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介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织内容,它是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法规依据,规定在城镇所有性质(包括私营和个体)的单位都必须要执行的一种公积金制度,《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最低为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5%。其主要特点有:
一、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相同金额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缴存人在住房消费时可申请高于本人所缴纳的公积金的数倍甚至几十倍的公积金低息贷款,体现出公积金制度的互劣性和公益性。
二、不职工交纳的一般社保资金丌同,住房公积金设立缴存人的个人帐户,本息全归个人所有。在缴存人工作期间,作为一种与门的住房保障资金,通过贷款或支取使用公积金,扶劣改善居住质量,在退休时,则可支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的本和息,作为一种养老金的补充,体现出住房公积金福利性质的双重功能。
三、《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按照“管理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与户、财政监督”的原则迚行,公积金的贷款方向只是个人的住房消费,使用公积金必须要按规定申请支取,丌能象一般个人存款帐户一样随便支用,体现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与向性。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体现在:
一、社会效益方面:
(一)在住房供应实现市场化后,极大地帮劣社会住房水平的提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广大职工构筑的又一条生活保障线。
(二)有利于推劢住房消费,促劢房地产市场及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住房公积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收益,按《条例》规定,政府可用于城市居民的住房解困。(广州、上海等地近年来每年都有近亿元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居民住房解困。)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运作以来,实现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累计已近二千万元,当公积金规模迚一步扩大时,增值收益将会增加,这也将是政府住房解困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
二、个人方面:
(一)享受法定的福利政策,具有扶劣住房消费(按现行利率计算,公积金贷款20万元20年偿还期,对比同类银行贷款,可少付利息2.6万元)和退休养老的双重功能。
(二)银行存款帐户高于活期利率,以三个月零存整取利率计息。幵丏,按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部份可免征所得税,在银行支取公积金时免征利息税。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尊敬的公积金缴存人:
欢迎您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购买自住用房,为提高工作效率,让您尽快实现置业梦想,希望您能在申请贷款前,认真阅读以下告知事项,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一、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缴存人的一项权利,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必须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或以上,且当前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
二、我市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至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延五年,即男可达65周岁,女可达60周岁,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三、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人必须为用于抵押贷款的房屋的产权人之一;
四、公积金贷款以缴存人为单位,同一缴存人在同一时间只能享受一笔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多名缴存人共同购买一套住房而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累加各自的可贷额度,个人可贷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购买单套住房最高可申请90万贷款;
五、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如实申报个人的婚姻状况,家庭财务状况(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有疑问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收入的完税证明或三年以内的稳定收入的银行明细账单),家庭债务状况(个人及配偶当前所有的各类银行负债),对于故意隐瞒及伪造有关情况证明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六、如申请人在央行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个人信用情况恶劣的,贷款申请之前二年内偿还原有贷款连续逾期六次或累计逾期十次,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以后,将只能以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原因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八、申请公积金贷款获批准后停缴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从停缴次月起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计算。
九、贷款获准发放后,应履行按时偿还贷款的义务,否则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贷款合同的规定,有权处置贷款抵押物,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旳情况,将记录在央行征信系统内,你将承担今后由于信用状况恶劣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后果。
请确认您已明悉上述告知事项,本告知书将以合同附件形式,放入您的贷款档案之内。
本人已清楚上述各项权利与义务。
签名:
日期:
1/
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指南
2024年5月
以下所需资料提供原件,咨询电话:88233078、88332127
一、因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支取,只能支取一次,且支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需提供的资料:
一手房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开立日起一年内)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二手房
1.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
2.二手房转让发票(发票开出时间不能超过1年)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二、因分期付款购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五成以后和总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支取一次,支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需提供的资料
第一次支取,在累计交纳房款五成以后(以最近一张付款收据开立日起1年以内)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全部付款收据(需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第二次支取,在房款全部付清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开立日起1年以内)
1.全部付款收据(需加盖发展商财务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因申请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款期间每半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支取额为贷款本金的110%,每次支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第一次支取(在供一期楼款后可以支取),所需材料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
3.银行借款凭证
4.供楼存折(需打印最近一期还款记录)或银行最近一期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5.支取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存折
7.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支取(每次支取必须相隔半年),所需材料
1.供楼存折(需打印最近一期还款记录)或银行最近一期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章)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注:提前结清贷款的可以在结清日起一年内凭银行结清证明、银行借款合同、公积金存折、身份证支取最后一次。
四、因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款期间且最近三个月内没有停缴公积金的,每半年按当期实际还贷款额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支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累计支取总额不得超过还贷本息总额。
第一次申请支取,已供三期楼款后,所需材料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借款合同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支取(每次支取必须相隔半年),所需材料
1.支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组合式贷款,因申请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的可以在正常还贷期间且最近三个月内没有停缴公积金的,每半年按两种贷款的当期实际还款额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可支取额先按公积金贷部分还款额支取,仍有余额的,再按商业性贷款的当期实际还款额支取。支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
第一次支取,已供三期楼款后,所需材料
1.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二手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
2.银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银行商业贷款借款凭证
4.商业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盖银行业务公章)
5.公积金借款合同
6.支取人身份证
7.住房公积金存折
8.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支取(每次支取必须相隔半年),所需材料
1.商业贷款的累计还款证明(需盖银行业务公章)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因自建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日起一年内和在房产登记日(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日为准)起一年内各支取一次,两次支取合计额不得超过建房总价款。
第一次支取,在报建批复书签发日起一年内,所需材料:
1.报建批复通知书
2.支取人身份证
3.公积金存折
4.住房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第二次支取,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日起1年以内,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七、退休人员或离休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退休证或离休证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八、本地户口下岗失业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男须年满45周岁,女须年满40周岁。所需提供的资料
1.失业证或下岗证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九、非本市户口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相关的医学证明
2.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支取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一、户口迁离本市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户口迁移证明(本市公安部门开具)或迁往地户口本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二、出境定居人员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出境定居证明(出入境部门开具)或户口注销证明
2、支取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死亡证明
2.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经公证的遗赠书(支取额5000元及以上必须经公证)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生效证明书
3.继承人身份证
4.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四、租住房屋的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每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总收入30%,即可每间隔3个月申请支取一次,每次支取后账户内须保留最少100元的余额,且支取额不能超出当期租金支出额。
1、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出的房租发票(三个月)
3、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4、户口本
5、支取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存折
十五、因大修自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屋安全鉴定书》签发日起一年内支取,只能支取一次。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发出的《房屋安全鉴定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
4.支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存折
6.结婚证(适用于支取人与房产所有人是夫妻关系)
注意事项:
1、非销户支取的,每次支取后账户余额保留100元。
2、按当期实际还款额(实际支付额)支取公积金的,如公积金存款余额未达到当期实际可支取额度,则所余额度不再累加至下次可支取额度内。
3、支取申请人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只能就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理由申请支取,非销户类支取须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提前结清贷款的可以在结清日起一年内凭银行相关结清证明及贷款合同支取最后一次,此后不论支取总额是达到支取限额,均不可再支取。
4、有二个或以上支取人共同偿还同一宗贷款(仅是银行个人商业性贷款的除外)支取公积金的,每人每次的支取额按支取人确认的顺序支取,上一顺序支取人的支取额未达到当次可支取额的,可依次由下一顺序人在当日办理支取。
5、由于公积金支取金额不以现金兑付,因此支取款项须由经办银行划账至支取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6、“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核表”经审核后不可更改,须在连续的五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需携原审批表前来重新打印。下次前来办理支取的时间以审核后支取审核表上打印的“下一支取日”时间为准。
7、由于存在开户银行电子数据上传时间差,因此支取人在办理公积金支取时其公积金存款余额以住房公积金中心电子数据为准。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打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门
切实解决广大职工群众住房难题
矿区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
1997年,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了缴存,后因经营困难,于2024年8月停止执行,2024年1月按照龙煤统一部署恢复执行。
去年末,公司职代会明确提出,将“打开住房公积金贷款通道”作为2024年为职工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为尽快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指导贷款前期准备工作,责成有关部门到外地学习考察,并多次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取得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3月26日,公司正式下发《鹤岗矿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方案》,对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贷款抵押、贷款程序、贷款偿还、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4月20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迅速启动。这是企业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难题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为矿区广大职工群众办的一件大事、实事、好事。
企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面向全体在职职工,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单笔贷款最高限额20万元,不得超过抵押 1
房屋总值或评估值的50%,贷款期限在贷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内最长不超过20年。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有贷款意向的公司职工,需到本单位工资科公积金管理人员处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职工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经工资科和本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工资科出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及月平均工资证明。
第二步,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抵押物(房本)、购房合同、结婚证(单身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复审,由黑龙江鼎鑫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作价,然后到信贷科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第三步,由本人携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房本)到市办事大厅产权抵押登记处办理房产抵押,并将回执单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
第四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通知本人领取贷款发放通知书,开具记账(支款)凭证,回本单位加盖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及支款人印章,再由核算科开具支票,受托银行于当日将款项打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受到了矿区干部职工的广泛欢迎。截止5月19日,全公司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28笔、贷款260万元。峻德矿综采一名职工成为该项政策的第一受益人,该同志在南山区购买一套72.46平米楼房,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8万元,还款期10年。据测算,按目前利率每月可比商业贷
款节省本息支出83.76元,整个还款期可节省利息支出9910.17元。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免收担保费用1200元、合同文本费用60元,邀请银行和评估公司现场办公,并按照公司倾斜采掘一线职工要求,派车帮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了贷款。
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同志们,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为把这项好事办实、实事办好,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更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支持与监督。希望有购房意愿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详情请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本单位工资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
管理中心咨询电话:3732374。
公司企业网网址:192.168.53.179。
鹤岗分子公司党委、鹤岗分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家港市沙洲西路228号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2024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正式发布。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最高限额从7月起将上调700元,从去年的6600元调至7300元。据了解,本次调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核定,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24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最高不超过7300元,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仍为单位14%和职工10%,企业可在单位14%、职工10%;单位12%、职工9%和单位10%、职工8%三个档次中选择确定。此外,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次调整同时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年检工作。年检单位应统一填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检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到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工作即日起开始,8月初结束,各单位应尽快到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调整和年检手续,以免影响7月份单位的正常缴存。相关文件、表格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也可到市沙洲西路228号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本次基数调整和年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规模,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提升社会住房保障水平,为建设“协调张家港”发挥积极作用。(魏新阳 陈健)
本报讯(记者 魏新阳 陈健)记者从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即日起该市将用1个月左右时间开展202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集中调整工作,并开始办理缴存单位的年检。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张家港市202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单位年检的通知》要求,新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从2024年7月起执行。缴存基数的调整应按职工本人2024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按实核定,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0700元,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140元。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仍按原规定执行,企业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不到各12%的可继续上调。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汇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
同时,凡202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在本次调整工作中办理年检手续,对已签约“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办理相关调整和年检手续;其他单位可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年检表》,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服务窗口办理调整和年检手续。(《张家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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