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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动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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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廉洁从业动员报告

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动员报告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4—2024 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公司全体职工廉洁从业意识,确保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按照省公司有关廉洁从业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公司党支部决定在全司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从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看,必须扎实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近年来,公司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高了全体职工人员廉洁从业意识。这次再次“开展教育年”的活动不是简单的重复教育,是结合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结合公司反腐败倡廉工作的新形势,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而进行的又一次思想整顿和作风纪律整顿。所以,每一个不同层次的领导干部,每一个掌握有一定人、财、物管理和处臵权力的岗位人员,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对公司、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这种意识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扎扎实实查找问题,扎扎实实解剖思想,扎扎实实进行整改。

2、从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看,必需扎实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根据

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我们有的同志对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公司各类管理制度,其掌握程度仍存在不够,并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在基层贯彻执行的情况是很不到位的。公司制定的方方面面的制度文件,是基于某些管理薄弱环节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是需要层层认真贯彻执行的。因此,公司党支部开展此次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借助这样一个活动载体,使我们全体同志熟悉和掌握有关法规制度,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规范,有助于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3、从公司的发展形势看,必需扎实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内外部环境,离不开廉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当前,公司发展正处于“一路畅行”样板路建设的关键期,公司正致力于建设一路畅行的企业文化建设,致力于建设“阳光运作,优质高效”的经营管理理念的建设。同时,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错失发展的大好机遇。因此,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绝不可以因为廉洁方面出现大的问题,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发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充分保证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廉洁从业教育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建立廉洁从业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制度、监督入手,围绕“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的原则,将廉洁从业教育建设作为规范重点岗位人员自律行为的重要举措加以实施和落实,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

动。面对当前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的新要求,我司应将廉洁从业建设的重点放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教育与预防上,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从学习、教育和提高认识入手,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和学习。要在广大党员干部、员工中开展党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认识廉洁从业教育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开展一系列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员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突出教育载体,丰富廉洁从业教育运行机制。为进一步丰富廉洁从业教育运行机制,显现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广泛开展各宗廉洁从业教育的实践活动,既要增加教育的浓厚性,又推动员工的参与性。为此,我们要以“三情教育”、“三会一课”等活动为载体,以“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为主线,着重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还要定期对腐败案件进行剖析和警示教育,让警钟长鸣。为配合此次活动,我们还要针对性地开展廉洁从业全面清理活动。主要是针对我司职工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清理,要重点加强养护工程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路产保险管理、日常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清理。并要求要在清理过程中,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措施,限时整改。

3、活跃廉洁文化,营造廉洁从业教育浓厚氛围。要营造廉洁从业的浓厚氛围,不断丰富廉洁从业教育活动内容。我们要坚持以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廉洁从业教育建设,积极营造尊廉崇廉良好氛围,为企业可

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在推进廉洁从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他们充分运用各种有形载体,要实施廉洁从业文化建设“五结合”,丰富廉洁文化建设内涵。即:与企业党建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建设和法纪教育相结合;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与职工素质教育相结合;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十不准的自觉性。通过各种形象化宣传为尊廉崇廉增色添彩:一是要与全体职工、部门领导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要在办公区域悬挂有廉洁从业内容的警示牌、格言牌,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要让廉洁文化进家庭(发放廉洁倡议书);四是要举办廉洁文化进企业知识竞赛等等。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为廉洁文化建设呐喊助威,为形成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奠定基础。

同志们,拂廉洁从业之风,筑防腐拒变之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紧密联系公司发展的实际,联系“一路畅行”样板路创建工作的实际,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通过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务求廉洁从业教育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二篇:廉洁从业报告

廉洁从业报告

尊敬的矿领导:

为继续贯彻落实矿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若干意见》(xxx党发[2024]16号文)的文件要求,作为xx工区文书,结合我分管的工作,对工作以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回顾和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三是加强科学知识学习。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把握我矿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使自己真正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通过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提高了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廉洁责任制

参加工作以来,我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矿领导和工区领导要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自觉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切实做到了不错位、不空位、不越位,自觉维护阳城煤矿和安装工区的良好形象。同时,注重

与其他领导、同事的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二是坚持秉公办事。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解决问题。“在岗一分钟,尽责60秒”。工作岗位是体现我们个人自身价值的平台,要想取得成绩、有所发展,必须肯干、能干、会干、实干,心中时刻想着工作,每天都能竭尽全力,认真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同时,要学会系统地思考问题,坚持把“镜子”转向自己,反骄破满,居安思危,永不懈怠,把成绩看淡一点,把问题看重一点,把标准定高一点,把眼光放远一点,确保完成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工作以来,我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工区文书,从严要求自己,为阳城煤矿和安装工区的事业而奋斗是我的神圣职责。我将一如既往地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向矿领导和工区领导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Xx工区xxx2011-1-23

第三篇:廉洁从业情况报告

廉洁从业情况报告

根据市党委关于对企业领导班子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相关要求,我进行了学习自查。经过自查,我能够从严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廉洁工作,为工作推波助澜,现将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强化廉政意识,构筑思想防线

古人云:“廉乃正本,贪为堕源。”任职以来,我始终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时常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今年,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新准则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从思想上进一步理清,增强了我个人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了廉洁勤政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明确了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必要性,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构筑了正确使用和对待权力的思想防线。

二、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度

作为支行的一名副行长,我时刻注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识到只有廉洁从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才能增强凝聚力和感召力,才能做好副手,带领职工同心同德投身于我行事业中。工作中,我时刻以“忠、正、勤、廉”四字自律,充分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坚持原则,兢兢业业,坚决贯彻执行廉政制度,为单位、为个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三、严格要求,全员贯彻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认识到只有自己廉洁自律并不够,还要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把廉洁自律、守法奉公意识渗透到他们的日常工作中。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我行认真落实廉政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对廉政建设的学习活动,从而在全行营造廉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立足廉政建设,开展好支农服务

今年,我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党务工作纲领为指导,提高自身工作本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大力支持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工作检查。坚持以发展农业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继续做好小额创业、扶贫贴息贷款以及各项涉农财政补贴代理发放等支农服务工作,灵活掌握和合理运用中央政策,对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对涉农企业、诚信客户、低风险贷款给予不同程度的利率优惠,有效的防止了“坑农、害农”等恶劣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防范腐朽问题发生

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规范我行经营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腐朽问题发生,我从“严格信贷管理、严格内控制度、严格财务开支”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防止了我行在贷款发放和收回中的腐朽违规行为;杜绝了小金库、帐外帐、帐外物;完善了财务开支管理。

六、扎根工作,公平公正,以身作则

(一)作为领导,我时刻以本职工作为第一要位,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个人的利益经商办企业,不从事任何赢利性经营活动,不为亲属、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不利用职权为亲属、亲友谋私利。

(二)工作中我坚持公平竞争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主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三)加强自身个人修养,我坚持做到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不利用职权贿赂、谋私利、循私情、办私事,不借工作之机拉关系、交人情,不在工作中贪便宜、要好处,不接受与业务有关的吃请、礼品,从细微处着手防止商业贿赂。

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感谢同志们对我的支持,使我的学习和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年来,虽然尽心尽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尽力做好各项工作。

廉洁从业情况报告(一)

今年来,自己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职责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

一、加强学习,断增强廉洁自律和防腐拒变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因此,本人始终坚持以学习自警自励,以学习提高自我,以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同时加强科学知识学习,认真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与时事政策,把握时事动态和政策方向,增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创造性,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

二、严于律己,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中央治党的重要举措。在廉洁自律方面,积极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力推进“三个转变”,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将自己的言行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名位关、利益关、金钱关;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带头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洁身自好,清白做事,带头接受监督;带头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不搞用权谋私,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伤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头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坚持说真说,办实事,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注重实效。凡是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自身廉洁自律的行为去带动党员和影响群众。

加强对分管股室的领导,提高部门廉政建设成效 切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内容,加强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领导。做到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促检查,年终检查考核。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分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切实要求督促解决,纠正分管部门的行业不正之风,推行以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第四篇:2024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报告

2024履行职责和廉洁从业情况报告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陶国强

2024年在集团党委的关心支持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公司领导分工原则,本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党委领导抓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党委工作日常事务;二是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抓好以工会为主的职工群众性工作。一年来,本人在工作中尽心尽责,在生活中洁身自好,以个人万分的工作激情和人格魅力带动和影响员工树立正气、稳定发展、和谐创新,与班子同志们一道已圆满地完成集团和公司两级党委布置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因党委改选工作在今年12月初结束。我的个人报告仍然按原职务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尽心尽责

在党委领导下,始终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公司党建日常事务工作,闪出许多亮点。2024年公司党委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特色被集团党委确定为创先争优示范点和推荐到国资委系统示范点,同时今年“七〃一”公司党委被集团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这些荣誉是党委集体的,而个人则在其中尽到一个党务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工作激情,我感到一种成就感和喜悦,概括如下:

1、以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一是专心准备计划并安排好党委中心理论组一年四次学习会,突出每一次的主题,使经济理论,党的建设,廉洁从业,企业文化在四次学习会中得到深入理解和提升贯彻执行的创造力;二是在党建带工建实践中继续创新“员工大讲堂”活动的内容和模式,全年开

-1-课6次,员工到会平均在98%以上,在内部满意度测评中达97%的满意指标;三是积极组织“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并评选出4位党员作为集团“闪光言行”参选对象,促进了党员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四是抓好信息传递与宣传推动工作,全年公司信息工作有了明显的提升,党务、司务公开在网络和信息传递中更加公开,透明,加之宣传架、展示板、公告栏等宣传载体,使“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公推直选”党建工作资料,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等一系列事务均以公开、公正、透明地传递和宣传方式获得了广大党员和职工的好评,提高了员工参与党建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圆满地完成集团党委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

2、党的组织建设健康发展。一是全年由我兼任书记的第一党支部又发展陈楠,朱国庆2名预备党员,近年来本支部累计发展党员高文尧、张舟娜、龚成等5名之多,并且都在公司各个岗位上发挥了先锋和带头作用;二是积极配合“联合公选”,有2名同志列入集团党委考察对象。近日陈楠,章磊二同志分别已提拔到公司副总,总经理助理岗位,既是公司发展选拔了优秀人才的需要,又体现人事管理的公正公开化;三是强化各党支部工作建设,年初监督各党支部制订全年学习计划,年中进行自查检查,年末进行考评,同时为使各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度、标准化,由我为主编,选了两位青年党员为党委编制了《资产公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试行)》,为公司党委的工作和建设长期发展打下了制度上的基础和工作上的规范。

3、纪检监察工作在创新中发展。由于公司纪委在2024年才正式建立,本人又是资产公司第一任纪委书记,故在抓基础、-2-强建设、求创新上下了一番功夫,使纪委的组织、思想、制度、目标建设十分清晰,工作职责十分明确。特别在强化支部建设中确立有一位支委任纪委委员,为公司长远建设真正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几年来从未发生一起党员、员工违纪违法事件,反之廉洁从业已深入人心,按制度办事的遵章守纪风气在全公司已经成型。特别是今年在三大重点工作方面,我与同事们认真做了大量艰难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努力完成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在召开3次党委会基础上相继召开3次纪委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配合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一查二评”主题会议2次,中心理论组学习1次,领导班子联系部门指导督促工作21次,召开员工座谈会6次,组织各党支部主题学习会4次。梳理出廉洁风险3大类型,43个表现形式和防范措施80条。在“两修一改”活动中拟定了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增补等24项。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财务、人力资源,业务操作规范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修订、增补9项,其余的分解落实都在有序推进中。三季度在集团党委、纪委召开的推进会上公司党委作了典型发言解答,为集团推进廉洁风险防范和本公司长远廉洁文化建设起到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对近年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廉政准则》执行情况,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修正和整改,为党委制订公司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文件制订起到较好的参谋、助手、执行作用。也为了广大员工廉洁安全从业打下了制度基础和保障。此项工作受到集团相关领导和部门的好评。三

-3-是大力抓好日常节假日的廉洁防腐宣传教育与检查监督工作。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廉洁从业与安全从业的关系,并请党委主要领导结合胡总书记“七〃一”讲话专题宣讲廉洁从业的党课;另一方面将原公司领导班子开展的年终述职述廉报告扩展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每人均向全体员工进行述职述廉和接受员工的测评,而员工在年终总结中也必须增加廉洁从业的内容,在各部室进行点评,使纪检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并由此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得效果,为促进公司廉洁建设起到较大推动和保障作用。

4、党建带工建,着力推进和谐企业文化建设。2024年工会工作着重落实三个方面:一是根据集团工委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方面,全年突出了司务公开工作力度,实现了凡涉及员工利益的公司规章制度全部公开广泛征求员工绝大数人同意后才实行的工作程序,使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司务公开工作在实践中取得明显的成效。并且从制度层面加以明确。使全年结合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梳理各项制度30余项,不仅得到了广大员工的支持和参与,特别在修订修改、增补中处处体现出员工广泛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既保证了制度的可行性,又有利于贯彻执行。使司务公开和员工主人翁精神形成有机的结合。二是学习型团队建设。除“员工大讲堂”等载体外,全年在党委领导下组织了去井冈山开展“寻访红色印记、感悟华彩人生”的红色革命教育和苏州工业园区参观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标管理两项活动,受到全体员工的赞同和参与,特别是去井冈山“寻访红色印记,感悟华彩人生”回来后员工们都对井冈山精神

-4-实质的理解与现实生活工作的实际写出了大量的心得体会,工会顺势利导,选择了50篇质量较好的文章汇编成册并开展了全体员工评选最佳“感悟”,对促进员工自学、自思、自写的学习方式起到较好的作用。近两年来,工会先后已编写出《远望集》和《寻访红色印记、感悟华彩人生》两本汇编。此项活动还被2024年5月18日浙江日报进行了报导,成效显著。三是创建和谐企业文化建设,从处处实事做起。全年多次组织人员探望内退,病退老员工,通过工会的“员工关爱基金”送去关怀和慰问,使员工时刻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工会与团支部一起组织了女职工别开生面的厨艺比赛,有效增进了员工之间的互动、协作,起到较好的反响;同时又组织青年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文艺汇演,登山及参加园区举办的“西湖国际2024登楼梯”等各项活动。最近又组织员工积极排练集团新年团拜会节目,体现了公司价值理念教育成效,体现资产公司人文精神,既扩大公司的影响和知名度,又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集团及兄弟公司方面的好评。

二、严以律己,自觉执行领导人员从业若干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身兼纪委书记,带头学习《规章》和《廉洁从业准则》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条例是工作和责任所在。因此勤学、多学、多思考、多观察既是必备的职业所需,又是准备理解把握党的方针政策的必由之路;二是在协助党委特别是在纪检监察方面工作时带头、自觉在兼职的第一党支部书记或党委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要求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起好带头作用;

-5-三是自我牢筑思想道德防线。不论开会或外出工作、逢年过节,十分注意友情往来,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事得体,讲究分寸。就连今年11月我儿结婚也只简单办了8桌酒席,邀请了亲戚老友,没有邀请任何一位与公司业务有关联或有关系的人。四是个人和家庭都十分稳定和谐,一家三人均是中共党员,妻子已退休,儿子今年博士毕业后在浙江传媒学院任教。近日过门的儿媳在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工作。除为儿子结婚购房时向银行按揭210万元债务外,不欠任何人一分钱。加之长期养成的习惯,本人从来不参加打牌、搓麻将等活动,减少很多麻烦。唯一兴趣爱好是读些历史和近代小说、文章,甚为欢心。因此,经自查,本人2024年没有违反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的所有规定的事,为人正直、清白,符合党员应有的相关规定。

三、下一步打算;

1、由于年龄关系在明年即将退休,在“公推直选”中,本人又主动请辞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一职,目前尚有工会主席一职在身。因此,看到年轻同志已接了班,我感欣慰之余,坚信他们会干的比我更好。同时在退休之前,只要我在岗一天,时刻需要我帮助出力,决不推却。

2、继续把元旦、春节职工慰问和保障工作当做工会工作和企业和谐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继续尽心尽责干好退休前的每一天,并争取为工会长远建设在规范制度上研究和尽可能地多做一些基础性工作,愿我公司长久兴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五篇:职务犯罪 廉洁从业 报告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措施

字数:2723 来源:当代学术论坛 202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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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体制的转换,给许多企业带来了蓬勃生机。但与此同时,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职务犯罪案件也随之产生,一些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把国有资产当成一块蛋糕,利用职权为自己、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侵吞国有资产。如何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党和政府、全社会都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笔者试根据近几年查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就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犯罪环节相对集中。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评估、认购、清产核资等几个环节。一些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之机,以权谋私,低价估算国有资产或虚报清算费用、债务,或以虚报呆滞款、虚增债务、虚报成本等手段,贪污、转移、隐匿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认购环节中,一些购买者为了获取购买价格上的优惠,往往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拉拢腐蚀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在评估环节中,有些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谋取私利,故意与资产评估所串通,将国有固定资产进行低价评估,再以自己亲戚的名义与拍卖公司串通,伪造假的拍卖协议,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给自己,侵吞国有资产,或者出售给相关人,出卖国有企业利益,个人收受贿赂。

2、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突出。从我市国有企业改制犯罪的现状看,在涉及挪用公款、贪污案中,多数为企业负责人与会计相互勾结,合谋,利用各自职务之便,协同作案,采取虚设往来等多种手段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3、案件发现难度大。犯罪主体多为单位人、财、物的掌控者,有单位一把手,有部门负责人,也有财务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之间的关系是“自己人”,各用其能,各得其利,形成利益上的共生共荣关系,外人很难知晓,一旦案发,即形成攻守同盟,案件较难突破。

二、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案件产生的原因

1、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弱化。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不断转轨,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造成企业干部职工免疫力差。加上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干部职工思想上混乱和困惑,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升温,私欲膨胀。其次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忽视法律法规的学习,造成从主要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一般的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甚至全然不知,以至于不知不觉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利益驱动,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金钱万能,物质至上”成为少数国企干部生活追求的准则,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面对着金钱诱惑,有些人就会产生“近水楼台”的想法。再加之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人信奉“要办事情须花钱,不花钱办不成事”的观念,在这种微妙的金钱关系作用下,正常的国企改制程序被扭曲,“一些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攫取不义之财,侵吞国有资产,走上犯罪道路。

3、国企改制工作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制度管理、监督机制和财务管理上没有健全的机制,缺乏上下左右的监督网络,从而形成无人过问的真空地带。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财务制度,但制度没有落实,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人员素质低。或者有些领导严重违反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无力监督。在清产核资中,往往又以自查为主,财务审计多限于账面审计,不做核查,更不与往来单位进行账面核对,给一些企业转移、隐匿资产带来可乘之机。

4、用人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在选聘国有企业负责人时,有些主管部门追求短期效益,未能真正建立起上下结合、考核任用、竞争淘汰机制,使一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的人走上企业领导岗位。有些国有企业领导“家长制”作风严重,在人、财、物管理方面,“一把手”说了算,在改制中往往是原先的一把手购买企业,因此他们习惯于把企业当成自己个人的企业,使个别人从一般的违法违纪走向犯罪。

三、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措施

1、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打击预防。应继续加大力度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以惩治犯罪。同时,通过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查办案件,积极为国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把因各种违法犯罪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对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应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增强企业负责人员、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保护国有资产意识、风险意识、工作责任意识。

2、加强政治法律教育,着力打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没有防线,一旦时机和条件成熟,腐败的思想便会产生腐败的行为。因此强化思想教育,使国家工作人员真正从思想上不想、不愿、不敢腐败,主动地远离职务犯罪,这是治本之策。应加强对政治及法律方面的教育,同时不断更新教育方法,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的作用。要深入国有企业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培训班,向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讲授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发现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知识。组织他们到看守所,劳改农场等地方接受震撼式的反面教育。同时要用先进廉政典型进行教育,使他们赶有目标,学有榜样,自觉地做到自省、自警、自重、自励。

3、建立和健全各项防范机制,堵塞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因此,只有建立和健全各项防范机制,才能全方位地防止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要规范改制工作,加强对改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运营及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管。资产评估、审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变更登记等方面的把关,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加强对企业领导的权力制约。要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措施以及企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民主监督措施。对未改制的企业,应把好企业负责人的任命、聘用关,真正把德才兼优、懂管理、善经营的人用在重要岗位上,避免品行不端,没有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混进企业充当负责人。已改制的企业要依法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经理层组成的领导体制,做到权职分明、互相制约、各司其职。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成因分析

字数:3636 来源:商业文化

202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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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职务犯罪问题,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打消国企改革积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因此,作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深入解剖国有企业滋生职务犯罪的源头性问题,对症下药,才能取得实效。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24)12-0019-02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

(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也曾指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权力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两种。其中所有权是由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最终归属于全体人民。而经营权则由国有企业享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多是由政府委派,其权力是建立在政治权力至上并以经济权力表现出来的一种权力。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其最终所有者是人民,而人民不能亲自去行使监督权,只能是委托国家,国家在委托给政府和相关部门。而这些政府和部门并非真正的所有者,因此,其工作人员极易有以权谋私的行为。因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义务失衡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理论上我国《公司法》在权力制约上存在很大缺陷,尤其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行使决策权,加剧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权力失去制约现象的存在。实践中,股东大会和董、监事会的职权不能有效地得到落实。使得公司各机关之间,各部门之间缺乏权力制横,只是存在整个公司上下级之间的指挥与服从关系,而没有专门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与制约。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不大。首先在立法方面,立法视野过窄,法制不健全。立法滞后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是职务犯罪滋生重要的因素。在建国以后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法律理论研究滞后,立法技术不高。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表现为不足和不协调。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于刚刚起步,许多条文直接搬用了国外的立法,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行政法制建设不足,导致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缺乏明确的规范与程序制约而滥用权力。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提供了可乘之机。有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尚未出台,对企业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缺乏一个可行性的操作规定。1997年3月修订的《刑法》虽对国有资产流失罪有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明显不适应形势。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难以运用。还有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民主监督无法落实。惩处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制定视野过窄,远不能够适应打击犯罪的形势需要。刑罚规定较为单调,一些职务犯罪只规定了主刑,却没有针对性地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贪污贿赂等犯罪也缺乏罚金刑的规定;另外,贪污贿赂罪以确定的犯罪数额为标准设置法定刑不科学。其次在司法方面,相关部门对职务犯罪的纵容和打击力度不大,在客观上助长了职务犯罪的风气。职务犯罪查处的艰难性造成了检察机关对转制企业中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的弱化。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内部原因

(一)国企用人制度缺乏竞争机制。国有企业用人制度中主要有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两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仍是通过主管提名、人事部门考察、组织讨论的方式决定,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只要没有违反规定,都会按时享受相应待遇,缺乏必要的民主和监督程序。在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没有深入推行。而传统制度明显缺乏竞争性、公开性、公平性,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导致被任用的干部获取权力之后,变本加厉,谋取私利,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同时人员配置机制不科学,因人设岗,因事配人现象严重,工作岗位与个人能力对应原则没有充分体现,造成人才缺乏与人才浪费并存。

(二)财务管理机制的缺陷。对于国有企业管理者来讲,他们拥有较大的自主管理权,而财务监管和制约明显不够。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面对的是日趋严重的竞争。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断发展壮大,拉拢、腐蚀、甚至公款行贿。少数管理人员就可能借机转移国有资产,出现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例如小金库就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存在缺陷的表现之一。小金库是指部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为了小集体或者个人利益,违反国家规定和财务制度而自行设立的帐外游离资金。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小金库普遍存在,多数企业实行两本账、多本帐,或者经营创收收入不入账等方法脱离财务监督,或者截留挪用各种经费,或者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虚列支出,或者把该收经费留在下属单位等等。小金库现象的存在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收支无序,财政管理机制不健全。

(三)企业监督约束机制的缺陷。多年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虽然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也初步建立了监督方面相关制度,就其有效性而言却依然是个薄弱环节。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创新不够。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它要求企业领导层改变管理体制,建立各司其职、相对分权协调运转的制衡机制。目前,一些企业的决策机制、经营方式、管理模式并没有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改变多少,权力仍过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等现象仍然存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未能形成应有的制衡关系,致使内部管理层之间的监督制约仍然乏力。

企业内部监督资源亟需整合。目前大多企业内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不少,有监事会、纪检监察组织,还有审计、财务、法律事务等部门,但由于这些部门分属于不同的领导主体,监督资源分散,且这些监督部门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监督职责交叉重叠,造成各监督机构分工不合理,互相配合差。有的问题多方面插手,有的事情又无人过问,这就使得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中的过程控制有名无实,特别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几乎流于形式。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心理因素

(一)贪图享乐、恶性膨胀的个人主义因素。大多数职务犯罪者由于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权力,所以走上了职务犯罪道路。在国有企业中一些人刻意追求利益,内心贪婪。他们事业心不强,极力追求个人享乐,多数人因此染上黄、赌、毒等恶习,结果成为生理上的奴隶。这些人在靠个人收入无法维持玩乐花销之时,通过贪污为自己提供资金保障。还有些人的价值观和生活观发生倾斜,盲目攀比,片面强调自我,不能很好地处理利益冲突,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关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心理失衡的错误心理。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现行社会分配制度导致地区差距、部门差距、级别差距、个人差距都较大。人们往往会产生相互攀比的心理。看到其他人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比自己好,心理不平衡,对金钱的占有欲也与日俱增。例如山东省青岛市某国有公司在企业干部职工积极筹备改制工作之际,公司总经理却在年近花甲不久即将离任之际将公司一套价值300余万元的进口设备,以低价卖给了外地某单位,将所得款80万元归个人所有。

(三)等价交换的错误权力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并强调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一个重点方面是:要看党员干部是否确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等价交换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只能严格运用于经济生活领域。而一些领导人员错误的把原本是本职工作应该做好的事情,认为是自己付出太多,没有得到相当对等的报酬。与此同时,一些人大肆行贿,以换得自己所追求的利益,也助长了错误权力观的蔓延。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事关国家财产的安全,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而且在个别亏损和面临倒闭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横行,严重侵害职工的切身利益,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因此,研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办法,最大限度的防止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稳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辽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林喆,马长生,蔡雪冰.腐败犯罪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2]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中国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R].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4,4,25.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字数:3024 来源:法学教育 2024年7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然而,在新旧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导致企业中的职务犯罪现象亦日趋严重。2024年以来,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32人,其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13件1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 53%。在这 13件案件中,有12件案件构成了大要案,大要案比例达到了92%。这类犯罪的发生,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本文就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如何搞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国企服务谈几点看法。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1、犯罪数额明显增大,重特大案件频发,危害后果严重。上述案件中涉案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1人,5万元至10万元的5人,10万元至20万元的1人,20万元至50万元的5人,100万元以上的5人。且重特大案件频发,如2024年查处的九江某大型企业段某某等4人共同贪污100余万元案;2024年查处的某大型企业计量部经理史某某受贿40余万元案;2024年查处的某公司财务总监徐某某挪用公款450余万元案等。而这些案件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难以确切估算,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

2、犯罪主体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近几年来所查处的此类经济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具有职权性,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和处置权。在被立案查办的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3人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76%。

3、共同作案数量增多,窝案、串案多发。在办理的13件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共同作案8件,占立案总数的61.5%。如原九江某厂仅在2024就被查处了共同贪污案2件6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4、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且具有投机性。从已查处的案件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有的是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等等。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

1、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有章不循。有的国有企业现有管理制度较为陈旧,在各种管理上难免不出现漏洞,为犯罪分子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提供了便利条件;有的国有企业虽然也订立了各种制度,但落实不力,形同虚设。尤其是在企业一些重点部位、环节,如财务、采、供、销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上比较混乱、松散、低效,甚至失控,给职务犯罪分子有隙可钻,有机可乘。

2、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教育,致使部分人员思想意识错位,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责权利日趋分明,有些企业的领导者只看重表面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人的思想教育,对只注重个人利益而忽视企业利益的思想,缺少行之有效的教育,法律意识更是淡薄。因此一些经营者世界观发生了偏移,放松了自身的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甚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利用手中职权多捞钱财,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企业监管不力,权力过于集中。近年来,由于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作为企业的“一把手”,集经营、人、财、物等权力于一身,重大事项基本上一人说了算,导致事实上的权力失控,加上目前相当部分的国有企业没有权责配套制度和“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体制存在弊端,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使腐败犯罪频频发生具有某些客观必然性。

4、打击力度不足。近年来,检察机关把查处国企职务犯罪当作是服务大局、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惩处了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但离人民群众的期望以及遏制犯罪的预期目标还是相去甚远。其原因一方面,一些企业领导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国企职务犯罪的查办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之间的关系存在片面认识;另一方面,企业改制以后,犯罪主体、客体发生了变化,法律界线和标准模糊,给办案机关办案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打击不力;此外,对职务犯罪量刑较轻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2024年以来,我院共接到法院对国企职务犯罪案件的有罪判决 17 人,其中判处缓刑的1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人。犯罪成本较低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诱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对策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一是要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明财会纪律,严格按照申请报批等有关制度和程序办事。加大对大额财务支出的审计和检查力度,提高运作透明度,对所投资的项目采取跟踪审计管理,确保企业投资决策民主、规范、科学;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体制。要加强对权力相对集中的部位的防控制度建设,如项目采购、工程建设等,要实行定期公布、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权力滥用;三是要严把用人关。要采取公开择优竞聘、集体考核等方式严把用人关,加强对关键岗位的人员管理,实行定期岗位交流制度以及考察、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防止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经营“腐败圈”,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国企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巩固建立起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一是要加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观念,消除犯罪的思想根源;二是要加强对国企人员的法律教育,增强企业全体人员的学法、守法、护法意识,对有职务犯罪苗头的人员,要有重点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检察机关以及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法律业务知识的优势,积极开展、举办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采取以案示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揭露国企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以增强国企工作人员的 “免疫力”。

3、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要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广大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以及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加强审计、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纠正企业运行中的违规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企业规范、有序运行。

4、切实加大国企职务犯罪的查处、打击力度。一是要全面掌握、收集该类犯罪涉案的各个领域、环节的信息,及时发现、挖掘、遏制犯罪的发生;二是抓住典型,严肃查处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三是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大宣传力度,以打出声威,形成依法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到查一案,教育一片,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功效,减少国企职务犯罪的发生。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检察院,江西九江332005)

浅议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措施

字数:2644 来源:管理观察

2024年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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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既有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和加强实践;同时构筑两道防线、建立两个机制,规范企业经营权利行为,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本文就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进行浅谈。

关键词:国有企业 预防职务犯罪 主要措施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充分阐述了反腐败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一开通,当日即引来1920万次的点击,引发“塞车效应”。首月收到13800件举报,其中举报中层管理人员占45%,部分案情还相当严重,其犯罪的本质特征大多是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玩忽职守等等。而且在产业规模较大的中型以上企业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并由此造成一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出现亏损,甚至破产,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形成,我们的社会更加丰富多彩;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物质利益的诱惑、人际关系的复杂、价值观念等因素,也是任何时期都不可比拟的。企业的职务犯罪是由这些方面的综合因素构成的。因此“预防”工作,应从广泛性和针对性两个方面加以认识,采取措施。

一、从广泛性的预防措施看,主要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和加强实践

(1)教育

不论哪个方面的预防工作,都是从教育开始的,重点在四个方面坚定思想观念:一是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自觉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的道德修养;三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四是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事工作,办理业务。

(2)制度

对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来说,企业应不断地健全和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届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单位年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及实行厂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作为国有企业,关键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必须运用监督机制,切实有效的措施是认真落实厂务公开和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

(3)责任

不明确责任,工作的落实就无从抓起,工作过程中出现疏漏,也无法准确弥补。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抓廉政主体意识共同提高,才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才有实际意义,从而在“预防”工作上体现实际效果。

(4)实践

职务犯罪的构成原因比较复杂,同时又具有犯罪领域广泛化,犯罪分子低龄化,犯罪活动复杂化、智能化等特点。经过不断探索,虽然初步形成了思想预防、系统预防和重点预防等相应措施。但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中,还要注意大胆实践,加强调查研究、扎实理论研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等方面相结合,不断开拓创新,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发展。

二、从针对性预防措施看,要结合企业实际,重点构筑两道防线、建立两个机制

(1)深化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教育为先,疏导并举,着力提高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意识,企业应坚持不懈地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在方法上,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找出普遍性问题,采取公开教育与典型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要区分层次,因人而教、因事而教、因时而教,注意教育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

(2)规范权力运用,构筑制度防线

制度是从源头上消除滥用权力的条件和土壤,实行有效监督的根本保证,特别是权力的授予、运作、决策、执行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程序,抓制度的细化、量化,使制度约束涵盖权力行使的各个方面,结合企业经营和管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并与运行监控相衔接,把监督融入具体业务,以达到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堵源作用的目的。

(3)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

制度要靠人来制定,机制要靠人来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关键的措施是用好人。因此,必须坚持从改革入手,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构建协调高效的聚才、选才、育才、用才的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畅通各类人才的成长通道,引导职工立足岗位不断成长。要进一步完善吸引、凝聚人才的激励机制,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待遇与事业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引导职工从“要我成才”转变为“我要成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共谋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

(4)建立完善的企业运行机制

在国有企业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员配置不合理,工作程序不严谨、不规范,权力运用缺乏有力的监督等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下大力量健全完善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整体工作运行机制,从根本上建立科学完善的企业运行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约束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一是确立监督机制的基本框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要按照内审的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合规审计,严格落实审计监督。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患于未然,是国有企业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是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预防”就是“源头治腐”,它犹如一把金钥匙,开启了反腐败斗争的胜利之门。◆

参考文献:

【1】王建超;职务犯罪初查制度研究 2024

【2】朱孝清;职务犯罪侦查学 2024

作者简介:潘红霞(1964-),女,中共党员、政工师、政工处主管,从事企业管理研究方向。

浅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防范建议

字数:3244 来源:管理观察

2024年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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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放权让利”和产权所有者缺位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对企业经营者权力的高度集中是国企改革无法很好地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的直接反映。要从根本上防范国企职务犯罪,就必须进行必要的权力制约,在实现权力制约的过程中,制度的执行力与领导干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两方面因素至关重要。

关键词:国企 职务犯罪 防范 权力制约 制度执行力

1.综述

中国古人有句话:“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纣为帝王,足以乱天下。”意思是说,即使像尧这样贤明的人,假如他是个普通老百姓,手里没有权力,也管不了几个人,干不了什么太大的好事;但是像商纣王这样品行不端的人,一旦当了帝王,手中有了无限的权力,就可以把天下搞得大乱。古人这句话,从某种程度上揭示了权力的两重性,没有权力,好人也很难干出好事;有了权力,坏人就可以干出很多坏事。从古至今,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课题。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不断被揭露出来,而且案件呈高发的趋势,从原国家电网总经理高严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从“每月交际费120万”的原中石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陈同海到引发“核爆炸”的中纪委委员、中核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涉案人数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从这一系列发生在国企高管群体中的大案要案观察,再次说明了国企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职务犯罪现象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国有企业也渐渐成为腐败多发高发的重灾区。这又让人们不得不问:国有企业怎么了,根治国企腐败的出路何在?。

2.分析国企职务犯罪高发的原因

(1)随着国家“放权让利”的国企改革推进,出现管理的暂时真空——政府对国企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权有所减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又显得滞后,导致国企呈多头管理又无人负责的局面;

(2)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弱化了对国企管理者的监督,使得企业经营者能够运用其掌握的决策权,以侵害所有者权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或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如国企管理层擅自为自己提薪,对工程招标、采购进行“变相指定”等等。

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国企处于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地位,没有或者说无法引入市场竞争,客观上造成了企业内部依然存在类似政府部门的所谓行政审批权。而且,国企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是国家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石,每年巨大的投入使国企的“掌门人”腰杆从来都是硬的,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能量惊人,这就是问题的核心。2024年底至今,已先后有多位民航高官要员落马,包括民航局原副局长宇仁录、民航局华北局原局长黄登科、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志忠、发改委民航处原处长匡新等。这些人腐败案发,大半与“航线时刻”审批有关。在这些案例中,首都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两任董事长先后落马,已经将国企制度上的缺陷显露无疑了。

在很多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往往是一人兼,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往往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即便管理者的权力有所分解,但往往也是管理者一个人说了算,分出去的权力实际上也掌握在管理者手中,因为名义上享有这些分出去权力的人并没有机会、没有条件甚至不敢行使自己的权力,特别是监督权。看一看我们的国有企业,有副经理不服从经理的吗,有监事会主席监督经理的吗?有纪委书记监督党委书记的吗?从上述被挖出来的“蛀虫”可以看出,在国企腐败的高危人群中,总是不同层面的“一把手”捷足先登,一再夺冠,屡屡创下贪腐重量级的惊天纪录。国有企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在容易引入竞争的领域实现了“国退民进”,但造成了相当大规模的下岗职工;另一方面,在一些自然垄断领域,不但没能引入竞争,反而出现了“国进民退”的情况,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地位,同时为了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又衍生出一大批依附主业的关联行业,近期甚至出现了国企收购上游供应商龙头企业,形成行业“超级航空母舰”的现象,国企在世界500强的位子也不断攀升。而这种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导实施的改革方式,实际上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行政手段推进市场取向的企业改革,具有明显的非法治性、非程序性、非透明性、非规范性的“人治”因素,加上改革方案与改革政策存在漏洞以及政治体制对官员(包括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与监督力度严重不到位,就为少数人以改革的名义钻空子、暗箱操作、通过合法的或非法的形势大肆鲸吞国有资产大开方便之门,从而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以通过种种腐败行为化公为私为主要特征的“隐形私有化”。而实现这种“私有化”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更加集中、更加庞大的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长此以往,国有企业有演变成个人的企业、“利益共同体”的“提款机”的危险。国有企业权力的高度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衡是国有企业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根源。

3.解决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七点着手预防:

(1)必须保证国有企业是国家的而不是个人或某个利益团体的,政府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从干部配置上建立企业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实行党政负责人分设,定期轮换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对业务方面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在主要干部的使用上要特别重视“裸官”现象。

(2)要用严厉、刚性的制度规范企业的权力运作,规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如果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决策,一经查实,不论是否已造成损失,都将对党政一把手同时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让国企领导人员的责、权、利充分对等。

(3)试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地方政府派出机制,实行纪委书记垂直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委书记负责的机制,对企业的运作实施全方位监督,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组织“影子”和“眼睛”的作用,有时宁可牺牲效率,也要注重公平。

(4)应加强和改进上级巡视工作,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方式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5)强化财务审计监督。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做到逢离必审,在企业内部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注重结果运用,实施国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6)坚持并完善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7)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制度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国企各级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学习计划和考核目标,由上级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实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是否达标纳入上级对干部提拔任用的考核。

结束语

笔者以为,国企如何走出目前“前腐后继”的怪圈,无论是从当下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还是从长远的反腐败斗争目标要求考虑,必须切实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轨道。但就目前林林种种的制度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提高制度的有效执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建设科学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胡锦涛总书记还在会上强调,要建成包括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在内的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对策

字数:1763 来源:法学教育 2024年9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国企工作人员钻在新的体制转换过程中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弊端的空子,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严重阻碍了国企改革发展的进程,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企业安定和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情况来看,国企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中,厂长、所长、经理等“一把手”居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一把手”掌管人、财、物的职权越发集中。一些人不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个人权力膨胀,滋生对金钱美色的贪欲,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因而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考验,走上犯罪的道路。

2、犯罪手段多样。国有企业人员犯罪手段不限于往常的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收受钱物上,而是花样翻新,向智能化、隐蔽性、复杂性发展,有的趁企业改制、重组、联营、兼并、租赁、承包之机,采取种种手段进行职务犯罪活动。

3、内外勾结,窝案串案多。有的国企领导人员与会计、出纳或营销人员相配合,有的与外单位人员互相勾结共同犯罪,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查一大串。

4、犯罪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有的国企领导人员以权谋私,疯狂聚敛不义之财,使企业经营困难加剧,甚至濒临破产倒闭,企业内部矛盾激化,职工收入下降,成为引发社会波动的因素。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应策

针对上述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预防和减少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1、加强对国企人员的思想教育

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首要的是要抓好国企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强化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防线。

2、强化对国企人员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对其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以铲除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条件。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保证企业依法经营,廉洁经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国企法人代表的监督,防止重大事项、重大开支一人说了算,通过企业决策监督机制,促进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加大打击国企人员职务犯罪力度

严厉打击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可以增强法律的威慑作用,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当前要重点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侵吞国有资金产权的犯罪案件;“富了方丈穷了庙”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企业在出售中,渎职破产、隐藏、转移、变卖企业资产的犯罪案件。通过查办此类犯罪案件,消除侵企蛀虫,维护国有企业内部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稳定职工的思想情绪,激发和促进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为加快企业改组改制进程创造良好的条件。

4、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预防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人员的职务犯罪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新任务。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同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建立联系配合工作机制,经常深入国企了解情况,推进预防网络建设,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形成检企共同预防的合力;二是针对国企人员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及时予以警示,防范于萌芽之中;三是结合办案,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构筑制度防线;四是深入企业宣传法制,以案讲法、以案论法、以案释法,增强国企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高自身预防犯罪的“免疫力”。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及其预防

字数:2265 来源:现代企业 2024年6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的支柱。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在艰难曲折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各种严重的职务犯罪问题。严酷的现实足以证明,预防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已成为党、国家与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心理特征

1.追求享乐的心理。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常常处于金钱、人情、关系和灯红酒绿的包围中,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挖空心思,追求享乐,从小吃小喝到大吃大喝,从接受礼物到巨额敛财,从心理蜕变到权力演变,从权力演变到权钱、权色交易,最后深陷泥潭。

2.“低酬重压”的心理。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领导干部认为,企业效益好主要是自己的功劳,而自己工资待遇低,风险压力大,与付出的劳动报酬不相称,心理不平衡,诱发以权谋私,惟利是图。

3.侥幸冒险的心理。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冒着被严肃查处的巨大风险,违纪违法的获益,远高于代价成本,并自认为被查处的可能性较小,从而有恃无恐,或认为即使被查处,失去的利益也远低于其违纪违法的获益。同时,因企业体制机制等原因,与其他领域相比,企业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具有更强更易的操作性,从而导致其大肆贪污受贿。

4.盲目攀比的心理。一些企业领导干部活动领域、环境的诱惑力极强,意志稍不坚定,就会在花花世界里迷失方向。认为面对“大款”,自己若小气寒酸,就没面子,于是热衷于讲气派,盲目攀比,导致经济腐败,一步步滑向深渊。

5.权力补偿的心理。也叫59岁现象。有的企业领导干部,一想到快要退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滋生了强烈的“不捞白不捞”的权力补偿心理,不顾一切,大捞一把,结果葬送了自己。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忽视政治理论学习,价值观严重扭曲,是导致企业职务犯罪的基础性主因。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严重扭曲:党的宗旨被以权谋私所取代,党性原则被重利轻义所取代,私欲恶性膨胀,把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给予的权力当成索取私利的筹码,为追求金钱享受,严重蜕化变质。他们趁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时机和体制机制漏洞,以权谋私,肆无忌惮,侵吞国有资产和企业及职工利益,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党组织核心职能弱化,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导致企业职务犯罪的体制性主因。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过程中,加之厂长经理负责制赋予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指挥中心的地位,“负责制”成了“家长制”,致使国企“私营化”,权力过分集中,一人说了算。企业党委被放置一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党组织难以有效参与,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监督制约更是显得软弱无力。企业虽设有纪检、工会、审计等部门,但其监督机构的从属依附性,决定了其监督与制约的难度极大,甚至不大可能。所以,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凌驾于企业党组织之上,大权独揽,为所欲为、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突出,各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令人触目惊心。

3.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社会不良风气,是导致企业职务犯罪的客观性主因。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受“一切向钱看”的思潮影响,私欲极度膨胀,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索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和职工利益,成为金钱的俘虏和人民的罪人。

4.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奇缺,是导致企业职务犯罪的法制性主因。有的企业领导干部长期不学法、不懂法;更有甚者,藐视法律,明知“伸手必被捉”,但自认为手段隐蔽,无法查出,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从而导致严重职务犯罪。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防范企业职务犯罪,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客观和现实的看,比较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是抓紧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随着企业改革大环境的改善,党组织要以此切入点,依法依纪进入企业决策层,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和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促使领导干部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2.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建立牢固的思想防线。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和中心组学习之中,充分发挥企业媒体和重大案件的教育作用,学法守法,增强免疫力和自觉性。

3.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滥用。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要深入研究探索、充分发挥纪检、工会、职代会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监督落到实处。同时,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和预防的规律,不断探索总结,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从体制和制度的改革中找对策、想办法、提建议,全方位的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中冶陕西重工设备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浅析

字数:2400 来源:中国外资·下半月

2024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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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大多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手握人、财、物大权,一些身居重要部门的少数腐败分子利用职务便利,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败坏了党风,破坏了法治公正的原则,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做好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需要我们深入分析研究。

关键词:国有企业 预防职务犯罪 研究

一、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预防职务犯罪是企业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多为垄断企业,特权享受,个别领导出门比车子,进门比房子,仗权施威,自以为是,官气十足,目无群众,败坏党风,损坏了国家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权力必须置于一定的监督制约之中,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就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影响企业效益,严重的会使企业破产倒闭,只有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对不能正确使用权力的坚决进行纠正,才能保证企业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履行国企职责,良性发展。

2、预防职务犯罪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给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也不可避免地诱发一些领导干部的负面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是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好处,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二是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中,各项法规配套不完善,出现漏洞和薄弱环节,使部分领导干部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三是部分干部没有加强自身的学习改造,特权享受。四是玩权渎职,重大问题不研究,拍脑袋决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权力必须置于一定的监督和制约之中,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才能保证领导干部按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确行使职权。

3、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国家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出台了许多规定,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是被监督者的意识差,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不少领导干部长期处于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能监督的状态中。二是对组织的监督不到位。有些领导往往以“组织决定,集体负责”作为群体违纪,玩忽职守的挡箭牌,造成责任难追究。三是监督制度不完善,漏洞较多,治标的多,治本的少;还有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责任追究不到位,助长了腐败分子。以上等等问题的存在造成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乏力,甚至于监督形同虚设。

二、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

预防职务犯罪,首先是教育,其次是完善制度,第三是制度执行的监督。

1、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党风廉政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廉洁意识的有效途径,部分领导干部由于长期放松学习,思想上逐渐滑坡,物质追求欲望上升,走上了腐败的道路,因此,做好党风廉政教育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是做好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只有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因此,要加强学习教育,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同时对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也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明辨是非,遵纪守法的能力。

2、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现代企业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党内监督、部门监督、民主监督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的重点是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当前国有企业转型、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把手”的权力高度集中。因此,对“一把手”的监督,成为重中之重,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避免专权独断,滥用职权;加强党内监督,要体现党对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保证和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预防、惩治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中的威慑作用,可以使具有良好作风的党员干部充分做好事,既“干事”又“干净”,有了好的制度还不够,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使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单位的配套制度,抓好落实工作。

三是整合监督资源,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在企业深入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凡是涉及企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经营管理措施,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都要通过不同的渠道公开,让职工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关口前移,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权力运作全过程的监督,对企业经营活动,通过效能监察、专项审计、廉政检查职工代表巡视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保证。一些腐败违法案件频发、高发屡禁不止,除了制度的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外,与打击腐败现象的力度有很大关系。一些企业在出现问题后总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怕影响企业的形象,影响单位评先,而有意护短,使得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所以,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不仅要加强教育和监督,还必须严格执纪,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使腐败分子在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前望而生畏,使其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只要坚持原则,敢于依法依纪办案,使职工群众能亲眼看到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量,让腐败分子真正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企业就会形成良好的反腐环境。

(责任编辑:刘璐)

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职工的对策

字数:3408 来源:法学教育 2024年8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摘 要:社会心理与人的情感、认知、基本态度以及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也是产生职务犯罪的重要因素。国有企业员工中存在着三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即“旁观者效应”、“破窗效应”、“木桶效应”,针对这三种效应应当采取适当的对策来控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培养职工的社会责任感,建立民主公开机制,引导员工参与公共事务,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增加强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防范,堵塞犯罪漏洞,及时对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防止产生示范效应,全面收集员工信息,定期开展道德风险排查,双管齐下,对薄弱员工控管与提升双结合。

关键词:国有企业员工;社会心理;预防职务犯罪对策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严重程度仅次于金融系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经历了破产、重组、改制等诸多阵痛,国有企业在传统的管理模式被打破,新的管理模式又未成熟的特定时期,的确存在太多的真空地带、软基地带,内部管理的无序加上社会逐利大气候的影响,职务犯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024年12月30日,被称为“民间反腐败第一律师”的陕西蓝田籍人王荣利发布《202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在其所收集的150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国有企业企业家64位,其报告显示人均贪污受贿近千万[1]。然而,这只是对领导群体的关注。

在以往的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和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实践中,往往偏重于对领导群体的分析和防范,而对员工群体研究不足。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员工在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有着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其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价值的一面,即对职务犯罪有主动预防的一面。二是其滋生职务犯罪消极的一面,即由于主客观因素可能诱发其职务犯罪,需要加以预防。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证明,要研究一定的社会中人的外显行为的规律性,必须要以心理学作为理论基础,因为社会心理与人的情感、认知、基本态度以及行为有着内在的联系,心理活动和心理特征是人们产生行为的重要原因和内动力[2]。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沪宁教授就曾指出:“从心理活动的层次上来把握一定社会条件下腐败行为的产生和特征,不仅有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和剖析各种腐败行为和现象。而且有利于人们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和治理这种弊病。”[3]

本文试图以国有企业员工为本体,从几种常见的社会心理现象解析职务犯罪的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策略。

一、旁观者效应—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观者效应也称为责任分散效应。旁观者效应指的是,个体对于紧急事态的反应,在单个人时与同其他人在一起时是不同的。由于他人在场个体会抑制利他行为。具体地讲,就是当单个个体独立面对一个事项时,其责任感就会很强,会作出积极的反应。但如果是要求一个群体共同完成任务,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责任感就会很弱,面对困难或遇到责任往往会退缩。因为前者独立承担责任,后者期望别人多承担点儿责任。“责任分散”的实质就是人多不负责,责任不落实。

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就是责任扩散。即个体不清楚到底谁应该采取行动。帮助人的责任被扩散到每个旁观者身上,这样每一个人都减少了帮助的责任,容易造成等待别人去帮助或互相推诿的情况。第二个原因是害怕举止失措。在单个人时,他可以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但由于其他人的在场,他会比较冷静,观察一下其他人的反应,以免言行不合时宜而受到嘲笑。

国有企业员工由于文化程度相对不高,过于关注自身的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缺乏民主意识,因而旁观者效应这一社会心理现象更显突出。由于员工这种心理的存在往往会产生这样的局面。一是认识不到自己的责任,对腐败行为视而不见,缺乏监督;二是面对权力对自身权益的侵害,很多人放弃了判断与抗争的机会。“都希望战胜邪恶,大众受益,但都不愿出头,毕竟代价是自己的”,美国社会学家奥尔森将此总结为“搭便车困境”。私利的考量,最终让集体走向了沉默。

英国政治学家柏克说:“恶人得胜的唯一条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观”。马丁•路德•金也说:“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所以说,旁观者效应这一社会心态是导致国有企业中正义感缺失,群众监督乏力,权力不受监督,腐败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

旁观者效应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心理是可以通过引导加以改进的。通过对这一社会心理效应的削弱,将消极心理转化为积极心态,激发员工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将会对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一是培养职工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他们认识到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建立民主公开机制,引导员工参与公共事务。通过员工对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参与决策,来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让员工认识到腐败的危害,认识到腐败所造成的损失最终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让员工正确区分违法犯罪行为,正确对待每次独立的判断与抗争的机会,敢于对侵害自己权利的行为说不,敢于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使腐败行为无处藏身。

四是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以及这些理念在生产经营实践、管理制度、员工行为方式与企业对外形象的体现的总和。其内容包括经营哲学、价值观念、企业精神、企业道德、团体意识、企业形象、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功能、约束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调适功能[4]。

企业文化以人为本,强化团体意识,使企业员工之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共同的价值观念形成了共同的目标和理想,员工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从而真正把企业利益与自己的责任连为一体,并为之奋斗。

二、破窗理论—对不良行为的及时修补与矫正,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Philip Zimbardo)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以这项实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Break Pane Law)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破窗”效应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环境可以给人们心理造成暗示性或诱导性影响的认识,负面的环境暗示如不加以及时扭转,可能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一个小的错误如果得不到制止和纠正,就会鼓励其它人犯同样的错误甚至更多的人去犯更大的错误,同样从众心理和麻木不仁也是对社会秩序和管理秩序的破坏。

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换汤不换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陈旧落后,尚未真正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的甚至董事长一人当家,法人治理变成空谈,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各种规章管理制度不科学、不完善,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制度层面的“破窗”。由于这个制度层面的“破窗”造成的无序会诱发员工个体的不良行为,如有的利用岗位职责形成的便利条件吃拿卡要;有的利用采购特权收受回扣,采购质次价高产品;有的利用所掌握的资源体外循环,经营同类业务;有的利用销售产品机会挪用或侵吞货款等。这种职工个体的不良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又会产生新的“破窗”,既会对本人产生纵容,也会对他人产生暗示,从而导致违法行为范围的蔓延和程度的加深。

“破窗效应”也是导致集体腐败的重要心理因素,一个无序的混乱的状态诱发大家的不良动机,一个不良的行为会导致许多人纷纷仿效。

针对这一特定的社会心理,一是要建立起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防范,堵塞犯罪漏洞。

破窗理论的核心价值在于启示执法机关和相关机构等注意改善那些具有诱导犯罪和有利于犯罪实施的外部环境,通过切断特定的环境与某些犯罪之间的激发性链条,来有效地防控某些在特定环境中容易发生的犯罪或利用特定的环境进行的犯罪[5]。目前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首先需要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善过去制度缺失、管理松散、运作不规范的局面,消灭犯罪的漏洞和机会。

二是要及时对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防止产生示范效应。

从“破窗效应”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因此对企业员工发生的“小奸小恶”行为,管理者要引起充分的重视,适当的时候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效仿,积重难返,不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就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对于企业中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一定不能患得患失,姑息迁就。国有企业应当与检察机关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联席机制和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对违规法法行为要开展引导和规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查处,以儆效尤。

三、木桶效应—对易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群体进行管理提升

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指的是由多块木板构成的木桶,其价值在于其盛水量的多少,但决定木桶盛水量多少的关键因素不是其最长的板块,而是其最短的板块。因为长的木板再长也没有用,水的界面是与最短的木板平齐的。

木桶效应既指企业各生产流程、管理环节的薄弱之处,也指各员工群体中单个个体的强弱引发的不足和问题。木桶原理指出,在一个团队里,决定这个团队战斗力强弱的不是那个能力最强、表现最好的人,而恰恰是那个能力最弱、表现最差的落后者。因为,最短的木板在对最长的木板起着限制和制约作用,决定了这个团队的战斗力,影响了这个团队的综合实力。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员工各自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有差异,因而决定了他们在面对利益诱惑把持力的强弱。薄弱的员工容易产生犯罪。因此加强对薄弱员工的提升和控制,就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要全面收集员工信息,定期开展道德风险排查。利用计算机建立起企业员工个人情况信息库,对其思想、生活、兴趣、交往、经济状况等进行全面跟踪、评估。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岗位特性确定员工异常行为监控点。在此基础上对员工进行分类定级,对低级段的员工实行预警制。

二是双管齐下,对薄弱员工控管与提升双结合。对于道德品质低下,私心较重的员工,或在一定时期出现经济窘境、交往人群不正常、好逸恶劳,追求高消费与收入不协调的人员,要及时采取心理疏导、诫勉谈话、调离关键岗位等管理措施。同时,对薄弱员工不能仅仅只是被动监控,更要主动进行个体分析,寻找提升个人素质的措施,对“短板“进行加长。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切实提高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操作的自觉性,从而防止可能出现的犯罪。

注释:

[1]《202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国企人均贪近千万》http://business.sohu.com/20110104/n278671247.shtml

[2]朱小宁、高小露《权力腐败行为的社会心理透视》,《江汉论坛》2024年第4期

[3]王沪宁《反腐败—中国的实验》三环出版社 1990年版,第78页

[4]《企业文化》 刘光明编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

[5]李本森《破窗理论与美国的犯罪控制》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第108页

(作者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湖北 荆门 448001)

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字数:3154 来源:经济师 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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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国企改制已进入攻坚阶段,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有加剧的现象。国有企业职 务犯罪对企业的危害性特大,严重破坏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轻则造成国有资产大 量流失,重则影响社会安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文章通过对国有企业职务犯 罪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原因对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 职务犯罪 预防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2-089-02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当前,国企改 制已进入攻坚阶段,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有加剧的现象。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有关资料显示,当前国 企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数量出现了“四个”不断上升。突出表现为: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从5年前的169件增加到2024年的242件;企业“一把手”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超过百万 元的大案不断上升;犯罪造成的损失不断上升,从5年前的不足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4.7亿元。这说明,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的职务犯罪,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 的一颗毒瘤,它极大的损害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的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国有企业职务犯 罪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原因找出预防方

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原因的多层面分析

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形式,其发生是 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根源和自身原因。主要表现

在: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历史原因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官僚主义的腐朽思想及钱、权这两个封建等级社会所极度崇尚的东 西被现今社会的部分人所“继承”下来。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则表现为对权力的崇拜 和对金钱的贪婪,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国有企业公职人员目无法律,走向犯罪道路,从检察机 关所查处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很多犯罪人都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

1.权力失控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 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也曾指出,“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 向于绝对的腐败。”历史实践表明,当具体的公共权力偏离了法律规范的轨道,被用来服务 于个人或小集体的意志和利益时,权力通常就处于同授权人整体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的状态。这时,权力蜕变为个别人实现私欲的手段,成为被滥用的力量。近年来,国企职务犯罪高 比例发生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所固有的潜在矛盾的现实反映。在这一时期,随着“放权 让利”改革的推进,政府丧失了过去传统体制下对企业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权,又尚未建 立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导致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或所有者 功能丧失,出现国有企业多家管理,无人负责的局面。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经营的是不属 于自己的财产,且缺乏必要的产权制度的约束,不必顾虑承担国有资产经营风险责任,加上 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体制存在弊端,不能对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实施监 督,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运用其掌握的经营决策权,以侵害所有者权益为代价来实现个人或 小集体利益的最大化,为职务犯罪

大开方便之门。

2.法律制度的滞后和不健全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 虽每年都有不少新法律、法规、制度出台,但法律制度建设在飞速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 中仍是显得滞后,与国有企业职务活动有关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也不例外。一是行政管理和其 他公共事务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强,缺 乏明显的规范,使某些公职人员利用这些漏洞谋私利己,钻法律的空子。二是惩治国有企业 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不够周密,远不能够适应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形势。三是有关打击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法律保障不足,尤其是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迄今为止未见有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这直接导致了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无法可依,无法形成全国性的强有力的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体系。

3.个体的局限性与公共权力的二重性是导致国企职务犯罪的深层原因。公共权力是维 系社会有序运转的基础。但公共权力的特点及运行方式决定了它只能由少数人来掌握和行使,这样就使公共权力本身具有一种内在的矛盾,一方面它同社会整体利益相联系,另一方面 又同掌权者的个体利益息息相关。公共权力内在的矛盾性和人性的弱点,决定了公共权力具 有二重性:一方面,权力具有造福社会的功能;另一方面,权力本身潜藏着一定的侵犯性和 腐蚀性。当权力的扩张逾越一定的界限,即背离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时,就产生了“权力异 化”现象,国企职务犯

罪在本

质上就是一种权力的异化。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自身原因

1.国有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国有企 业经营者综合素质往往对其人生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并潜移 默化地影响着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准则。当一些综合素质不 高,法律、政策意识淡薄的人走上了国有企业的领导、管理、财务和其他一些重点岗位时,往 往经不住物质利益的引诱进而利欲熏心,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甚至化公为 私不可避免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 了相应的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 度和深度,没有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第一,企业经营权力扩大与制约的失衡。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将企业经营权交予企业自己行使,企业拥有了越来 越广泛的经营管理权限。同时政企分离也为自主权提供了切实的保证,但是防止经营权滥用 的制约措施却没能有效地建立和实施。因此,经营权具有被随意支配的可能性,为国有企业 职 务犯罪大开了方便之门。第二,企业的管理制度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迅 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现有管理制度较为陈旧,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管理水平无法适 应现代企业的发展,因而在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无章可循,或有章难循,给国有 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三,企业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教育。随着 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责权利日趋分明,个别企业的领导者只看重表面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意识更是淡薄。因此,一些经营者世界观发生了偏移,思想 的 混乱,行为的失控,导致了犯罪。第四,企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纪检监察担负着对企业资金往来监督及内部违规违纪案件查处的重 要职责,对于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目前现状是,国企内部审计、纪检 监察人员都由一把手任命,一切开支都由企业拨付,审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都由企业领 导决定,使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有时甚至形同虚设,使一些本可以及时制止的违规 违纪行为最终发展为

犯罪。

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对策思考

治理职务犯罪,首先,要依靠法律来治理职务犯罪;其次,通过预防的手段,加强预 防 法的建设,遏制职务犯罪于未然状态。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既要依靠国家不断完善惩治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并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要依靠国有企业自身,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增强预防职务犯罪能力。

1.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滥用,预防 国企职务犯罪也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为清 除腐败、实现社会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首先,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 力 制约权力,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果。其次,要完善 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即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大力培育公 民特别是国企职工的权利意识和参政议政督政意识,强化舆论监督。最后,要实现权力监督 的全程、动态运作,尤

其要严格监控权力授予环节。

2.坚持打防同步,规范企业管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指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屡打屡发”、“居高不下”和危害经济运行的实际,我们 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预防国有企业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重打轻 防、只打不防的片面认识,必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切实重视并做好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第一,加强警示教育、典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第二,强化 管理机制,用规章制度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1)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个环节的严格责任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分析国有企业的工作流程、权力分配和制约情况、薄弱环节,在此基础 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2)采取分权原则,加强相互 之 间的监督和制约。从法学角度讲,过度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 肥沃土壤;从管理学层面讲,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 混乱的根源。因此,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

3.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前瞻预防。根据本地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进行专题调研,调查分析新形势下产生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特点、规律和发 展趋势。特别是对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窝案串案、大案要案,要组织人员深入案发单位开展 调查研究,与主管部门和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制度上、管理上、机制上存在的薄弱 环节和犯罪根源,研究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措施和对策,提出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落实监督等前瞻性的预防对策,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国有 企业职务犯罪。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完善立法、制度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供领导和有 关部门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努力发展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真正达到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目的。职务犯罪现象,是人类历史一定阶段上的必然产物,它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物 质利益关系密不可分,并受其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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