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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共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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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共)

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了做好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25]109号)及有关厅局职改办申报精神,现将2025年申报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或转换不同档次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学院岗位设置范围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不参加评审。

学院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仍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25]83号)的规定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度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25]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仍按照(陕人发[2025]67号)文件执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兼作教学、学生管理工作且承担部分教学工作量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可以参加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凡申报教师、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表》,各专业学科组签署考核推荐意见。

2、审查:学院职改办负责审查学历、学位、任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相关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教务处负责核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科研信息处负责鉴定成果、论著(教材)、论文刊物级别、数量、专业技术获奖证书审核。

3、监督公示:院纪检监察负责对整个评审推荐过程进行监督。申报人员的情况及材料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4、推荐上报:院评委会负责对申报教师系列、实验、工程系列和其他系列正常晋升中、高级职务人员进行量化评议推荐,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表决通过的,报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审核,委托教育厅及有关厅局评审。

三、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规定

参评材料:著作(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须取得ISBN统一书号。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核心期刊: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作为2025年教师系列评审工作确认“核心期刊”的依据。

关于成果认定问题。2025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特殊情况除外)均指独著或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发明人和设计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关于申报人员学位问题。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但对于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已经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位可不作要求。

(二)关于非教师系列转换为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问题 由非教师系列转换为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须具备正常晋升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⑴本人原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目前从事的教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⑵经过一年以上教育环节实践,经考察表明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⑶由其他系列转换为副教授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的,任副教授以来至少需取得下列成果:在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且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取得的所有成果满足正常晋升教授的条件。(三)对于遗留的少部分教师中,原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转换,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原高级讲师转换为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后,申请晋升教授职务时,要求担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以上,同时具备其他任职条件,才能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四)教师系列申报的专业学科

(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教育学科、(10)思政学科、(11)电学学科(含计算机)、(12)轻纺学科、(13)地矿油学科、(14)医学学科、(15)农林生物学科、(16)艺术学科、(17)材料学科、(18)历史学科、(19)法学学科、(20)土建学科。

申报人根据所学专业(学科),结合承担的教学任务、科研成果、论著(教材)、论文的编写等自我确定。

(五)关于工作年限、工作量的规定

1、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年限:申报讲师及以上职称,按(陕人发[2025]83号)文件的规定,教学工作量(课时)应达到基本工作量标准,基本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核定、确认。

2、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年限:

(1)申报工程(实验)师职称,大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中专毕业必须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实验)师职称,须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5 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对于后取本科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②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③ 对于后取大专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④ 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8年; ⑤ 对后取中专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3、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申报业务条件:按照各系列2025年评职文件规定要求。申报推荐、公示、(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等同教师系列规定。

(六)关于外语考试的规定

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试在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时已通过国家级英语(或其他语种)A级考试合格的,可以免试。其它人员外语免试按照(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人发[2025]52号文件执行。

申报高、中专业职称,须通过英语(或其他语种)A级或B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超过有效期限必须重新补考。

(七)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25]34号)规定:“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技人 员,申报高级资格评审或考试,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个模块中5个模块的考试;申报中级资格评审或考试,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个模块中4个模块的考试”,凡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应在申报前补齐或按新规定参加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 ⑴全日制硕士生研究生以上学历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⑵取得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及理论、计算机应用与技术七个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⑶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时免考;

(八)关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和推荐的规定 ⑴受刑事处分或受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者; ⑵正在受监察、纪检或司法部门立案审查者; ⑶病休一年以上,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者; ⑷无故离岗一个月以上者; ⑸无岗和停薪留职人员; ⑹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7)被学院公开通报的教学事故发生者,当年不允许参加评审。(8)上年度职称评审未获教师系列通过的申报人员。

四、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25]209号)精神,凡2025年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的高评会统一组织的答辩。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统一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答辩,其余副高级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与确定

教师系列初级职务确定,见习期满,本人申请,提交任职工作(或见习期)总结一份,本人最高学历证书、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等原始证件。经所在系(部)按照拟聘职务职责要求,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部门考核意见,经院评委会评审通过,院职改领导小组审批。

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系列初级职务申报(以考代评不在此列),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任职工作总结一份,本人最高学历证书等原始证件。经所在系(部)按照拟聘职务职责要求,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部门考核意见,经院评委会通过,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上报相关厅局职改办确定初级任职资格。

六、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① 9月30日,院职改办召集申报人员会议,学习文件,布置安排。

② 10月10日--12日,被推荐人提交申报材料,人事劳资处进 行资格审查。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③ 10月13日--17日 申报人员上报所有参评材料,公示五天。④ 10月17-18日 专业学科组集体审阅申报评审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有效性。对被推荐人是否具备任职条件审核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提交院评委会。

⑤ 10月19日-20日 院职改办组织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答辩。

⑥ 10月21日-24日评委会评议参评人员,表决通过推荐人员,报院职改领导小组批准。

⑦10月25日-30日院职改办负责上报评审系统输入,整理上报参评材料,办理评审报送手续。

(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应准备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

(1)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均要求填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七份,其中三份原件四份复印件,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

《评审表》“外语、计算机成绩栏”要注明相应考试成绩,并将合格证复印件粘贴在相关栏目内。

外语、计算机免试的应填写免试理由,参考文件【省职改办(2025)85号】文件(下同)。

学术水平:公开发行专业论文著(第一作者)三篇(本)作为 代表作。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必须是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2)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每人上报《评审表》一式五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评审表》内要粘贴相关 “外语、计算机合格成绩”复印件。(3)申报各类中级人员《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打印折叠后为16开面幅。

(4)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

八、评审费、表格费用:

申报高级职务400元(破格100元);中级职务200元、初级职务100元。面试答辩费用待定,若遇收费政策调整,按规定执行。

九、评审表、考核表表格、材料档案封面格式要求。请登陆学院网址:http://www.feisuxs,点击人事劳资处栏目【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第二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附 件 材 料

职 务 系 列工程现 任 专 业

技 术 职 务水利助理工程师申报何职称

任 职 资 格水利工程师工 作 单 位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水务站主 管 部 门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姓名贾 燕 飞填 表 时 间2025年6月

第三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时间

各单位接到申报职称评审通知后,按照师职改办安排的时间申报(每年的六月份)。

(二)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岗位空缺等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不少于5人),对推荐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如中学教师的公示程序是:单位考核推荐小组将申报人的评审表、教案、《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等进行核实、审查后公开展示在单位公示栏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其评审表的每页上填写“情况属实”(审查人签名、加盖公章),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考核推荐小组推荐意见,组长签名的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申报中、初级职称一式两份,高级职称一式三份,复印无效,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可从兵团人事人才网(http//www.feisuxs)下载打印,打印表式必须与印制的表式和大小一致(8开纸对折,中间装订,审批意见栏放在倒数第2页)。

2.《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打印件,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

3.公示结果说明。

4.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5.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7.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一份(2025字以内)。推荐单位要对其工作总结所述业绩进行认真核实,确定属实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8.论文、著作、教案(可以用打印件,按装订在一起)、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一份。规章制度、技术管理标准等,推荐单位要如实说明其应用范围、效果及申报人所起作用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9.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要由单位总会计师和财务主管领导签字。(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由财务科长及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

(四)各种材料装订顺序

1.公示结果。

2.《专业技术职务空岗通知单》原件(尚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3.学历证书(含各层次的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成绩单(或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5.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考核表复印件。6.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

7.论文、著作、发展规划、技术管理标准、规章制度、计划等原件。

8、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原件。

9、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

(五)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评审表、《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表》不装订。2.上述1-9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较小的原件可粘贴在A4纸上),只需提供1份。

3.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技术管理标准、论文、经济效益等业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任现职以前的业绩成果呈报单位应予剔除。

4.申请破格评审者,需提供两个考核为优秀的考核表,并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参加审查评估的同行专家”一栏,由职改部门委托专家进行鉴定(中级由师职改办委托、高级由兵团职改办委托),个人或单位委托专家鉴定无效。

(六)申报

1、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各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下载网址:兵团人事人才网)及申报材料,统一报兵团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2、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及申报材料,报师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关于特殊人才的评审政策

为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造,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职称评审中不受学历、资力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计算机考试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位,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一位。

2.在各类急难险重突发事件中作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在企业改革创新中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有关政策

1.从2025年起,停止管理类(如教育管理、卫生管理)职称评聘工作,对事业单位中已按原聘任的管理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了工资的人员,可暂保留原工资,但须重新确定并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岗位等级。

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含首次岗位聘用),停止事业单位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聘任工作。对已按2025年底前聘任的政工专业兑现了工资的人员,可暂保留原工资,但须重新确定并聘任岗位及相应的岗位等级。

3.兵团非公有制企业的职称工作归口由兵团工商联具体实施。从2025年起,停止乡镇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及乡镇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4.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历。其中,对于军队院校学历,应是在部队服兵役期间取得的学历。

5.凡取得国家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职(执)业资格考试文件中所规定的聘任范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已聘任了相关专业中级职务满5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认定

1.范围、对象:初聘认定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师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权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兵团职改办办理初聘认定手续,每年办理两次(3月和9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聘认定,由师职改办负责审批,每年办理一次。师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符合初聘认定条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到师职改办办理初聘认定手续。

3.程序:

(1)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评议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任职意见。

(2)由单位各职改办部门对申报人进行审查,并经公示后,填写推荐意见后报师职改办进行初聘认定。

4.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初级一式两份。表中填写内容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确定属实后,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2)相应要求的考核表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单位职改办要在审查原件后加盖“原件已审”公章;

(4)工作总结和论文各一份;(5)其它可资认定的材料一份。5.初聘认定条件:

(1)学历要求: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资历要求: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员级”任职资格。

③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初聘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或已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中专学历,经考核合格,可初聘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注:在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不能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权限原则上是“哪个部门审批则由哪个部门发证”。

(一)国家级、兵团级证书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级”、“兵团级”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兵团职改办统一发放。各考区在收到公布资格的文件后,应及时备齐合格人员的照片,打印或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新疆兵团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先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报兵团职改办审定颁发证书。

(二)高级证书

每年评审批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兵团职改办统一颁发。

(三)各师中、初级证书

各师每年评审、考核认定批准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师职改办统一编号发放。

四、证书补发换发程序

(一)丢失证书

个人丢失证书,当事人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书面),在全疆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证书作废,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或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手续。

(二)污损

因证书污损或填写错误要求换发证书者,须持原证书、身份证原件、一寸或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发证机关办理换发手续。换发完毕,发证机关收回并销毁污损证书。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三年(中小学教师为五年),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每三年(五年)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学分)要求。

第四篇: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办理部门

卫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股 联系电话

7208718 办事依据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 [2025]9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25]24 号;《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字[1997]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25]3号; 办事程序

1、事业单位结构比例审核

申报材料:①编制文件;②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③专业技术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册;⑤事业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打印的《结构比例审核表》1式3份及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txt;dw.txt;zgdw.txt)。

申报程序:事业单位填表申报、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服务程序:市职称科受理材料并审核空岗数,并将事业单位空岗数批转区职称管理部门。

2、个人自主申报,准备要求的各种表格、材料;①“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式3份;②省人事厅印制的《评审表》1式2份(手工填报,不得复印);③“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评审简表1式30份;④破格、单列人员个人业务自传;⑤申报人员有效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能力证书、继续教育证及系列(专业)要求的培训证书原件;⑥任现职以来的考核表或考绩档案(不少于申报年限的要求);⑦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⑧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原件;⑨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高中级申报管理”录入信息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文件);⑩1寸免冠照片1张(中、小学教师系列2张)。

3、用人单位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4、材料报区职称管理部门初审,再报市职称科审核

5、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6、中、小学教师系列由教育局组建评审委员会,其他系列由评价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7、评审结果由组建评委会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所在的主管部门公示1个月;

8、评审结果报送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审批;

9、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发放资格证书。办事时限

坚持热情、负责、圆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清情况,待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说服工作,讲明政策。办事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规定,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办事结果

将职称评聘的政策、参评对象予以公开,对来信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断。收费标准

评审费(含资格审查费)每人150元,论文鉴定费每篇30元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初定)

办理部门

卫东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股 联系电话

7208718

办事依据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豫人 [2025]9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 [2025]24 号;《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字[1997]13号;《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认真落实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职[2025]3号; 申报材料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式3份;

2、考核情况证明1份,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初定用国家人事部印制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式2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系列(专业)要求的培训证书原件;

4、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须盖人事或劳动部门鉴证章)原件或就业报到证;

5、有关论文、业绩材料原件;

6、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中的“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直接认定”录入信息并上报生成的电子文本(.txt文件); 7、1寸免冠照片2张。办事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准备要求的各种表格、材料;

2、用人单位在相关的表格、材料上加盖公章证明其真实性;

3、评价中心受理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4、评价中心组建认定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

5、市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对认定结果予以确认;

6、公布认定(初定)结果并下发任职资格证书。办事时限

坚持热情、负责、圆满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程序,材料齐全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清情况,待手续完备后即可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做好说服工作,讲明政策。办事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原则和规定,执行政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办事结果

将职称评聘的政策、参评对象予以公开,对来信来访者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断。收费标准

评审费(含资格审查费)每人80元

第五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

为切实做好2025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建设行业各施工、设计、规划、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评审条件

1、省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中专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289号)文件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2、省属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技术员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毕业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省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以上,中专毕业聘任在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以上);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论文两篇;

(7)2025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2、省属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4)论文两篇;

(5)2025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4、2025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一)工程师每年评审一次。具体安排为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报送材料时间,2025年7月评审。

(二)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每年评审3次。具体安排为2025年4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0日;7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11月评审一次,报送材料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0日。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

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二)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三)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到(km4320647@126.com、登录密码:km123456)收件箱中自行下载相对应等级的2025年资格评审名册(Excel电子版),填写后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

(四)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装袋后,按规定时限报送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联系单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221室联 系 人:李明

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联系电话:0871-4320647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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