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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就站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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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街道社就站年度工作总结

街道社就站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在戚家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街道社救站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扶贫帮困、为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保医保参保面 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社保医保政策,在各村、社区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积极为各类对象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让他们自主选择、自愿参保、自行缴费,为完成本市户籍人员社保扩面任务打下基础。5-6月集中开展新一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共参保1300余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余人,特别是渡头社区今年被征地村民取得征地农证明后积极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充分反映了医保政策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群众的欢迎。

此外,1-10月份社救站共办理自由职业养老保险217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27个,办理居民医保1300个,办理退休职工资格认证2025个、遗属劳保认证30个,受理简易工伤认定70起,办理社会保障卡(即医保一卡通)1660余个。查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社保证明200余个,调换医保卡120本,做到证卡发放、调换及时、准确、便捷。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长座谈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责,并对今年的工作作出安排;5月和街道老龄办联合举行了第六届老年人暨企业退休人员运动会。

二、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针对人社局今年的劳动力培训任务,街道、村(社区)和成校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相关工作,上半年委托街道成校和阳光培训共举办三期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班,累计受训人员173人,已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

在继续抓好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1-10月共办理新增劳动力就业证43个,就业转失业证217个,灵活就业登记133人,基本养老保险1500人,失业保险1500人,工伤保险900人,生育保险700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70人共计120.8万元,办理创业者社保补贴9人共计2.9万元,圆满完成人社局考核要求。同时为236家个体工商户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近56.3万元,为114家企业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28.5万元。开展正常的免费公共职介服务,上半年共举办了四场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共有87家(次)企业进场设摊,提供就业岗位902个,1150余人进场应聘,406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三、社救体系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1、城乡低保标准有效落实。从7月1日起,全区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25元提高到月人均588元,街道及时将参照低保的各类救助作了全面调整。1-10月共发放低保金76303元,重残生活费28098元。同时做好到期和新增“两低”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1-10月全街道共有16户低保家庭和1户低收入家庭到期,经重新审核,两户退出“两低”,一户家庭因变故转申请孤儿生活救济,另有两户家庭申请加入低保,经区民政局核准后,现有城镇低保家庭14户,做到应保尽保。

2、认真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1-10月为19人次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共计72452元。

3、落实对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节日补助。开展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共慰问困难群众195户,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301395元。为困难家庭发放春节生活补贴6000元,物价补贴1320元。

4、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积极推进社居开展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蔚斗社区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社区,将在11月初迎检。目前街道拥有7个避灾场所,在汛期来临之前,街道社救站联合城建科、农办对各避灾场所和避灾物资进行了认真检查。

5、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区住房保障办统一部署,集中做好廉租房租金补贴复核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购以及公租房申请工作。经审核,目前共有6户家庭享受廉租房补贴,月享受金额2634元,5户家庭进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复审。

今年在戚家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街道社救站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扶贫帮困、为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保医保参保面 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社保医保政策,在各村、社区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积极为各类对象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让他们自主选择、自愿参保、自行缴费,为完成本市户籍人员社保扩面任务打下基础。5-6月集中开展新一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共参保1300余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余人,特别是渡头社区今年被征地村民取得征地农证明后积极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充分反映了医保政策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群众的欢迎。

此外,1-10月份社救站共办理自由职业养老保险217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27个,办理居民医保1300个,办理退休职工资格认证2025个、遗属劳保认证30个,受理简易工伤认定70起,办理社会保障卡(即医保一卡通)1660余个。查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社保证明200余个,调换医保卡120本,做到证卡发放、调换及时、准确、便捷。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长座谈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责,并对今年的工作作出安排;5月和街道老龄办联合举行了第六届老年人暨企业退休人员运动会。

二、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针对人社局今年的劳动力培训任务,街道、村(社区)和成校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相关工作,上半年委托街道成校和阳光培训共举办三期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班,累计受训人员173人,已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

在继续抓好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1-10月共办理新增劳动力就业证43个,就业转失业证217个,灵活就业登记133人,基本养老保险1500人,失业保险1500人,工伤保险900人,生育保险700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70人共计120.8万元,办理创业者社保补贴9人共计2.9万元,圆满完成人社局考核要求。同时为236家个体工商户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近56.3万元,为114家企业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28.5万元。开展正常的免费公共职介服务,上半年共举办了四场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共有87家(次)企业进场设摊,提供就业岗位902个,1150余人进场应聘,406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三、社救体系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1、城乡低保标准有效落实。从7月1日起,全区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25元提高到月人均588元,街道及时将参照低保的各类救助作了全面调整。1-10月共发放低保金76303元,重残生活费28098元。同时做好到期和新增“两低”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1-10月全街道共有16户低保家庭和1户低收入家庭到期,经重新审核,两户退出“两低”,一户家庭因变故转申请孤儿生活救济,另有两户家庭申请加入低保,经区民政局核准后,现有城镇低保家庭14户,做到应保尽保。

2、认真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1-10月为19人次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共计72452元。

3、落实对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节日补助。开展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共慰问困难群众195户,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301395元。为困难家庭发放春节生活补贴6000元,物价补贴1320元。

4、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积极推进社居开展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蔚斗社区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社区,将在11月初迎检。目前街道拥有7个避灾场所,在汛期来临之前,街道社救站联合城建科、农办对各避灾场所和避灾物资进行了认真检查。

5、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区住房保障办统一部署,集中做好廉租房租金补贴复核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购以及公租房申请工作。经审核,目前共有6户家庭享受廉租房补贴,月享受金额2634元,5户家庭进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复审。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创建市级双拥模范街道。

以创建市级双拥模范街道为契机,推进双拥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双拥机制。坚持双拥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双拥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努力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好部队提出的各种问题。二是营造双拥氛围,夯实思想基础。利用社区双拥宣传栏、共建企事业单位电子显示屏、居民小区的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三是落实各类补助政策。全年共向街道5名重点优抚对象、4名伤残军人、4名参战参核军人发放抚恤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70444元;向13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费7560元。

四、慈善救助力度加大,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的慈善精神,7月初联合街道残联、红十字会共同举办了“慈善一日捐”大型文艺汇演,共募集今年慈善基金10余万元。全年街道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8家,企业冠名基金1家,共计善款48.1万元。此外,上半年分会还收到逸盛石化捐赠雅安地震灾区款项14735.5元。今年街道慈善分会可用慈善救助资金46.4万元,安排预算支出40万元,1-10月经申请办理临时助困68户,发放救助金235300元,发放爱心超市卡80只。

六、保障残疾人权益,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

继续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工程,今年共有13名二级及以上生活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为3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申报了居家安养补助金,为2名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今年五月助残日期间,区残联为渡头社区残疾人送上了一堂生动的励志课,街道由党工委副书记带队,走访慰问了8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蔚斗、东升、渡头三社区残协对辖区内近100名残疾人开展座谈会、素质教育、趣味运动会等多项助残日庆祝活动。

七、为老服务得到加强,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抓好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做好蔚斗社区、青峙村、李隘村、东升社区老年人协会常务副会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宜居社区”建设。10月份街道红马甲便民服务站荣获区级“敬老文明号”称号。二是继续开展“老年人大课堂”教育活动,年初街道老龄办组织老年人骨干学习十八大精神,各社区老年大学正常开班,1-10月累计授课30期共计4500余人次。三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适时调整助老志愿者和服务对象,全街道现有助老志愿者220人,80岁以上老年人402人,落实重点帮困结对户25人,联系结对123人,为到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312个。同时充分协调各种资源,组织低龄老人、青年人、党员志愿者与老人结对,“多人结对一人”提高服务质量。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全年共组织活动30次,如区老体协快乐舞步健身操、柔力球和健身球操培训;门球、象棋、钓鱼比赛;街道组织开展了第六届老年人及退休职工运动会、区门球邀请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区老年人运动会中,我街道选手获得垒球掷准第一、钓鱼比赛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此外还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关爱贫困老年人生活。

第二篇:街道社就站工作总结

街道社就站工作总结

今年在戚家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区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街道社救站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在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扶贫帮困、为老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大社保医保参保面

上半年积极贯彻落实社保医保政策,在各村、社区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加大对社保政策的宣传,积极为各类对象提供社保政策咨询服务,让他们自主选择、自愿参保、自行缴费,为完成本市户籍人员社保扩面任务打下基础。5-6月集中开展新一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共参保1300余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余人,特别是渡头社区今年被征地村民取得征地农证明后积极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充分反映了医保政策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群众的欢迎。

此外,1-10月份社救站共办理自由职业养老保险217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27个,办理居民医保1300个,办理退休职工资格认证XX个、遗属劳保认证30个,受理简易工伤认定70起,办理社会保障卡(即医保一卡通)1660余个。查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社保证明200余个,调换医保卡

120本,做到证卡发放、调换及时、准确、便捷。

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企业退休人员自管组长座谈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职责,并对今年的工作作出安排;5月和街道老龄办联合举行了第六届老年人暨企业退休人员运动会。

二、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

针对人社局今年的劳动力培训任务,街道、村(社区)和成校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的相关工作,上半年委托街道成校和阳光培训共举办三期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班,累计受训人员173人,已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劳动力素质培训任务。

在继续抓好各类培训的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1-10月共办理新增劳动力就业证43个,就业转失业证217个,灵活就业登记133人,基本养老保险1500人,失业保险1500人,工伤保险900人,生育保险700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70人共计万元,办理创业者社保补贴9人共计万元,圆满完成人社局考核要求。同时为236家个体工商户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近万元,为114家企业申报大龄土征人员用工补助万元。开展正常的免费公共职介服务,上半年共举办了四场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共

有87家(次)企业进场设摊,提供就业岗位902个,1150余人进场应聘,406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三、社救体系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强。

1、城乡低保标准有效落实。从7月1日起,全区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25元提高到月人均588元,街道及时将参照低保的各类救助作了全面调整。1-10月共发放低保金76303元,重残生活费28098元。同时做好到期和新增“两低”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1-10月全街道共有16户低保家庭和1户低收入家庭到期,经重新审核,两户退出“两低”,一户家庭因变故转申请孤儿生活救济,另有两户家庭申请加入低保,经区民政局核准后,现有城镇低保家庭14户,做到应保尽保。

2、认真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1-10月为19人次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共计72452元。

3、落实对困难群众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节日补助。开展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共慰问困难群众195户,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301395元。为困难家庭发放春节生活补贴6000元,物价补贴1320元。

4、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积极推进社居开展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蔚斗社区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社区,将在11月初迎检。目前街道拥有7个避灾场所,在汛期来临之前,街道社救站联合城建科、农办对各避灾场所和

避灾物资进行了认真检查。

5、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区住房保障办统一部署,集中做好廉租房租金补贴复核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申购以及公租房申请工作。经审核,目前共有6户家庭享受廉租房补贴,月享受金额2634元,5户家庭进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复审。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创建市级双拥模范街道。

以创建市级双拥模范街道为契机,推进双拥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双拥机制。坚持双拥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成立双拥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努力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好部队提出的各种问题。二是营造双拥氛围,夯实思想基础。利用社区双拥宣传栏、共建企事业单位电子显示屏、居民小区的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三是落实各类补助政策。全年共向街道5名重点优抚对象、4名伤残军人、4名参战参核军人发放抚恤补助金、丧葬补助金170444元;向13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费7560元。

四、慈善救助力度加大,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弘扬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

进的慈善精神,7月初联合街道残联、红十字会共同举办了“慈善一日捐”大型文艺汇演,共募集今年慈善基金10余万元。全年街道建立小额冠名慈善基金8家,企业冠名基金1家,共计善款万元。此外,上半年分会还收到逸盛石化捐赠雅安地震灾区款项元。今年街道慈善分会可用慈善救助资金万元,安排预算支出40万元,1-10月经申请办理临时助困68户,发放救助金235300元,发放爱心超市卡80只。

六、保障残疾人权益,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

继续开展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工程,今年共有13名二级及以上生活困难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为3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申报了居家安养补助金,为2名白内障患者提供复明手术。今年五月助残日期间,区残联为渡头社区残疾人送上了一堂生动的励志课,街道由党工委副书记带队,走访慰问了8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蔚斗、东升、渡头三社区残协对辖区内近100名残疾人开展座谈会、素质教育、趣味运动会等多项助残日庆祝活动。

七、为老服务得到加强,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抓好基层协会自身建设,做好蔚斗社区、青峙村、李隘村、东升社区老年人协会常务副会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宜居社区”建设。10月份街道红马甲便民服务站荣获区级“敬老文明号”称号。二是继续开展“老年人大课堂”教育活动,年初街道老龄办

组织老年人骨干学习十八大精神,各社区老年大学正常开班,1-10月累计授课30期共计4500余人次。三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适时调整助老志愿者和服务对象,全街道现有助老志愿者220人,80岁以上老年人402人,落实重点帮困结对户25人,联系结对123人,为到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312个。同时充分协调各种资源,组织低龄老人、青年人、党员志愿者与老人结对,“多人结对一人”提高服务质量。四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全年共组织活动30次,如区老体协快乐舞步健身操、柔力球和健身球操培训;门球、象棋、钓鱼比赛;街道组织开展了第六届老年人及退休职工运动会、区门球邀请赛,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区老年人运动会中,我街道选手获得垒球掷准第一、钓鱼比赛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此外还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关爱贫困老年人生活。

第三篇:常劳社就管〔2025〕10号

常劳社就管„2025‟10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

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劳社„2025‟23号)和省就管中心《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25‟6号)精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充分就业,现将《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办法》(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办法 2.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标准

3.常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申报审核表

(此页无正文)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充分就业 评估办法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办法

为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创建质量,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劳社„2025‟23号)、省就管中心《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25‟6号)、《关于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25‟33号)、《关于检查评估全省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2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对象

市区各街道(乡镇)、社区及辖市(区)城关镇所辖社区。

二、评估标准

充分就业社区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符合“六到位”要求,聘用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工作人员当年接受2次以上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人员稳定性较高。

(二)基础管理工作扎实。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功能齐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台帐健全,数据详实,实行微机化管理,信息录入及时、全面,并与市实时联网。

(三)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辖 区内8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基本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动态掌握他们接受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职业指导、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以及再就业等基本情况,建立跟踪回访制度,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每个就业困难人员至少开展1次职业指导,推荐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2次以上。对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回访,确保还款率。

(五)对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要为每位家庭成员制订一项符合其特点的促进就业计划,发放一套就业政策宣传资料,告知免费就业服务承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专项职业指导,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会,推荐一组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重点与“零就业家庭”签订《“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诺提供各项就业服务,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六)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目标。

(七)辖区内当年返回原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年底有50%以上实现就业。对“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优先按规定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优先安排其进入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优先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优先帮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规定贴息;优先提供 岗位信息并推荐就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实行保底就业,确保当年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八)培养创业与再就业的典型,每个社区不少于2名,其中自主创业、援助就业典型各1名,并在辖区内进行宣传和推动。

(九)群众满意度高,创建期间未发生有关的举报、投诉、上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评估项目

检查评估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评判内容详见《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表》附件2):

(一)社区充分就业情况。主要包括辖区内失业人员就业情况,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情况、扶持创业情况、“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情况、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等。

(二)社区平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落实情况、工作场所及办公设备、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等。

(三)社区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情况,协助有关方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情况等。

(四)社区基础信息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对辖区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的掌握管理、各项基础台帐是否健全、数据是否及时 完整以及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安装使用及联网情况等。

(五)社区就业服务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岗位开发等就业服务情况、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行动态跟踪服务情况等。

(六)其他情况。主要包括各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推动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

内容表中“一票否决”项目,一项未达标即为不合格;其他四项为评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均通过后,进入分值测评,低于85分的为不合格。

四、评估工作步骤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申报评估工作,采取“年初预报、半年申报、定期评估、年终审定”的方式,即各辖市、区每年初依据全年创建目标,确定预审社区名单,报市备案;半年对申报的社区基础工作进行预查,年终进行全面指标考评,经公示无异议后,通报确认,并报省厅验收。

(一)年终考评程序

1.申报创建活动的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填写《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申报审核表》(附件3)后上报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并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签署意见后,报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3.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统一检查,全面评估,达到创 建标准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常州晚报》和《常州劳动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验收。

4.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社区,整改后提请下一复议。

(二)检查方式

检查评估主要采取听汇报、看台帐、实地走访和座谈等方式。主要分四个方面:

1.听:听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情况的汇报。2.看:一是看社区建设“六到位”情况,按照《常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检查评估标准》确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评判;二是看社区就业典型培养及宣传推动情况。

3.查:一是查《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查清失业人员基本状况和就业情况,随机抽取部分已实现就业再就业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或现场走访了解目前的就业状态;二是查《“零就业家庭”登记就业台帐》及《就业困难人员台帐》;三是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台帐》。对“零就业家庭”和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动态管理服务,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是否签订《“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援助协议书》,建立“一户一表一卡一册一档”制度。

4.了解:一是了解组织到位情况,是否成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二是了解政策落实情况;三是了解再就业援助工作情况,是否有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四是了解开展就业服务情况,是否提供“一条龙”、“一站式”、“首问责 任制”等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是否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推广创业培训,是否正常开展入户宣传和走访调查工作等。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档案,定期对社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好考核记录,督促创建指标的完成。

五、考核与表彰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主要目标,实行年终考核,完不成目标的取消评先资格。对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成绩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各辖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达标的充分就业社区,也应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给予奖励。

第四篇:京劳社就发[2025]90号

京劳社就发[2025]90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为了确保《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25]47号)顺利执行,现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弹性)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再次申请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见附件1);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二)再次申请、审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1、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交验本人《身份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再就业优惠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提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填写《(再次)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见附件2)。

2、社保所受理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再次)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中填写社保所意见,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3、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市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4、社保所应于接到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批准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与其签订《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协议书》(见附件3)。自批准之月起为其申请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手续并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对未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停止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1、未按规定向社保所报告就业状况超过30日;

2、未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

3、因各种原因歇业、停业、转租以及个体营业执照未通过年检;

4、个人提出高于规定标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5、已实现其他形式就业;

6、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

7、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弹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 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二)再次申请、审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交验《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复印件),填写《(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见附件4)。

2、社保所受理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实际状况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下达批复。

3、社保所在接到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停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形。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2、停止灵活就业;

3、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超过30日;

4、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报告灵活就业情况超过30日;

5、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

6、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7、弄虚作假,骗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一)“4050”失业人员及中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3年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4045”失业人员及中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可连续享受5年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帐户),补贴14%,个人缴纳6%。

(二)失业保险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40%为基数,按照2%的比例缴纳保险费,补贴1.5%,个人缴纳0.5%。

(三)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70%为基数,按照7%的比例缴纳保险费,补贴6%,个人缴纳1%。

五、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基数,自2025年至2025年分别调整为相应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50%、55%、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调整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有其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六、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以下简称享受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相关就业情况。享受补贴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七、享受补贴人员可在市或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个人存档收费标准50%缴纳存档费,享受各项存档服务。

八、享受补贴人员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由社保所填写《停止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见附件5)或《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见附件6),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社保所书面告知享受补贴人员。

九、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在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数过后,方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十、骗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十一、本文件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

2、(再次)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3、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协议书

4、(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5、停止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6、停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第五篇:人社部就落实职业教育相关精神 答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落实职业教育相

关精神答问

新浪微博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同志 就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答记者问

6月23日至24日,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接见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教育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2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贯彻全国职教会精神的安排,近日,记者采访了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相关负责人。

问:人社部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答:根据《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确定的部门“三定”方案,我部在职业教育领域主要负责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与此相关,我部负责统筹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

问:请介绍一下人社部门在上述业务领域工作进展情况。

答:好的。技工院校以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为目标,是我国培养技术工人的主阵地。依据办学水平和培养目标分为三类: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学院主要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882所,在校生386.6万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一大批骨干 1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技工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是将农村转移劳动力培养成为新兴产业大军的摇篮。在开展学制教育的同时,技工院校还积极面向各类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25万人,为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职业培训主要是针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依据职业标准开展的各类培训。劳动者从准备就业到进入工作岗位,乃至职业生涯各个发展阶段都有不断提升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强烈需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目前,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初步建立,劳动者已基本享受到普惠性的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近年来,全国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约2025余万人次,2025年全国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2025万人次,为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和促进劳动者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加大培养力度的同时,还从评价、竞赛、表彰激励等环节,统筹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在评价方面,初步建立了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2025年,全国共有1839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537万人获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在竞赛方面,初步形成了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以国内竞赛为主体、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每年有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在表彰激励方面,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务院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企业把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待遇挂钩,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问: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对人社部门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2 有哪些政策利好?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在职业教育工作领域负有重要职责。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也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的工作职责。总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比较充分就业提供支撑。刘延东副总理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马凯副总理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中央领导的讲话和国务院文件都把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并列为职业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人社部门在职业教育特别是职业培训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各级人社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导向。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决定》和《规划》,都明确了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与会代表对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必须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把培养职业精神和提高能力作为办学目标等理念形成了广泛共识。这对于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引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具有积极意义。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创新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会议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必须坚持以职业能力为标准,突出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培养,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把工学一体化教学作为人才培养模式。这与我部多年倡导的理念是一致的,也 3 与技工院校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探索积累的经验做法是相符合的,这将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决定》和《规划》的颁布,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首先,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和《规划》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院校提供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规划》提出“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这对于明确技师学院地位、解决制约技师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第三,《决定》提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相关工作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这对于完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发布制度、不断开发和完善职业标准、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推动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问: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与就业、经济和民生有何关联?

答:首先,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未来二、三十年,我国劳动力规模都保持在8亿人以上,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步伐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现象愈加凸显。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1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1以上的水平,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 4 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其次,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服务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重要的基础。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总书记指出:“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的人才基础应该是技工”、“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国要实现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的转变,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要抓住职业培训这个关键,全面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

第三,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改革部署,马凯副总理在职教会上对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人社部将如何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答: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一要健全制度。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到2025年,努力实现五个目标任务。一是培训对象广覆盖。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5 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二是培训类型多样化。改革职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满足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三是培训等级多层次。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四是培训载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动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五是培训管理规范化。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政府购买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的全方位监管,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二要完善政策。要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发挥好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三要提高质量。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形式,创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推进工学一体课程教学改革,探索职业培训包教学,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着力提升职业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突出重点。要在统筹抓好各类人群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民工和大学生这两大群体的职业培训。一是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部已在全国人社系统部署每年开展1100万农民工培 6 训的专项计划,为扩大影响,我们将其命名为“春潮行动”。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农民工培训数量稳步提升,培训质量明显提高,真正将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养成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将依托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上岗前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重点采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模式。我们将指导各地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需求,创新职业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力争使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走技能成才之路。

问:技工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下一步如何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答:技工院校是职业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精神,针对技工院校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多元办学,拓展技工院校发展空间。围绕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多元办学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指导和推动技工院校积极开展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由注重学制教育向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转移,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职工学制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使技工院校成为融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技师研修、技能竞赛、人才评价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

二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发展。把校企合作作为办学基本制度贯穿在招工招生、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等院校工作方方面面,推动技工院校扩展校企合作领域、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通过推广技工院校集团化办学,加大技工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升办学实力。

三是突出专业特色,适应市场需求。人社部门要将管就业、职业培训等工作与管技校有机结合,及时将就业需求传导到技工院校,通过高端带动和典型引路,指导技工院校把加强专业建设作为立校之本,合理设置专业,并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形成适应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四是坚持工学一体,深化教学改革。技工院校要在新形势下赢得发展优势,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重要措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破口,前期试点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进展和成果,扩大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问:目前,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对此,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答: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主要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术工人。技工教育缺乏吸引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导致人们不愿意当工人,不愿意从事生产和服务一线工作,进而不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因此,必须着力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待遇,用较高收入水平、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等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青年人选择职业教育。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 8 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责任,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重视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以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第二,要促进公平就业。完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制度,使更多的人乃至于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本事、自己的职业来获得相应的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三,要加大宣传。通过转变社会观念,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营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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