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资料
1、防护专业验收申报表
2、参建各方资质材料复印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
3、主体结构验收监督记录(表4)
4、各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表4)
5、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密闭阀门、人防风机,滤毒设备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有关资料:国家人防办发放的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订货合同(以上可用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产品安装质量评定资料
6、平战转换备案表及平战转换设计(含电子版)
7、口部房照片
8、工程基本情况表
9、人防工程各专业施工图电子版及战时平面图一张(2#
图纸大小)
10、其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现场备查。
11、申报资料要求A4纸装订成册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资料
1、防护专业验收申报表
2、参建各方资质材料复印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
3、主体结构验收监督记录(表4)
4、各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表4)
5、防护设备合格证及安装质量评定资料(防护密闭门、防
爆超压排气活门、防爆地漏、密闭阀门、人防风机,滤毒设备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
6、平战转换备案表及平战转换设计(含电子版)
7、口部房照片
8、工程基本情况表
9、人防工程战时平面图一张(2#图纸大小)
10、其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现场备查。
11、各专业施工图纸电子版
12、申报内容要求A4纸装订成册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人防工程竣工图一份(建筑、结构、水、风、电);
2、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一份;
3、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防护设备厂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一份。
4、房屋竣工面积测量报告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5、按城建档案要求装订成册、成盒。
报质检站资料
四、申报竣工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下载)(原件);
2、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下载)(原件);
3、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仅涉及工程内部改建的民防工程除外)(下载)(原件);
4、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下载)(原件);
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下载)(原件);
6、工程质量保修书(下载)(原件);
7、工程支付款证明(下载)(原件);
8、民防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原件);
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C3-1)(原件);
1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表(C3-2)(原件);
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C3-3)(原件);
12、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15、民防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已由市民防质监站签收)(复印件);
16、《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
17、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门类、阀门类、过滤吸收器类,由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索取)(原件)。
注:
1、第12、13项仅限单独的单建式民防工程提交;(单独的单建式民防工程指整个项目中除了民防工程之外没有其它的建筑物,如:城市公共绿地下的民防工程。)
2、第14项仅限单建式民防工程提交;(单建式民防工程指民防工程以上没有其它的建筑物,如:小区内绿地下面的民防工程。单建式民防工程包括单独的单建式民防工程。)
3、提交的复印材料请于每页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资料专用章;
4、提交上述复印件材料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5、现场验收时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以供查验。
人防工程竣工提供技术资料清单
一、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二、评定资料: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评定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24,简称为“15标准”)
三、人防门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质量控制资料及竣工验收综合资料(由人防门厂家提供,质量验收记录表按15标准填写)
四、人防通风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由人防通风安装企业提供,质量验收记录表按15标准填写)
五、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供货及安装情况备案登记表(门户网站下载,其中防护设备登记表由人防门厂家提供,防化设备登记表有人防通风安装企业提供。)
六、施工总包单位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自检报告
七、监理单位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报告
八、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在门户网站下载样板填写)
九、竣工验收质量问题整改回复单(质量问题整改完后在门户网站下载样本填写)
十、工程建设基本情况表、人防工程质监廉政监督表(在门户网站 “竣工资料”一栏中下载填写)
说明:
1、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按单位工程整理。
2、人防门厂家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中需包括《人防门生产及安装质量自评报告》,自评结论需由专业监理认可,并汇总到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评定记录中,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3、人防通风安装企业提供的竣工工资料中需包括《人防通风安装质量自评报告》,自评结论需由专业监理认可,并汇总到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评定记录中,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
4、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单位的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报告需包含人防七个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观感质量检查情况、安全和功能检测情况等内容;
附:《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填写注意事项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填写注意事项
一、《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是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24)制作的成套表格,现由国家人防质监站制成电子光盘供各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购买。(邮购地址及联系人:沈阳建成书店 联系人:洪经理 ***)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人防工程开工前需购买记录表,随工程进度完成各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每个单位工程填写一套表格。各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
三、每一个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划分一个单位工程(《标准》第3.2.5条)。例如:
1、主体楼下单独设置的防空地下室则视为一个单位工程;
2、设置在地下车库内且交错相连的防空地下室,其若干个防护单元共视为一个单位工程;
3、设置在地下车库内但彼此不相连的防空地下室,每个人防区域视为一个单位工程;
4、主体楼地下室与地下车库相连的防空工程,如共同组成一个防护单位,则视其为一个单位工程,否则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5、对单建式人防工程,按开挖边界划分。
四、检验批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防护单元、施工段、系统、设备组别等进行划分(《标准》第3.2.4条)。为统一检验批的划分方法,现约定如下:
1、孔口防护分部中的门框墙制作、密闭穿墙管施工分项工程应与结构工程混凝土施工同步划分检验批,检测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混凝土工程施工。
2、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安装、给水排水三个分部中的各分项工程以及孔口防护分部中的防护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按防护单元划分检验批。
3、其他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法见《标准》中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方法。
五、人防门、人防通风分包单位完成所分包的施工内容后,将质量控制资料及验收记录表提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评价。人防门分包单位需提交《标准》第3页目次7.3、7.4、7.5的分项验收记录表,人防通风分包单位需提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部工程中的所承接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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