楚知道,拿弹弓刀砍人时一定不是高举刺下,少年本身对刀子极为了解,也不可能用这种手法杀人。5.对面的女证人说他晚上辗转难眠一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十分正好瞥见少年行凶;但该女证人有戴眼镜,出庭时鼻梁上也有眼镜压痕,正常人不会戴眼镜睡觉,合理推断她瞥见少年行凶也是在没戴眼镜的情况,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这是一部非常独特而又引人入胜的电影,1个房间,12个人,从1:11的最初投票结果到最后12:0的投票结果。7个回合的精彩交锋,集中展现了高超的“说服”的技巧。
1号陪审员
一位高中助理教练,固执地维护着讨论进程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当有人不服从他管理时容易失落与冲动;不胜任陪审团主席这个工作,不是一个成熟的领导者,与8号的成熟领导能力相比相形见绌。(第9顺位转变)
2号陪审员
一位懦弱的、有些谢顶的银行职员,容易被说服,性格温和,犹豫,随大流,在争论激烈
地时候热心给其他人提供止咳药片;比4号记得准电影名称。(第5位转变)
3号陪审员
开了一家快递公司,一个恃强欺弱,粗鲁与强壮的人,极其固执己见与偏执,完全不接受他人意见,粗门大嗓,性格易变且报复心强;由于与他自己十几岁的儿子关系淡漠,因此十分讨厌所有年轻人并怀有敌意(当然包括被告);自大,易怒,急于判定有罪,与大家对抗直到最后。(第12顺位,即最后一位转变)
4号陪审员
受过很好的教育,有些自负与傲慢,衣着体面的股票经纪人,可能比较富有;细致,有条理,具有难以置信的记忆力与对事实的领会能力;明白整理,冷静而理性,但有些拘谨与守旧;经常显露出严厉的目光;对待这个案件好像是在用推理来破解一个谜题,而不是一个可能导致被告处死的案件;宣称从不流汗。(第10顺位与10号同时转变)
5号陪审员
比较单纯,缺乏安全感,有些害怕,说话不多,在一个贫穷的犹太社区长大,这个案件勾起了他的贫民窟的成长经历;有罪的投票会使他与自身的以往间隔开;由于他支持“金莺”队所以被7号叫作“巴尔的摩”。(第3顺位转变)
6号陪审员
一个典型的“工人”,有些蠢,不善于自己拿主意,一个追随者,可能是一位手工工作者或油漆匠;对老陪审员很有礼貌并勇于出手来支持自己的话。(第6顺位转变)
7号陪审员
有些滑稽,急躁的销售员(前些年一直在推销果酱),一个衣着粗俗,嚼着口香糖,经常唠叨棒球的球迷,光想着赶快离开去看晚上的球赛;把纸团扔到电扇上;喜欢用棒球来比喻和说明他的所有观点(他告诉陪审团主席“站在那儿发球”);对被告缺乏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个移民来美国的陪审员;性格外向;一直比较搞笑甚至有一次模仿詹姆斯·卡格尼;在投票上随大流。(第7位顺转变)
8号陪审员
一位建筑师,发起了一场对这个案件与被告的深入反思;穿着白色的衣服;一个思想开阔,有耐心,寻求事实与公正的人,他使用温和的语言,平静而富有逻辑与推理;性格平稳,正派,勇敢,口才出众而有一些忧虑;被其他一些有偏见的陪审员认为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社会改良家(他只是在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名字叫作戴维斯。(首先提出无罪)
9号陪审员
年龄最长的陪审员,白发,体瘦,退休后已无生活情趣,但是在对案件的思考中又唤起了对生活的激情;语言温和但是敏锐,公正;叫作麦卡德尔。(第2顺位转变)
10号陪审员
一个加油站老板,内心充满愤怒,苦难,有种族歧视;令人讨厌,反感,心胸狭窄,守旧喜欢指责;把社会分为“我们”与“他们”;需要他人的支持来支撑他的狂躁叫喊。(第10顺位与4号同时转变)
11号陪审员
一位钟表匠,语调沉重,有德国与欧洲人的血统,移民不久的难民;对美国的民主,司法体系,与法律的可靠表示崇敬与钦佩。(第4顺位转变)
12号陪审员
穿着入时,语言得体,戴着粗黑边眼镜的广告商人;心不在焉地画着“Rice Pops”的麦片粥盒子的广告语与包装创意;有些肤浅,容易动摇,随和;犹豫,缺乏深度的信念或信仰体系;有一次谈到了一个广告:“把这个创意贴到旗杆上,看是否有人赞同。”(第8顺位转变
《十二怒汉》
早先看过米哈尔科夫版本的《十二怒汉》,曾深为之震动,却还未看过57年美国原版的《十二怒汉》,甚感遗憾,今日幸得一见,竟有振聋发聩之感,虽是西德尼·吕美特所导演的处女作,却于朴实无华间流露出的大师气息,而十二位男演员的表演,则更是炉火纯青,观此片,恍惚间不觉时光之流逝,日月之变幻。九十分多钟的电影,在我感觉好像是只过了十分钟似的,电影拍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已经拍到了极致。在中国曾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之说,其合理性不得而知,而观此片之后,我可以把它理解为仙界的的生活着实快乐,使得神仙们浑然不觉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就如过了一天一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部电影也可以给观众带来神仙一般的享受,而就电影而言,更多的是反面的例子,大部分电影看起来极其煎熬和痛苦,观影体验可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每每看完,心情也总是愉悦的,长舒一口气道:“OMG,终于TMD看完了„„”
《十二怒汉》之所以被我奉为经典,主要是因为这部电影扎实的剧作和高水平的表演,当然也少不了导演对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揭示,这似乎成为了一部好电影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十二怒汉》在这一点上做的确实非常到位。在这里我想引用一下“木桶短板效应”,这部电影正是由于各个方面没有短板,才名正言顺的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当亨利·方达坚守着阵地,将对手们一个个说服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想鼓掌的,也许这正是心理作用于生理的一个例证吧。
《十二怒汉》的故事完全发生在一个封闭的房间之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此作出裁决的全过程,案件是指控一名18岁的少年杀害了他的父亲,各项证据都表面少年就是凶手,似乎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十二名陪审团成员素不相识,因为这样一件事坐到一个屋子里,他们的要决定的是另外一个同样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的生死——guilty or not guilty,to be or not to be,live or die!影片的点睛之处在于结尾,两个素不相识的陪审员,互通了姓名,将手握在一起,然后再见各自离去,生活一如既往进行,用一句比较玄妙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尽在不言中。
首先,这充分暴露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矛盾,那就是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优越,陪审团制度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又可能成为社会某种隐蔽的偏见者的容器,而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这种偏见则愈发明显,比如这个案件中的少年,是一个生长在贫民窟的少年,未受良好的教育而且受尽歧视和摧残,另外在片头少年正面直视镜头时,我发现少年并不是典型的美国主流白种人,更倾向于一种少数族裔的美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富带来的社会偏见和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则容易影响判决。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彰显着其民主性的一面,他宣称成员均选自人民的各个阶层,所宣扬的正是陪审团成员的人民性,正在努力地消除贫富、种族的偏见。影片中,有老人,有年轻人,有来自广告公司的,有股票经纪人,有工程师,也有钟表匠,总之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最特殊的是一个曾经在贫民窟长大的人,但是很显然,现在他已经脱离了贫民窟,而更显然的一点是,现在在贫民窟里的人将没有发言权。很不和谐的,我自然的想到了我们中国社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却沦为弱势群体,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外,《十二怒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量变引起的质变,由亨利方达所在的“not guilty”一方,从原来的势单力薄只一人,发展到后来全部赞同无罪,这是事情的本身的是非曲直,而“guilty”一方则是被某些偏见遮蔽了双眼,或者是顺从者众,或者是游戏心态,或者是着急要走,不愿过多纠缠于此,几乎没有思考。而亨利方达所饰演的角色的意义不仅仅是说教于人,控诉不公,或破解案情,以理服人;我觉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人生命权利的尊重,以及独立思考的美德带给了在座的十二怒汉,以及观众们。后期逐渐开窍的那些怒汉,基本上都是由于自身积极独立的思考,自行决定选择“not guilty”的。在传播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讲的是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都喜欢随大流,随大流有一个好处,这是一种和心理以及潜意识密切相关的理论。
张国荣在《沉默是金》中唱到,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与贫,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始终相信,沉默是金。王小波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沉默的大多数》,里面提到: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而福柯同志却说“话语即权力”,于是在当下,如此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保持质疑也是我们的一项权利和责无旁贷去行使的义务,质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而整个民族的独立思考则是这个民族强大和思想活跃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57年,可是探讨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现在和将来都将面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剖析。
民商6班 安治旭 2010044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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