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对全区人才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提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供区委、区政府参考。
三、以具有高级职称和突出拔尖人才为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利用克拉玛依市优惠政策,做好我区急需优秀人才引进工作。
五、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做好“克拉玛依区优秀人才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聚引领产业集聚,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研究提出全区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则、规定等;研究制定、协调落实全区人才工作的规划、规定和工作措施等;组织协调全区培养、吸引、使用和管理人才工作;协调人才交流支援工作;指导并参与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联系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活动;督促检查区直单位和市县(区)贯彻落实人才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及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负责全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
马鞍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对全市人才工作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促进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的形成,特制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规划和部署全市人才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3、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审议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4、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5、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6、安排落实全市人才工作重要任务,部署组织全市人才工作重大活动。
7、提出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意见。
8、听取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人才工作的情况汇报。
9、向市委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人才工作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2、牵头制定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牵头或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
3、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4、牵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指导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5、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负责区领导联系专家的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
6、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全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配合有关部门对人才工作
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负责对全区组织部门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组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3、研究和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重大政策,向市委提出建议。
4、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和法规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5、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6、组织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7、对市管各类优秀人才人选的命名表彰进行审定。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人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
二、及时研究医院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动员和组织各科室和各类人员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正常的医疗、工作、生活秩序。
三、及时了解掌握医院安全工作形势,发现和研究解
决安全方面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医院安全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四、及时分析总结医院安全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和对口部门汇报医院安全工作情况,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督导,整改上级部门检查时指出的问题,采纳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医院安全工作。
五、及时总结、表扬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及时调查研究处理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和事,严厉惩处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和严重问题。
六、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方面的重大事件。
七、指导医院各安全组织做好安全工作。
八、搞好责任分工,把安全工作具体事项分工到有关小组、科室和个人,抓好落实、
伊金霍洛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全旗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各支人才队伍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及工作安排,并组织推进落实。
2.组织研究制定全旗人才政策及其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3.督促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编制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审核,并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全旗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的统筹管理,提出全旗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组织有关部门推进落实,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1)负责组织实施全旗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重大专项任务;
(2)负责制定全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指导引进人才、重点培养人才和全旗高层次人才的使用;
(4)组织开展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评审,对人才工作重点项目立项、人才政策兑现、特殊专门人才使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全旗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6.推动旗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全旗人才服务网络建设,指导旗内人才培养教育机构、人才交流中介组织的建设,推进落实全旗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7.组织开展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
8.统筹协调全旗涉及人才的各项工作,采取直接组织、协助参与等方式,有效整合人才工作力量。
9.指导各镇、各单位人才工作。
10.负责全旗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人才工作对外宣传的组织和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
12.负责旗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昆党人才〔2024〕3号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企事业单位、院校党委(党组):
现将《昆明市2024年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要点制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人才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共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8日
全人才工作网络、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落实人才工作专项资金、探索人才发展融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结合编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人才优先发展的重点任务纳入“十二五”规划,把人才发展主要任务和主要指标纳入规划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贯彻实施人才发展规划。按照《昆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4—2024年)》重要目标和任务,制定《昆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4—2024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和有关单位要抓紧在上半年编制完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的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3、建立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机制。按照《昆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4—2024年)》制定的17项重大人才工程,各牵头单位要负责在年内制定各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提出组织实施计划,及时启动,施,引导和鼓励各地各行业大幅度增加人才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市县人才投入的考核力度,确保人才优先投入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市)区)
二、以创新创业人才为重点,加强人才资源开发
7、突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实施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引进各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100名。在科技、教育等领域重点资助引进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8、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配套措施,认真抓好《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昆工作及创新创业优惠扶持暂行办法》(昆办通〔2024〕10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实施“35工程”和“551工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名以上。按照中组部要求,做好2024国家“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做好“千人计划”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良好环境。探索整合优势资源工作机制,集成科技、教育、工信、发改、文化、商务等部门的项目,支持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作用,大力推行帮办制、行政助理等方式,在项目申请、政策落实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三、突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3、围绕党委换届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服务科学发展用人导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以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领导人才。加大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加大领导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各县(市)区)
14、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关于加强非公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工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建立健全工业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加强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
教育机构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
19、研究制定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启动“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实施百名医学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内设研究机构人才培养项目、基层卫生人才医师资格考试培训项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骨干培训项目。制定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定期培训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激励分配制度。(市卫生局)
20、组织开展好“名匠工作室”建设。做好首席技师制度推行。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建立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建立多元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出台《昆明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攻关、技艺交流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2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都市农业人才开发工程。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奖励办法。依托各级各类农业园区,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小高地建设。加大农业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积极
展国际化战略。研究制定促进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承担和开发人才中介服务,形成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有效衔接、相互补充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快培育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4、努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着力打造社会化人才服务平台。鼓励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不断改善人才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分期分批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进行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休假疗养和健康体检。通过走访、探望、召开座谈会、慰问、联谊等形式加强与各类人才的联系;不定期对基层单位的人才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切实把党对人才的关爱政策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5、加快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加快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探索建立融人才政策发布、信息查询、人才发展投融资、人才培训教育、项目申报等功能为一体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网络平台,打造“春城人才网”工作品牌。开发和完善
五、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水平
28、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建立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有效整合人才工作资源,落实人才工作责任。拓展、健全人才工作网络,探索在街道、乡镇、社区和人才密集的行业(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联络员。探索建立人才工作区域合作开发机制,深化实施校地合作,争取与10所以上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充分调动各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加强人才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9、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牵头开展人才工作。重要职能单位要发挥好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牵头单位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落实相关机构、编制,加强力量配备,充实高素质人才工作队伍。采取专题培训、学习考察、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主题词: 人才工作
要点△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 150份)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
2.搞好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实施。
4.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5.定期总结讲评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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