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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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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山路集团简介

内蒙古山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原煤开采及洗选、铁矿开采及选矿、硅石矿开采、煤矸石热电联产、高纯硅、多晶硅、多晶硅铸锭、拉单晶、(多晶、单晶)切片、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是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命名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正在申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包头市市委和政府、土右旗旗委、政府两级政府大力支持下,我们大刀阔斧地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延伸产业链,集团公司结合自身特点,以热电带动光伏材料,确立了光伏发电的绿色循环发展模式。该发展模式以废弃物综合利用发电为动力,以煤矸石(包括煤泥)、中水来发电,生产的电力用于提纯多晶硅和本公司光伏产业链的其他生产环节,从而实现由生产一次性能源向生产可再生绿色能源的转变,即煤—电、热(不可再生能源)—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发电(绿色、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模式。

现在集团公司已完成一期建设投资30亿元,今年年产值可达到40亿元,上缴税金3.5—4 亿元(2024年年产值是21.5亿元,上缴税金近2亿元),其中煤炭产量500万吨、产值15亿元,多晶硅产量1000吨,多晶铸锭、拉单晶及与之配套的切片200MW和50MW太阳能电池板生产能力,产值25亿元,直接就业人数3500多人,并以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产生的余热供热面积达400万平方米。

我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1.人力资源优势;2.技术创新;3.循环产业链(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根据光伏产业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全世界范围内招揽各类光伏人才,以确保我们企业的持续发展。(目前有日本专家5名,欧、美专家3名,曾在尚德、阿特斯、天威英利等长期工作过的专家30多人在我公司工作,并且和上海汉虹、日本NTC、中国电子第四十八所签订了长期的技术服务合同)。在技术上,我们和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已合作3年,成功研制出了冶金法提纯多晶硅的工艺。在发展模式上,我们拥有一套从煤矸石发电—多晶硅生产—电池片生产—太阳能发电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基于以上三点优势,我们将完成以下四点规划:

一、规划在2024年扩建二期工程,总投资35亿元,形成多晶硅生产能力5000吨,拉单晶 500MW,多晶铸锭500MW和与之配套的1000MW切片生产和电池片生产能力,这样山路集团公司可形成总产值达110亿元以上并进入全国光伏企业的前三强,上缴税金10亿元以上,总就业人数达6000多人,余热供热面积可达到1000万平方米,为社会每年节约85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1000吨。

二、公司规划在2024年再投入资金30亿元,形成多晶硅生产能力10000吨,拉单晶、多晶铸锭及与之配套的2000MW切片生产和电池片生产能力,这样在2024年山路集团公司可形成总产值约达到230亿元,上缴税金约20亿元以上,总就业人数达10000人以上,余热供热面积可达到1000万平方米,为社会每年节约140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2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2000吨。

三、由于我们具有一套完整的光伏循环产业链和冶金法提纯工艺,因而我们建设的太阳能电站成本极低。我们根据内蒙古荒漠地区多、低效农田多、光照时间长的特点,结合企业的优势,每年最少建设100MW---200MW荒漠化太阳能电站和高效农业大棚太阳能电站,积极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利用好国家土地流转的政策,实现治理沙漠、建设高效农业园区、创造绿色能源基地,每年可发电2---4亿度,最少每年为国家节约标煤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4.2万吨、二氧化硫的排放量760吨,为建设绿色环保型社会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四、我们与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将对冶金法提纯多晶硅进行更深入的科研攻关,进一步提高产品纯度、提高用该提纯法生产的多晶硅制作的太阳能电池板的转化率,使我公司能够始终拥有核心技术。我们将把这个实验室作为技术支撑力量,公司将持续投入科研资金,保证实验室科研项目顺利进行,最终打造成国家级重点光伏实验室,使太阳能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使我公司形成更大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公司将以最快的速度实现四大规划,最终实现我们企业文化理念:开创思路、创新新能源发展模式、创造绿色能源。

第二篇: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1

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2日,是集传统矿产(煤炭)开采加工、新能源开发、煤矸石循环经济清洁化综合利用“三大产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被内蒙古自治区命名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集团下设8个分公司,分布在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上海浦东等地,所涉及“三大产业”形成一个闭合循环经济产业链。其中,矿产资源拥有四座露天煤矿,煤炭储量2亿吨,年产原煤及洗选1000万吨;新能源开发已投运贯通(建成投产)高纯硅—多晶硅—多晶硅铸锭—拉单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发电的完整光伏产业链,年产能达600MW;煤矸石循环经济清洁化综合利用产业,形成2×50MW煤矸石热电联产机组和回收粉煤灰制造新型环保建材生产线, 年综合利用煤矸石200万吨,为周边城镇和工业园区供热500万平方米,利用粉煤灰生产建材35万立方米。到“十一五”期末,集团资产总规模约70亿元,年产值52.8亿元,职工总人数7000余人。

为了积极响应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沿黄经济、呼包鄂经济的规划号召,紧紧抓住用好重大发展机遇,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山路能源集团着眼长远,谋划未来,结合自身产业实际,制定了符合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五年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传统原煤开采洗选产业产能达到2024万吨/年;光伏新能源产业将产能增加到1500MW,每年平均建设200MW,五年共1000MW沙漠化高效农业、高效林业太阳能电站;经检测集团原煤洗选产生的煤矸石中氧化铝含量高达43%,煤矸石循环经济清洁化综合利用产业每年利用煤矸石500万吨,建设年产50万吨氧化铝、25万吨电解铝、15万吨碳素的综合项目。“三大产业”规划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集团工业总产值将突破300亿元,税金35亿元,总就业人数达到15000人,每年建设太阳能电站可节约标准煤2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99.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66990吨。

为了保证在技术上始终领先,集团坚持走“产学研”的合作模式,在“十一五”末集团已与中科院、内蒙古大学三家成立了“内蒙古光伏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针对煤矸石提取氧化铝项目,集团将与东北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力争取得核心技术国家专利,实现产业无三废的目标;针对光伏电站与农、林产业结合项目,集团将与中国科学院、农业部设施研究院及内蒙古农业大学等成立联合实验室,合作进行课题研究,提升产业水平。

第三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社会责任报告(全文)

第一部分:公司概况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负责自治区中西部包括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及所属52个旗县的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和农电工作,同时管理自治区电力设计、科研、施工等国有企业。公司所辖供电区域供电面积71万平方千米,供电人口939万。2024年,公司位列自治区企业30强之首,中国企业500强第166名。

截至2024年末,公司所属单位28个,长期员工18984人,服务客户共计327.06万户。500千伏变电站15座,变电容量2024万千伏安,输电线路3232千米。220千伏变电站93座,变电容量2322.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9483千米。110千伏变电站214座,变电容量1353.8万千伏安,输电线路9223千米。两条500千伏“网对网”东送华北电力通道,输送能力430万千瓦。统调装机容量3842万千瓦,最大发电负荷2024万千瓦,最大供电负荷1639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高达630万千瓦。

回望“十一五”

引领经济快速发展的内蒙古电网。

“十一五”时期,内蒙古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持续居全国各省市之首,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内蒙古电网是自治区建设全国能源基地、实施煤电转换战略的重要环节,承担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稳定的电力供应、为区内发电企业提供上网支撑、为能源基地电力输出提供外送通道保障的重要责任。内蒙古电力公司作为自治区国有独资特大型电网企业,作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自治区电网的主体,在引领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内蒙古电网对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划、建设、运营好电网,实现电网科学发展,是内蒙古电力公司全面提高履行社会责任能力的根本途径。五年里,新建220千伏变电站32座、500千伏变电站7座,蒙西电网500千伏“三横四纵”主干网架正式形成,初步构建了内蒙古大电网格局;新增35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2863万千伏安,网架结构日益优化,电网功能不断完善,供电能力大幅提高;公司电网统调装机从1166万千瓦,迅猛增长到3842万千瓦;特别是风电装机容量从8.3万千瓦,达到目前的63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力支撑。

确保电网安全。电网安全事关自治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由于自治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内蒙古电网东西狭长的局面,安全保障任务很重。公司始终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确保实现电网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长期困扰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周期性缺电局面,在“十一五”得到了根本性解决,内蒙古电网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坚强的内蒙古电网,已经成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可靠保证,成为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的强劲动脉。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内蒙古电力公司不

仅承担着经济责任,还承担着社会责任。“十一五”期间,公司克服经营压力,实现了“村村通电”,累计解决73745户农牧民无电户通电问题;积极参与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大力扶持以科技为支撑的经济结构调整、促进非资源产业、新型产业的发展,全力保证安全稳定供电、供热;支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风电装机规模和电网消纳比例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出色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2024年北京奥运会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保电任务。

为西部大开发提供电力引擎。作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建设和服务拉动了西部腾飞,带动着区域协调发展,为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强电力支撑。具有22年光荣历程的西电东送战略实现了自治区“煤从空中走,电送北京城”的资源转换,内蒙古结束了缺电历史并成为输电大区。坚强的电网架起了自治区外送电的通道,为自治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对加快我国区域能源结构调整、促进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企业内控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企业管理年”、“精细化管理年”等系列活动,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推进内部改革,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关注社会民生,充分彰显“责任蒙电”品牌;坚持改革创新,农电企业代管体制改革走在前列;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多经板块的重组整合迈出新步伐;坚持企业与员工和谐发展,努力让广大员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

公司努力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经济价值:公司实现了“成百、上千、过亿”里程碑式的跨越———单月售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年售电量从2024年的531亿千瓦时到2024年跨越千亿千瓦时,再到2024年完成1171亿千瓦时;全口径销售收入产值从2024年的200亿元增长至今的437亿元;利税总额翻了两番多。

社会价值:克服发供电矛盾突出、风电机组大量入网等因素,实现电网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完成城农网完善、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等多个工期紧、难度大、任务重、标准高的电网建设紧急任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重大的政治保电任务;公司顺利实现所属供电区域“村村通电”目标,目前所属旗县电力公司已全部建成国家电网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五年来,公司及员工累计为社会捐款800多万元。

环境价值:“十一五”期间,蒙西电网竭尽全力支持风电发展,全力消纳风电上网。

截至2024年底,已接入内蒙古电网运行的风电场68座,装机容量达630万千瓦,同比增长45.8%,风电装机容量已占电网最高发电负荷的31%;“十一五”期间,积极推进典型设计,减少输配变设施占地面积,努力提高电网建设项目环评率,推动公司电网建设绿色发展。回望“十一五”,内蒙古电力公司始终坚持“责任、服务、发展”的企业使命,认真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自觉服务于自治区工作大局、服务于国家电网总体规划、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于发电企业和广大用户,实现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电力能源保障。

第二部分:共同责任篇

履行共同责任实现公司的核心社会功能,保障更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最大限度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

共同责任之一 科学发展责任

科学发展责任,是指公司立足自治区区情和能源发展规律,努力把内蒙古电力公司建设成为强大的绿色能源配置平台,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促进发展更加健康、社会更加和谐、生活更加美好。

公司明确了“在科学发展中树立责任蒙电形象”的总体目标,即“四个坚持”:坚持在学习实践中凝聚科学发展共识,确立了“坚持科学规划、完善电网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塑造蒙电品牌”的实践载体。坚持在破解难题中提升科学发展能力,始终把自觉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公司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坚持在应对危机中发挥国企骨干作用,全面启动了“蒙电责任行动”,即面向企业内部的“应对危机行动”和面向社会用户的“金牌服务

行动”。坚持在科学发展中解决实际问题,始终把解决员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公司科学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司履行科学发展责任的总体思路,即准确把握企业定位,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更好实现公司价值,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推进电网发展方式和公司发展方式“两个转变”中不断取得新突破;自觉遵循企业自身发展规律,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有效应对市场急剧变化,推进电网建设、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内部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紧紧依靠广大员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弘扬优秀企业文化,充分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持企业科学发展的强劲动力。

共同责任之二 安全供电责任

安全供电责任,是指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培养作风、规范管理、严格考核”的工作方法,倡导“严、细、实、勤”的工作作风;以人为本,科学监督,指导服务,创新管理;强化四全管理,追求本质安全,狠抓安全管理标准化、生产管理精益化,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公司履行安全供电责任的工作思路,即“七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四全管理”(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坚持 “事故可以预防和控制”;坚持追求“本质安全”。“九项措施”,加强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落实现场安全督查制度;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考核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提高一线员工综合素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改善电网安全运行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公司向社会承诺,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46%,城市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10千伏以上供电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8%。

共同责任之三 卓越管理责任

卓越管理责任,是指遵循电网企业资源优化配置规律和国有企业管理规律,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变革创新,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和运营电网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代价,最大限度凝聚电网和公司发展的合力,最大限度提升公司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的效率和效果。

“十一五”公司管理成就:管理活动:这一时期,公司始终坚持将抓管理放在工作的首位,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经营管理年”、“企业管理年”、“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精细化管理年”等专项管理活动。五年来,公司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电网建设稳步推进,经营管理持续强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履责能力不断提升。

战略管理:这一时期,公司的战略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制定并通过了《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五”战略规划纲要》。在《纲要》的引领下,能够切实把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核心业务的地位和变化趋势,全面分析、了解自身的相对优势和劣势,以发展为主题,强调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能力,抓市场、强管理、重节约、求效益,成功实现扭亏增盈,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机制创新:这一时期,公司董事会正式成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实践运作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积极推进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改革,不断修改完善了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内控管理:这一时期,公司内控管理不断强化。始终坚持以加强内部管理为抓手,努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修订完善若干项制度,全面开展各供电、农电企业的成本、费用细化分析,强化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使各项支出实现可控在控。

电网管理:这一时期,公司不断强化电网建设管理,优化基建流程,合理安排施工力量,推进基本建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创新招投标模式,在确保设备材料质量安全的同时,强化设备材料供应系统闭环管理,科学降低工程造价。

营销管理:这一时期,营销管理不断创新。不断深化营销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组建抄表中心,加大营销装备投入力度,进一步

规范了业扩报装客户委托工程管理。构建统一的营销信息化业务管理平台、电能信息采集与监控平台。强化供用电稽查、检查工作。

产权管理:这一时期,产权管理稳扎稳打,从摸清家底到产权界定,从明晰产权到分类管理,从分析结构到指导改革,从建章立制到强化考核,从明确重点到合理投资,在产权管理各方面取得显著工作成果,使公司产权管理形成了较为规范成熟的管理模式,在自治区各大企业中走在前列。

依法治企:这一时期,基础管理不断夯实。法制教育、依法经营意识空前加强,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合同管理为第一要务的各项法律工作全面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从法律层面解决了公司总分公司管理体,公司诉讼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农电管理:这一时期,农电管理不断规范。公司全面开展农电审计工作,对趸售电力公司预算执行及成本控制进行专项检查,全面强化了农电系统生产经营与安全管理。

趸售电力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全部结束,农电信息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农电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多经管理:这一时期,多经企业规范运作,战略布局初具雏形。通过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资产结构,在盟市电业局构建紧密型多经公司;通过建立以板块为优势的产业结构,在全公司范围内,逐步形成四大板块;通过建立以效率为核心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适应市场体制要求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服务主业经营宗旨,努力为主业生产环节提供协作、支持与服务。

展望“十二五”,公司企业管理总体目标是,全面加强流程优化、班组建设、业绩考核等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抓好战略管理、风险管理、精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推进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开创公司产融结合、协调发展新局面。稳步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生产、大营销体系,初步建成基于风险有效控制的企业标准体系,集团化管控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最终实现公司“十二五”期间,“管理理念前沿、管理体系标准、管理手段先进、管理基础扎实、管理成本合理、管理团队优秀”的企业管理目标。

共同责任之四 科技创新责任

科技创新责任,是指以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为核心,以解决电网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难题为重点,不断加强科技工作管理,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十一五”期间,公司科技发展总体情况:公司大力实施“科技兴电”战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2024年~2024年投入科技开发费合计9000万元;公司共安排科技计划项目399项,解决了大量电网中存在的技术难题,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为解决电网中存在的技术难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公司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共安排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105项;广大科技人员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0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7项,内蒙古电力公司科技进步奖219项;创新开展城市配电网工作,改变了原来内蒙古地区配电网规划依赖外援力量开展的局面,走出了一条独立创新的城市配电网规划道路。

共同责任之五 沟通合作责任

沟通合作责任,是指公司坚持透明开放运营,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建立相互信任,形成电网科学发展和电网企业运营规律共识,凝聚发展合力,以最低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代价,共同保障更安全、更经济、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公司履行沟通合作责任的工作思路是,透明开放运营,赢得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信任;深入沟通交流,推动社会形成对公司的价值认同;营造合作机制,凝聚各利益相关方科学发展合力。

与经营区内各盟市政府建立会谈制度。

公司主要领导赴各盟市,就内蒙古电网发展与各地区经济发展及“十二五”规划对接等事宜,与各盟市领导进行密切沟通,坦诚征求意见,真诚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用实际行动塑造了蒙电服务品牌形象,受到地方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与百姓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参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为全区用电客户解疑释惑,并不断地解决实际问

题,包括用电管理、电费收缴、城农网改造等多方面的内容。

与相关企业建立服务地方经济的伙伴共赢关系。公司及所属鄂尔多斯电业局与美国ABB(中国)公司在鄂尔多斯毛乌素沙漠共同实施防沙治沙工程,使鄂尔多斯毛乌素沙漠腹地的荒漠出现了绿色。

第三部分:特定责任篇

公司对利益相关方不但要履行好共同责任,而且要对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担负起特定责任,以实现公司负责任地对待每一个利益相关的一般社会功能。

公司联系着多少利益相关方,就承担着多少种特定责任。公司总部立足国情和公司实际,确认了用户(包括农业、农村、农民)、员工、伙伴和广义社会、自然环境等利益相关方,分别阐述了对各方的特定责任。

特定责任之一 对用户履行优质服务责任

建立健全优质服务常态机制。认真落实新的《供电监管办法》,建立了“95598”呼叫中心集中管理平台,实现了九个盟市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考核标准的统一。

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多种缴费方式拓展工作,在原有各种缴费方式的基础上,实施启动公司短信服务平台,大力推广政府“一卡通”缴费、POS机收费和银行代理收费等缴费方式,开发“95598”网上缴费和自助缴费程序,大力宣传推广银行代扣、ATM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多渠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开展 “蒙电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

“蒙电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自2024年4月开展以来,从提高群众满意度、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深入推进营业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与客户服务双向互动渠道,强化营销专业岗位培训,构建“融通便捷”服务体系,在保证为企事业单位安全优质供电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保证为城乡居民安全优质供电上,尤其是关注城市小区居民、乡镇(苏木)农牧民的用电,赢得全社会的广泛认同与好评。

特定责任之二 对三农履行服务三农责任

“十一五”时期是内蒙古农电发展速度最快、取得成效最大的五年。五年间,农电发展建设服从服务于自治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新农村、新牧区、新农电、新服务”发展战略,在农电体制改革、农牧区电网完善提高、同网同价方面取得巨大成效,农电企业综合实力大幅提高。特别是2024~2024年中央扩大内需工程的实施,使农电发展进入持续快速发展轨道。

“十一五”期间,农电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农电资产管理公司实质化运营落到实处;增供扩销成效显著,农电优质服务迈上新台阶;农村牧区电网初具规模,实现跨越式大发展;农网供电可靠性明显增强,电能质量显著提高;农电企业综合实力大大提高;同网同价取得阶段性成果,农牧民得到实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深入民心,农网工程社会效益充分体现。

农电管理“十二五”总体目标是,农电安全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趸售旗县售电量年均增长9%,达到200亿千瓦时;农村牧区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电压合格率达到98%;农村牧区电网低压线损率降至8%以下,综合线损率降至5%以下;未改造地区改造面达100%,升级改造面达70%;每个乡(镇、苏木)建成1座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供电所光纤覆盖率达到80%,基本实现户户通电;实现旗县电力公司销售电价与蒙西电网目录电价各类用电城乡同价。

特定责任之三 对员工履行员工发展责任

“十一五”人力资源工作总体情况:“十一五”期间,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认真做好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保障工作,大力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强化精细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

这是成就辉煌的5年,人力资源发展迅速;这是机制创新的5年,三项制度改革取得明显实效;这是员工实惠的5年,薪酬分配取得较大进展;这是精细化管理的5年,绩效考核深入人心;这是英才闪耀的5年,人才工作取得辉煌成就;这是员工素质提高的5年,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这是统筹兼顾的5年,员工健康获得长久保障;这是以人为本的5年,新的劳动关系机制初步形成;这是和谐发展的5年,企业持续全面稳定;这是创先争优的5年,人力资源队伍长足发展。

特定责任之四 对伙伴履行伙伴共赢责任

增强市场服务意识,积极为政府、发电企业、广大用户服务。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初期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和发电权置换交易三个品种。经过一年半的试运营和正式运营,表明市场建设是成功的,也创新和丰富了电力市场理论。下一步,区外电能交易和发电权交易仍将继续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和公司的快速发展作出贡献。履行交易电量结算职能,更好地为发电企业、电力大用户服务;落实电力交易“三公”原则,促进电力交易和谐发展;用电力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与供应商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合作;优先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立战略采购关系。

特定责任之五 对社会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十一五”期间,公司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扶贫济困基金为载体,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拓展“送温暖”工程,促进民生改善,营造和谐企业发展氛围;成立扶贫济困基金会,完善分级帮扶救助管理体系,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两节送温暖、三八助单亲、五一关爱劳模、夏季送清凉、金秋送助学、平时送帮助”活动;先后开展了“博爱一日捐”、“营造和谐、奉献蒙电”、“爱心圆梦大学”等助学行动捐款活动,以及“抗冰抢险保供电,情系灾区献爱心”系列活动。

五年来,公司及员工累计为社会捐款800多万元;公司扶贫济困基金会汇集员工、企业捐款1762万元;帮扶困难员工6846人,帮扶金额1126.9万元;资助困难员工子女上大学255人,资助资金90.4万元;公司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博爱一日捐”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获自治区首届“十佳奖牌公益之星”称号,被授予自治区红十字会荣誉理事,荣获“人道、博爱、奉献”金质奖章。

特定责任之六 对环境履行环保节约责任

积极支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风电装机规模和电网消纳比例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位,为全国大范围市场消纳风电提供了重要参考数据,为国家新能源发展以及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提供了大量决策依据,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截至2024年底,蒙西电网风电装机超过630万千瓦,发电量合计100.6178亿千瓦时;按等电量替代火电计算,约节约342.1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754.63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552.51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1.66万吨。

第四部分:发展与展望

2024年3月16日,我国“十二五”发展的蓝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要求,要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并网发电需要;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自治区煤炭探明储量位居全国第一,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内蒙古自治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能源优势和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的政治优势,客观上决定了蒙西电网成为“大型送端电网”的战略定位。

展望“十二五”,内蒙古电力公司将自觉适应自治区富民强区战略要求,努力建成一流省级电网;自觉适应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要求,努力建设大型送端电网;自觉适应电力工业发展趋势要求,努力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第四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抄核收管理办法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抄核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营销抄核收是电网经营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根本保证。为适应新形势、新技术条件下改革和发展的需求,贯彻公司“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损增效”的十二字方针,推进抄核收工作精细化和标准化建设,强化抄核收基础业务管理,规范抄核收行为,全面提高抄核收工作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抄核收指营业工作中的抄表、电费核算与审核、电费收取及电费帐务等工作。

第三条

营业抄核收工作坚持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原则,通过管理创新和技术进步,对抄核收工作过程实现量化监控和流程优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四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及国家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营销抄核收管理现状制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供电(电业)局。第二章 抄 表 第六条

固定抄表周期

一、对电力客户的抄表一般为每月一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居民客户实行双月抄表。

二、对用电量较大的用电客户每月可多次抄表。

三、对临时用电客户、租赁经营用电客户以及交纳电费信用等级较差的客户,应视其电费收缴风险程度,实行每月多次抄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预收或分次结算电费。

第七条 固定抄表例日 根据营业范围内客户数量、客户用电量和客户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客户抄表例日及抄表路线。

一、客户容量在100KVA以下(非普、商业、非居民、居民)•的,安排在每月20日前抄表,抄表工作必须在抄表例日的±2天内完成。

二、设备容量在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普、非居民、商业和大宗工业等客户,安排在20-25日之间抄表。

三、月末(25日到月末)抄见电量占当月售电量比例不小于75%,月末零点抄见电量应保持一定比例。

四、按照分线分台区管理要求,台区表及其所带低压电力客户抄表例日应尽量一致。

五、每年应对用电客户的抄表例日核查排定一次,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一经确定,必须保持相对固定,不得擅自变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由分局提出申请,发起工作传票,经营销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由电费计算中心变更。

第八条 实抄率标准:居民照明客户的实抄率≥98%;其它客户实抄率100%,同时建立严格的实抄率统计、分析及考核制度。

第九条

抄表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对新增客户,应仔细核对户号、户名、电能表的厂名、表号、安培数、指示数、倍率等。对轮换、故障处理以及更换互感器等客户,应检查装拆日期、新旧表指示数及倍率是否正确。认真核对抄表台帐与发送到抄表器中的数据,数据无误后方可抄表。

第十条

抄表员每月按照电费结算中心下达的抄表计划,结合规定的抄表例日,持抄表器按照指定的抄表路线到表位准确抄录表码, 检查应抄户数是否全部抄完,做到不错抄、不漏抄、不估抄,严禁代抄,同时携带抄表异动情况记录本。抄表员在抄表的同时有义务检查客户的计量装置、用电分类、光力比。同时现场核查有无有表无卡、有卡无表等现象。如发现电量增减异常时,•首先复抄一次,如无误应现场检查计量装置,有无烧毁或损坏现象、封印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窃电可疑迹象。对上述客户应检查用电记录,询问用电情况,并做好笔录。抄表人员如发现客户有窃电嫌疑,应尽量保护现场,同时当日填写工作传票传分局技术室,分局技术室应迅速组织用电检查或所属营业站现场检查核实。现场核实处理后尽快完成工事票流转,同时变更营销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对于居民客户确因客户原因无法抄表,可参照该客户前三个月的平均用电量和用电负荷变化情况予以估抄一次,并在抄表异动情况记录本上记录“估”字,但不得连续估抄两次。对于异常情况,应在抄表异动情况记录本上认真记录表停、换、转圈、表烧、倒行、丢失等情况,并填写有关工作票后做相应的处理。凡由用户或变电站电话代抄户,每三个月必须现场抄表一次,此类客户不允许估表计量。

第十二条

因客户原因连续三个月(或三次)抄不到电能表指示数,抄表员应填写暂停供电传票或要求迁移表位的工作传票,不得自行停电。对于客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原则上应予以销户,各单位视实际情况,可先对客户进行停电处理并加封,督促客户清欠电费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跟踪管理。

第十三条

客户用电变更、电能表故障、轮换及修改电价等涉及表底数、电价等基础信息变更的工事票,必须在创建表卡之前将电子工事票传递给电费结算中心处理。跨月差错退补、当月发现电量电费差错等追退电量工事票,必须在电费计算前将电子工事票传递电费结算中心处理完毕。

第十四条

抄表员在抄录指示数后,现场正确、规范、清楚地填写电费通知单,并通知到客户,客户持此单按期交付电费。对实行远程抄表或集中抄表电力客户的管理与其他客户相同,在抄表例日送达电费通知单。同时应收集客户手机号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等先进手段逐步实现短信电费通知单送达和短信催费。

第十五条 采用抄表器抄表要根据抄表器菜单中的提示进入电能表指示数的抄录,输入后应仔细核对,防止输入错误,造成电量结算的差错,要严格按照抄表例日发送抄表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电费计算中心。

第十六条 对于预付费电能表,建议按普通电能表模式管理,根据抄见电量结算电费。预收的电费存入电费实收系统客户账户中,每月结算后按照实际发行数从账户中扣除。对于确无条件按普通电能表模式管理的预付费电卡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抄表核查一次。

第十七条 对于集中抄表和远程抄表的客户,以抄表系统的抄见底码作为电费结算的依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现场核查。抄表核查周期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十八条 加强抄表器管理。抄表器实行领退签字制度,由专人保管,分配到人使用,不得互相混用。携带抄表器抄表时,应精心保管,防止磕、碰、受潮、丢失。若人为损坏或丢失,严格考核。电卡表的清零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对大电力客户可采用无线电负荷控制系统自动召测电能表指示数。负控系统和营销信息系统联网,可实现自动抄表。对自动抄表客户的表底数要每季度现场核查一次,防止电能表指示数的误传,并要求有核对记录。

第二十条 抄表中心每月及时统计应抄、实抄、未抄户数、抄表本提交时间及异常情况,计算实抄率。

第二十一条 抄表人员轮换周期按照各单位实际自行确定,原则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 电费核算与审核

第二十二条 电费计算中心负责抄表例日的统一管理及抄表工作质量的集中考核。第二十三条 抄表例日由抄表中心统一编排,严格固定。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抄表例日时,需启动工作传票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由电费计算中心统一更改。电费计算中心每月统计各供电单位抄表例日的执行情况、电能表实抄情况等,作为抄表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电费计算中心严格按照抄表例日,自动创建抄表计划及抄表卡。抄表中心根据电费计算中心创建的抄表计划及抄表卡,将待抄客户的抄表信息经数据转化后从数据库中装入抄表器。

第二十五条

电费中心要做好工作传票的审核把关作用,在发送数据前处理完毕新装、变更、换表、改电价、拆表等与抄表信息有关的工作传票,确保抄表器中信息齐全准确。

第二十六条 抄表数据、电价设置、计量计费参数等与电量电费计算有关的的资料录入、修改、删除等操作,要严格按规定权限在营销信息系统中通过工作票进行处理,并在工作票中做好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

营销信息系统故障、软件修改、电价调整或数据编码修改后,要对电量电费进行试算,并分类对计算结果抽查、审核。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反馈公司营销部,公司营销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第二十八条 电费计算中心每日及时、准确对已提交的抄表本进行电费计算与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对新装及业务变更的客户,要逐户审核计费容量、起始底码、倍率、功率因数标准、电价结构比例、电压等级等信息,确保电费核算准确。

二、发生追退电量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三、审核变压器启停、计量传票、电价改类等各类工事票是否发挥作用。

四、审核协议、交易、政策性等特殊电价是否随着电价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等。第二十九条 电费核算过程中,核算员发现信息系统资料有误,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核对,并由相关部门通过相应的工作票进行更正,确保电费核算的准确。

第三十条

电费计算完成后,可通过异动核查、电费台帐、计算日志及工作票核查等平台,进一步审核电量电费追退、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等计算是否准确。对专变和大客户,要对应电费清单逐户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按台区入账。同时将抄表异常、工作票传递不及时、电量为零或电量异动等情况,由核算员在营销信息系统中生成相应的异常工作票传递至所属分局用电检查班或稽查分局现场核查。

第三十一条

从表本提交到审核入账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电价调整等特殊情况,应力争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十二条 在退补电量电费时,凡涉及电量的退补必须走退补电量工作票;退补基本电费时,要核清客户的实际容量和起始时间,同时结合力调奖惩退补;退补差价电费应对应核算分类分别退补。查处违章用电、窃电追补的电量、电费应计入当月售电量和应收电费中,并录入营销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

电量电费冲减一律在MIS系统新建批次计算发行,对冲减工作票要认真核查,电量电费冲减工作票要详细说明冲减原因,冲减计算过程及公式。

第三十四条 建立严格的实抄率、差错率、电费回收率统计、分析及考核制度。营销差错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差错与责任事故认定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电费入账后分局可自行打印发行单,专变和大客户可由所属营业站或分局打印并保存完整的电费结算资料,包括电费清单、电费台帐、电力销售发票、增值税票。同时应按抄表员、台区、线路、分局和用电类别打印汇总单。

第三十六条 月末按变台、线路、供电所做好农村供电所的对网发行工作。同时按趸售关口计量开展趸售电量电费的发行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电费结算完毕后,按时完成电费发行单、营业月报、高载能辅助发行单等报表的统计提交工作。

第三十八条

线路切改、变压器调负荷时,要把好客户、变台的匹配调整关。调整抄表路线、变台的客户,应由分局发起相应的工作票,按照相应的权限统一更改会计科目编号,调整户账务说明等,并经电费计算中心审核同意后处理。杜绝分局、营业站为完成线损指标,人为调整客户、变台、线路匹配关系。同时按时完成分线线损、台区线损统计提交工作。

第三十九条

电量电费数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保存,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 电费收取

第四十条

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电费交费方式,加强电费风险控制与管理,缩短电费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电费资金安全,提高收费工作效率。

第四十一条 电费收取应做到日清月结,并编制实收电费日报表、日累计报表、月报表等,不得将未收到或预计收到的电费计入电费实收。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减免应收电费。

第四十二条 加强电费账龄管理,及时对电费账龄进行分析排查。在收取电费时,按照发生欠费的先后时间排序,先追缴早期的欠费,最大限度地降低陈欠电费的风险。

第四十三条

开展电费风险控制与研究工作,建立电费回收预警机制。完善客户信誉等级评定办法,结合客户信誉等级、电费风险类别,制定防范措施。对交费信誉较差、欠电费风险较大的电力客户,可采取合同约定方式实行预购电。

第四十四条 客户电费的收取,可采取营业网点坐收电费、通过联网方式委托银行代收电费、银行托收电费、储蓄付费、分次交纳电费、客户自助交费、预付电费、网上付费、电话付费、充值卡付费等收费方式。除特殊情况,不允许采用走收电费方式。采取何种收费方式应在《供用电合同》收费方式条款中予以明确;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电费、储蓄付费方式的还应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收电费协议或电费实时划拨协议。

第四十五条

对用电大客户采取分次交纳电费方式:月用电电费在100万元以上的用电客户,每月分次收费次数不低于3次(旬交费);1000万元以上的用电客户,每月分次收费次数不低于4次(周交费),月末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并逐步实现按自动采集系统抄录的电量进行电费划拨。

第四十六条 对于未按合同(协议)交纳电费的客户,除交清应收电费外,要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计算电费违约金。客户交纳电费时,先扣减违约金,再收取电费。

第四十七条

对逾期未交纳电费的用电客户,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相关规定催缴仍未交纳者,应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实施停限电催费。

第四十八条 取消营销部门设立的电费账户,由财务部门设立集中统一管理的电费专项账户。

第四十九条

营业网点的收费员,使用电费实收子系统收取电费现金和电费支票。收取电费后,应及时录入电费实收子系统销账,并打印电费发票。收取电费金额冲销电费账户的顺序为:先冲以前年电费,后冲当年,再冲当月。当天工作结束前,清点所收现金和银行汇票,并将当日所收现金存入银行,同时做好电费收据存根联分类统计,编制坐收电费日报单等工作。

第五十条

收费错误时,采用调整账目方式纠正错误,账目调整必须启用工作传票,同时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核批准。

第五章 电费账务

第五十一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部、营销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客户电费账务管理制度,完善客户电费账务管理体系。依托营销信息系统,做到客户电费应收、实收、预收、未收台账与银行对账台账等账目清晰、准确。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电费发票、凭证、印章等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严格保管、领取、使用程序,建立完备的登记和签收手续,确保电费发票、凭证、印章等的安全。

第五十三条 电费账务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凭证的制作和管理,并定期与本单位财务部门核对应、实、未收电费情况。回收的电费资金要及时做账务处理,并及时录入承兑汇票及在途资金,确保账务系统数据与实际回收情况相符,为公司的业绩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

每月1日组织开展客户余额与客户明细帐的对账工作,同时核对应收、应付,并做好会计权限变更、会计科目维护等工作。

第五十五条 对客户明细账余额的处理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管理权限经业务主管、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电费呆坏账的处理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办理。

第五十六条 建立客户电费账务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对客户电费台账、账单、凭证及各类账务报表的准确性进行考核。

第五十七条

电费账务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电费账簿、电费印章、电费单据、电费发票领用、保管及销毁的有关制度。

二、每日电费对账,每月电费盘点,保持电费账、银行账随时平衡。盘点时各类别客户的应收电费金额、实收电费金额、欠费金额必须平衡,并要求上级负责人在盘点报表上签字确认。

三、建立银行日记账,登记银行收付凭证,按银行顺序将凭证装订成册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与银行、财务部和营抄人员核对账单。做好实收电费、上缴电费报表的编制工作。

四、对年电费在50万元以上的客户,每年进行一次电费往来账务的核对工作,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应每月核对。核对完成后签订账务确认单,作为客户资料存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各供电(电业)局要依据公司抄核收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内蒙古电力公司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电网和公司发展方式转变,沉着应对复杂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形势,全力强化安全监管,加快电网建设,开拓电力市场,创新经营管理,变革体制机制,构建和谐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以2024年的优异成绩为标志,公司圆满完成“十一五”各项奋斗目标。

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公司售电量完成117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7%。其中区内售电量899.95亿千瓦时,增长18.90%;东送华北电网电量271.15亿千瓦时,增长8.32%。公司线损率4.48%,完成计划指标。公司总产值完成437.48亿元,增长25.42%;其中电网收入398.59亿元,施工企业产值32.56亿元,多经企业产值6.83亿元。公司利润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资产总额371.98亿元。公司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和内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㈠全面强化安全管理,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春秋查、安全 生产月、创建无违章企业、安全性评价等专项活动,全方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加大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力度,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安全督查,保证各项电网工程零缺陷移交。公司驾驭大电网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蒙古电网实现4876天的长周期安全记录。在高载能负荷大量停产、发电机组出力严重受限的形势下,公司科学安排电网调度,优化机组运行方式,保证了用户用电需求和城市居民供热安全。特别是公司全力参与骆驼山煤矿透水、斗金山隧道塌方事故抢险,得到自治区领导、抢险指挥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㈡不断优化投资管理,电网建设科学推进。

公司结合自治区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及用电负荷变化趋势,积极与各盟市政府开展工作对接,紧紧围绕市场和负荷安排重点电网项目,科学组织施工,各参建单位克服了征地、青赔、清障等社会性矛盾阻力,全力推进各项工程顺利实施。全年累计完成投资53.95亿元,投产大中型电网工程37项,其中500千伏项目7项、220千伏项目19项、110千伏项目9项,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2项,新增变电容量725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480千米;开工在建32项,为持续优化网架结构,完善电网功能,满足机组接入、负荷落地和电力输出创造了条件。随着500千伏河套变电站顺利投产,蒙西电网“三横四纵”500千伏主网架结构正式形成,区域互供能力和东送 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大城市配网建设改造和营销装备、信息化项目投资力度,全面推进智能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电网科技含量和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㈢积极创新营销管理,保持电量较快增长。

今年上半年,公司紧紧抓住金融危机过后自治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深入挖掘优质负荷,大力开发区内电力市场,稳步推进电力多边交易,不断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实现售电量快速增长。下半年,针对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强力实施对高载能行业的冲击,公司努力巩固现有稳定负荷,积极协调争取东送华北电量,在高载能负荷大量退出运行的情况下,保证了供暖期供热机组正常启动。公司继续推进营销体制机制改革,实现营销业务各环节相互监督和有效制衡。成立供用电稽查局,通过垂直管理强化供用电稽查工作。加大营销技改力度,采用远抄集控等手段提升电能计量精细化水平,为有效降损提供了技术支持。深入开展用电营业大普查,逐步健全用电市场监督机制,全年追收电费5140.02万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1967.44万元,收取电费违约金1533.24万元。

㈣大力推进精细管理,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公司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从规范基础管理入手,抓住资本运营、市场营销、业扩报装、物资和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创新机制,细化管理,增收节支,降本 增效,全方位压缩成本费用和财务费用,坚决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增长。组织开展“五部会审”,力求内部审计不留死角,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安全、干部安全。继续深化“两步式”招投标管理,完成设备材料采购20.96亿元,较市场价节支2.04亿元,节支率8.85%。通过与银行协定利率、提前还贷等方法,全年节约财务费用3.84万元。公司资产结构和经营形势进一步好转。

㈤持续强化农电管理,农电事业稳步发展。

农电工作紧紧围绕公司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和“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成绩。中央扩大内需工程全面完成,县城电网改造、农网完善升级、无电地区通电工程完成决算验收,解决了1.3万户农牧区无电户通电问题。全力开拓农电市场,全年完成趸售电量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6%,全网综合线损率完成5.56%,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进一步规范农电企业经营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和财务审计,深入开展“增收节支、降本增效”活动,所属趸售电力公司历史上首次全部盈利。巩固农电三项制度改革,规范农电管理干部考评机制,解决了旗县供电企业主要领导的主业身份,推出了农电工竞争激励选拔主业岗位的试点,进一步稳定了农电员工队伍。全面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所属38个旗县电力公司全部完成 农电标准化建设,农电信息一体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㈥不断改革体制机制,企业活力显著增强。

公司持续推进营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供用电稽查局的职能作用,有效整顿和规范了电力市场。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和绩效考核管理,有效调动起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车辆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车辆管理,大幅压缩了车辆运行费用。逐步规范公司产权投资行为,加强土地、不动产权属和资产流转管理,维护了公司合法利益。

继续深化多经企业改革,全面开展多经企业整合重组,以盟市供电局为单位,以产权为纽带,以母子公司、总分公司为模式,集中设计、施工、多经供应资源,建立完整产业链条的送变电安装板块,制造企业以民营化、股份化为方向,采取承包、重组、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整合。公司已经完成所属多经企业产权界定,15家单位基本完成整合。初步完成包头供电局满都拉电缆厂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公司合作重组。在加快华宁电厂机组易地新建和节能改造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推动华宁电厂重组。同时,公司正在全力协调,力争将所属电力施工企业纳入国家主辅分离改革范畴,为施工企业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电网科技进步。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制定完善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多方式、多渠道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不断改善 员工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创新人才选拔与招聘模式,在总部机关和挂靠单位试行考核考试、末位淘汰制度,不断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和“草原之光”硕士创业活动,为高级技术、管理人才锻炼成长提供广阔的舞台。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岗位需求,以掌握基本专业知识为主线,以提高一线员工操作技能为重点,认真组织职工培训,培训量达328099人.天。组织开展了公司第十届专业技能大赛,努力营造种类人才脱颖而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活动,全年下达科技计划项目126项、资金5000万元,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8项。大力实施公司信息化工程建设,完成信息机房搬迁,构筑完善基础数据库,开展流程梳理和再造,努力实现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组织生产MIS系统开发应用,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按期投运。积极推动公司信息数据灾备中心建设,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为智能化电网建设奠定基础。

㈧加强改进党群工作,营造和谐发展氛围。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抓好“四好”领导班子和“三个学习型”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不断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监督、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工作需要和组织程序,对公司管理领导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 优化了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设备招投标、车辆改革、供电服务以及“小金库”治理、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受到职工群众、电力客户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承诺、践诺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以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主线,全面开展“蒙电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构建“融通便捷”的供电服务体系。公司精心组织了电力市场多边交易、西部大开发10周年、“蒙电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成功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向玉树地震和西南干旱灾区捐助400多万元,荣获全国、自治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数量和比例继续位居自治区工业系统之首,“负责任、受尊敬”的“责任蒙电”形象得到进一步确立。

公司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行员工休假制度,全力帮助职工子女就业,增加困难离退休人员补贴,推进职工住宅小区建设,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谐发展氛围日益形成。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的职能,职工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热情和作用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和“五强五优五模范”创优争先活动,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团青品牌。

二、公司2024年工作要点 公司2024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紧紧围绕自治区及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电网和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开拓电力市场,强化经营管理,深化企业改革,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公司“十二五”科学发展的良好开局。

公司2024年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特大电网、设备事故和有人员责任的重大电网、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基本建设目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3亿元。其中大中型电网工程投资71.4亿元,建设500千伏工程10项,220千伏工程44项,110千伏工程94项;电网专项工程38.9亿元。

----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售电量13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完成线损率4.6%。完成总产值505亿元。超额完成国资委下达的利润考核指标。公司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㈠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电网安全观,逐步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四全”管理,加强设备治理,完善应急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追求本质安全,保证 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和用户用电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认真吸取各类事故教训,抓好电网设计、施工、运行、检修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加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安全、技术监督,保证各项电网工程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深入开展电力平衡分析,科学编制电网运行方式,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电网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好危险点预控,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涉网用户和风电企业设备管理,明确管理界限和安全责任,保证涉网设备健康,运行稳定。加强交通、消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发挥警企合作协防机制优势,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严格安全责任落实,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㈡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全力打造坚强电网。有效对接国家电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建设大型送端电网、一流省级电网和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坚持市场负荷导向、投资效益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好电网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投资计划,保证主网建设适度超前、配网建设迅速改善、外送通道汇集电源项目及时跟进。不断优化 网架结构,完善城乡电网功能,解决重要城市和工业园区的供电“瓶颈”,提高电网输配能力。加快重点项目供电工程建设,为优质负荷落地创造条件。加快中心城市配网改造,重点对老旧设备进行整体或区段性改造,提升重点城市和工业园区供电可靠性。继续坚持“上不封顶”投资原则,加大营销技术装备、远抄集控设备、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为建设智能化电网奠定基础。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政策和各方面支持,全力以赴推动第三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推进和配合特高压外送通道尽快开工建设。

加强和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科学组织工程施工,全面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导的电网工程征地、拆迁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工程实施中愈加突出的社会性矛盾。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加强工程概预算、设计审查、招投标和结算管理,加强和规范1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的集中管理,理顺基建工作流程,保证工程安全质量,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㈢开拓市场,增供扩销,实现电量较快增长。加强对能源政策和电力市场的研究分析,紧紧把握国家、自治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机遇,抓住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负荷快速攀升的市场机遇,进 一步细分区内市场,开发优质负荷,稳定高载能电量,培育新的售电增长点。继续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公司,积极争取增加东送负荷,加大网间临时电能交易。着眼于挖掘区内优质负荷,密切跟踪沿黄河、沿交通线、沿口岸重点工业园区用电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投产和负荷落地提供便捷服务。尽快协调恢复电力多边交易,扎实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和发电权交易。进一步规范自备电厂管理,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继续通过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快业扩报装速度、提高检修急修效率、推广带电作业和状态检修等措施,减少停电损失,增加电力销售。继续深化营销机制改革,优化电能计量管理模式,提高营销管理绩效。深入开展“蒙电杯”规范化服务活动,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规范营业“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㈣科学理财,精细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牢固树立“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观念,积极创新公司财务运作机制,促进财务管理精细化。推动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控的预算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严格约束可控成本费用增长。加强重点环节成本控制,减少非生产性成本支出,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积极筹集、科学运营、集中控制、合理使用资金,全面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 11 运营效率。努力争取财政、税务及金融机构的支持,不断优化融资模式和债务结构,超前开展组建财务公司的申报工作,促进公司实现产融结合,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继续深化精细化管理,完善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合理确定指标,细化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堵漏增收、节支增效。坚持“内查为主、外查为辅”方针,深入开展营销业务检查,不断整顿和规范供用电市场秩序。继续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全面推进“两集中、四统一”的物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依规处置废旧物资。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管理,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㈤改善基础,服务民生,推进农电事业发展。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超前谋划农电资产管理和运行模式。高度重视农电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开展新一轮农网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科学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公司“农网三年建设规划”和“农电十二五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电网结构、布局和供电能力,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撑,为广大农牧民增产增收做贡献。继续实施无电地区通电工程,以电网延伸和风光互补方式解决无电户通电问题,力争在“十二五”初期实现公司供电区域内户户通电目标。加 快农电企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农电经营管理水平。继续深化“降本增效、堵漏增收”各项措施,实现农电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农电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工作,增强农电企业执行力。

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企业运营活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积极推进公司总部三项制度改革,推行职员职级序列与领导职务序列共同构成的总部职位(岗位)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灵活的公司总部机构。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考评流转,持续完善业绩、绩效考核管理,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竞争机制,继续向一线艰苦岗位、向高端技术岗位、收入偏低的基层和农电员工倾斜。加强对重大风险、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全方位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经营安全。继续与有关方面接洽,加快华宁电厂机组新建和节能改造进度,完成华宁电厂合作重组工作。全面推进多经企业改革,加快多经资源整合。

㈦以人为本,科技先行,提高企业核心实力。不断完善公司人才工作格局,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创新培训管理模式,完善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实施“双向人才”培养工程,以急需型、实效型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形式的职工 培训,改善各类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创新和拓展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逐步健全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建立技能带头人制度,做好高精尖专业人才储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紧密跟踪智能电网技术发展,集中人才优势组织科技攻关,深入研究特高压交直流输电、智能电网、大容量风电接入、新能源调度自动化、风电场无功电压优化控制等实用科技。加快电网优化调度系统(OPS)和风电AVC系统建设,提高电网调度和风电接入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加快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综合数据信息集成平台、IT数据库及信息备份中心建设,实现系统多专业、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㈧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先进典型学习宣传,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考评、使用制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技能一流的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行为,深化效能监察工作。加大 14 行风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研究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的渠道和方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有力保障和推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继续抓好“融通”企业文化建设,深化“蒙电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不断提升“责任蒙电”品牌影响力。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深化思想政治和信访工作,维护公司和谐稳定。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加快推进职工住宅小区建设,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和离退休职工福利待遇。突出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深化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营造上下同心、和谐共进的发展氛围。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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