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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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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85.4%;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69.4%。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0.6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2024]108号和陕金融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20xx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20xx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0.85亿元,增长29.41%。储蓄存款余额为604.17亿元,较年初增加121.08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3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98.19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768.17亿元,占全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82.31%,定期存款余额为165.10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651.84亿元,较年初增加183.84亿元,增长39.28%,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21.92个百分点,同比多增113.2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390.99亿元,较年初增加72.23亿元,增幅22.66%,同比增长13.99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91.25亿元,较年初增加62.5亿元,增幅48.54%,同比增长13.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379.40亿元,较年初增加129.70亿元,同比多增74.34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4.79亿元,较年初增加60.08亿元,同比多增35.57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贷款投向分布看,9月末,工业贷款余额62.66亿元,较年初上升18.52亿元,同比多增11.74亿元,继续加大对煤、电、油、气、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农业贷款余额192.07亿元,较年初增加84.46亿元,同比多增38.62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61.12%,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本建设贷款余额134.64亿元,较年初增加23.11亿元,同比多增3.57亿元,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也在加大。

3、不良贷款持续“双降”。6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11.89亿元,较年初减少1.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1.96%,较年初下降了0.8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4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30.6%,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4.79亿元,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的40.2%。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三农”机构,占全市不良贷款总额的88.22%。从五级分类情况看,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分别为8.19亿元.2.99亿元和0.78亿元,其所占比率分别为1.35%、0.49%和0.13%。比年初下降0.68、0.17和上升0.02%。

4、经营效益继续攀升。截至6月底,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账面利润1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多盈1.36亿元。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利润7.84亿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现利润6.09亿元(其中三家合行的利润占到了全市合作金融机构的78.66%)。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信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利息收入仍是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的主要来源。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上半年99.5%的收入来自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所占份额仍然很少,但较以往有很大起色,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半年的中间业务收入达1.26亿元。

5、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所提升。自去年市银监分局出台《榆林银监分局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以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各方共识。今年银监分局进一步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6月底,全市发放中型企业贷款118.04亿元,比年初增加13.69亿元,增幅13.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9.5%。全市发放小型企业贷款4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增幅42.12%。占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8.12%。

6、农户小额贷款的试点推广工作顺利进行。为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缓解广大农村地区贷款难问题,我市加快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步伐。2024年12月我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神木县惠民贷款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还有部分区县,如府谷、横山、榆阳正在积极筹建各自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农村金融创新开启了良好的局面,对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7、保险业的发展稳步提升。20xx年前三季度,我市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发展,全市保险业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一是保险费收入增幅较快。9月底,全市保险费总收入112667.2万元,其中财产险73039.77万元,寿险39627.43万元。二是保险保障功能明显。9月末,全市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851.3亿元的财产风险保障,共为171万人次提供了256亿元的人身保险保障,其中财产险公司赔款支出36662.92万元,寿险公司赔款与给付支出1062.87万元。三是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在农村开办了农村房屋保险、农村各种车辆保险、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小额借款人意外保险、农村干部综合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学生平安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红枣种植保险等十几种保险业务,并逐步建立一批“保险示范乡村”,逐步建立农村保险体系和风险防范补偿机制。四是税收贡献逐年提高,截至9月底,全市保险业上缴国家及地方税金5992.58万元,代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4592万元,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0xx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支持证券公司提高证券交易量,另一方面积极组建以基金运作方式的能投公司,积极推动诚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推动榆天化、神木九江等公司上市工作。

二、当前新农村建设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的主要矛盾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受农村与城市相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等历史性原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农村金融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村担保、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发展不充分等软件方面。这些不健全的表现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日益突显,引发诸多矛盾。具体表现在:

(一)需求多样性与金融机构单一性之间的矛盾。以现代农业、现代农民和现代农村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趋多样。目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是:一是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离县域农村地区,支农功能“边缘化”。二是政策性银行机构职能难以发挥。三是合作金融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多种资金需求。目前农村金融阵地基本上是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垄断经营局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三农”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二)需求成长性与资金来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资金增量需求很大。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从目前农村金融现状看,金融供给与资金需求矛盾突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供给逐年减少。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历史包袱较重、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对“三农”的支持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县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遍布于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由于体制原因更是存多贷少,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三)需求时代性与金融服务传统性之间的矛盾。从目前金融服务情况看,其服务的传统性与时代性需求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服务品种单一。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然以传统存、贷、汇服务手段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缺少服务品种创新。二是金融产品的适应性较差。首先是贷款期限短,目前涉农银行业机构多沿用传统农业贷款方式发放办法,发放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与农业生产的长周期、季节性的特点不相适应。其次为贷款额度偏小,目前农村从事生产经营的贷款需求通常在5—50万元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正常授信1万元以内,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与规模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信贷交易成本过高。近年来,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逐步从农村市场退出,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区域垄断定价能力得以增强,农村信贷供给价格不断提高。

(四)需求新生性与金融服务功能落后性之间的矛盾。一是农业产业保险支持空白。农业生产对自然有着特殊的依赖性,产量风险远大于工业制造业。因此,需要引入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二是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当前,贷款担保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瓶颈之一。三是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缓慢。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但目前金融对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投入很少。四是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缺位。农村劳动力人口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当前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五)政策的不完善性与农村现实性之间的矛盾。我国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村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最根本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我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58倍,加各种补贴等隐性收入达6倍左右。农民依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农民只有土地和宅基地,而农民土地仍集体所有。2024年9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国家为防止耕地流失,对农村宅基地审批使用权管理收紧。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现在法律规范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到无形限制。所以,农村土地不流畅,土地流转形式处于自然流转状态,缺乏一些中介、服务、监管体系,导致流转过程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现行政策与农民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作为银行抵押物的现状,致使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缓解。

三、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对新农村建设形成有力的支撑。

(一)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一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涉足甚少,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二是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相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三是政府的涉农资金未能全部存入涉农银行。四是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机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二)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为防范贷款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二是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三是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较短,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四是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载的压力加大。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三)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一是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二是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中小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有效需求。三是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四)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一是民间借贷良莠不齐,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二是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时有发生,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远远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三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资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银监部门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信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吻合,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五)保险业发展不平衡,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一是保险深度和密度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行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发达程度最主要的两个标志。9月末,全市保险市场深度为1.12%,保险密度为357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保险深度低了1.06年百分点,保险密度低了110元,同时与我市gdp增速同样存在巨大差异,这就说明我市保险市场挖掘和开拓尚不够充分。二是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产寿险业务都主要集中在榆阳、神木、府谷、靖边、定边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南部六县的保险业务发展较慢。三是产品开发和拓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名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很多,但是发展的比较单一,险种结构相对集中。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四是社会的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偿机制尚不健全。

(七)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存在潜在隐患。2024年,榆林市行业机构案件上升,部分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良好的司法环境和社会治安状况、高效的案件侦破能力将成为维护金融安全和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因素。

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阐述,我们不难发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新农村建设一样,同样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才能加以完善。

(一)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合力作用。一是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二是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治理,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三是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四是明确农村所有金融机构的法宝义务,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农户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发展、助学和消费。五是实现邮政储蓄银行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

(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环境。一是政府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过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以农村文化为载体,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二商户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将农村保险体系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框架,积极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网点,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为农村种养等行业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完善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多种担保方法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

(三)增加大额贷款的投放,积极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经济主体的投资也迅速增加,资金需求规划也大大增加。小额贷款只能满足小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需求。而扩大再生产需求受到限制将制约和减缓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农村企业、种养大户和个体工商户是农村最重要的经济引擎,他们有强烈的资金需求,并且资金需求规划较大,但正规金融的信贷规模约束却使得很多企业、种养大户和工商户为了发展生产不得不七拼八凑借钱。而很大一部分不能融入到充分资金的企业或农户则不得不延迟投资、压缩生产规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对农村种养大户、工商户和小企业大额贷款的投放,应当成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第二篇:我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这一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对公众影响的不同,合理确定小额借款组织的市场收入条件。允许和鼓励产品创新、自主开发小额信贷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同时,应根据小额信贷组织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风险大小等因素,设定不同的监管原则。

二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紧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制度,将其纳入法律制度的约束之内。与此同时,要为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扩大小额信贷组织融资来源提供更有利的环境,消除一些体制上或制度上的障碍。三是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功能定位。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定不移地在农业、农民和农村这个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服务农业和(来源:好范文 http://www.feisuxs/)农村经济中求得自身发展和壮大。四是坚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市场化动作。要建立在市场商业化的基础上,按照现代金融机构的原则进行经营,追寻资金可持续运营的成功模式。

(五)大力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开发真正适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产品,努力改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创新服务。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目前,广大农村仍以农户经济为主,但是今日农户正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正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其经营范围已渗透到农产品加工、制造、运输、商品流通及各类产业化等领域。随之而来,农户的资金需求也显现出多元化。因此,要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继续推行农村小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应不断创新贷款方式,开发出更灵活,更适应农民需要的贷款品种。比如:为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可拓展教育类、培训类、创业类贷款,帮助农民自主创业;围绕富裕起来的农户,可尝试开办农户投资型、消费型及住房类贷款,以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对资金需求比较大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可尝试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我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第三篇:10年我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24年我市农村金融业发展情况调

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榆林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已经迫在眉睫。最近,根据省政协的通知精神,我市政协财农委组织人员,对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

研组先后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并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企业界人士和农村,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金融业的现状

(一)榆林金融业机构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类21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4家大型股份(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榆林分行、中国银行榆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3家银行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榆阳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农村合作银行、府谷农村合作银行;9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榆林分行、交通银行榆林分行、招商银行榆林分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分行,构成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其中法人机构12家(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法人机构9家。从业人数5064人,营业网点544个,其中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325个,邮政储蓄银行79个,农业银行61个,占营业网点的%;从分县情况看,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榆阳区、神木、府谷、定边、靖边和横山县,分别为106、60、72、52、48、40个,占营业网点的%。当然全市仍有14个乡镇没有金融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靖边、佳县、绥德和子洲县。平均每万人拥有一个银行网点资源;城市网点密度大于农村,农村网点人口覆盖率小于城市。近期,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西安银行等多家银行考察榆林市场,拟在榆设立分支机构,榆林银行业金融机构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根据陕政办发[2024]108号和陕金融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支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共16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0家,其余6家正计划于年底全部开业。目前正在申报的小额贷款公司有34家,其中已经报省金融办待批的有18家。

2024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有保险公司24家,152个机构。其中财产险公

司15家,寿险公司9家。全市县级支公司40个县级营销服务部81个,中国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在乡镇设立了79个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从业人员6597人,较年初增加702人。

(二)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2024年三季度,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榆林经济的冲击,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快速发展,榆林市存款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信贷投放呈现扩张趋势。

1、存款增长再创新高。截至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储蓄存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从总量看,全市活期存款(包括企业活期和活期储蓄)呈上升的趋势,定期存款(包括企业定期和定期储蓄)呈下降的趋势,存款活期化趋势有所加强。9月末,全市活期存款余额为亿元,占全

部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定期存款余额为亿元。受经济面逐渐好转影响,居民投资意愿增强,储蓄存款增速出现下降,企业加大生产投入,企业存款持续快速增长。

2、各项贷款增势明显。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增幅比去年同期上升个百分点,同比多增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幅%,同比增长个百分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幅%,同比增长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与中长期贷款同步增长,9月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多增亿元,主要是农业贷款增加较多(较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多增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多增亿元。在总量增长的同时,信贷结构得到优化。各类金融机构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不断提高信贷投入效率,支持农业生产和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使全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12全文查看

第四篇:关于合肥市金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07-28信息来源 : 市政协“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调研组】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批转的《市政协2024年工作要点》,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在市政协副主席储昭平的带领下,调研组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先后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金融专家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了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支持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了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金融工作明显加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振兴计划、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激发和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支持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了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银政企沟通机制更加畅通、更加密切,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融合、互相促进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今年3月,我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调驻肥金融监管机构和驻肥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推荐公司上市,协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成立及其职能的发挥,必将对我市金融业的统筹协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金融总量迅速壮大

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迅速。截至202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752.7亿元和2678.7亿元。2024年4月末,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416.51亿元和309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5%和 36.5%,创历史新高。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加大。全市17家上市公司

发行股票19只,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83亿元。2024年9月以来,市建投集团、海恒集团共发行企业债37亿元,市国资公司申请发行10亿元企业债正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另有40亿元企业债的发行正在申请之中。信托租赁典当融资及小额贷款迅速发展。兴泰租赁累计向全市200户中小企业提供17亿元租赁融资,兴泰信托2024年新增信托规模43.94亿元。全市典当总额22.54亿元,年末典当余额5.7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自去年试点以来,已放贷

1.44亿元。

3、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全市有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6家,外资银行1家,地方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村镇银行1家,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汇丰银行正在或准备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我市证券期货保险业发展迅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目前我市有证券公司总部2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9家,期货公司总部3家,期货公司营业部7家,保险机构37家。同时,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不断丰富,安徽兴泰租赁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江淮集团与民生银行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正在积极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由此可见,经过最近几年的发展,我市已经基本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金融体系。

4、银政企合作成绩显著

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针对银行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对接难的问题,我市在全省首家设立网上“金融超市”。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优质中小企业1294家,100多户企业获得贷款37亿元。适时召开银企对接会,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对接成效。2024年9月,市投融资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召开银行与房地产企业对接会,建行向95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5.93亿元;2024年10月,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会同市房产局组织召开银行与房地产企业对接会,6家银行与18家房地产企业签署25亿元贷款协议。今年1月,市投融资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发行规模1亿元的“滨湖·春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创新了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实现中小企业融资新的突破。今年6月,“滨湖·春晓”二期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正式公开募集,首期5000万元已由兴泰信托公司与金鼎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推出。2024年3月,市政府、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召开全市首季银企对接会,签约项目216个,金额91.4亿元。建立了重大项目融资支持机制,确保像合肥京东方、熔安动

力这样一批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推动了美的工业园、格力产业基地一期、长虹工业园等重大项目的建成投产。

5、金融创新稳步推进

银行业改革稳步推进。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肥分支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农业银行在肥分支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政策性银行在肥分支机构改革逐步深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合肥市商业银行整体并入新组建的徽商银行;在全国省会城市中首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肥东、长丰农村合作银行正式开业,肥西农村合作银行正在组建;村镇银行试点稳步推进,成立了长丰科源村镇银行。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2024年末,我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为2.2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5个百分点,利润增长34.1%。信托业务稳步发展,建总行34.09亿元控股兴泰信托获国家批准,国元信托盈利水平跃居行业前列。证券保险业改革创新全面开展。国元证券成功借壳上市,华安证券顺利重组,证券业规范经营取得明显成效;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顺利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稳步开展,“信贷+保险”等创新业务逐步启动;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二、我市金融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态势,我市金融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

——金融总量相对偏小,结构不尽合理。突出表现在资本市场融资规模有限,据市金融办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我市上市公司只有17家,同样处于中部的武汉市有34家,长沙市有30家。从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来看,武汉市34家上市公司从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约是我市的5倍,江苏省江阴市14家上市公司筹集的资金约是我市的2.5倍。如果与东部城市杭州、南京等相比,我市差距更大。有关专家认为,金融资产总量偏小,尤其是资本市场规模偏小,是我市金融业竞争力不强的主要表现,说明我市金融业还不能满足合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从金融结构来看,目前,银行业是我市金融业的主导产业,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等产业相对滞后或发展不够充分,因此,加快我市保险、证券、信托等产业的发展速度,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对于合肥的跨跃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金融服务“三农”还有差距。

金融界一些同志认为,出于对资金安全、中小企业信用度以及银行经营成本等因素的考虑,一些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不高,这也是全国乃至世界的共同难题。参加调研座谈的中小企业界人士更是反映强烈,不少企业家提出,即使企业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企业利润也比较乐观,但由于缺少有效的资产抵押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快速扩张。有企业家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列举了获得贷款难、银行服务僵化等现象,表达了他们在经营企业当中面临着资金方面的无奈。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是当前的一大难题,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对农村的覆盖率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包袱沉重,金融服务单一与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突出,金融工作在服务“三农”方面还任重而道远。

——信用体系不完善,民间融资不规范。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好的生态环境。目前,金融生态环境的不完善主要表现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环节相互整合不够,社会信用信息广泛分布于多个部门和机构中,尚未建成统一的信息处理和查询系统,没有做到资源共享,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失信现象严重,甚至是有些中介机构为谋取利益,出具虚假资产报告,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扭曲。

另外,民间融资的不规范对金融稳定构成了较大的威胁,是对正规金融业务的挑战,是恶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民间融资的活跃,可以弥补正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不足、缓解资金供需矛盾,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民间融资因其自发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一些行业高利润的诱惑,极易导致民间资金流向国家产业政策限制行业,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而且,民间借贷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加上参与人数多,涉及范围广,操作方式简单,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甚至是滋生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亟待加以规范引导。

三、对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加快发展金融业,对于推进我市跨跃式发展和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金融意识,提高金融工作领导能力

调研中大家认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于金融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我市也不缺少金融工作的专门人才,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金融的重要意义,甚至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金融是条条的,是市场的,地方政府难有作为”的模糊认识,积极探索金融发展规律,提高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能力。进一步发挥市金融办的积极作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的联络协调机制,积极促进银企对接。根据国家金融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合肥特色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金融法规,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开展金融知识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掌握利用金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本领。

2、完善金融体系,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我市区位优势明显,参与长三角区域分工和合作大有可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内外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认真研究和领会中央关于发展金融业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尤其要利用好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契机,全面规划合肥区域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金融产业园、资本要素大市场等一揽子事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采取切实的办法,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机构,支持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进一步丰富和活跃我市金融市场,营造功能齐全、竞争充分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使我市成为名副其实的资金洼地。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全面探索金融创新。要大力引进国内外会计、律师、评估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讲诚信、有实力的资信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3、加大信贷投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做大金融资源总量抓住国家当前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鼓励银行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增加贷款投放,增强对合肥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并购贷款和银团贷款等金融方式,加大对我市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把银行关注度高的项目和涉及地方发展及民生的项目统筹安排,打包向银行推荐。鼓励政策性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

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各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国家关于稳步发展主板市场、壮大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推出创业板市场、拓展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的各项规定,制定和完善鼓励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前期准备步伐,尽快形成一批上市企业梯队乃至上市企

业的“合肥板块”。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债券发行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争取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深化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战略合作,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积极发展创业及私募等股权投资基金。研究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和信托业务发展。培育和发展有信誉、有品牌、有规模的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提供服务。

4、推进金融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我市经济全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引导,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业务进行单独的业绩考核。制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管控能力,以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支持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商业银行对有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简化业务流程,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认真做好中小企业信贷资金需求调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5、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服务业的强力支持。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不断丰富农村金融资源,以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完善县域业务网点,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和完善相关奖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热心服务“三农”,力争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建设。发挥合肥农村科技商业银行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在农村地区开展各项金融业务,探索和创新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新模式,使其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建设。抓住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试点的契机,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加快发展互助性小额贷款公司和合作型担保机构,努力构建市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长丰县草莓种植基地开展的“信贷+保险”试点工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6、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良好信用环境的有力支撑。为此,要高度重视社会诚信的宣传和教育,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信文化,扎实推进“信用合肥”建设。加快联合征信体系建设步伐,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局面,依托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扩大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的信息采集面,逐步统一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享。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司法机关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司法收贷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稳定地方金融秩序。成立全市担保业协会,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联系会议,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机构与银行、中小企业的业务合作,为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总之,要借助信用约束机制,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为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和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信用基础。

第五篇:我市金融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我市金融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左志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发挥着至为重要的作用。2024年2-3月份,我们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了走访,对娄底辖区内所有县市区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通过听取当地领导对金融工作介绍以及各县市区财金办关于金融工作的相关汇报,实地查看了一批优质企业,广泛获取了各方面信息,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存贷余额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底,全市各项存款余额655.75亿元,比年初增加71.58亿元,增长12.25 %;各项贷款余额399.32亿元,比年初增加61.27亿元,增长18.13%,加上表外资金支持,全年共新增贷款116.65亿元,比年初增长34.5%。

(二)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全市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金融体系逐渐趋于完善。一是市场体系相对完整。我市目前已大体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地方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层次机构并存、功能互补的金融市场体系。二是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招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已确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娄星区农信社改制组建娄底农商行的工作正加紧进行;全市证券期货保险业发展迅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当前全市证券公司营业部8家,期货公司营业部2家,保险机构19家。同时,其他类型金融机构还包括小额贷款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12家,全市担保行业协会也即将组建。三是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市金融工作办协同市人行、娄底银监分局,监管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同时加大对保险证券业的监管服务以及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工作,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市金融工作注重把抓好日常监管与防范金融突发事件紧密结合起来,把金融垂直监管与地方协调服务结合起来,初步建立起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维护金融稳定。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达到市级金融安全区标准,冷水江市成为全省第四个省级金融安全区。目前正推动娄星区、双峰县等积极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

二、我市金融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调研中我们感到,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态势,我市金融业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

(一)金融总量相对偏小。2024年全市各项存款总额在全省占比为3.94%,居市州排名第11位;各项贷款总额在全省占比为3.47%,居市州排名第7位。目前我市尚无本土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有限。金融资产总量偏小,尤其是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偏小,是我市金融业竞争力不强的主要表现,这也说明当前我市金融业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融资结构不尽合理。从金融主体看,目前银行业是我市金融业的绝对主体,证券、保险等产业发展仍不够充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产业相对滞后。同时我市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我市以银行信贷为主体的间接融资占比过大,直接融资规模偏小,融资结构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三)民间融资亟待规范。民间融资快速增长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很大一部分不规范融资行为。有部分投资公司参与非法集资,吸取当地资金流向外地,导致储蓄存款快速下滑,构成了对正规金融业务的挑战。加之目前民间融资游离于金融监管范围之外,容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甚至滋生违法行为,危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恶化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亟待加以规范引导。

三、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综合我们的调研分析,我市金融业发展面临三大机遇和三大挑战。

三大机遇:

一是我市融资需求旺盛给金融业带来发展机遇。从全市宏观形势来看,我市正处在“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良好的经济发展势头必将催生出一批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加之2024年我市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将形成较为旺盛的金融需求,为全市金融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我市产业集群建设为金融业发展提供的良好发展基础。我市经开区、万宝新区等产业园区积极对接长株潭并做好产业配套,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的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引进培育,必将催生出一批优质融资主体。我市十大产业集群的培育为全市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必将推动我市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金融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政策机遇。“十二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将着力构建和完善中央地方两级金融监管体系,理顺金融发展权利和监管责任。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国内外金融机构对娄底经济金融发展的关注度、认同度不断提高;“3+5”城市群建设这块金字招牌,带来了先行先试的重大机遇;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这无疑为我市金融业加快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外部条件。三大挑战:

一是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带来的挑战。从国际形势来看,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当前美国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中东和北非局势的不确定性、以及日本海啸地震冲击、新兴经济体通胀压力、资产泡沫、货币升值等不稳步、不确定因素较多,世界经济恢复增长动力不足,复苏形势十分复杂,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也对加强金融市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使的货币政策面临诸多两难。从国内政策来看,2024年我国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央行提出要把好流动性总闸门,引导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在总量规模受限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信贷投放面临更大的政策压力和宏观风险,这必将对我市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增加相当的难度。

二是区域竞争压力增大带来的挑战。对接融入长株潭对娄底当前和长远的发展将起到根本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要考虑到长株潭特大城市群快速发展产生的巨大“回波效应”或“极化效应”可能导致对我市发展的“抑制性覆盖”,出现“大树底下不长草”的困境和尴尬。加之 “3+5”城市群中其他兄弟市州在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同时,必然会竞相出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重大举措,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业,力争在新的一轮竞争中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我市当前面临激烈的区域竞争,金融业发展赶超进位面临挑战。

三是我市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带来的挑战。与长株潭等市州相比,我市经济总量的相对不足,使我市在引进金融机构、享受金融改革先试权和提升金融规模等方面都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的相对不足对我市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从我市当前经济结构来看,我市属资源型城市,工业增加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二产业贷款占比高达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大企业信贷集中度高,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明显不足,总体需求旺盛与需求结构不理想的矛盾,加大了我市金融业兼顾执行国家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谋求自身发展的难度。

四、对策与建议

支持我市金融产业做大做强,加大金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我们认为应重点在扩大融资规模、引进金融机构、培育地方金融产业、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五个方面加大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金融意识,制定中长期金融业发展规划。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站广泛宣传金融知识,有计划地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同时对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形成正确的金融意识,必须始终坚持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原则,既要强调当前我市金融总体发展不足或“滞后”,也应尽力避免不顾实体经济实际需求而去简单模仿与照搬发达地区的最新金融产品技术。二是根据国家、省金融产业政策和规划,结合我市发展实际, 采取政府主导、专家团队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方式,开展《娄底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娄底金融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二)加大信贷投放,确保合理融资规模。一是引导驻娄金融机构正确解读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意图,鼓励驻娄金融机构积极向总行、省行反映我市企业资金需求,争取上级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认同,最大限度争取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和规模。二是支持和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运用联合贷款、搭桥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引进异地资金来满足娄底辖区内的资金需求;全面推广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解决好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难问题。三是加强政银企对接,把银行关注度高的项目和涉及地方发展及民生的项目统筹安排,统一向银行推介。四是加大调度考核力度。制订出台《娄底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分细则》,构建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考核指标,实施按月调度,完善考核奖惩约束机制;同时适当扩大奖励范围,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纳入考核当中。

(三)引进和培育各类境内外金融机构。完善政策措施,着手制订出台我市新设金融机构奖励办法,同时要取得市委、政府领导对引进新设金融机构工作的认可和支持,请市委、政府领导到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走访联络,促进政银合作,吸引更多金融企业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新组建金融机构。一是引进成长性好、经营有特色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娄设立分支机构,目前重点做好招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的入驻工作。二是吸引境内外保险机构来娄发展,同时高度关注和重视国家日益放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有利形势,制订出台鼓励险资入娄的优惠政策,积极跟踪中国人寿100亿险资对湖南投资的相关事宜,抢占地方政府引导险资投入的先机。三是在推动证券期货机构发展本身业务的同时,重点引导和组织证券期货机构与企业的互动对接,充分发挥证券机构的优势,推动企业上市进程。同时重点跟踪动力煤、焦炭商品期货交割库设立的政策动向,探索争取立项在娄底设立动力煤、焦炭商品期货交割库的相关调研准备工作。

(四)培育本土金融主体,构建地方金融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组建。稳妥有序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2024年拟成立5家,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同时建立和实施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制度及行业年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二是试点组建村镇银行。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加大与主发起行的联络与洽谈力度,力争双峰、新化两地今年村镇银行组建有实质性突破。三是健全地方融资性担保体系。坚持规范与发展、整顿与扶持并重的原则,着手组建娄底市担保行业协会,开展再担保机构组建的可行性调研,大力推进地方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富有成效的地方融资性担保体系。四是支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以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机制转换、遗留问题解决为要求,支持农信社大力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今年全市农信社要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力争娄底农村商业银行于明年春节前挂牌开业。全市要在2024年底前按中国银监会三年行动规划纲要(2024-2024)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改革工作。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大企业上市培育扶持工作。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订出台《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一是认真研究创业板市场的最新动态、加快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前期准备步伐,给予上市专项基金扶持引导和产权明晰、改制重组等税费减免支持,尽快形成一批拟上市企业梯队乃至上市企业的“娄底板块”。二是积极跟踪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试点的最新进展及我省建立OTC市场和企业股权融资项目资料库的相关信息,积极搭建金融机构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与我市优秀中小企业和项目对接的平台。三是加大债券发行力度,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制订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争取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四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意见》,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和税收等相关政策,推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搞好股权投资与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探讨研究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大力发展和引进产业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或投资机构。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要以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为平台,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大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要扎实推进“信用娄底”建设。加快联合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归集统一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信用信息,实现信息库的互建共享。二要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做好收贷维权工作,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确保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稳定地方金融秩序。三是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联系会议,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机构与银行、中小企业的业务合作,为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要科学界定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边界和区别,依法处理具有非法集资特点的民间借贷行为。制订《娄底市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周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将娄底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生态城市,构建成区域“信用高地”和“资金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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