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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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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4]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4〕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徐州路90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

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医疗类(C)、财会类(D)专业试卷,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口腔医学8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24〕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

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4〕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76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

第二篇: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4]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4〕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人(详见《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三)符合青岛市市内四区落户政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27日16:00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28日12:00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 28日16:00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 rss.gov.cn),点击“202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 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

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明。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事宜在市南人才网()上发布。

(三)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南区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5月 4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教育中心(观海一路27号)办理加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三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9:00—11:30

2.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

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3.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成绩将在市南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环节分为说课、专业素养测试。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面试环节为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进入本环节。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24〕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29号)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市南人才网(http://)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1、教师说课

(1)说课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说课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教师专业素养测试

(1)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素养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考务费70元/人。教师说课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上公布。

3、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从事岗位必须的专业能力和技能。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教材。

(2)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70元/人。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天在市南人才网(http://)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教师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2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2)校医、工程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岗位总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市南人才网()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有关说明

(一)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发布。取消或核减计划、加分人员情况、资格审查、面试安排、成绩公示等招聘信息在市南人才网公布。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0532-8872925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5830507

附:市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局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第三篇: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2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24〕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4〕53号)、《关于做好20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24〕6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详见《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期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和免笔试的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2024年1月30日9:00—11:30到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南区宁夏路286号A1楼1608房间)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先进行网上交费,待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报名费用退回至缴费银行卡。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24届、2024届、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1月22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卫生类试卷,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护理三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8日 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feisuxs)上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

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4〕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feisuxs)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32-86671507

监督电话:0532-88729850、88729572

请在该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4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第四篇:2024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4]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4〕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2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4名(详见《202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中,具有中专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市内三区户口,具有专科学历的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2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直接考核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直接考核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和其他实行网上签约的省市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档案在人社局毕分办存放的派遣期内无业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劳动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

综 合 类、教 育 类 9:00—11:30

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5倍的比例(教师岗位为3倍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

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24〕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卫生局网站(http://)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http://)。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的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市卫生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调查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实施诚信调查,符合规定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和诚信调查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4〕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其它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局和青岛市卫生人才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8289201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591252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 2024年青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第五篇:2024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4〕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4〕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详见《2024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限制以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

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来源: 山东中公教育官网(sd.offcn.com)(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19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楼1406室)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求职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1日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24〕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29号)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不同,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种面试方法。中医理疗和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4〕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4〕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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