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报告
优秀作文
英文作文 满分作文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300字作文 400字作文 500字作文 600字作文 800字作文 读后感 观后感 日记 书信
合同协议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 房地产商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赠与合同 合同样本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用工合同 合作协议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供货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书 知识产权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其它合同 证券合同
求职文档
个人简历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辞职报告 工作计划 入职转正 简历模板
党团工作
行政公文范文 机关行政公文 党团工作计划 入团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思想汇报 转正申请书 自我鉴定 心得体会
毕业论文
经济论文 管理论文 文学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理工论文 计算机论文 医学论文 教育论文 其他论文
实用范文
演讲稿 礼仪范文 致辞 闭幕词 祝福短信 开幕词 祝酒词 婚礼大全 赠言大全 日常祝福语 问候语 生日祝福 结婚祝福语 其它礼仪 检讨书 心得体会 策划书 主持词 邀请函 口号 诗句大全 成语故事 名人名言 笑话 谚语 其它范文 精品范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应用文书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范文大全
一号文库 二号文库 三号文库 四号文库 五号文库 六号文库 七号文库 八号文库 九号文库 十号文库
文库大全
首页 > 范文大全 > 三号文库

宝应:“三个三”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5篇

最新文章

第一篇:宝应:“三个三”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江苏宝应:“三个三”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今年4月份以来,宝应县围绕扩大党内民主,在广洋湖镇试行党代表常任制,进一步疏通和拓宽了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权的渠道,有效发挥了任期制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一、围绕“三好目标”,打牢常任制试点工作基础。按照“代表素质好、机构运转好、职责履行好”的要求,狠抓了三项基础工作:一是选好代表。对广洋湖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的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因党员组织关系调离自行取消资格9人,因工作关系和其他原因取消代表资格5人。再按照“登记、报名、推选、公示、审查、直选”六个步骤,差额选举产生了11名党代表。现任104名党代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较以前都有较大改进,代表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二是建好机构。为加强对党代表的日常管理,成立了广洋湖镇党委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并按照地域相连、行业特点相似、工作性质相近、有利于组织和开展工作的原则,将104名县党代表划分为6个活动小组,明确了每个代表小组的组长和联络员。同时,每个党代表小组都是一个独立的活动团体,可以独立开展代表活动。三是履行好职责。明确了党代表的五项权利和五项义务,规定党代表除在代表大会履行选举、审议、建议、表决等职责外,还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重大事项决策的参谋作用、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在党员群众中起示范

表率作用,保障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询问权。

二、建立“三联机制”,密切与党员群众联系。为促进党代表经常性活动,建立了“三联”工作机制,即镇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党代表活动小组,加强对各党代表活动小组活动的指导,督促其经常开展活动;镇机关单位党代表每人联系1个村,2个贫困户,帮助所联系单位理清发展思路,指导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帮助联系户脱贫致富;每名党代表联系1-2名党员,宣传有关政策,收集基层信息,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促进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为使党代表联系群众落到实处,精心制作了“一卡一书一表”,即党群连心卡、目标承诺书、提案提议表,通过连心卡,每名党代表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情况加以记载,督促他们强化宗旨意识、群众意识;通过承诺书,将104名党代表将办理的实事全部公布于众,内容涵括了修桥铺路、村部改造、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建设高效农业园区等,还公布了完成截至日期;通过提案提议,党代表可以更好地参与到党内监督、民意传达、公共事务管理之中。

三、搭建“三个平台”,落实党代表权责。围绕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不断拓展党代表的政治参与空间,拓宽党代表的履职途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搭建党代表素质提升平台。建立培训学习制度,通过分期分批组织培训,确保每名党代表在任期内,至少轮训一次。同时,各党代表活动小组建立“党代表学习日”制度,每季度组织党代表进行一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抓党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增强党代表的履职意识。二是搭建党代表权利保障平台。从保障

党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入手,建立了党代表列席会议、建议质询、评议监督等制度,凡涉及镇发展规划、评先评优、重要人事变动等事项,邀请党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推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在决策的全过程,都及时向党代表通报传达,接受党代表的监督。聘请一定数量的党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约束。三是搭建党代表作用发挥平台。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党代表座谈会”、深化“党代表调研月”、开展“党代表评议乡镇直部门”、参与“信访接待日”、举办“党代表满意度测评”,真正使党代表成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促进经济

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鲍组科、广组)

第二篇:关于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工作方案

关于试行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规范党代表权利、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以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表年会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必要性

1、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需要。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可以使党组织选举产生的党代表在届期内较长时间能够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有利于及时集中党内智慧,凝聚党内力量,实施党内动员,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落实,从而使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选举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调研制度以及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等有利于发挥代表经常性作用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改变党代表作用“一次性”问题,变“无所谓”为“有所为”,进而强化党代表任期意识、责任意识和代表意识。同时,实行党代表年会制,通过审议同级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提出提案和意见、建议等活动,可以及时、顺畅、真实地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实现党代表对党内事务和党的工作的广泛参与、有效监督,从而使党员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体现。

3、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的新渠道。党章不仅规定了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也规定了党员应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是党员民主权利最基本、最直接、最主要的体现。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党委可以将一些重大问题让党代表早知道,并以党代表为中转站,将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扩大到党内进行讨论,由党代表及时将党员的意愿和呼声收集上来,有助于促进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开辟了党员参与重大决策的新渠道,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尊重,有助于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加强对党委的监督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党代表架通了党委经常联系广大党员和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的桥梁,有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二是有利于提高党委 各项决策的权威性和可行性,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保证全体党员步调一致地为实现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实行常任制,重大决策提交党代表会议讨论,促进了科学决策,容易在党内形成统一认识、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党的事业。三是有利于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党要管党的原则。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更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领导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放弃党的领导的原则和党的政治纪律,不仅不能保证党内民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甚至会走向反面,导致出现极端民主化的错误倾向,出现偏离党的领导的行为。

2、依法办事的原则。党代会常任制的任何一项工作制度,都必须以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种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

3、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做一切工作应牢牢坚持的基本原则。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能力的现状出发,着眼于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是否符合“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根本取舍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在管用中不断创新丰富,使这一制度实用、好用、管用。

4、循序渐进的原则。党代会常任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必须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通过试行,然后再总结经验,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出现急于求成、形式主义等现象。

三、主要工作

党代会常任制是保障经过选举产生并获得代表资格的党代表,在届期内参与活动、发挥作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的党内政治制度。以党代表任期制和党代表年会制为重点,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以较为彻底的改革措施,有效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一)试行党代表任期制。

党的十七大把“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写入党章,这就使代表们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有了明确和权威的依据。党代表任期制的基本含义是:按照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代表由党员选举产生,获得代表资格和职务后,其代表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届期相同,任期内代表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党代表任期制是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和核心。

(二)试行党代表年会制。

党代表年会制是党代会常任制架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党代表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体现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实践载体,是坚持和健全党 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平台,在促进党代会常任制走上制度化轨道、推动党的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此,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在现行体制下,可以初步明确党代表年会除没有选举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外,具有党章规定的党的代表大会的其他同等职权。

党代表会议由党委召集,不设大会主席团,不召开预备会议。会议主持由党委书记担任。会议题一般在年会召开前二十天由党委提出。代表小组或代表十人以上可以向党委提出建议议题,由党委决定是否列为会议议题。代表小组或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五天内向党委提出。

(三)试行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制度。

发挥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是体现党代表任期制的一个重要标志。要紧紧围绕有效落实党代表优先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党内监督权,进一步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形式,保证民主权利的全面落实。具体工作是:

1、建立党代表活动日制度。在“七一”前后或党代表会议召开前,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根据党代表活动安排意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活动经费由乡财政预算支出。

2、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委就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党代会决议的贯彻 情况,党的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党委、纪委班子自身建设等情况,坚持定期和不定期、书面和口头、直接与间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及时向党代表通报。对日常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事先向代表发送征求意见书,适时召开党代表会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然后按组织程序决策。党代表要及时向党委反映党员群众关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建立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每位党代表联系所在选举单位3~5名以上党员、群众,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务实”的原则开展活动,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走访谈心、述职汇报、调查研究等方式与党员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定期向所在的代表小组汇报联系情况,有效发挥党代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4、建立党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制度。提案由10名以上党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意见由党代表提出,党代表提出的提案、建议意见,所有承办单位的党组织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办理,并根据需要在党代表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办理情况。

5、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党代表视察活动由党委组织实施,党代表根据视察安排意见参加视察活动。党代表视察活动重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们关注的重大问题展开。视察调研结束后应围绕主题,根据视察调研内容形成专题报告,为党代会和党委决策提供依据。鼓励党代表以个人持代表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视察 调研,及时反馈民情民意。

6、建立回复党代表质询制度。对党代表提出的质询,党委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个别反馈或公开答复的形式,如实向党代表回复相关情况。

7、建立党代表教育培训制度。党委、各代表小组应结合实际,适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党代表开展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党代表自身素质与议党议政的履职能力。

8、建立党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探索建立党员评议党代表制度,党代表应定期向所在支部全体党员报告自己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党代表作用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以此促进党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建立本乡范围内的市党代表在党代表年会上汇报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党代表作用等情况,并接受乡党代表的评议。

(四)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的组织保障。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乡党委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加强对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的分析研究,提出深化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的意见。

1、设立运行保障机构。设立党代表履职服务办公室作为党代会常任制日常工作机构,与党政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党代表履职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 能是:

(1)负责做好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2)负责党代表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3)负责党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4)负责起草党代会常任制相关文件;

(5)负责落实督办党代表提案、建议意见办理;(6)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合理划分代表小组。划分党代表小组是为了便于党代表在任期内参与党内活动而建立的一种常设性组织,是连接党代表年会与代表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党代表根据区域、工作性质、人数适中等原则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一般15-20名党代表。代表小组的职责是:

(1)组织讨论。组织本代表小组党代表对党代表会议召开期间党委、纪委提交的工作报告及其他议题进行讨论;

(2)提出提案。提案要切实可行,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尽可能提出解决办法,并经本代表小组充分讨论。由10名以上党代表联名提出;

(3)联系沟通。做好党委与党代表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4)开展活动。各代表小组根据党代表活动安排意见,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联系党员群众、民主恳谈等活动。

四、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应注意处理的几个关系

1、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党代表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决定着党代会常任制的生命力,提高党代表素质,改善党代表结构,加强对党代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代表珍惜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这是顺利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工作。试行党代会常任制为党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代表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理直气壮地支持和保护党代表的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更要教育党代表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增强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好在群众中的带头示范作用,遵守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义务。

2、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其核心是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党内统一的意志。因此,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必须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既要防止民主权利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又要防止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坚决维护党委权威,保持党的民主集中。

3、要正确处理好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之间的关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这三者之间有联系,也有区别。三者都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其活动方式也有相似之处,但其性质却各有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 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自的职能,具有法定性。党代表常任制是党内的一项政治制度,党代表的活动是一种党内的活动,其范围和活动方式必须在特定的范围内开展,不能无限扩大。

4、要正确处理好党代表常任制和其它制度的关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是保障党内民主发展的固本之策,制度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使之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因此,我们要注意把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与其它制度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建立党代表常任制与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健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等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的规章体系,逐步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篇:咸丰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

咸丰县是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试点县,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咸丰县坚持“落实党代表任期制与推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相结合、全面推进与注重特色相结合、实践创新与理论研究相结合、开展试点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2024年咸丰县在在全县实行了县党代表的结构制选举,进一步推动常任制试点工作不断深化。

一、基本情况

咸丰县第十三届党代表正式选举于9月20日开始,10月30日完成,共分为准备、党员登记、代表候选人产生、代表选举、代表公告和资料整理六个阶段。全县37个选举单位共有514名党员参加竞选。经过选举,产生代表204名,当选的204名代表结构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49%、军警代表占1%、专业技术代表占20%、农民代表占10%、非公经济代表占5%、其他基层代表占15%,其中妇女代表占27%,50岁以下代表占92%。

二、主要做法

为保证结构制选举能够取得成功,2024年,我们在咸丰县小村乡试行了结构制选举,成功的选举出领导干部代表和农民代表各一人,为今年全面实行结构制选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今年咸丰县第十三届党代会代表选举过程中我县全面实行结构制选举。

一是严把代表名额分配关。代表名额的分配选举过程中,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及我县的实际情况,以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和党员人数多少为主要分配依据,并同时行业领域、地域分布等因

素,同时减少了领导干部的名额数量,提高了生产、工作一线代表、农民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数量,注重从这些代表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中选取代表。

二是严把组织审查关党员参与率的多少是结构制能否取得成功的基础,摸清党员情况,准确掌握党员的现状和去向,对全县党员进行全面登记。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登记、电话联系、书信联络等方式,掌握党员动态,对外出党员寄发选举通知,要求他们按时回乡参加选举。切实做到登记审查到位,通知联系到位,基数统计确定到位,委托投票手续履行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

三是严把扩大民主关,在候选人的确定方面,所有的参选党员,包括县级领导干部,同样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到自己所在支部报名,然后进行竞选演讲,让选举人有更多的选择权,更利于选出合格的代表。

四是严把审查公示关,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认真对照代表资格条件和结构比例,搞好审查和考察。在代表产生的全过程,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一个重要原则贯穿其中,始终把代表产生的全过程置于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登记报名时要公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因种种原因不能参会人员名单;在推选公示时,要公示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结果;在正式选举时,要按抽签顺序,组织代表候选人演讲,领导干部党员和普通党员“同台竞选”,接受广大党员的挑选;选举结束,还要公告选举结果。

三、主要成效

(一)选举的民主性更强。一是参选党员的人数更多,选举人选择范围更广。我们采取的是党员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规定只要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都可以在自己所在支部填写报名表,经审查合格后成为初步人选参加代表选举,而不是由各级党组织指定或提出候初步人选。由于实行自愿报名,党员参加积极性增加,全县37个选举单位每一类代表差额幅度均在40%以上,党员选择的人员更多。二是每一类代表都能足额产生在党员自愿参加竞选后,我们划分了代表的结构和各结构的具体名额,将代表类别划分为领导干部代表、军警代表、专业技术代表、非公经济代表、农民代表和其他基层代表,并根据各选举单位的情况分配不同的名额,规定不同类别的票数相互独立,不构成比较关系,防止“大单位压小单位”,保证每一类的代表在选举时都能足额产生。三是代表职责更加明确。在正式选举过程当中,选举单位要向参会党员详细介绍每一位候选人详细情况和所属类别,让代表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当场回答选民的询问,充分展示代表候选人在所属类别中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在代表能够在自己所属类别中脱颖而出,根据自己代表的类别参政议政(此处有实例)。四是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过程中,所有的参选党员都是由各支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在正式代表的选举过程中,县委根据个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将31名县级领导分配至不同的选举单位进行等额选举,保证所有选举单位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代表结构更加优化。一是代表结构与时俱进。咸丰县以农业为主的山区县,农业人口比例较大,因此我们在代表名额的分配中,除单独列出农民代表的结构外,还要求其他类别的代表选举要向涉农工作的党员倾斜,保证和农有关的代表能占一定比例;近几年来,咸丰的非公经济有了快速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名额的分配中,我们将名额倾斜至非公经济较为发达的选举单位,促进咸丰非公经济的发展。二是代表更加具有广泛性。确保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是由国家和党代会制度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保证县委作出的决定和充分反映和体现各方面意愿和利益的现实需求。在选举过程中,提高了基层一线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实行结构制选举有效的保障了这些名额不被挤占。三是代表结构去“官员化”。我们实行了代表结构制选举以后,首次将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下降到50%以下,来至基层一线的代表增加,看问题的角度更广,范围更宽,舆论氛围更好,老百姓更加关注党代会。

第四篇:果园乡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

果园乡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

工作调查报告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肃州区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今年是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的第一年,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与代表联系,充分展开调查,积极探索党代表在党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如何发挥作用的途径与方法。

一、基本情况

果园乡辖6个行政村,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065人。全乡设4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全乡共有党员589人,党代表93人。其中,男79人,女14人,少数民族2人,大专以上学历18人,年龄在30-39岁14人,40-49岁49人,50-59岁21人,60岁以上9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起步。一是乡党委高度重视党代表任期制与党代会常任制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二是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妥汉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果园乡党代表工作办公室,负责党代表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指导等服务工作。给每位代表颁发了《党员代表证》和《工

作手册》,对代表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进行了明确和规定,确保了党代表任期制与党代会常任制的工作顺利实施。

(二)实行党代会年会制。按照要求,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每年召开一次。今年是第一次年会,由乡党委主持,到会代表达到了全体代表的五分之四以上。年会上,代表们听取审议两委工作报告,对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当选以来的工作进行质询和评议,通过相关决议。同时代表们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扬民主,提交会议意见建议14条。

(三)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党代表的任期与乡镇党委的任期相同,为一届五年。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年会)、代表小组会议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或视察,监督评议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及其领导成员的工作。按要求参加乡镇党委或代表小组组织的活动, 向选举单位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自觉接受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党代表联系制度。要求每位党委委员联系10名左右党代表,通过走访谈心、调查研究、组织恳谈等方式,收集党代表对乡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委员每季度走访所联系的党代表不少于1次,并将每次联系党代表情况做好记录。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每位党代表联系10名左右党员,并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开展

活动,党代表每季度走访所联系的党员不少于1次。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党代表提案办理制度。建立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制度,对党代表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实行面对面答复,形成“提出、确立、处理、反馈”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四是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代表学习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由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组织学习,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全年党代表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五天。凡连续两次不参加学习的,民主评议党员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民主评议党员时定为不合格等次。五是党代表视察评议制度。每年由乡党委组织代表开展一至二次视察活动,视察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是确定的重要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等。

三、初步成效

1、拓宽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提高了党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在以往,党代表只能在党代会期间两三天参与党内事务,会议一结束就没事,党代表不如人大代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和代表任期制后,党代表不仅可以在党代会上直接参与党内事务,而且在闭会后,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议事,切实提高了党代表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增强他们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

性。

2、加强了党群干群的沟通和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由于代表资格是常任的,因此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活动,可以通过代表传达到广大党员和群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能通过代表反映上来并及时得到解决,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推动党内民主进程,提高乡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后,党代表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对乡党委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乡党委决策是经过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后形成决议,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乡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避免决策的失误,能有力地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4、增强了党内监督力度,促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党委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置身于党代表的监督之下。每年例会,党代表都要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及其成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班子和个人的成绩得到了公开、公正的评价。群众平常可以通过党代表代言代笔,对党委及其领导成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乡镇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工作作风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自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操作上的困难和缺少上下联动的机制,在工作中还存在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一是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一些代表对自己的党代表身份缺乏应有的荣誉感,责任心不足。一些代表对于自己能否发挥党代会常任制的作用自信心不足,他们习惯于服从上级党委的决定安排,习惯于听从领导的命令指示,而现在一下子要转换角色,介入到党委的管理决策之中,做政策制定的决策者,观念上一下子难以转换。二是代表整体素质不平衡、不强影响正常履职。一是部分代表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观念落后,接受力差,参政议政能力不强,议案的质量不高:行政议案多,党建议案少;涉及自身利益的议案多,涉及全局利益的议案少。三是部分代表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以及党内民主的理论和制度缺乏应有的了解。

二○○九年三月八日

第五篇:张家港市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

张家港市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张委发[2024]6号)

各镇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党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促进党内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市委决定在全市试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为切实做好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各镇党委要结合本镇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大会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通过试行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确保镇党委决议的贯彻实施,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共张家港市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张家港市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建立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镇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与议事、监督、决策等的途径和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镇党委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一、镇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度

(一)代表大会年会的职权

1、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2、听取和审议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

3、听取镇党委、纪委委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4、对镇管部门、单位进行评议和测评。

5、审议和决定党委提出的涉及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就涉及全镇范围的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作出决策。

6、修改或撤销本镇党代表大会和党委已作出的决议、决定中不适当或错误的部分。

7、听取和审议镇党委提请审议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代表大会年会的召开

1、镇党代表大会在任期内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代表大会年会由镇党委召集并主持。

3、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举行代表大会年会。

4、其他人员需要列席会议,由镇党委决定。

(三)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议题的提出。议题一般应在代表大会年会召开10天前由镇党委、代表小组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在会议期间临时提出的议题必须有两个以上代表小组,或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提出。议题直接提交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议题的确定。议题由镇党委会讨论确定,其中10名以上代表联合提出,或两个以上代表小组同时提出的议题,必须列为会议的正式议题。正式议题应在会议举行前通知到各位代表。

(四)议事的程序

1、由议题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由镇党委进行汇总,必要时提交代表表决,作出决议。

(五)表决的方式

1、代表大会年会决定重要问题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度。表决以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2、表决应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下列表决方式:

(1)对党内选举和重要人事安排的推荐提名,进行无记名投票。

(2)其它问题可以进行举手表决。

(六)决议的实施

1、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并向代表大会年会报告执行情况。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未经代表大会年会讨论同意,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向代表通报,并说明情况。

2、对镇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代表大会年会应安排党代表小组讨论,并表决通过。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全体代表并通报同级机关,也可视内容向全体党员传达。

(七)会议的纪律

1、代表不能无故缺席党的代表大会年会,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向镇党委请假。

2、代表必须遵守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二、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基本原则

1、按照便于集中、利于活动的要求,将代表按区域或行业划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一般由10-15人组成,并推选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

2、每个代表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组集中活动。可以穿插安排组织代表分小组的专题活动、部分代表参加的其它活动。每年代表小组组织代表活动时间累计2~3天为宜。

3、各代表小组活动计划应于年初经代表讨论确定。每次活动前告知代表活动的主题、内容,使代表有所准备。代表小组组长要做好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注意收集好活动情况、出勤统计等资料。

4、代表小组的活动要力求代表知情、知政、知法,反映、解决党员群众的意见,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主要内容及形式

1、视察本镇中心工作及其它特色工作的开展情况。

2、调研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及本镇公益事业的进展情况。

3、学习党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讨论镇党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对镇党委、纪委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交流履行代表义务的经验和体会。

4、考察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先进地区的特色做法。

(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代表小组活动的落实

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是新时期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次新探索。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的工作职责,加强与代表小组的联系,了解掌握代表小组的工作和活动情况,帮助解决代表小组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落到实处。代表小组代表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代表小组活动经费要列入镇财政预算。要认真总结和积极推广代表小组活动中的典型经验,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水平。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中出现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并及时向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党代表视察工作制度

(一)视察内容

镇党代表要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根据镇党代会视察安排意见、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代表们关注的重大问题确定视察内容。

(二)视察方式

视察主要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小组视察、跟踪视察、个人持证视察等形式。要坚持因时、因事而宜,用活、用好不同的视察形式,充分发挥视察整体效能。要加强对代表持证视察、3~5个代表集中视察的引导协调,进一步拓宽代表视察途径。

(三)工作措施

1、视察方案确定后,一般要提前5~10天将视察方案通报有关单位党组织做好准备,并适时召开视察准备工作协调会,了解准备工作情况,研究协调有关问题,使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2、要重视对代表视察后的意见建议的办理,促进镇党委的工作。一是召开代表座谈会,整理代表视察的意见建议,写出视察报告;二是对个别重大问题形成书面专题情况反映,并明确办理答复的时限;三是将代表视察情况以代表议案等方式提出办理。

3、党代表所在的工作单位,要高度重视党代表的工作,积极主动支持党代表履行职责,为其创造良好的条件。被视察单位要积极主动接受党代表的视察监督,虚心听取党代表视察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加以改进。

4、为确保视察活动的开展,党代表的视察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四、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小组和党代表制度

(一)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小组组长工作日制度

1、联系时间: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各镇党委决定。

2、联系人:全体镇党委委员,每次安排1名委员,轮流接待。

3、联系地点: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4、联系对象:镇党代表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5、联系安排: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将负责联系的镇党委委员名单,提前公布在镇党委办公地点显著位置。

6、联系人要认真做好联系记录,并及时处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二)建立党委委员走访党代表小组工作月制度

1、每半年确定一个月为党委委员走访党代表小组工作月。

2、全体党委委员在工作月要分头走访1~2个党代表小组,了解情况,听取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党委委员走访的党代表小组不限于各自分管的单位和部门。

4、工作月前一个月,由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出全体党委委员走访党代表小组的安排表,发给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小组。

5、工作月结束后,召开一次镇党委专题办公会议,听取党委委员走访党代表小组的情况汇报,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并将走访党代表小组的情况,以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会议纪要》形式通报全镇。

(三)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制度

1、党委委员结合分管工作,以党代表小组为单位,分别联系1~2名党代表。

2、党委委员要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每年与党代表联系沟通至少6次以上,以了解面上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并通过他们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

3、对来访的党代表,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做好记录。

4、对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对党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委员要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四)加强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镇党委委员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凡属镇党委的重大决定事项、全镇范围的规章制度,出台前都要先通过党代表小组广泛听取党代表的意见,经过充分论证,集思广益,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要加强镇党委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了解,密切与党代表小组及党代表之间的联系,认真做好党代表小组及党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对党代表小组及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措施,明确解决时间、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回复;对目前暂时做不到的或不正确的意见也要作出解释。特别是对党代表小组及党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查清原因,明确责任,限期解决。

五、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

(一)联系的对象和范围

1、每个党代表联系所在支部3~5名普通党员、群众。

2、联系的重点:老党员、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特困户、种养殖大户、私营业主等。

(二)联系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代表大会的精神、决议、决定,特别是要宣传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党员、群众不断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意识。

2、通报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3、在镇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受镇党委委托,广泛征求所在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与所联系的党员、群众一起进行论证分析,为镇党委提供决策依据。

4、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围绕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5、收集党员、群众对镇党代表大会决议和镇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

6、深入了解掌握党员活动情况,摸准党员的思想脉搏,了解党内各种倾向性思想反映,研究探索新时期发挥党员作用的新途径,积极向镇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7、关心党员、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消除党员、群众的思想疑虑,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联系方式

党代表要经常性地保持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坚持以“小型、简便、灵活、实效”的原则开展活动。

1、参加组织生活。党代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员活动,自觉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认真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评议。

2、走访谈心。党代表每年走访所联系的党员、群众不少于2次,开展谈心活动,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3、述职汇报。党代表每年要向所在选举单位的党员进行述职,汇报履行党代表职责的情况。

4、调查研究。与所联系的党员、群众共同围绕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任期内至少要提出一条以上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5、组织恳谈。与所联系的党员、群众一起,采取恳谈的方式,宣传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向镇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措施

为加强对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的督促落实,实行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汇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党代表要每年向所在的代表小组汇报联系党员、群众的情况。各代表小组在镇党代表大会年会召开前15天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汇报。镇党委将不定期通报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的情况。

六、党代表评议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一)成立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镇党代表民主评议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成员由镇党代表小组组长组成,日常的工作联系由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二)评议内容

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当年的12月上旬开始至次年的1月中旬结束。

(四)工作步骤1、12月上旬,由民主评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议组)召集评议组成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要求。

2、实施评议考核(1月上、中旬)

(1)发布评议预告

评议组向被评议对象发布评议预告,告知评议时间、内容、评议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2)召开民主评议干部大会

民主评议干部大会和镇领导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大会合并召开,由镇党委组织。主要议程:评议组组长讲话;个人述职述廉;民主评议。

个人述职。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对照领导干部标准、条件,对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镇党委书记、镇长和纪委书记在民主评议大会上进行口头述职述廉,“两委”班子其他成员通过在公告栏张贴书面报告述职述廉。

民主评议。参加民主评议大会的党代表根据“两委”委员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评议表》,按“思想品德、领导才能、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等方面的量化标准,进行定量测评。

(3)民主评议情况汇总、确定考核等次(1月中旬)

镇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等第,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评议组汇总考核情况,向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代表对两委委员的评议情况,在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后,提出评议等第的初步意见,报镇党委审定。

4、反馈情况和结果

(1)镇党委对党代表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反馈本人,并将评议结果在全镇通报。

(2)经评议认定的不合格的“两委”委员,镇党委区别不同情况妥善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组织部。

(3)党代表民主评议“两委”委员每年进行一次,并作为镇领导干部考核的依据。

(五)有关要求

1、民主评议大会的有关要求

(1)参加民主评议大会的范围为镇党代表大会代表,不是党代表的机关干部、所辖村的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直属单位负责人等。

(2)《民主评议表》由镇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收集、统计、汇总。

2、需要形成的有关材料

民主评议结束后,评议组要认真整理评议中形成的材料,并交镇党代表常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上级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要保护党代表评议“两委”委员的积极性,对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类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