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人大制度五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
各位理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研讨会的形式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次研讨会是在充分酝酿、积极筹备的前提下召开的。会前研究会共收到论文和纪念文章余篇,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一直热爱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刚才,几位理事和人大代表围绕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从当好代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讲得都很好,观点鲜明,论述精辟,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综合大家的发言,总结南宫人大年的经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促进改革、稳定和发展。
南宫人大成立年来,特别是人大常委会成立多年来,在坚持以上重大原则、全面完成法定任务的同时,还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面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对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向选民述职、强化预算初审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人大工作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可以说,南宫市人大几年来的变化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果。创新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源泉。下面,我就人大创新工作,发表以下看法,作为大会发言,供同志们参考。
一、把握时代要求,树立创新观念
在县级人大工作要不要创新的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有人认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只要严格依法办事,无所谓创新;还有人认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能把几次会议开好,把几次执法检查搞好就算不错了,何以创新;也有人认为,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切都得慢慢来,没必要刻意创新,等等。这些认识带来的结果,就是一切按老套路办事,安于现状,墨守成规。长此以往,便视野狭窄,行动迟滞,人大工作的发展受到制约。因此,人大工作要创新树立创新观念首当其冲。
⒈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人大创新责无旁贷。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重要职权,因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些职权的行使没有完全到位。主要表现为: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人大常委会习惯于作出一般性的、约束力和指导性不强的决定、决议,忽视了对决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督权方面,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影响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针对性监督少;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多,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少,尤其是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极少运用。在人事任免权方面,任前考察难介入、法律考试走过场,任后开展述职评议不到位,监督部门负责人多,监督“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少,等等。因此,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用创新精神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全面履行法定职权的需要。
⒉党给予时代性政治任务,人大创新刻不容缓。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不仅丰富和完善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容,而且,赋予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根本性的战略性政治任务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人大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更核心、更准确的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科学要求,为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和创新人大工作的良好机遇。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引导、保障和规范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文秘114版权所有
⒊人民群众寄予厚望,人大创新义不容辞。县级人大最重要的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将不断深化,利益调整力度加大,各种矛盾也会不断增多,有些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农民负担、农资打假、社会治安、以及反腐败问题等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人大严格监督,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县级人大要在新形势下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关注弱势群体,调整不合理的特殊阶层的优势利益,把创新工作建立在依法创新和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结合工作实践,拓宽创新思路
⒈针对人大工作特点,把握创新方法。县级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除一年一次人代会,两月一次常委会,半月一次主任会议的“硬任务”外,其他活动由自己掌握,这为县级人大工作提供了灵活多变的创新条件。对此,我们努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和方法,力求人大工作与时代节奏合拍。一是在法定任务内“求创新”。创新是有条件的,其条件就是以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前提,“基础实,创新立”,一个基础工作做不好的单位,如果一味强调“创新”就是“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西瓜”。我市从改革“三会”入手,注重在做深做细上作文章。人代会上除听取各项报告外,同时开展“热点”问题专题审议、组织代表视察重点项目建设等活动;常委例会上听汇报必须有相关调查报告、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情况说明;主任会议直接听取部门汇报,同时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这样,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审议提供了更丰富、翔实的内容和资料,提高了审议质量。二是在法定任务外“敢创新”。创新在实践过程中有时与“风险”相伴,我们克服“求稳安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认识,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以敢于冒风险的精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财政预算监督一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因传统习惯和监督体制问题很难监督到位,我们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决定》和《预算初审办法》,以贯彻落实“一决定一办法”作为创新财政预算监督方式的切入点并逐步规范,保证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再就是我们于年月创办了人大工作研究会,当时在邢台市县级人大中属第一家。研究会创办后,先后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当好人大主席、正确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述职评议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为人大工作实践发挥了有力的理论指导作用,尤其是正确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研讨会为处理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辩明了方向,促进了农村稳定。三是学习外地经验“促创新”。创新虽然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但不能仅凭胆大,盲目地“闭门造车”,全国各地的人大创新工作可谓百花争艳,“他山之石”的创新,只要借鉴为已用,也不失为“创新”。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注重了创新和借鉴的结合,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工作的开展。如辛集市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邯郸市的“一体两翼”法律监督体制以及其他地方的公民旁听常委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等等,我们有的派专人去取经交流,有的通过现代通讯媒体下载学习,既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又强化了监督力度,活跃了人大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
⒉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创新内容。人大工作监督的范围点多面广,用足用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本身既是创新又能为更好的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在创新内容上,我们注重在完善、深化和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程序。我们坚持在程序建设上狠下功夫,在不断完善程序中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工作创新。如在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上,注重把好审核、公示、考察、考试、初审、供职、审议、表决、宣誓、公告十个环节;常委例会听取汇报的程序是按照主任会议确定的议题,首先组织常委会成员学习相关法律,然后开展调查研究,在听取汇报和调查报告后,进行重点发言,最后确定审议意见;预算审查监督的程序则按照编制、初审、批准、执行、调整等专题监督办法进行,从而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和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二是切实解决刚性监督职能闲置问题。法律赋予县级人大的质询、撤职、罢免、撤销决议决定、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职权。目前在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中还处于“模糊”和“闲置”状态。我们认为,能够尽可能地行使这些法定职权也不失为创新。对此,我们出台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案监督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信访、执法检查等渠道挖出了一批“蛀虫”。几年来,撤销罢免了原建设局、粮食局局长等等名被任命人员的行政职务,追究了余人的执法过错责任。三是紧紧抓住事关全局与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为推动我市工业立市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去年下半年,市政府提出启动城市
工业区建设的议案后,常委会经过召集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开展专题调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专项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启动城市工业区的决定》。要求市政府依照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决定》的作出,为工业区建设起到很大地推动作用。同时,努力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审查批准了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创建工作。
⒊打破人大工作常规,突出创新效果。通过不断创新,实现了人大工作的超常规发展。一是强化了创新意识。克服纠正了常委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领导思维“模式化”,工作方式“程式化”,文字写作“公式化”,用人方法“定式化”,逐步形成了人大机关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局面。二是解决了事关人民根本利益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代表建议面复评议,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化厂排污、东城区雨季排水不畅等问题。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公路法》、《广播电视条例》执法检查和在代表中开展“我为‘村村通’作贡献”活动,掀起了全市公路和有线电视“村村通”建设高潮,既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交通便利,又丰富了他们业余文化生活。三是扩大了宣传范围,提升了人大形象。通过发挥人大研究会的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人大工作要创新,“三个代表”是根本》等系列理论研讨成果被各级报刊采用,提升了我市人大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知名度,也树立了南宫人大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创新基础
实践告诉我们:创新是革命,是对传统观念、陈规陋习和局部利益、短期行为的否定,最终实现质的突变,推动事物发展。光靠一股热情难以奏效,只有抓好基础,才能不断取得创新成果。
第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人大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而开拓创新需要有大量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实践的积累和总结,需要博采众长,厚积薄发。因此,作为人大工作者必须善于学习,从实践中学习总结,完成理论与实践的积累结合。要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政治水平和议政能力,为开拓创新奠定基础。为此,上届我们搞了八次法制讲座,本届刚一换届就召开主任扩大会议,集中一周时间进行了《宪法》为主的法律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二,健全工作制度,实现人大工作规范化。对于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符合前瞻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的特点,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已有的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形成比较完善的人大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通过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等举措,强化人大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引导人大工作人员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为人大工作创新提供保证。
第三,树立全新的工作作风。积极倡导敢为人先的精神,坚持创新思维与依法办事相统一,敢于探索实践、努力在财政监督、人事监督、个案监督和代表工作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大力弘扬实话实说的正气,敢于说真话,说实话,使每一项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都能成为推动全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继续保持一抓到底的韧性。坚持突出重点抓跟踪、抓催办、抓督查,一抓到底,务求工作成效。
第四,积极推动机关队伍建设创新。要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机构,把有一定理论基础,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大机关干部组织起来,确定课题研究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研究新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人大理论研究成果,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同时,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人大机关的优秀干部及时予以提拨、重用,使人大干部队伍成为“活水”,使人大机关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
各位理事、同志们,经过年的建设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日趋深入人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发展的前景也将会越来越光明,越来越美好。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越来越艰巨。进一步坚持人大制度,加强人大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来做好人大工作积极参与立法,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并紧紧围绕以上几个方面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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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人大制度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范文
各位理事、同志们:
今天,我们以研讨会的形式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周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次研讨会是在充分酝酿、积极筹备的前提下召开的。会前研究会共收到论文和纪念文章余篇,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一直热爱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刚才,几位理事和人大代表围
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从当好代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讲得都很好,观点鲜明,论述精辟,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综合大家的发言,总结南宫人大年的经验,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促进改革、稳定和发展。
南宫人大成立年来,特别是人大常委会成立多年来,在坚持以上重大原则、全面完成法定任务的同时,还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面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对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向选民述职、强化预算初审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收到了良好效果,为人大工作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可以说,南宫市人大几年来的变化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果。创新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源泉。下面,我就人大创新工作,发表以下看法,作为大会发言,供同志们参考。
一、把握时代要求,树立创新观念
在县级人大工作要不要创新的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有人认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只要严格依法办事,无所谓创新;还有人认为,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能把几次会议开好,把几次执法检查搞好就算不错了,何以创新;也有人认为,民主法制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切都得慢慢来,没必要刻意创新,等等。这些认识带来的结果,就是一切按老套路办事,安于现状,墨守成规。长此以往,便视野狭窄,行动迟滞,人大工作的发展受到制约。因此,人大工作要创新树立创新观念首当其冲。
⒈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人大创新责无旁贷。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重要职权,因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些职权的行使没有完全到位。主要表现为:在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人大常委会习惯于作出一般性的、约束力和指导性不强的决定、决议,忽视了对决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督权方面,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影响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在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针对性监督少;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多,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少,尤其是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极少运用。在人事任免权方面,任前考察难介入、法律考试走过场,任后开展述职评议不到位,监督部门负责人多,监督“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少,等等。因此,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用创新精神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是全面履行法定职权的需要。文秘114版权所有
⒉党给予时代性政治任务,人大创新刻不容缓。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不仅丰富和完善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容,而且,赋予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根本性的战略性政治任务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人大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更核心、更准确的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科学要求,为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根据和创新人大工作的良好机遇。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引导、保障和规范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⒊人民群众寄予厚望,人大创新义不容辞。县级人大最重要的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将不断深化,利益调整力度加大,各种矛盾也会不断增多,有些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农民负担、农资打假、社会治安、以及反腐败问题等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人大严格监督,用法律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县级人大要在新形势下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关注弱势群体,调整不合理的特殊阶层的优势利益,把创新工作建立在依法创新和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结合工作实践,拓宽创新思路
结合现实问题,不断拓宽创新思路,使创新的“灵感”、“点子”如不尽江水滚滚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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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人大制度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
⒈针对人大工作特点,把握创新方法。县级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除一年一次人代会,两月一次常委会,半月一次主任会议的“硬任务”外,其他活动由自己掌握,这为县级人大工作提供了灵活多变的创新条件。对此,我们努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力求人大工作与时代节奏合拍。一是在法
定任务内“求创新”。创新是有条件的,其条件就是以做好基础性工作为前提,“基础实,创新立”,一个基础工作做不好的单位,如果一味强调“创新”就是“本末倒置”,“捡了芝麻丢西瓜”。我市从改革“三会”入手,注重在做深做细上作文章。人代会上除听取各项报告外,同时开展“热点”问题专题审议、组织代表视察重点项目建设等活动;常委例会上听汇报必须有相关调查报告、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情况说明;主任会议直接听取部门汇报,同时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这样,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审议提供了更丰富、翔实的内容和资料,提高了审议质量。二是在法定任务外“敢创新”。创新在实践过程中有时与“风险”相伴,我们克服“求稳安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认识,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以敢于冒风险的精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财政预算监督一直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难点,因传统习惯和监督体制问题很难监督到位,我们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监督的决定》和《预算初审办法》,以贯彻落实“一决定一办法”作为创新财政预算监督方式的切入点并逐步规范,保证了财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再就是我们于年月创办了人大工作研究会,当时在市县级人大中属第一家。研究会创办后,先后围绕发挥代表作用、当好人大主席、正确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述职评议等内容进行了研讨,为人大工作实践发挥了有力的理论指导作用,尤其是正确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研讨会为处理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辩明了方向,促进了农村稳定。三是学习外地经验“促创新”。创新虽然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但不能仅凭胆大,盲目地“闭门造车”,全国各地的人大创新工作可谓百花争艳,“他山之石”的创新,只要借鉴为已用,也不失为“创新”。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注重了创新和借鉴的结合,通过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工作的开展。如辛集市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邯郸市的“一体两翼”法律监督体制以及其他地方的公民旁听常委例会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等等,我们有的派专人去取经交流,有的通过现代通讯媒体下载学习,既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又强化了监督力度,活跃了人大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
⒉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创新内容。人大工作监督的范围点多面广,用足用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本身既是创新又能为更好的创新打下坚实基础。在创新内容上,我们注重在完善、深化和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程序。我们坚持在程序建设上狠下功夫,在不断完善程序中加强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工作创新。如在规范人事任免程序上,注重把好审核、公示、考察、考试、初审、供职、审议、表决、宣誓、公告十个环节;常委例会听取汇报的程序是按照主任会议确定的议题,首先组织常委会成员学习相关法律,然后开展调查研究,在听取汇报和调查报告后,进行重点发言,最后确定审议意见;预算审查监督的程序则按照编制、初审、批准、执行、调整等专题监督办法进行,从而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和审查监督的可操作性。二是切实解决刚性监督职能闲置问题。法律赋予县级人大的质询、撤职、罢免、撤销决议决定、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职权。目前在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中还处于“模糊”和“闲置”状态。我们认为,能够尽可能地行使这些法定职权也不失为创新。对此,我们出台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案监督办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信访、执法检查等渠道挖出了一批“蛀虫”。几年来,撤销罢免了原建设局、粮食局局长等等名被任命人员的行政职务,追究了余人的执法过错责任。三是紧紧抓住事关全局与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为推动我市工业立市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去年下半年,市政府提出启动城市
工业区建设的议案后常委会经过召集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开展专题调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专项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市政府启动城市工业区的决定》。要求市政府依照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决定》的作出,为工业区建设起到很大地推动作用。同时,努力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审查批准了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创建工作。
丰富了他们业余文化生活。三是扩大了宣传范围,提升了人大形象。通过发挥人大研究会的作用,取得了丰硕成果,《人大工作要创新,“三个代表”是根本》等系列理论研讨成果被各级报刊采用,提升了我市人大工作的理论水平和知名度,也树立了南宫人大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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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拓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4年6月29日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周年研讨会上的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黄灵光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二者的关系就是通常所说的国体与政体的关系。实行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哪一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和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与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不断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而创造出来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逐步形成的历史过程,同时又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新型的政权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总体上经历了一个全面确立、曲折发展、遭受严重挫折以及恢复、发展和完善的过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在最初的几年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开展得比较活跃,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工业化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各项事业的发展。1957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受到了一定的损害,文革十年更是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挫折。粉碎“四人帮”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恢复和发展起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历史性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进入一个发展与完善的新时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是社会主义政治实践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更重要的是为我们今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保障。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含十分丰富的内涵。如果用一句话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和运作的原则和机制,同时也是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关系的原则和机制。具体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具体化为四项具体“制度”:第一,主权在民制度。这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第二,代表选举制度。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第三,民主集中制度。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从组织原则看,它包括三个“关系”:一是人大和人民的关系,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是“一府两院”和人大的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三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从运作原则看,我国国家机关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原则。第四,人大工作制度。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等。
以上四项具体制度互相贯通、结合,就构成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人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制度,可以叫做人大的制度,这种看法是不够全面的,这样理解就大大缩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人大的制度,如前面讲的立法、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运行的工作制度,这些工作制度固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不是核心内容,更不是唯一的内容。人大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主权在民制度,还包括民主集中制度等,它不仅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同地方国家权力机构职权的划分等。如果不了解这些,就可能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产生不正确的认识。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既和资本主义国家三权鼎立制度有根本性质的区别,也和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维埃制度不
同,它有自己的鲜明特点和优势。具体地说,它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使各个国家机关更好地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最重要的途径和形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兼取民主和效率两者所长,并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等。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这一论述简洁而又生动地揭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20余年来的人大工作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最适宜的政权组织形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本质紧密相联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点是稳定不变的,也是必须加以坚持的。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与完善。其中,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取得的一项突出成就,它对于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经过长期酝酿,并根据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早在1954年制定宪法时,就有人提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设立常委会。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提出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的建议。1965年,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又一次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问题。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建议都没有能够实现。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宪法若干问题的决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从法律上作出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在此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县级以上地方人大普遍设立了常委会,从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了自己的常设机关。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从1954年提出到1979年正式付诸实施,其间经历了25年的反复认识,可谓来之不易。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许多重要的职权,这些职权一般概括为四权,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从国家宪政的角度讲,国家权力机关的四权又可进一步概括为两方面的权力:一是代表人民行使议决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性质和来源;二是监督权,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这体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这四项职权具体设定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地方国家政权体系中的职能和作用,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议决、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及其法律地位的确定,从组织上和制度上进一步健全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体系,大大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是,过去地方人大没有设立常委会,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直接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利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司法机关实行监督,不利于地方人大全面充分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致使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彻底改变了这种状况,它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都更加完整,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地方人大常委会25年来的工作实践显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伟大功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很好的政治制度和民主制度。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虽然经历了一些挫折,但最终走上了正确的发展道路,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特别是近25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实践探索,不断总结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充分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中所具有的巨大功效。
法制建设方面。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以后,同时赋予省级以及省会市、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的立法权。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体制后,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明显加快。据有关资料统计,25年来,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其中,有的是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有的是在国家不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自主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中央立法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促进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基本形成。与此同时,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市虽然没有立法权,但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并开展了几十部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法制保障。
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之一。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的一个重大步骤。25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地方重大事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评议、个案监督、推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组织代表活动、建立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与原选举单位的制度等多种形式,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利,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渠道的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因此能够更广泛、更经常、更便捷地表达对地方国家事务的意见,制度化地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的管理。淮北市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关注本市计划与预算执行、招商引资、国企改革、农业与农村工作、城市建设与管理、教育发展与科技进步、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问题,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围绕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发展民营经济、规范市场秩序等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25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00多项,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近300个,办理代表议案与建议3000余件,较好地履行了地方人大的各项职权。与此同时,以极大的精力关注和研究乡镇人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自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把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当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础;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选举工作、任免工作、代表工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辩证的统一。坚持不是固步自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客观情况的变化不断向前发展;同样,发展也不是否定一切,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坚持需要发展,否则就不能有效地坚持;发展要以坚持为前提,否则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有了50年的历史,而它真正稳定、健康、全面地发挥重要作用不过25年的时间。因此,它还是一个年轻的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坚持、发展和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既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本质,又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
三、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进步,同时也使地方人大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2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权,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当前,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市人大常委会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开拓进取,不断把地方人大工作推向前进。
第一,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增强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指针,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鉴别力,认清和把握改革开放的形势与大局,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特点和优势,增强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投入新的实践,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不懈努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人大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践证明,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与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地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履行人大职责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把市人大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
第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很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依法办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新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使人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我们不能因循守旧、无所作为,而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趋势与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在拓宽监督领域、全面履行职能、改进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上大胆探索,善于总结经验,适时地用制度的形式巩固探索实践中取得的积极成果。2024年初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使人大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加了人大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开展了代表定向视察活动,拓宽了监督工作渠道;建立了信访协调会议制度,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会议期间编发会议《简报》,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等等。这些有益的探索,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实效。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在探索中前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大工作必须以促进发展为己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是去直接从事具体的经济工作,而主要是通过依法行使人大职权,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要从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城市转型和实现建设百万人口工业、商贸、旅游城市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工作方面,要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的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通过有效的监督,树立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及时把党委的重要决策、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正当的利益诉求转化为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在任免工作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回顾过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趋成熟;展望未来,我市人大工作任重道远。市人大常委会要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设一个富裕、繁荣、民主、文明的新淮北做出新的贡献。
在全市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上的欢迎辞
龚 德 汉
(2024年9月)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在这秋风送爽、金桂飘香的美好时节,全市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在我县隆重召开,这是对我们桃源极大的信任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桃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向莅临我县指导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向各位简要汇报和介绍一下桃源近年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桃源和各兄弟区县(市)一样,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加速实施开放开发,大力推进“三化”进程,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2024年,全县GDP达到71.3亿元,与“九五”期末比年均增长8%;工业增加值达到18亿元,工业税收突破1.2亿元,分别是2024年的3.5倍和4.1倍;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8亿元,五年净增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17元,年均增长
7.2%。在最近一次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中,我县位居常德第1位、全省第15位和中部地区第64位。今年以来,我们确立了“打造工业桃源,建设经济强县”的战略部署,紧紧扭住工业建设,全面加快发展步伐。元-8月,全县完成GDP47.82亿元,同比增长10.2%;完成一般预算收入
1.38亿元,同比增长23.95%;农民现金收入达到2024元,同比增长12.5%。特别是以新农村和工业园区建设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5.08亿元,同比增长160%,其中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占到全市的30%以上,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改变。
今后几年是桃源发展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既定战略部署和发展思路,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大事:一是加速推进以工业园区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化建设。按照“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滚动开发”的思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创元工业园区为龙头的“一园三区”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力度,力争五年内全县园区工业产值突破120亿元,80%以上的规模工业增加值和工业税收在园区产生。二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择优试点、平衡推进”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争取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投资,大力推进农村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乡风文明培育,使我县农村基本达到
“十有”建设目标。三是坚持以人为本,集中构建和谐桃源。协调推进科教文卫、生态环保、劳动就业、民主法制、信访维稳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众安居的新桃源。我们真诚希望与兄弟区县(市)加强交流与合作,互利互惠,共谋发展。敬请各位对我们的工作多指导、多参谋,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最后,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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