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北老工业基地国企改革重组的基本情况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在中央各项政策的支持下,东北三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强力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全面突破。三省国有企业完成改制9000家左
右,改制面达90%以上。通过改革,原国有中小企业国有股基本退出,国有大型企业基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趋于合理。国有资本逐步向能源、装备、石化等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大企业集中,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量多面广和过于分散的状况明显改观,国有经济比重过大和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得到扭转。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初步解决。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灵活处置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了企业长期积累的重大矛盾和问题。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近3000户国有企业卸掉了冗员包袱,183万人实施了并轨;向地方政府移交中小学621所,移交率超过95%;完成辅业改制574户,改制面达99.4%;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债务493亿元,盘活呆滞资产近200亿元。
四是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普遍提高,与相比,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资产从690.7亿元增加到783.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从211.7亿元增加到273.4亿元,实现利润从-9.1亿元增加到8.1亿元,上交税金从12亿元增加到27.2亿元。改革不仅提高了企业效益,而且增强了发展后劲。辽宁已改制的55户大型国有企业新增资本金166亿元,规划项目投资额1900亿元,目前已投入837亿元。吉林完成改制的816户工业企业,引进新项目189个,协议金额181.6亿元,已到位140亿元。此外,国有经济的有序退出和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还为非国有企业的成长释放出巨大空间,从而加速了非公经济的发展。以黑龙江省为例,几年来共有1145户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了872户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累计注资64亿元,安置就业9.4万人,既减轻了地方政府负担,企业自身也实现了跨越发展。
东北三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其广度、深度和速度前所未有,改革过程呈现出不同以往的鲜明特点。
中央支持国企改革的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增强。这轮国企改革是在中央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政策性破产、处置历史欠税和不良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辅业改制、增值税转型试点、中央投资倾斜等,这些政策措施既着眼于卸掉历史包袱、化解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矛盾,也着眼于增强发展后劲,支持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可谓对症下药,为改革重组的顺利推进创造了重要条件。
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力度大、工作实。三省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魄力,全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注重科学谋划,建立周密的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注重突出重点,努力破解主要矛盾和困难;注重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效推进;注重密切配合,营造改革攻坚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吉林省确立了“四到位、一基本”的目标,即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处理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开始,用一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攻坚计划确定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现全省完成改制企业3381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8%以上。辽宁省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振兴的关键和重要任务,攻坚破难,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90%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并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黑龙江省把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振兴工作的战略突破口,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力度空前,用三年时间完成了3352户企业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97%。
更加注重维护职工权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改革之初,三省就制订了多项政策措施,要求改制和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要求以人为本,从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收入、就业、债权和社保接续等问题入手,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改制企业正常经营,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审议通过。辽宁省坚持“三个保证”原则,即不管投资者是谁,要保证改制企业90%以上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改制后职工收入和福利总体水平不降低,保证经营班子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近年来,辽宁省改制企业中93%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收入增长了47%。吉林省全部改制企业共支付改制成本23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00多万人。黑龙江省多方筹集资金,共支付改制成本270多亿元。三省在如此大范围、如此短时间推进国企改革,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群体事
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地方政府摆脱了就改革论改革、为改制而改制的做法,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一是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积极慎重选择合作者,要求合作方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实力。二是鼓励企业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改制,以存量吸引增量投资。三是将企业
发展规划、项目和资金投入写入改制方案和协议,并制订防范性条款加以约束。企业通过改革重组,卸掉了历史包袱,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做强做大。
央企重组地方骨干企业成为亮点。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一大批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姻,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也有效维护了装备、能源、矿产等重点产业安全,成为近年来东北三省企业联合重组的靓丽风景线。央企重组地方企业后,普遍兑现承诺,加大投资力度,承担社会责任,多数被重组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华锦后,迅速启动并开工建设46万吨乙烯和500万吨炼油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72亿元。吉林炭素被中钢集团重组前每年亏损2亿多元,即扭亏为盈。四平昊华被中国化工集团重组后生产规模扩大了10倍,进入行业前列,企业重组前最高年亏损2亿多元,重组后近三年盈利分别为56万元、560万元和5164万元。中冶科工重组葫芦岛有色金属公司后一次性注入资金20亿元。通用技术集团增资齐二机床,并借助自身的国际经营网络帮助齐二开拓国际市场。中煤集团入主黑龙江煤炭化工公司后,已投入13.2亿元资金,年产25万吨的甲醇项目将在投产。中铝重组东轻后在一年内增资11亿元,并将实施总规模超过5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南航入股辽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后,未来几年将斥资百亿元支持沈阳桃仙机场形成东北亚航空枢纽。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重组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三省国企改革重组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但仍有一些改革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一些配套政策也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推进不快。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在东北地区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和先后批复了吉林省(长春、四平、白山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首钢庆华工具厂)及铁道部东北铁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方案。中央财政补助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专项资金9.35亿元。截至10月底,吉林省三个试点城市,共有706户大集体企业,499户完成了改制方案,25.02万转换劳动关系人员中,5.9万人已发放了经济补偿金。辽宁省还只进行了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摸底和测算工作。试点工作进展不快在于这项试点是在地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有顾虑,认为改革成本高,难以承担,且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二)退休人员安置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开展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来,退休职工经济补偿金基本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和拖欠工资问题基本解决,但由于改制成本不足,大多数已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仍未解决,老有所医存在很大困难。二是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由于统筹内外项目尚未并轨,很多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仍由改制企业管理,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开支,特别是一些关闭破产企业问题更加突出。
(三)历史欠税尚未彻底解决。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67号),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形成于1997年年底之前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随后,各省将企业欠税汇总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目前两部门正在办理。如龙煤集团应豁免历史欠税3.9亿元,由于尚未落实,已影响上市。
(四)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方案未定影响股权处置工作。在三省改制企业中,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普遍拥有比例不等的股权,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行改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权处置。调研中黑龙江煤炭化工、北方重工、哈轴等企业都反映,能否处理好“债转股”问题,是企业今后改制重组成功的关键因素。
(五)联合重组困难加大。近几年东北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取得较大成效,但继续推进重组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跨地区的重组难上加难,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涉及到干部安置等敏感问题。鞍本重组启动两年多来,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这里面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模式和“分税制”财税体制所带来地方政府间的利益矛盾,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安排以及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工业经济严重下滑、市场需求萎缩的严峻形势下,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之机,采取更加积极、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东北国企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革和振兴成果,为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力度。在当前主体企业经营形势发生变化、效益下滑的情况下,大集体职工矛盾更加凸显。国务院已经确定先在东北试点,并要在全国推行,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针对试点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二)借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为企业联合重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国家应对危机及时出台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也为企业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应借机大力推动东北骨干企业联合重组。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骨干企业整合区域生产能力。在国家层面上推动鞍本钢实质性重组;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吉林亚泰重组东北地区水泥企业;通过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或投资控股公司等方式,整合沈阳、大连的装备制造企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依托大连港集团,整合优化辽宁沿海港口能力。二是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继续支持央企与地方企业的重组。
(三)加快落实并进一步完善豁免历史欠税的政策。对于1997年底之前的企业欠税,财税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实质性豁免。
(四)引导“债转股”股东支持国企改革重组。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引导协调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三中全会后的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与建议
三中全会后的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与建议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改革必然会遇到来自陈旧意识形态和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和障碍。如何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未来的出路在哪里,这是关系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论述精神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重申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一)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
《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很显然,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能被替代,也不能被削弱。但与此同时,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也取决于其活力。从这个角度来讲,搞好搞活国有企业,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前提。
(二)强调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决定》中对现代产权制度的界定,是划时代的语录,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根本依据。“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不管是公私财产,只要是合法来源,都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定盘星。16字的现代产权制度,与上世纪90年代确定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呼应,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度开掘和根基。《决定》又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三)提出了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决定》把混合所有制作为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提出来,在改革的道路或途径上,混合所有制排在较为突出的位置。《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决定》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4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指出了要完善法人所有制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
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决定》将其予以完善,着力点在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六个方面。为此就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经理人制度的不完备甚或缺失,这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最短的一块板子,应尽快补足。《决定》指出,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决定》还称,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这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以及确定合适的国有经济布局的基本前提,只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实现相对控制,其他一般性竞争领域则应该完全交回给市场经营。
二、下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很多,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还不足,应当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一)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尽管公有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问题并没有彻底得到解决。国有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没有根本改变。一些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没有进行真正的股份制改造;部分经过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也普遍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甚至国家股管理主体缺位(实际上多个部门都在行使国家股所有权,而无人真正负责),由于缺乏来自所有者的负责任的监督导致国家股股权代表虚设,没有实现企业机制上的根本转换;还有国家股、法人股不流通,其流动、组合、重组困难重重等方面。从央企目前的产权结构来看,在央企层面,即便民营资本进入,更多的是在二级、三级,甚至四级公司的合作。对于市场呼吁的央企母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目前仍未破题。在国资委监管的113户央企中,母公司层面实现了股权多元化的央企仅为8户,但是这8户的央企的多元股东也多为金融机构或产业基金或地方政府,都是国有性质的,没有给民间资本撕开一个口子。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仍然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资委在角色定位上,依然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上还是“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既无法保证最有经营能力的人成为董事或董事长,又无法使委派的董事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或董事长对资产保值增值真正负责。有人强调,国资委本身存在身份定位的模糊,“特设机构”本身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国资委是经济组织还是政府组织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回答。第二,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产权关系仍不明晰。对于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边界,存在大量模糊地带,产权关系复杂,难以在短期内梳理清楚,需要研究落实的地方也很多。第三,国资委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缺乏战略向导,没有从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的高度去思考国有企业的定位,重点只是关注企业之间的重组。第四,谁来监管国资委的问题?目前,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集监督、管理职能于一身,那么谁又来考核这个“代表”的工作业绩?
(三)垄断企业改革是今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国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大多数是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邮电、民航、电信、铁路、邮政、天然气,但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理论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弱化了通过管制维持垄断的理由。我国垄断行业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监不分仍然根深蒂固,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行了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离、引入新竞争者等方面的改革,如电力行业实行了“电网分开”,电信行业实施了“成立联通”、“移动分家”、“南北分析”等改革,改革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严重。总体上垄断行业改革仍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现有改革偏重现有企业重组、忽视创造公平准入环境和引入新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竞争的市场结构。而且在产权改革和监管改革方面也相对滞后,难以避免垄断行业滥用垄断优势地位。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抑制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目前,社会上对不少垄断行业收费高、服务差、效率低而职工收入奇高等现象意见颇大。
(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办法仍在探索
近两年来,各方对于实行国企分类管理呼声很高,这一方式的核心是对公益性国有企业、资源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分别对待,最终使国企从竞争性市场中完全退出。具体而言,商贸、建筑等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必须通过改制逐渐退出;金融、保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险、证券等由央企垄断的金融行业,要对民间资本逐步开放,实行国企和私企的公平竞争;公共领域和资源垄断的非竞争性领域,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周期长,不但要实行单一的国有体制,还要探索符合国情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其实很多人都坚信,国企从竞争领域退出只是时间问题,重要的是如何平衡因退出引发的利益调整,因为现在部分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尚可赚得盆满钵满,当有利可图时,让企业心甘情愿退出并不容易。而非竞争性国企的转型,也需要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
(五)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正在逐步成为创新的主体,但创新动力不足仍是制约国有企业自主创新的核心问题。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缺乏创新热情,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企业发展模式的依赖仍然很强,领导行为短期化,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一直很低,技术创新中重视模仿创新忽视自主创新、重视产品创新忽视基础研究和战略技术研究,设备引进高于技术引进、引进投入远远大于消化吸收的投入。影响国有企业创新动力的内部因素主要有:首先,企业家缺乏自主创新的意识和精神使得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面对技术创新活动的高风险,同时由于我国低廉的人力成本,特别是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长期居于垄断地位,不用技术创新也可以赚取很好的经济效益,片面的逐利意识使很多企业都不愿进行技术创新。其次,国有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高素质技术人才缺乏,是阻碍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因素。再者,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不能容忍失败、注重当前绩效等文化氛围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自主创新。
三、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展望与建议
(一)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
当前,国有企业数量仍然太多,主要是地方中小企业太多,又大量活动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很难发挥国有企业的优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果企业规模弱小,就很难与世界跨国公司进行同等量级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的较量,更没有力量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从而不得不受制于人,因此必须加快国有企业发展,努力做大做强。下一步,需要继续进行资产重组等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优势产业及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聚集。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把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同时,加大中央企业资产重组,找准市场定位,集中有限资本做强核心业务,增强对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的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主营业务特别是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力争成为带动行业或相关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二)加大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
要进一步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继续推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促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真正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在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改制企业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多元化、明晰的产权制度是基础,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证公司按市场经济要求运行的关键环节。由于我国的大中型股份公司主要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形成,国有股比重过大,会导致事实上的政企不分,董事会的权力统统被集中在国有大股东的手中,从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减持国有股,推进股份公司的产权多元化势在必行。减持国有股的主要途径,可以首先增加不同类型经济主体的法人股,特别是吸收非国有资本的法人股;其次是扩大社会公众股;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增加企业的职工股。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和可视作的行政待遇,逐步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选聘、考核与管理经理班子的新机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权责。完善董事会制度,提高外部董事比例,试点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落实董事会选聘、考核、奖惩经营班子的职权,实现企业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引入市场机制管理监事会。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企业情况分类分步实施,不搞“一刀切”。对于自然垄断行业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的国有企业来说,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和配置方式更应体现公共属性,以保证企业的经营决策充分体现社会需求,保证社会的有效监督,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企业负责人应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配置,以保证企业根据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及时决策和执行,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于单一股权的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内部难以形成有效制衡,在目前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如果完全由董事会自主决定经理层人选,内部人控制的风险比较高。股权结构多元的国有企业,由于利益主体多元,企业董事会自然形成制衡,由董事会制定企业的重大决策,并按照市场机制决定经理层人选,相对比较有效。
三是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层次来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财产权的出资人,必须承担起建立国有企业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的责任。同样,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股东,也需要为经营公司的经营层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由于国资委本身是一个特设机构,它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但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重大。因此,可根据工作性质的变化尽快建立适应特设机构要求的内部选人、用人机制。一些业务岗位的人才应面向社会和国内外招聘,改变公务员式的等级化报酬体系,建立与责任挂钩的薪酬机制,建议对经营者实施年薪制与股票期权相结合的激励措施,这其中要以股票期权为主。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分配制度,建立分类分级薪酬管理体系;将直属企业分成竞争类、城市公用事业类、综合投资类三类,实行分类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任期经营责任制。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完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制度主要是探索各级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有效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办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今后,国资委主要履行出资人职责,尽可能减少不属于出资人该做的工作,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为此,需要在下一步改革中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一是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试行职能分离。对省市一级国资委,可进行国资委加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式的较彻底的分离。把目前国资委承担的监管职能和仍然行使的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归入分离后的国资委,仍作为准行政机构运行。把股东职能划入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公司化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可先试行内部职能分离,把监管、公共管理职能和股东职能在内部机构上划开,分别独立运转,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较彻底的分离方式。
二是对国资委、尤其是行使股东职能的部分进行专业化改组。由于各级国资委的干部大都缺乏企业工作经验,可考虑与所监管企业进行较大规模的人员交流,为减少阻力可对交流人员的身份、待遇等做一些特殊安排。分离出来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行使股东职能的部分,按照企业化的要求建立全新的内部人事、分配机制,在人员待遇上要考虑企业化的特点,以便吸收较高层次的专业人员。
三是在市、县两级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实监管内容,形成更加完整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进行把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也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围的试点。
四是对国有资本实行差异化管理。针对竞争性资本和非竞争性资本,构建差异化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对它们实行分类运营和管理;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决定采取债权形式还是股权形式进行运营。但到底构建何种形式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要根据资本的类型及其对应的存在方式进行相应抉择。
五是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根据政府的社会管理和资产所有者双重身份的不同属性和不同要求,实现政府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离,把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征收的税收收入和作为资产所有者获得的资本经营收益,分别纳入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是建立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的制衡和问责机制。各级国资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工作,同时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受托人应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应考虑在各级人大设立类似于财经委的“国有资产委员会”作为这种监督的实施主体。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评价和考核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体系,对国有企业的财产保值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健全定期资产清查制度,及时了解国有资产的盈亏和报废问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找出相应解决办法,对违法行为应给予必要处罚。
(四)深化国有垄断行业改革
垄断行业是国有经济最集中、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企业几乎都是中央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新的市场主体,同时加强监管,尽快建立新的监管体系,实现政府从直接控制到基于规则的监管的转变;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垄断行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等。必须坚定地引入必要的竞争机制,在国家控股前提下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形成适度竞争局面;必须坚定地实行政企分开,同时考虑其公共事务的连续性、稳定性,避免过大震动;必须坚定推进国有企业工资、人事、分配等内部制度改革,在生产要素方面引入可竞争因素,也要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命脉保障和发展的需要。对已经引入竞争机制的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一步分离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对其他有关行业和城市公共事业等,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竞争性业务要放宽准入;对垄断性业务要实行国有法人为主的多元化持股。要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垄断行业监管制度,主管部门每年应以专项工作形式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要规范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应当尽快通过利润上缴、税制改革等手段理顺国家和垄断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规范垄断企业同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制定垄断行业员工工资水平的上限并逐步将垄断企业的工资、福利阳光化,让全社会来监督。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
------------最新【精品】范文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浅谈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足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未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在中国近30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一个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传统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不是独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这种“条条”与“块块”的双重领导之下。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统得过多,管的过死,国有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导致企业和职工缺乏经营和生产积极性,企业缺乏活力。
(二)内部体制不合理
1、产权不清。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劳动者。国有企业的职工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又是一般生产者。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每个人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企业的资产,而由政府代表他们统一行使这种权利,但政府部门众多,都能行使部分所有权,却无人对企业财产承担经济责任。这种事实上的产权代表多样化等于是没有代表,结果造成传统国有企业产权虚置。造成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从而在企业内部也就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所有权的制约机构。
2、责权利相分离。传统国有企业所有权被政府各部门分割行使,企业缺乏相应的自主权。企业职工的职责是提供劳动,权力是获得工资并享受企业提供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作为企业经营者的厂长经理的权力是组织生产,企业盈亏与自己无关,他们的奋斗目标又往往是多重的,不仅要尽可能完成国家任务,还要为企业的职工谋取福利,更重要的是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一部分企业领导千方百计争取进入政府部门,掌握更大的权力。这就造成了责权利相分离,造成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平均主义。
3、组织机构设置行政化。每个企业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由政府委派或任命行政官员担任,按行政级别获取报酬,享受政治待遇和其他待遇。在企业内部,除设置生
产经营性机构外,还设置于上级各领导部门相对应的机构,作为贯彻上级各部门指示的组织机构。
(三)社会负担沉重
由于产权不清,吃大锅饭,因此国有企业普遍承担着办学校、医院、安置就业、离退休人员开支管理等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任务,有的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职工人数占总人数的20﹪以上,富余人员高达企业职工总数的60﹪,企业社会负担沉重。
(四)垄断组织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大企业多为多为国有企业,主要涉及我国的电信、电力、民航、铁路、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上,这些产业涉及国家命脉和关键发展,有关社会的安定团结,居民生活的稳定,因此国有企业都是一家独大,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力,没有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去,企业改革步伐滞后,需要建立和完善现在公司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70年代后期开始,先后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1984年,主导方针为“放权让利”,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经营自主权),并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利润分成、调整国家与“国营”(后改为“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第二阶段:1984—1986年,主导方针是“利改税”,即由国家以税收形式从企业收取以前的“利润”,力求用行政措施影响企业经营,引入市场调节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第三阶段:1987—1991年,力倡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后者适用于中小企业),以求在不触动所有制的情况下,以契约的方式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第四阶段:1992—1994年,着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目的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赋予企业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并在部分企业试点推行“利税分流”与股份制改造。
(五)第五阶段:1994—1996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求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7后,政府推广股份制改造,希望使企业的劳动者同时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产分配相结合。一方面解决企业聚集资本,弥补投资主体单一的不足,另一方面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以求国企及时脱困。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思考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
(一)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要求,紧紧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的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的通道。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
(二)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健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
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和针对性。
(四)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一是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强化投资管理。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引导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表率。大力开展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的新技术研发,切实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
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是上述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努力,从而实现我国国有企业的新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
经过30年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巨大成绩,主要成绩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成效
目前,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产权改革、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或国家独资的公司制企业。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
一是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初步分开;二是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开始正常运行;三是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四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3.为加强企业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建立了制度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许多国有企业努力实施管理创新,加强产权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战略规划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4.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一度困难重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由于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5.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有所改善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也加大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近年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有改善。一是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减少。二是国有资产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基础性行业集中。目前,国有企业在国防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用航空、航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基础性行业的企业户数占全部国有企业户数的28.6%,资产总额占到55.6%,国有资产总量占到61.9%,实现利润占到67.7%。
6.保证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有人认为,经过改革,国有经济比重降低了,现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已经不起主导作用了。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至2024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24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
2.4亿元,比2024年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24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24年提高5.4%。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24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
国有企业改革
1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国有企业改革是空前艰巨的事业,虽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同时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但是改革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还有很多任务包括一些难度很大的任务有待完成。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些国有企业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名义上已经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也往往“形似神不似”。由于央企改制大多在子公司层面进行,如果话语权最多的大股东不改制,也难以要求下面改制的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行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普遍现象,多数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事实上合一,与按照《企业法》注册、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国有独资企业一样,都是“一把手”负责制。其结果是大企业的兴衰成败系于一个人身上,风险极大。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不尽合理
虽然经过多次调整,国有企业小而散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还有不少企业盲目扩张,债务风险很大。而且管理层级过多,资本链条过长,许多二三级企业业务重叠交叉,专业化发展能力薄弱,主业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有的企业资产不多,却有四级或更多的管理层级,层级过多使有些企业出现失控现象。
3.垄断企业改革任务艰巨
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中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国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大多数是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邮电、民航、电信、邮政、天然气,但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理论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弱化了通过管制维持垄断的理由。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行了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离、引入新竞争者等方面的改革,如电力行业实行了“电网分开”,电信行业实施了“成立联通”“移动分家”“南北分析”等改革,改革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严重。总体上垄断行业改革仍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现有改革偏重现有企业重组、忽视创造公平准入环境和引入新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竞争的市场结构。而且在产权改革和监管改革方面也相对滞后,难以避免垄断行业滥用垄断优势地位。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抑制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使外部资本面临很高的进入成本,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这些行业的低效率。
4.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获得科技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大量的科研人才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过去几年,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也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较低,而且总体上自主创新的活跃程度还不如非国有企业。
5.改革遗留问题需要解决
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偏低,有时偏低的补偿标准都得不到严格执行。另一个问题是有些企业改制后陷入困境。如有的地方股份合作制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再次使企业陷入困难。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资委在角色定位上,依然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上还是“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第二,国资委在管控模式上,具有太多“淡马锡”的情结,具有把自
身建设成为全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倾向,但是,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国的大国国情,也不符合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思路。第三,国资委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缺乏战略向导,没有从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的高度去思考国有企业的定位,重点只是关注企业之间的重组。第四,国资委在企业考核上,重视短期利益和对经济业绩的考核,忽略了对社会公共效益的考核,没有在考核上处理好国有企业本身具有双重职能定位的问题。第五,谁来监管国资委的问题?
应该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有关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还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提出了原则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这样做,我们一定能胜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的任务。
①将进一步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成为这方面改革的重点;
②国有经济布局将进一步优化,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③将对垄断行业改革,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会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并且对垄断企业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会加强;
④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将会日趋完善;
⑤出于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将会大为提高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还比较低,还远远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炼油业为例,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央企都进入了世界500强(2024年营业收入总计约3000亿美元),但其规模之和还抵不过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一家(2024年营业收入约3700亿美元)。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曹华)“国有企业改革将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不断调整,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十八大代表、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和记者一起分享学习十八大报告体会时作出如上表述。
王勇说,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这为今后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
王勇表示,加紧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首先就要更加市场化地选聘人员,人员要能进能出,干部要能上能下,收入要能高能低。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国有企业现在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要向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学习,包括要向一些私营企业学习,建立更好的市场机制,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使得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更好地轻装前进,创造更好的效益和更多的利润。
此外,国有企业改革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王勇说,多年来,国有企业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而走过来的。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既要按照所有企业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去行事,又要承担很多本来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拿中央企业来讲,目前还有8300多个医院、学校等社会机构,国企办社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企业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要有所改变。按照这次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将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