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村党组织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筑组通„2024‟127号)要求,全镇第八届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全面实行“两推一选”换届选举方式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在条件成熟的双山村党组织推行“公推直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城乡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在条件成熟的村党组织推行“公推直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双山村党组织推行。
四、工作重点
(一)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通过公推直选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居)
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的党员到村工作。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以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能力,使基层一线战斗堡垒更加牢固,更加符合建设生态文明县的需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公推直选的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以45岁左右为主体,并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年龄上形成梯次,经历、专长、性格上形成互补。
(三)积极探索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把发扬民主贯穿公推直选的全过程,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和群众意愿,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通过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建立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从公推到直选,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确定候选人、直接差额选举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
(四)严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配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五、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从11月份开始,到12月底基本完成。主要程序是: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委员、书记。
(一)实施步骤
1、制订工作方案,确定公推直选具体时间。(11月1日——9日)领导小组根据公推直选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公推直选的职数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公推直选具体时间、工作步骤等。
2、宣传发动。(11月11日——11月14日)通过召开动员会或
公告、通知等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和选举的办法等。
3、报名和资格审查。(11月15日——11月21日)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产生报名人选。党组织推荐包括上级党组织推荐、本级党组织推荐和下级党组织推荐。党员人数较少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将村党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列入报名人选。领导小组根据公推直选的职位要求、任职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布公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推直接的全过程。
4、公开推荐。(11月22日——11月28日)组织党员、群众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公开推荐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人选。参加公开推荐的人员范围是:村党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驻村其他党组织代表以及驻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推荐得票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1:3的差额比例提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发布公告。
5、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11月29日——12月20日)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特别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情况,镇党委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1:2的差额比例确定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职相关问题的即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6、直接选举。(12月20日——1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委员、书记。书记候选人作竞选陈述,回答参会人员提问。选举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驻村其他党组织代表以及驻村各
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列席。
7、选举结果报批。(12月17日前)选出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报镇党委批准。
8、报送公推直选有关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
(二)有关要求:在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中要坚持选任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要积极拓宽选人视野,注意动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推直选;鼓励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县乡机关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的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村参加公推直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加大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力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公推直选具体的工作方案,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报县委组织部审批;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公推直选可控、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公推直选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有效媒体,要利用通知、公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和手段,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
义、程序办法、经验成效等,使公推直选工作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在公推直选工作中的亮点、反响、成效、经验、存在问题等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改革,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能力,决定采取公推直选(在社区党员和群众中公开推荐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通过社区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办法产生**社区首届党委班子成员。根据《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区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公推直选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推荐候选人、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等程序,产生社区党委班子,探索改进、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法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社区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在公推直选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群众公认的原则;
4、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竞职岗位和条件
(一)党委组成人员的职数设置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全区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社区首届党委组成人员职数设置为:党委委员7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具体岗位竞职条件
1、党委委员竞职条件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公推直选”
实
施
方
案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现就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领导能力、推进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为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加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
4、坚持实事求是、分类领导。
三、职数设置和资格条件
职数设置:村党支部委员会名额原则上为5名。鼓励大学生村官报名参选。党组织班子中要有1名35岁左右的成员和1名女性成员。
资格条件: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思想素质好;依靠科技带头致富意识强,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强,带头建设新农村,率先发展以日光温室和规模养殖为主的设施农业,家庭收入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公推直选”的形式及意义。
2、成立机构。成立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制定方案。根据换届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制定本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明确村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会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实施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要求等。
(二)选举阶段
1、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公开报名工作。报名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 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7天。党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和镇党委进行书面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原则上应有10名以上党员群众共同书面举荐;党员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入公推直选程序。
2、资格审查。将已报名人员材料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对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作出说明。
3、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参加推荐大会人员范围为:村全体党员,本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村民代表的推选以本村常住户为基数,10户户代表推选产生1名村民代表,全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少于25人。参加公推大会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由镇党委派员主持。大会按竞选演讲、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等程序进行。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
4、组织考察。将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材料报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将结果在本村公示3天以上。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镇党委批复。
5、党内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内选举,党员大会在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情况下方可召开。有选举权的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选举大会按竞选演讲、当场投票、当场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6、报送审批。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下发任职文件。
7、产生委员。选举工作结束后,由“公推直选”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村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程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总结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当选的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其简历报镇党委备案,并建立个人档案。并将“公推直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建议和计划等形成总结材料,报镇党委。
五、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把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来对待,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指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按进度、按程序圆满完成本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委组织部、机关党工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机关党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通过实行“公推直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为推进税收事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采用“公推直选”方式,应严格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要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规则。在选举工作中要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遵章办事三者的关系,切实搞好“公推直选”的宣传、推荐、审核、选举等工作。
2、德才兼备原则。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要坚持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支部领导班子。
3、严格遵章办事原则。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防出现违反党章或党内有关规定的情况,切实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4、党内党外公认原则。实行“公推直选”的核心是要贯彻党内与党外公认,党员与群众公认的原则,扩大党员、群众对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选举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选举结果既充分体现党员的意愿,又得到群众的公认。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推荐、公正测评、公平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支部领导班子。整个选举过程要体现公开性、增强透明度,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贯彻于“公推直选”的全过程。
6、充分发扬民主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公推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通过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直选等程序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选举工作将于****年*月**日前完成。
(一)请示准备阶段。3月下旬,本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向党组、机关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成员的职数、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后,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3月26日)
1、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方式使选举工作深入人心,如发布通知、召开会议、发放公开信、分局局域网、横幅、黑板报等。
2、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并及时传达到全局党员、群众,使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活动。
(三)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3月30日)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拟七人组成,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
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
(1)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委的中共正式党员;(2)热爱党的工作,党性原则强,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能协调各方面关系,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4)能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5)能坚持原则,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6)委员年龄:要求以能够任满一届位依据,男性56周岁以下,女性51周岁以下;(7)书记一般应由分局副处级分管领导兼任,副书记一般应由党务工作职能部门领导专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经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后,对新一届机关党委成员的任职条件、职数和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张榜公布3个工作日。
3、召开全体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机关党工委关于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批复,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实行“公推直选”的工作步骤和具体日程安排。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4、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外出党员届时参加换届选举,统计参与推荐的群众数量。确保党员出席率和群众参与率不低于80%。
(四)组织报名阶段(3月31日—4月2日)
1、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通过支部书记告知党员和群众在报名阶段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程序、形式和时间要求。会上,分别下发党员、群众推荐表和个人自荐报名登记表,由党员和群众分别推荐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另外召开本届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由组织推荐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
2、个人自荐,由个人提交《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公推直选”报名登记表》。
3、本阶段结束,将全部推荐名单上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根据拟设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和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参加民主推荐的候选人推荐人选,制定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
(五)民主推荐阶段(4月5日—4月9日)
1、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由各党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党员民主推荐,党员到会人数应达到80%以上,并邀请群众列席,推荐结果报机关党委进行汇总。会上发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及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由全体党员推荐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拟设委员职数七名。推荐结束后由选举领导小组汇总,邀请部分党员监督,汇总后向全体党员报告推荐得票情况。
2、各党支部召开群众大会,群众到会人数应达到80%以上。向群众发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初步候选人《推荐表》,由群众推荐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初步候选人。推荐的人数不超过拟设委员职数七名。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册、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与《推荐表》
一同下发。推荐结束后由选举领导小组汇总,汇总后向全体群众报告推荐得票情况。
3、确定初步候选人。按照获得推荐票数的多少(获得的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之和),确定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数比拟设职数多20%,为八名。初步候选人名单报机关党工委审查。由机关党工委对推出的机关党委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从推荐的人选中按得票数顺延确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被推荐对象获得的推荐票数情况上墙公布,并将机关党工委审查确认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公示(4月9日—4月13日)
(六)考察测评阶段(4月12日—4月16日)
1、由机关党工委成立考察小组,对机关党委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2、按照综合考察情况,提出比机关党委委员职数多20%,为八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上墙公示三天(4月16日—4月19日)。
3、公示结束后,由本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填写《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情况反馈表》,报送机关党工委审批。由机关党工委正式下发关于确定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批复。
(七)正式选举阶段(4月19日—4月21日)
1、制定选举办法。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
2、印制选举机关党委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票。
3、确定选举会场和监票、唱票、计票人。
4、确定机关党委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并报机关党工委核准。对下列五种对象经批准,可不到会,同时不作为应到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处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的。
5、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和副书记,会议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并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宣布机关党工委关于本机关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的批复。宣读、通过机关党委委员会选举办法。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人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时,选举有效。
(2)本次党员大会选举采用“包含法”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即计算得票时同一人的高职务得票数可以加到低职务得票数上,但低职务的得票数不能加到高职务得票数上。
(3)如果将同一人选为多个职务的,视为无效票;如果在某个职务中选出的人选超过应选名额的,或者选票无法辩认的,整张选票无效。
(4)每个职务根据设置名额,分别以得票数高者,且超出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50%时为当选。
(5)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在这几名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名。如另行选举还少于应选名额,经选举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八)报请审批阶段(4月22日—4月28日)
1、选举大会结束后,机关党委向机关党工委报告选举情况。
2、由机关党工委下发对机关党委选举结果的批复。
3、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机关党委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4、及时向机关党工委报送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 中共*****机关委员会
年**月**日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公推直选”
实
施
方
案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基
层党内民主,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现就村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选好配强
班子、提高领导能力、推进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为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加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
4、坚持实事求是、分类领导。
三、职数设置和资格条件
职数设置:村党支部委员会名额原则上为5名。鼓励大学生村官
报名参选。党组织班子中要有1名35岁左右的成员和1名女性成员。
资格条件: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正式党员;思想素质好;依靠
科技带头致富意识强,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强,带头建设新农村,率先发展以日光温室和规模养殖为主的设施农业,家庭收入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公推
直选”的形式及意义。
2、成立机构。成立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和指
导。
3、制定方案。根据换届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广泛听
取党员群众意见,制定本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公推直选”实施
方案,明确村新一届村级党组织委员会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
格、报名人员范围、实施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要求等。
(二)选举阶段
1、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公开报名工作。报名
采取党组织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 方式进行,时间不
少于7天。党组织推荐由村党组织和镇党委进行书面推荐;党员
群众联名推荐,原则上应有10名以上党员群众共同书面举荐;
党员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
例,方可进入公推直选程序。
2、资格审查。将已报名人员材料报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征
求被推荐人意见,对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同时对不
符合条件的要作出说明。
3、召开公开推荐大会。参加推荐大会人员范围为:村全体党员,本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中共党员的村组干部和村
民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村民代表的推选以本村常住户为
基数,10户户代表推选产生1名村民代表,全村村民代表总数
不少于25人。参加公推大会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
之二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由镇党委派员主持。大会按竞选
演讲、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等程序进行。按得票多少
依次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
4、组织考察。将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材料报镇
党委进行组织考察确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将结果在本村公示
3天以上。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提出新一届村党组织委
员会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请镇党委批复。
5、党内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党内选举,党员大会在实
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情况下方可
召开。有选举权的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上级党组
织同意,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选举大会按竞选演讲、当场投
票、当场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达到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6、报送审批。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下发任职文件。
7、产生委员。选举工作结束后,由“公推直选”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村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程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委员。
(三)总结阶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当选的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其简历报镇党委备案,并建立个人档案。并将“公推直选”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和做法、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建议和计划等形成总结材料,报镇党委。
五、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把组织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来对待,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指导,靠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按进度、按程序圆满完成本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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