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 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7月31日至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在河南郑州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了人民银行下半年工作重点。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作工作报告和会议总结,胡晓炼副行长主持座谈会,王洪章、刘士余、马德伦、易纲、杜金富、李东荣、郭庆平、金琦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4年以来,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金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有效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促进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会议,科学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了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措施,人民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7月初,人民银行党委专门印发文件,对在全系统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了部署。人民银行各级行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班子要把学习讲话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学习方案,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要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下工夫,把学习效果转化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实际成效。
二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既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好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很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进一步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又要看到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仍然突出,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特别是国内通胀预期依然较强,稳定物价的基础还不牢固,一旦政策松动就有反弹的可能。下半年,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继续切实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关系,坚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必要的政策力度。同时,把握好调控的方向、力度和节奏,进一步提高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要综合运用利率、汇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宏观审慎管理等工具组合,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和节奏。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的要求,进一步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时发放贷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要继续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做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工作。
三是要扎实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深化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利率定价机制建设,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多发挥市场供求及篮子货币在汇率调节中的作用。推进已改制大型商业银行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继续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持续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推动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继续研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农村信用社在资本质量、法人治理和服务“三农”等方面再上台阶。继续开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基础性专题研究。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展到全国,稳步推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试点,放开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切实履行金融市场监管职责,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银行间市场、黄金市场等规范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好金融业“十二五”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试点。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监测体系。继续推进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持续监管。大力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稳妥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国库监督管理。科学管理发行基金,确保现金供应。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反洗钱监测和监管力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建设和管理。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开展央行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人民银行创先争优活动。继续抓好党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行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行履职效能。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防范财务管理风险。严格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发行库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发行纪律。扎实推进内审转型工作,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后勤管理,努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合规采购,不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参事室工作,积极探索参事工作新方式。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会议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完)
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 力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3日)
为切实解决我市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市工信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采取十大措施,积极应对,力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狠抓政策落实,大力扶持企业发展。
1、贯彻落实铜发[2024]13号工业强市若干意见。围绕打造千百亿工程,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做好工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兑现工作。为使符合条件企业尽快享受政策扶持,我们自2024年10月初开始组织企业报送工业项目投资情况。经初步审核,首批29个项目,按设备投资总额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共补助1350万元。这些资金补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在建项目的实施,对企业即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产生积极影响,而且对全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后劲的增强,将起到四两拨千金的杠杆作用。
2、关注并研究当前国家和省出台促进经济发展举措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并加大与国家与省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
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扶持资金。2024年以来,我市已 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14626万元,争取项目数和资金额较往年有较大提高。其中:淘汰落后产能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522万元;铜陵海螺等一批企业获国家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国债补助资金6800万元;另有一批企业获省经委2024年技改贴息、生产服务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信息化、小企业上规模、创业、煤炭安全及煤矿瓦斯等项目专项补助资金804万元。
二、着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工作。
1、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市委、市政府超前谋划,审时度势,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这次活动选派108名熟悉经济工作的县处级干部进驻10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要求选派干部做到“三送”、“四抓”,即:为企业送信心,帮助企业树立度过当前困难时期的信心;送政策,让企业熟悉国家、省和市有关优惠政策;送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偿服务。要抓已有政策落实;抓当前企业存的融资、规划等困难的破解;抓企业的减负,不该收的费坚决不收;抓企业新上项目的服务。截止到目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汇总梳理问题179个,经过分析整理,以“一企一单”形式迅速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办理答复。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有170个问题得到解决或明确答复,占问题总数95%。活动开展以来,通过选派干部积极努力,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扶 助资金2844万元,在金融机构鼎力支持下,共为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1.5亿元。
2、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销售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一些困难较多的骨干企业,整合政策性资金,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实施特殊扶持政策;对中小企业加强面上扶持,改善发展环境;对微小企业采取减、免、缓等措施,切实有效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避免过多企业停产、半停产,整体确保多数企业渡过难关。
三、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资金问题。
1、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若干意见》(铜政[2024]40号),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铜材深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发展。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年贷款完成省行下达目标任务的,给予10万元奖励,并作为年终考核加分因素。市财政安排1亿元左右资金,用于增加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对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年担保总额增幅超过10%、20%、30%、40%、50%及以上的,分别按年担保额的0.1%、0.2%、0.3%、0.4%、0.5%给予奖励。对信誉度高、效益好、产品有市场,但无法提供反担保物的中小企业,由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进行反担保。对中小企业新增贷款(指设备购置贷款、企业科技开发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已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方面贴息政策的,贴息 比例为实付利息的15%,其余为30%。2024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弥补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
2、加大对担保机构扶持与考核力度,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业务向工业企业倾斜。帮助铜陵县、铜官山区等有条件的县区,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
3、积极组织企业与金融部门开展对接活动,按照企业信用等级、规模等列出名单,选择一批好的企业和项目向金融部门推荐,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4、定期组织金融超市活动,丰富活动内容,通过开展“走进县区”、“走进园区”、“走进社区”、与产业集群对接、金融信息发布、金融产品与金融知识讲座、深入企业现场咨询诊断等多种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效果。
四、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扩大销售。
当前,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不少工业企业出现产品销售受阻,库存积压、减产限产等现象,企业开工严重不足。目前,省经委已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促进省产工业品销售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促进省产品销售协调办公室。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我们与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定我市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逐项组织供需对接。
一是着手摸底调查,建立我市地产品名录,分批对外发布。二是鼓励企业购置市产工业品,在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改项目建设中,一律使用我市能生产的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市产工业 品。三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要通过集中采购方式,使用市产钢材、水泥、电线电缆、节能灯具及配电设备。其它各类建设项目也要优先使用市产建材产品。四是政府采购优先选用市产工业品。五是积极帮助铜化集团争取省级淡季化肥储备,通过增加战略物资储备,缓解企业开工不足困难。
五、扎实推进项目工作。
1、围绕工业投资目标,加快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一批新开工项目。重点是新亚星焦化二期、上峰水泥公司粉磨站及三线余热发电项目、有色公司4万吨电子铜带、铜化集团硫铁矿烧渣综合利用、年产10万吨精制磷酸、20万吨硫酸扩建及华纳1万吨电子铜箔、超远印刷电路板、广信化工离子膜烧碱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做好项目前期、用地指标、环评手续、资金落实等方面工作,尽快落实建设条件,推动更多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确保一批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重点是有色碳酸二甲酯(二期)、120万吨球团、铜化安钠达钛白粉升级改造、浩荣电子公司覆铜板、铜都阀门公司阀门生产基地、富鑫钢铁高炉二期等项目,确保部分项目上半年竣工投产。
2、加大跑省、跑部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支持。一是加大对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让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结合铜陵实际找准切入点,最大限度用足用好国家及省各项投资政策,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二是结合国家振兴九大产业专项和安徽省八大产业规划,结合铜陵实际,优选一批项目上报国家工业 与信息化部。重点是铜冠机械加工、金威电子铜带、天奇风电设备、铜峰电力电子电容器、华纳1万吨电子铜箔、超远印刷电路板等项目。加大项目汇报、衔接力度,力争一批项目进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项目库,争取国家支持。
3、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充实完善项目库。认真研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的特点,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继续委托相关院所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编制一批重大项目预可研,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编制铜加工、黄金加工及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制度,超前规划,做到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开发一批、储备一批,形成梯度推进、良性循环的工业投资及规划项目储备机制。
六、大力推动非公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非公经济发展目标,大力促进全民创业,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市创业辅导中心和专家辅导服务团的主体作用,开设“铜都创业网”,编印创业辅导手册,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
二是突出抓好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竞争力、扩张力、带动力强的“旗舰”企业。
三是指导中小企业制定发展规划,鼓励企业提档升级,推进体制、管理创新,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四是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为我市非公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五是加大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落实力度,根据《中共 铜陵市委 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配套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与带动效应。
七、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改革。
抓住当前企业兼并重组成本较低有利时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中小企业,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
引导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精细化管理,苦练内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鼓励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企业主辅分离,精干主业,消灭亏损源。
八、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围绕预期能耗目标,坚持以“双试点”为契机,继续通过调整结构,从源头上推进节能减排。重点是有序推进横港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大力发展铜精深加工,提升重化工业产业层次。
进一步抓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建立健全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出台《铜陵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若干意见》,并形成以此为龙头、各个行业具体奖励政策为配套的政策体系,加大小水泥、小煤矿、小选厂、小化工、小球团、小型非煤矿山等落后产能退出力度。
九、加大经济运行协调服务力度。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深度和密度。加大对我市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控。锁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对257户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从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现金流、订单等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实施动态监控。建立了停产、半停产企业月报、重点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旬报、重点产品价格日报制度。每月召开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及时了解企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变化,跟踪国家应对金融危机出台的应对措施和办法,组织企业及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同时及时了解各省市的应对措施和办法,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基础性工作的及时开展,为各项应对工作提供了依据,切实做到了分类指导,沉着有效应对。
十、抓管理,促进企业练好“内功”。
1、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指导相关企业加强成本控制,降低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现金流、资金链不出问题,同时,指导企业采取停产检修、降低库存、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减小开支,压缩成本,确保企业度过难关。
2、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开拓。指导企业主动适应市场变化,迅速转换思路,加快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市场,努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帮助企业对产品进行细分、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和竞争力较强的产品,开发市场前景好和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培育核心竞争力。
3、帮助企业掌握和运用政策。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 宣贯代培训,指导企业掌握、运用、享受国家和省里的各项优惠政策,树立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4、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大局意识。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引导企业树立全局意识,肩负社会责任,争取做到减产不减员、减薪不裁员,千方百计保就业、保岗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效应开始发挥作用,工业增速持续下滑的局面初步得到遏制,元月份开局良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0.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3.8%,增幅居全省第五。市工信局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强化保障和服务,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增强危机感,增强紧迫感,更加有效作为,更加持续运作,更加主动服务,为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佛禅府„2024‟39号
禅城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市驻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区政府决定推出9类32项措施,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实施100项重点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推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带动全社会总投入约948亿元,其中2024-2024年投入约500亿元。具体意见如下: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优二进三”、“精品发展”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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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为主线,加快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造高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核心区。2024-2024年全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产业计划投资约为135亿元。
(一)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产业。一是继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提升。促进陶瓷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全面完成,加快瓷海国际、陶瓷产业总部基地、华夏陶博城二期、陶瓷文化创意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国际陶都。加快推动不锈钢、童服、针织等产业从制造领域向会展、物流、研发和商贸服务等高端环节延伸,进一步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二是实施“百企振兴工程”,加大政策引导和服务推动力度,鼓励和支持优质企业在本地增资扩产,做大做强。三是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集约型工业园区建设,以产业关联链条为纽带,加快产业向园区集聚步伐。积极发展无线射频(RFID)、光电子(LED)、精密制造、特种陶瓷、新医药制造等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陶瓷机械、高端汽配、医疗器械、环保设备等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形成一批占地少、无污染、低能耗、高技术、高附加值的都市型产业。(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佛高禅管局、科技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抓住佛山市作为“落实CEPA示范城市”和“广东CEPA先行先试试点城市”的有利时机,突出“传奇古镇、创意禅城”文化优势,加强服务业对外交流合作,着力发展创意产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务业、服务外包业、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娱-2 -
乐服务、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商贸业、都市旅游业、都市房地产业等传统优势服务业,积极引导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环球数码动漫基地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岭南新天地、国际陶都、南庄生态水乡、中国家居博览城、石湾不锈钢商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带动作用,促进一批大型项目落户,增强中心组团核心区的服务集聚和辐射能力。(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努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镇行业网站、共享数据库资源建设、RFID技术应用、重点企业培育、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人才引进和培养。针对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进行攻关,重点支持嵌入式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应用软件开发、管理软件开发和软件外包等软件产业,培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企业发展壮大,做大做强信息产业。(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大力推进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科技示范区以及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建设。一是加快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建设和完善华南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开发院以及华夏建筑陶瓷研究中心、华南精细陶瓷研发中心、国家汽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高新区禅城园孵化中心等项目。加快专业镇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组建一批国家、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作用,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企业与高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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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共建产学研创新联盟的支持,深化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工业机器人技术开发”、“LTCC(低温共烧陶瓷基板)技术与装备”等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围绕高新技术、清洁生产、能源替代、节能降耗等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三是加强自主创新品牌构建。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立标准、申请集体商标、产品原产地标志,全力打造“佛山制造”系列区域品牌。(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合理布局引导载体建设。加快形成现代产业空间布局,东部板块重点打造以金融服务、商业贸易、文化旅游以及高端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化城市核心区,西部板块主要打造以总部经济、文化创意、服务外包、陶瓷会展、现代物流以及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经济区。加快佛山高新区、广东佛山民营科技园、禅城经济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配套,切实做好吉利园扩园,加快软件产业园、地铁沿线的规划建设。全力推进服务业发展五大主体功能区(祖庙商贸文化旅游休闲区、石湾创意产业发展区、南庄生态水乡现代服务业区、佛山市级中央商务区、张槎现代生产性服务区)、季华路和岭南大道两大城市经济发展轴建设和完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经贸局、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佛高禅管局、禅城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扶持中小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
(六)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企业的各项税-4 -
收优惠政策,包括8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落实出口退税、暂停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实转”、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由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七)加强对区内企业的财政支持。2024-2024年财政每年安排约1亿元,重点扶持社会贡献大、成长速度快、发展潜力优、品牌效应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一是设立科技扶持专项资金。2024-2024年,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引导扶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全面加大技改扩能投入力度。二是落实陶瓷产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全面完成陶瓷产业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三是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计划安排3000万元,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贴息,积极支持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四是建立省财政专项联动配套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获得省级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项目立项配套。五是加大企业“双转移”扶持力度;同时加大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科技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发展壮大地方龙头金融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进驻我区,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扩大服务范围。二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协作与配合, 建立“每季一会”的银企互动例会制度,促进银行资金与企业、项目有效对接,深化银企合作层次和水平。三是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落实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政策,加快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企业贷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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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四是落实和推进金融发展创新试点、基金引导、企业上市三项计划。积极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中科珠江创业投资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金的放大效应,努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扶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探索企业集合发债方式,努力实现直接融资。五是强化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把握省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及积极研究推进区域性中小银行试点的机遇,积极扶持小额贷款服务和争取中小银行试点,拓宽社会游资进入产业经济的合法渠道。(由区财金服务办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大力扶持企业开拓市场。一是依托“佛山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资源,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开拓新兴市场,开展与进入国际市场有关的产品标准化认证,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组团参加国际展览展销和在境外举办的经贸活动,扶持部分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对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给予奖励,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推动企业参与联合国采购,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联合国采购投标。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家电下乡”。争取将我区竞争力强的家电品种增列入家电下乡产品范围,支持相关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出口的冲击。三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尽力争取“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等专业服务资源,充分发掘我区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需求,促进我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大力支持佛商网、佛-6 -
山禅城中小企业网等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零距离的专业服务。四是鼓励优先采购本区企业产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信用效应和对产品消费的拉动效应,提高企业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推动市场开拓。(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工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在区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用于能繁母猪保险和补贴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由区农业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十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对全区基本农田进行补贴;严格耕地保护,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会同区农业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二)土地出让金扶持。农村集体因征地而划留的国有留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的前提下,农村集体可按城市规划用途自行开发使用,政府不收取土地出让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改变用途且土地使用权不发生转移,只要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一致,政府不收取改变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农村集体凡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开发商在国有留用地或集体转为国有的土地上合作开发而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转移部分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扣除按规定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出让业务费等专项资金外,其余部分通过财政专款用于“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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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快粮库建设。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辖区粮食安全,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加快区级粮食储备仓库(仓容8万吨)建设。(由区粮食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快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
加快精品城市建设,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为330亿元。
(十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禅城区LNG燃气管网等能源项目的建设。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快推进陶博220千伏项目等17座变电站的建设。(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禅城供电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一环南庄辅道、樵乐路改建、魁奇路西延线、张槎西路、东货场货站路北出口通道、广明高速二期、佛开高速扩建、禅西大道一期、二期等工程,以及广佛地铁辖区内6个站点、禅城区客运枢纽站、城北物流站场、禅城港区等项目建设。(由区交通局、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牵头,城北物流站场、禅城港区分别由祖庙街道、南庄镇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落实)
(十六)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轻工路、同济东路、汾江南路南延线、澜石二、三路、季华北路和禅港路东段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交通共同体(TC)管理,优先发展公交项目,大力推进张槎、石湾、南庄三个公交枢纽站建设。(由区公用事业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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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完善区内各项水利基础设施。2024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水利设施的建设维护。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推动丰年水闸重建,罗南、平流泵站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防洪排涝和内河涌清淤工程建设。(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十八)加快“三旧”改造步伐。重点推进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普君南片区改造、中国家居博览城、海盛东方城、张槎针织片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由区三改办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环保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加快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10亿元。(十九)加快文体事业发展。安排300万元,加快推进社区文化、体育的“政府购买服务”。加快禅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陶文化主题公园和街区的规划建设。(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佛山二中新学生宿舍和环湖小学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启动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江湾校区搬迁建设工程。(由区教育局牵头,环湖小学由石湾镇街道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区建设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9-
重点推进张槎医院门诊综合大楼、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楼装修工程和配电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由区卫生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环保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积极推进环境再造,2024-2024年计划投资约为25亿元。(二十二)加快推进汾江河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围绕310清水方案工作部署,力争到2024年实现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的目标。重点抓好汾江河沿岸、内河涌截污工程及河涌整治引水扩容工程、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工程以及河道保洁、水环境治理技术研发与示范等相关工程,加快推进镇安三期、南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由区汾治办牵头,会同区公用事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三)加快绿网建设。2024年区财政投入4860万元,重点抓好“一岸一园一路”建设:做好汾江河沿岸绿化、美化和环境建设,完善文华公园绿化以及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江湾路陶艺大道建设。加大重点绿地、道路交叉出入口、道路分隔带等重点区域绿化投入力度,开展绿化植树活动,支持和鼓励天台绿化。(由区公用事业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在保留提升的陶瓷、纺织企业中推广广东省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陶瓷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窑炉、锅炉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动陶瓷企业开展燃料的“油改气”工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整治工作,减少公交汽车能耗和污染排放,推广电动汽车应用示范、节油技术和清洁能源 - -10
应用技术、大功率LED节能路灯应用示范。(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经贸局、交通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七、提高城乡居民就业与保障水平
(二十五)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支持创业式就业,扩大小老板带动就业效应,充分开发政府投资创造的就业岗位,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3万个,举办不少于100场招聘会。增大就业专项资金规模,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健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2024-2024年,新增转移我区农村劳动力2024人,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1600人。(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区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十六)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现行低保标准320元作适当调高。二是突出解决90%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问题,随时解决低保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三是推进禅城特色社区建设,创建全国和谐社会建设示范区。要着力在社区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四是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区建设局、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八、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十七)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从20万元上调到26万元。
(二十八)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低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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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2024年计划安排1.8亿元资金,全力推进大观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南方印染厂(张槎地块)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由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财金服务办负责落实)
(三十)下调部分人防易地建设费。对新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臵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建筑面积不到7000平方米的,人防费由每平方米25元下调至15元。(由区人防办牵头,会同区建设局、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九、加大“双转移”扶持力度
(三十一)合理使用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支持我区转移企业发展或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由区经贸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十二)切实做好对汶川水磨镇的对口支援工作。密切配合市工作部署,加快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对口支援地震灾区四川省汶川县水磨镇的恢复重建。(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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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经济管理 经济 发展 意见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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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
意见
银发〔2024〕9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4〕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证符合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贷款及时落实到位
各金融机构在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中央投资项目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中央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中央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密切沟通协商,高效率、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合理分散信贷风险,为符合条件的大型中央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有效信贷支持。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对钢铁、汽车、轻工、纺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有色金属、石化、物流等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已明确支持方向的专项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金融机构要根据产业规划的要求和项目需求特点,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必要的融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各项配套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村
各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进一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符合信贷原则的涉农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增加农村有效信贷供给。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及奖励机制,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法人和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当年可贷资金的一定比例留在当地使用。进一步做好当前农业春耕备耕、抗旱春管和严重干旱地区人畜饮水、森林防火以及防控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融资支持和服务工作。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春耕备耕和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种子、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经营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微型金融,有效扩大农村小额贷款的覆盖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要认真抓好试点方案实施工作。稳步推进农村融资性担保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完善农村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大力开发符合农村实际特点的“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支持政策性金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进一步完善农村扶贫贴息信贷管理机制。积极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发行涉农企业短期融资券、小企业集合债券和涉农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融资工具,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努力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推进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中介机构的信用合作。对县域内当年涉农贷款投放超过规定比例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并实施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三、多方面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要精细化 各金融机构对已经出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信贷政策措施,要抓细、抓实、抓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加快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新市场。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并购贷款,及时满足中小企业合理的并购融资需求。支持地方政府在加强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的基础上,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推进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激励和促进金融机构稳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融资支持,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利用授信开证、押汇、保理、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在银行间市场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研究开发以中小企业贷款为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有效分散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信息动态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
四、扎实做好就业、助学、灾后重建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政策支持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4号),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人群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金融支持帮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融资支持,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和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完善助学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积极探索建立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制度。做细、做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灾后自住房建设、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区支柱产业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加大对灾区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灾后重建贷款的担保和信贷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支持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因灾不良贷款按规定予以核销,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灾区重建的内在激励。
五、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做大做好消费信贷市场
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扩大消费的信贷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的信贷消费。系统总结近年来国内消费信贷政策的实践经验,及时消除制度障碍,研究和探索拉动市场消费、特别是拉动农村扩大消费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改进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加强银商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使用,提高刷卡效率,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拓展和完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功能,支持开发符合农村市场特点的银行卡产品。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加强汽车经销商的贷款管理,扩大汽车消费潜在市场。鼓励和支持各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的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大力支持发展服务业、创意文化产业、旅游业等新型消费,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现代物流配送服务,积极开发潜在消费市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销售。
六、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4〕131号),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努力改进和完善房地产金融服务,继续支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地银监局要密切跟踪把握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变化和房地产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
七、加大对产业转移的融资支持,支持过剩产业有序转移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拳头产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外派劳务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领域的跨国并购。适应国内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的发展要求,稳步扩大总部融资模式施行范围,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区域和优势产业集群。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支持外贸出口。进一步完善出口收汇网上核销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和延期付款发生额规模,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境内企业加大对境外的战略性投资。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完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境外资金管理、国际保理等配套金融服务,改进和提升支持企业“走出去”融资和结算服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做好对进出口与贸易收付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的审核工作。加大对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原材料的贸易融资支持,为发展服务贸易提供更为快捷的结算便利。
八、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进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进一步细化金融服务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信贷政策支持措施。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和创新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开发渠道,促进东西互动、产业承接,实现东中西部优势互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鼓励地方政府加强区域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建设, 不断增强欠发达地区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适合区域特点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可持续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的金融支持,全面做好国家重点科技开发园区、经济特区、环渤海经济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重庆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等国家重点支持区域的各项金融服务。将民族贸易用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优惠利率贷款的承贷银行,从国有商业银行扩大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完善边贸结算政策,引导和鼓励边贸地区的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认真落实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和促进海峡两岸开展和加强实质性金融合作。
九、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挥科技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用好各类政府基金、财政贴息等补偿手段,加强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群、国家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促进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投资发展。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质押贷款,支持火炬、星火等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探索发行非上市企业私募可转换债券,搭建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平台,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市场,支持创业孵化服务机构发展。为高科技创业风险投资企业跨境资金运作创造更加宽松的金融、外汇服务环境。
十、加强信贷结构监测评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在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积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加大信贷支持的同时,要全面加强信贷结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辖区内信贷资金投放的结构、节奏和进度的动态信息要及时把握,心中有数。在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金融机构贷长、贷大、贷集中和严重存贷期限错配产生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市场准入标准、达不到国家环评和排放要求的项目,要严格限制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进一步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辖区内信贷结构定期监测分析评估制度,提高信贷结构分析监测能力,加强对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各经济领域发展状况的前瞻性判断和预测,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和风险提示,促进货币信贷政策在辖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当地银监局将本意见迅速转发至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并结合辖区特点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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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这主要是考虑到结构性减税的滞后效应,今年财政收入增长不会太快,但财政刚性支出增加,特别是要增加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持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是必要的。同时,目前我国债务负担率相对较低,今年增加赤字后,赤字率在2%左右,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三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水利、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民生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以上都是通过查找资料了解到今年财政政策的具体措施,可以看出今年的财政措施主要向民生方面倾斜与合理利用一定的负债创造更大的价值。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是指财政具有的、协调和保证经济稳定的职能。具体含义是指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手段,去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等目标,以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增长。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含义主要包括:
(1)充分就业。指的是全社会有能力工作、愿意工作且又在寻找工作的人的就业状况。西方经济学通常以失业率高低作为衡量就业是否充分的尺度。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占劳动力人数的比例。劳动力是指一定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失业者是劳动力中那些想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存在4%~6%的失业率是正常的,此时社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
(2)物价稳定。物价稳定是指商品和劳务价格总水平的大体稳定,即短期内货币币值不发生过度的上升或下跌,一般用价格指数来表达物价水平的变化。一定时期内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称之为通货膨胀,经济学家一般认为,通货膨胀率在3%~5%内可以视为物价稳定。与通货膨胀相反的现象是通货紧缩,即一定时期内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下降。通货紧缩对国民经济的危害并不亚于通货膨胀,因此防止和治理通货紧缩也是保持物价稳定的应有之意。
(3)经济持续均衡增长。经济增长是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商品和劳务产出在数量上的增加,通常由GNP或者GDP及其人均水平来衡量。而经济发展不仅仅是产出数量的增加,还表现为随产出增长而带来的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产出与收入结构的变化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的变化,表现为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的相应上升,意味着人们基本需要的满足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经济增长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经济增长的结果。
(4)国际收支平衡。即一国在国际经济往来中维持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平衡,不出现大的顺差或逆差。随着国际问经济交往的密切,一国国际收支平衡状态反映着该国国内经济的稳定程度。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一国国际收支不平衡就意味着该国国内收支的不平衡,或说国内经济处于失衡状态。
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就是财政通过宏观领域内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影响和调节社会总供
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关系,解决市场不能自发解决的宏观经济问题,以达到充分就业、适度通货稳定、平衡国际收支以及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责和功能。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有:
(1)财政对总需求的影响。财政对总需求的影响是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实现的。政府的收支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从收入方面来看有税收、资产收益和公债,从支出方面来看有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政府的购买支出是总需求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数量自然会直接影响总需求,政府的转移支出、税收、公债、定价政策也会问接地影响总需求。政府活动之所以会对总需求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在于它的巨大规模。个人、家庭、企业的收支也是社会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就某一个具体单位来说,它对总量的影响微乎其微,只有当从整个私人部门来考虑时,其收支才会成为影响总需求的决定性因素。
(2)财政对总供给的影响。财政对总供给的影响是通过政府对劳动供给和整个社会资本积累的影响而实现的。总供给取决于现有资源的数量以及使用这些资源的技术和组织能力。使用资源的技术及组织能力主要是微观经济讨论的内容,因此,宏观经济对总供给的分析集中讨论资源的供给数量。政府财政活动对资源供给的影响一方面通过税收或者支出政策(如提供福利)对劳动供给施加影响,另一方面通过财政收支活动对私人投资和整个社会投资总量施加影响。
(3)财政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体中,总需求不仅仅是国内需求,它还包括外国对本国产品的需求;总供给也不仅仅是国内的生产能力,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也是总供给的一部分。政府财政活动对外贸和国际收支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政府的关税政策以及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对进出口贸易、国际资本流动产生的影响。
实现机制
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主要体现为政府财政活动对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影响,这种影响将使整个社会的总产出水平和价格总水平发生变化。
(1)相机抉择政策。经济稳定的目标集中体现为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大体平衡。财政政策根据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的现实情况灵活改变税收和公共支出,以达到实现总供求大体平衡的目标。当总需求非常低,即出现经济衰退时,政府应通过削减税收、降低税率、增加支出以刺激总需求。反之,当总需求非常高,即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应当增加税收或削减开支以抑制总需求。
(2)自动稳定器政策。在财政实践中,还可以通过一种制度性安排,发挥某种“自动稳定”作用。通过财政的制度性安排自动地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包括政府税收的自动变化(累进税率制度)和政府支出的自动变化(转移支付制度)。一般而言,凡是业已规定了的,当经济现象达到某一标准就必须安排的收入和支出,均具有一定的“自动稳定”作用。当然,这种“自动稳定”的机制究竟有多大的作用尚可存疑,更何况,在类似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机制本身就是欠缺的。
(3)在总供给方面,通过投资、补贴和税收政策等手段,加快能源、农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发展,消除经济增长的瓶颈问题,促进传统工业向现代知识经济的转化,以信息产业为纽带加快产业结构的转换,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在总需求方面,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加大社会性、公益性支出的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如支持治理污染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大公共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投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使经济的增长与社会的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协调,避免出现“有增长而无发展”或“没有发展的增长”等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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