跻身“国际舞台”
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纪实
秋雨祛暑,干劲倍增。坐落在金乡县的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派繁忙景象——投资14.7亿元的济矿民生焦化一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亿元;总投资5.38亿元的阳光颜料项目,年内先期项目可建成投产;投资1.5亿元,长16.2公里的六路两桥一期工程已建成通车;投资1.8亿元的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及投资5000万元的人工湿地等项目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投资4亿元建造的两座28层的综合服务楼已“浮出地面”。自去年市政府批准成立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按照生态、低碳、循环发展的路子,济宁市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国际大市场,科学规划、快步实施,实现了速度、质量、效益同步。
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
“济宁龙头、国内一流、千亿元产业、高端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区”,市委主要领导给化工园区的发展提出要求。
“入轨就与国际接轨,起步就与世界同步;用一年的时间干了三年的活。”金乡县委书记张胜明语言铿锵。园区干部职工不负重望,围绕“规模集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借鉴上海化工区产品项目、公用辅助、物流传输、环境保护、管理服务“五个一体化”开发建设理念,进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配套建设、跨越发展”,决心逐步把园区打造成以煤化工为主体,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及医药为辅的国家级煤基多联产产业新区、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创新型绿色生态示范区,力争实现“国内一流,千亿元产业、高端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发展目标。
作为第一个入园的龙头大项目,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在先期36亿元的投资规模、5亿元的技改资金,让企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6倍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水平降低了30%以上。目前,吸引了4家企业与之配套,延伸出近20条上下交织成网的产业链,废物全部变废为宝。
在大项目、好项目引进来的同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则被拒之门外。园区规划伊始,就对高污染企业实行 “一票否决”。到目前,近20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规划的项目被拒之门外,投资额近30亿元。
在园区,“管廊”成为一个新名词。化工园区内企业与企业、项目与项目之间没有围墙,其物流运输是用 “管廊”内的流量来统计。据了解,园区投资6000万元的地上“管廊”与投资9700万元地下管网等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顺利。
重招商更重服务
实现招商任务,服务必须跟上。投资1.8亿元的供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日处理污水4万吨,达到化工行业污水治理的最高标准,但成本却比较低。一家入园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如果他们企业自己配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设备,至少需要投入2500多万元,园区集中搞污水处理,企业每年只要交少量的费用就可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园区规划了从现代物流到技术研发等8大服务平台,总投资超过30亿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撑。
在园区服务区内,投资4亿元建造的两座28层的综合服务楼正在加紧施工,年内可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这两座 “双子星座”将给入园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企业不出园区就可享受到金融、教育、医疗、餐饮、娱乐等多方面服务。
立足高标准,打造好环境,风调雨顺看“梧桐”。去年以来,园区相继与硝酸异丙酯、圣城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清洁燃油、高吸水树脂、石墨电极、科蓝化工和凯模特化工等8个项目签订入园协议,总投资额25亿元。在园区西侧,投资25亿元,占地1100亩的如意工业园项目已完成选址。还有一批正在洽谈项目。
江苏省化工园区
1.中国石油化学(泰州)开发园
江苏省泰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地处苏中城市泰州的南端,位于长江以北、南官河以西、扬州江都界以东、省道江平路段以南。园区成立于2024年,隶属于省级泰州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9.5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8.07平方公里,处于泰州主城区发展的主方向上,又兼泰州沿江的优势,被江苏省人民政府列为沿江重点开发区;2024年年底被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石油化学(泰州)开发园区”称号,成为全国仅有的5个国家级化工产业基地之一,2024年被泰州市政府确认为化工集中区。
园区规划建设高起点,基础设施高标准,近年来投入15亿元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基本实现了“七通一平。现已建成:装机容量3.6万千瓦,最大供汽能力160吨/小时的热电厂一座——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设计规模日处理污水8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承担园区及周边地区的消防安全、监管、救援工作的现代化消防指挥中心一座。
作为泰州对外开放的窗口、新城区的组成部分,在建设过程中,园区不断改革和优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呈现出雄厚的后发之势,现已成为泰州市乃至江苏省经济发展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的区域之一。
联系地址: 江苏省泰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工业园疏港路2号
联系电话: 0523—86970218 移动电话: *** 联 系 人: 潘小泉
E-Mail : tzbj208@sohu.com 网
址: www.feisuxs 网
址: www.feisuxs
化工园区应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完善安
全体系
近日,工信部印发《危险化学品“十二五”发展布局规划》,今后所有新建和搬迁的化工企业都必须进入专业化工园区。但目前全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园区的科学规划和安全建设上,能力偏弱。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化工园区发展上做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园区,尽快完善化工园区的安全标准体系,使化工园区的安全性进一步得到保障。化工园区是现代化学工业为适应资源或原料转换,顺应化工产业大型化、集约化、最优化、经营国际化和效益最大化发展趋势的产物。当前世界主要化工园区已发展成为全球石化工业的主要生产基地和企业集群地,引领着世界石化工业的发展方向。我国化工园区建设发展迅速,方兴未艾。但在部分地区,化工园区的发展质量并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缺乏科学规划。部分园区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化工园区在建设时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区内资源利用率低,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不配套,没有形成优势互补和规模效益。有的园区盲目上项目,不注意筛选,一些高污染产业入驻园区,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有的化工园区定位不明确,特色不突出,盲目引进资金和项目,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有的园区越权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造成招商引资混乱、过度竞争,分散了有限的投资资源,使建设项目整体水平不高,缺乏竞争力。
二是缺乏安全标准。目前我国化工项目建设标准多是针对单个企业的,而对于化工园区这样多个企业集中在一起、设备装置集中的区域,没有相应的标准,园区在建设上只能参考国内外的经验,这样使园区的安全风险加大,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安全隐患。
希望国家加强对化工园区布局的整体规划工作和各项标准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园区引进项目的科学引导,同时提高准入门槛,把发展空间向优势项目倾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生产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24〕199号
各市、县(市)环保局: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部分地区化工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对饮用水源地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仍然比较严重,整治任务依然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环评审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化工行业的产业优化升级
对符合产业条件,且列入国家、省投资主管部门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或投资总额达4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含土地费用)的大石化、大化工项目,要纳入环评“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掌握项目信息,调度环评编制进度,帮助解决环评审批中的有关问题,跟踪做好服务。对报环保部审批的重点项目要做好有关协调和指导工作。严格控制中小化工项目(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从现在起,原则上暂停审查县级及以下化工园区(集中区)的环评文件;暂停审批化工园区(集中区)以外的新(扩、改)建中小化工项目(列入污染减排计划的项目除外)。
二、规范环评文件的审查和审批
对化工园区(集中区)的环评文件,要按照《环评法》要求,参照规划环评审批的有关办法组织审查。一是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建设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环评文件及审查结果会同规划草案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二是新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化工园区(集中区)环评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重大项目专题研究。三是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强制实行回顾性评价,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24〕270号)要求,切实加强化工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一是属备案范围而未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化工项目,一律不得先行审批环评文件。二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除农药制剂分装、复配和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它化工建设项目一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得随意降低环评等级。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评分级审批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
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省环保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清理,重点是未经省辖市及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以及批准文件中规划范围不明确、产业定位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集中区)。今后,省辖市市辖区内原则上只保留1-2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各县(市)原则上只保留1个化工园区(集中区),目前无化工园区(集中区)的不得新设。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督查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入区化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定位、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制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是否按要求搬迁等,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逾期没有达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4〕92号)文件要求的化工园区(集中区),暂停区内项目环评审批和试生产核准。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西流河镇化工园区公路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名称:西流河镇化工园区公路路基、路面建设工程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合 同 书XTXLH/YQGL—1 2024年月日
西流河镇化工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西流河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
发包方拟建化工园区大道路基、路面工程,为了工程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价
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含税价,明细详见工程量预算清单),本工程价款不再作调整变动。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无工程预付款、无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后,报经发包方组织专班验收,合格后分三年付清全部工程款。2024年腊月底付款总额的40%;2024年付款总额的30%;2024年付清余下的30%的工程款。
三、工期
本工程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全面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
四、发包人的义务与责任
1、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规定。
2、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化解矛盾,维护乙方正常施工。
3、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4、按国家商业银行贷款标准利率支付承包方第二年和第三年垫资尾欠款的利息。
五、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图纸,保证质量和工期,不折不扣进行施工。
2、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的监督,按照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完工后接受甲方组织的工程验收并提交满足规范要求的竣工文件。
3、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如出现意外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
4、承包人负担施工现场的排水及其它辅助工程费用。
5、已完工的路面工程在未交付使用之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养护工作。
六、违约、索赔
1、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准自作主张改变图纸。如有质量、规格与设计图纸不相符合,拆除与返工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如达不到质量标准,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施工,施工期间如有违反
施工规范的地方(例如:石料不干净,砼振捣不密实等),发包方有权罚款并通知停止施工。罚款标准为:每发觉一次罚款5000元以上,上不封顶。
4、承包人购进材料必须采用华新水泥、武钢钢材,碎石用20㎜-40㎜青石子,并通知发包方参与,进回主要材料应由监理部门与合同双方共同到质检站化验(水泥每100吨化验一次),结果合格后,才能使用。
5、工程完工后,验收路面砼厚度按发包方规定的厚度用钻孔检测,取多孔平均值,每缺1厘米除扣减工程量外,还罚款扣减量的100%金额。对钻孔检测厚度低于22厘米或强度检测达不到标准的段面,全部拆除重建。
6、发包方必须按付款方式付给承包人,如不能按期付款,按尾欠工程款每日为千分之零点五的滞纳金。
七、工程量
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监理人员与发包人验收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招投标的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
八、乙方负担所有税收及管理费用。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
2、施工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规定;
5、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十一、工程保证金:承包方签定合同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他人施工,如有转包或分包施工将没收工程保证金100万元;如没有转包或分包现象,工程保证金分两次退还,第一次为机械设备进场后退还50万元,第二次完成路基土方工程后退还50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发包方:西流河镇人民政府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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