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报告
优秀作文
英文作文 满分作文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300字作文 400字作文 500字作文 600字作文 800字作文 读后感 观后感 日记 书信
合同协议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 房地产商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赠与合同 合同样本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用工合同 合作协议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供货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书 知识产权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其它合同 证券合同
求职文档
个人简历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辞职报告 工作计划 入职转正 简历模板
党团工作
行政公文范文 机关行政公文 党团工作计划 入团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思想汇报 转正申请书 自我鉴定 心得体会
毕业论文
经济论文 管理论文 文学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理工论文 计算机论文 医学论文 教育论文 其他论文
实用范文
演讲稿 礼仪范文 致辞 闭幕词 祝福短信 开幕词 祝酒词 婚礼大全 赠言大全 日常祝福语 问候语 生日祝福 结婚祝福语 其它礼仪 检讨书 心得体会 策划书 主持词 邀请函 口号 诗句大全 成语故事 名人名言 笑话 谚语 其它范文 精品范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应用文书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范文大全
一号文库 二号文库 三号文库 四号文库 五号文库 六号文库 七号文库 八号文库 九号文库 十号文库
文库大全
首页 > 范文大全 > 二号文库

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最终版)

最新文章

第一篇: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最终版)

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确定以下考核内容。

1、依法执教;

2、爱岗敬业;

3、热爱学生;

4、严谨治学;

5、团结协作;

6、尊重家长;

7、廉洁从教;

8、为人师表。

根据以上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详见《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

三、考核的方法步骤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教师学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学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考核程序参照教师学年度考核程序进行。

2、成立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 组成,教职工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考核小组的成员要求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策业务水平高,在群众中有威信。

3、考核等级。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分—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③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

④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l、建立教师个人职业道德考核档案,并将教师个人的师德考核档案存入教师的工作业务档案。

2、对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评优选先时加分或优先考虑,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对考核基本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措施。师德考核不合格,即为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应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确定不合格人员等级时,要严肃慎重,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

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问题的学校及其校长,当年一律不能评优选先,学校是市级示范校的予以摘牌,是省级以上示范校的建议省予以摘牌。市教育局将组织对考核情况的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教师和职工。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篇: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修 订)范文

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 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师德考核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5 年修订)》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爱国守法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论。

3.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声誉。

(二)爱岗敬业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精心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教科研任务,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关爱学生

7.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构建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8.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对学生耐心细致、严慈相济、平等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9.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偏袒、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主动关心、帮助品行有问题、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10.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四)教书育人

1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12.重视德育工作,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1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五)为人师表

15.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16.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17.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和有偿补习,不在校外兼职、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六)终身学习

18.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与继续教育,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19.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做自主学习、团队学习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师德考核在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视学校规模,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4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2025 年修订)》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及各类评分打分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

(三)组织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见附件1)。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四)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公布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学校要及时将本学《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见附件 2)和《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见附件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填写《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和《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于当年的 9月 30 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30%。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视情

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五)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六)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九)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十)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十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十二)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 24 个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一)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和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推荐参加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必须近五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三次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二)开展“网上评师德”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段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利用教育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形式,组织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师德建设评价活动,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评价学校师德建设情况的渠道,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与校长的评价相挂钩,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对学校整体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学校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师德考核的工作重点在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办法,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设计、修订考核实施方案,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表决,未达到85%以上同意的方案不得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师德考核方案制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方案能够考核出教职员工的真实师德水平。

(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搞好分工,落实责任。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师德问题的学校及其校长,当年一律不能评先树优,学校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予以摘牌,是省级规范

化学校的建议省予以摘牌。市里将对师德考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篇: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广元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努力践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教„2025‟24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重点,以提高师德修养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做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事,不传播有碍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观点。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不得敷衍塞责。

4、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关爱学生

1、真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2、保护学生安全,在学校教育教学或校外集体活动中把安全放在首位,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有效防止学生发生伤害事故。

3、关心学生健康,多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4、维护学生权益,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3、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和不良情绪,发现事故苗头,化解各种矛盾。

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以激励和鼓励为主,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品行端正,言行一致,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坚持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带着不良情绪上课,不酒后上课,不在教学活动中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坚持廉洁从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以职业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4、加强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与领导、同事、家长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良好协作和互动,自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坚持不断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专业发展能力。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考核、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师德表现差的教师进行教育、诫勉。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民主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及所任教的其他班级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小学低年级(1-3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评互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议范围。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自评互评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等次确定

(一)师德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组织或煽动集体上访,罢课或变相罢课的;

2、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经教育改正效果不明显的;

3、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师德”部分的考核结果。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骨干教师评选、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考核和绩效考核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对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解聘。

六、组织领导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师德考核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评议。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以至处分,并限期改正,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在考核和评比时视情况轻重扣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反师德的案件处理不力、包庇纵容、大事化小,甚至隐瞒不逐级上报的学校或县区教育局,考核和评比时加倍扣分。

第四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泾川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试行)

泾教人字(05)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师德教育要求,特制订《泾川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试行(试行)》。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 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全县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师德,铸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 量化考核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 依法执教(10分)基本要求:

(一)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每学期抄、撰写1万字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四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服从 组织,接受领导,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一)教职工订阅报刊在两份以下的扣除2分。

(二)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不足的扣2分。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缺一篇扣2分。(三)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1分。

(四)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四条 爱岗敬业(10分)基本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二)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三)既教书又育人。

(四)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

(五)不向学生发布违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有不良影响的言论。(六)不做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有直接影响的事,不在校园内搞第二职业。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㈠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旷职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 每次扣0.5分。

㈡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 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规定天数的超 一天扣2分。㈢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的,视其情节扣2--5分。㈣因搞第二职业影响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㈤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备课,或教学环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1分。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反映较大的扣2分。

㈥ 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五条 热爱学生(10分)基本要求:

㈠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㈡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㈢严格要求学生,耐心 教导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㈣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 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㈤制止伤害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

㈥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中。考核要求:

达不到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㈠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㈡体罚或变项体罚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5分。

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㈣带领学生参加有损于身心健康活动的,每次扣2分。

㈤对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不力,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10分。

㈥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3分。

第六条 严谨治学(20分)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㈡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 手段,积极实施新课改,努力形成自己独立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每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 在本校交流,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㈢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不按素质教 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分。

㈡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 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 较差的扣5--10分。㈢不积极 参与新课程改革,撰写文或经验材料 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4分,少一篇扣2分。

㈣不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在较长时间内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第七条 团结协作

基本要求:

㈠同事之间要团结 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 同提高。

㈡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不拨弄是非,不搞小宗派。㈢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分值

㈠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配 的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5分 ㈡在教 职工中拨弄是非,搞小宗派,影响团结 的,或和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八条 尊重家长

基本要求:

㈠尊重家长,勤于家访,主动沟通,与家长一道共同配合教育学生。㈡不训斥,不用粗鲁言语对待学生家长,不把育人的责任推给家庭。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㈠不做深入细致、耐心的家访工作、动辄与学生家长出现争吵现象的,每次扣2分。㈡不及时做家访工作,造成学生出走或其他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每人每次扣2分。

第九条 廉洁从教(20分)基本要求:

㈠坚守高尚情操,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侵蚀。㈡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钱物。㈢不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㈣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得在校园内推销物品、食品。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有意向学生和家长 索要或接受礼物的,每次扣5分。㈡在所任教学校向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活动,一次扣5分。㈢在校园内硬性向学生推销物品 及食品一次性扣5分。

㈣强迫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读物、测试卷或收费补课以及乱收费等,每次扣5分。

第十条 为人师表(15分)基本要求:

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 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㈢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㈣不在课堂接打电话。

㈤不随意停课、调课,对工作不敷衍塞责。考核要求:

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㈠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 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5--15分。

㈡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㈢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㈣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反面影响的扣2--5分。㈤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 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㈥在课堂内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㈦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 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每个教师的量化考核分确定为100分,违 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积分累计。

第三章 考核办法及程序

第十一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成绩由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量化考核积分占80%,民主测评占20%(教职工代表测评占5%,学生代表测评占10%,学生家长代表占5%),民主测评分三个层次,教职工代表(参评人员不少于在校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学生代表(参评人员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学生家长代表(参评人员不少于任课学生的家长的总数的三分之一),各测评一次。

第 十二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由各校负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县局制订的《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测评表》、《教师职业 道德考核总评表》,各中学、教管会(教育办),由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按《细则》要求组织 进行一次考评,考核结果向教 职工公布。

第十三条 每学年末,总评一次(每期占50%),由学校审查结果后将结果及两学期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表》上报县局备案,如遇教师学年内调动,考核依据由学校出具文字资料证明,县局审核后交调入 单位备查使用。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使用

㈠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下者,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

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总评分在60分以下者,专业 技术职务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业道德积分为0。⑴发布违背法律法规 的言论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⑶ 职工打架 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者; ⑷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学校教学者; ⑸参加邪教组织的;

⑹ 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偷看、传播淫秽制品,或有猥亵,侮辱异性学生等流氓行为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各校应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与本细则一并执行。第十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所有教职员工。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第五篇:丰大高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丰大高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

丰大高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师德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执教

1、树立依法执教意识,自觉遵守、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观点、思想。

2、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劝迫学生辍学。

5、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爱岗敬业

6、关心国家大事,及时了解国家的大政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

7、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8、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努力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9、精心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切实抓好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不敷衍塞责。

10、重视德育工作,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三)热爱学生

11、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努力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12、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13、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帮助和辅导措施,效果明显。

14、乐于助生,积极协助学校解决好特困生上学困难的问题。

15、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四)严谨治学

16、认真实施新课程计划,潜心研究新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明确所教学科的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

1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18、树立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9、学习和掌握信息教育技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五)团结协作

20、团结关心同志,尊重他人,不做有损于团结的事。

21、谦虚谨慎,互帮互学,善于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六)尊重家长

22、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3、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不给家长布置

作业。

(七)廉洁从教

24、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5、努力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八)为人师表

26、以身作则,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努力做学生的表率。

27、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做斗争。

28、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规范健康。

29、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举止文明。

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法步骤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职工

代表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比例不能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考核小组成员要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参加。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生评议占20%,教职工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50%。师德考核每学年一次,于学年末进行。

2、组织评议。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评议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分学生评议、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评议三部分。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学生评议要允许家长参与。

教职工评议: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

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为90分——100分,合格为80分——89分,79分以下为不合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建立教师个人职业道德考核档案。教师个人的师德考核档案要存入教师个人的专业技术档案。

2、对师德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和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具体执行市教体局有关政策。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予以降落聘或解聘,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评先树优中予以一票否决。

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在按照上述要求单独使用的同时,要在事业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权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者必须是师德考核优秀者。对问题较重、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定为不合格。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

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不合格人员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不搞迁就照顾。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且按隶属关系上报;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师德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问题,搞好分工,落实责任。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师德问题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一律不能评先树优。

本类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