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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语文”的历史镜像与现实困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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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真“语文”的历史镜像与现实困境

真“语文”的历史镜像与现实困境

张 毅

摘要:“语文”是19 世纪末洋务派官员应器用之需而创造的一个词,“语文”在1950 年成为课程名称是开明派知识分子以具有器用色彩的“语文”抵御各种纷扰因素的结果。六十多年来“语文”名称问题长期纷争是学界对于我国语文教育内容和性质的不同认知使然。未来,“语文”应作为以培养语文综合素养为其旨的一个人文教育领域的名称而存在,在语文领域应实现内部分科教学。

关键词:“语文”名称;语言文字;器用;人文;建构性缺陷 “语文”自1950 年成为课程名称的60 多年里,受到了众多学者质疑。但也有反对将“语文”名称的讨论继续下去的学者,例如2025 年温儒敏先生就表示:“这次课标修订,我主张不要抠字眼,不要纠缠概念。”“语文作为一门母语课程的命名,已在我们民族集体意识中积淀下来,约定俗成了,我看不必再纠缠、争论。”[1]但事实证明“语文”课程名称及其释义这样重要的问题悬置,已经给课程建设带来种种困扰。与质疑“语文”名称的取向相反,近来王旭明先生则通过倡导“真语文”教学来捍卫“语文”,“真语文”是否真的就代表了应然的语文教育发展方向?审视中国语文教育问题,还需我们拨开历史的迷雾去审察“语文”的历史镜像。

一、器用之需:“语文”的应用而生

中语会副理事长王本华先生曾撰文《“语文” 一词从何而来》,认为“语文”一词系1949 年叶圣陶先生首创,这也是几十年来大陆教

育界普遍的说法。但实际上,“语文”是伴随清末洋务外交和学堂教育兴起而产生的一个词。当时的洋务派官员急迫希望通过兴办学堂培养能够掌握各国“语言文字”(即“语文”)工具的人才。此词最早出自1887年张之洞所拟的《创设水陆师学堂折》,其文使用了“英国语文”“德国语文”等说法。1903 年张之洞在《致东京近卫公爵、长冈子爵》中又有“请贵国教员就华教习学中国语文及中国经学,华教习就贵国教员学日本语文及理化学等科,彼此互换知识,作为学友”[2]之句。可见,“语文”一词最初使用时充满了器用色彩。

“语文”一词经过几十年使用,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已成为一个常用词了。建国前书名中含“语文”一词的图书多是语文学术(如郭绍虞1941 年的《语文通论》)、大众语文建设(如曹伯韩1946 年的《通俗文化与语文》)和语文教与学(如叶之华《中小学语文读物·模范学生》)类的图书。1949 年以前标题中含“语文”一词的文章非常多,这些文章主要有五类:一是讨论语言文字的学术问题,其中又以讨论语言文字改革的居多,二是讨论外国语文的,三是讨论民众语文教育的,四是关于语文的教与学的,如佩弦(即朱自清)《语文影之一——撩天儿》、朱光潜《文学与语文》和张九如《小学语文测验法》等。

“语文”何义?1936 年王向辰认为“语文是什么?语文就是国语,这个词是从language 翻译过来的。学校课程原来只有‘国文’,后来觉得不妥,于是改为‘国语’,亦不能尽此课程之含义,于是又改而为‘语文’。”[3]1941年曹伯韩更明确指出:“语文是语言文字的合称,分开来说,平常所谓语言是口头的语言,而文字是书面的语言”

[4]。吕叔湘先生1944 年也指出:“语”作为“语言”是指“表情达意的声音符号”,而“文”作为“文字”是指“连缀成文的字”。[5]解放前陈望道所言“把语文的距离缩到最少甚至零”[6],王森然所言“所有新人生的指导,理想世界的显现,非有语文之传达,何由表布”[7]、周作人所言“国家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学生习得英文以外的语文”[8]、廖泰初所言“语文教育方面的研究,也是近年来学者最注意的。中国文字的烦难,言文的不统一,……”[9]等语句中的“语文”均用以“语文”本义。语文(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所以民国时期的“语文”仍是一个带有明显器用色彩的词。当然“语文”一词也有他义,例如1931 年《新学制中学国文教科书初中国文》的使用说明里所言“本书语文分配,以语体文为主,文言文为辅,俾学生有综合比较之研究”[10]中的“语文”则指“语体文”和“文言文”。

“语文”与译自西方侧重表音的Language(语言)严格来说并非同一概念,所以“语文”在1950 年成为课程名称客观上表明了一种言文一致、言文并重的思想,但从更为直接的原因探析,“语文”之选是建国前后特殊的政治语境(例如“国民”改“人民”、“国乐”改“民乐”、“国术”改“武术”、“国币”改“人民币”这样大的去“国”化社会政治趋势)使然,其中也暗含有宋云彬和叶圣陶等开明系知识分子在当时语言文字运用的生态中希望通过更名来确保语言文字应用的技术训练的学科建设追求。

二、器用之选——开明系知识分子主导的“语文”课程更名 “语文”与“国文”是并不等同的概念。1924 年黎锦熙曾将“国

语要旨”诠释为“(形式的)语文方面”和“(实质的)心意方面”,[11]此观点得到了教学界的普遍认同,所以,解放前许多人用“语文方面”来与“思想方面”相区分。叶圣陶就曾指出国文教育的弊端是“忘了语文教学特有的任务”[12],“忽略了技术的训练”[13]。为了让国文教学走上科学训练的道路,叶圣陶等人冀望为这一课程重新命名。从史料来看,到上世纪40 年代末,叶圣陶使用“语文”一词的频率明显增加。例如:叶圣陶1949 年2 月20日日记:“余偶尔提及广东学生语文方面负担太重,诸人遂相继发言。”[14]5 月6 日记:“偕建功小餐于灶温,杂谈语文方面之近时现象,甚畅快。”[15] 当年在新教材编写中使用“语文”名称的最早提议者是宋云彬和叶圣陶。宋云彬在特殊历史时期里被划归右派,所以当年学者谈及“语文”命名时都不便提及其姓名。宋云彬与叶圣陶都有着开明书店编辑人员特有的耿直和认真的“开明风”,对于语言文字使用有着特有的职业敏感。1950年前后,新的文化建设尚处草创阶段,一些来自乡村的同志尚缺乏语言文字修养意识,语言文字运用水平较低,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新教材的品质,叶宋二人对当时的“语文”(即口语和书面语)运用状况深感忧虑。从宋云彬和叶圣陶先生当年的日记中我们可以看到二位先生在新旧之交的特定时代语境中对于教材语文(语言文字)品质的坚守。

口头语言方面:宋云彬在1949 年4 月6 日的日记写道:当时“凡开会必有报告,报告必冗长,此亦一时风气也”[16]。4 月10 日记“听冗长之报告,殊不可耐”[17]。5月5 日记:“有些浅近的道理

大可‘一笔带过’,而彼乃反复陈说,便觉辞费矣。”[18]6 月25 日某同志发言充满“泛滥无归之言词”[19]。这种现象在叶圣陶的日记中也有记载,1949 年6 月10 日的日记记述某同志“言解放区于艰苦中办教育之情形,谈锋甚健”,但“讯滥无归”[20]。

文字表达方面:宋云彬1949 年3 月31 日读《近三十年中国思想史》,感觉“内容贫乏,叙述失次”,非常失望。[21]7 月13 日记:“文供社托审阅邓初民之《寻找知识的方法》,看前三章,无论文字内容,均有问题,修改太费事”。7月27 日他阅读拟作教材用的某历史学家的著述,感觉“叙述无次序,文字亦‘别扭’,再加删节,愈[22]不成话。”8月19 日,他审阅新华书店出版的《中等国文》第三册,有些文章“不知所云,非特文句不通,语意亦不连贯”。对此他忧心忡忡:“近来朋辈中颇有强调所谓思想问题者,以为只要思想搞通,文章写不通也无关重要;又,凡解放区刊布之小册子,不论其文字如何不通,必奉为至宝,大有‘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之慨。最近彬然与朱智贤合辑一书,供师范作教本,所搜集者皆解放区材料(大抵是讲各科教学法的),文句不通,出人意表,而彬然则赞美不置。圣陶曾因此大为不快,颇有辞职不干之意。此类文字,如任其谬种流传,毒害青年将不知伊于胡底。圣陶拟订中学课程标准,其中有一项说明:‘一个词儿用得合适不合适,一个虚字该补上还是该删掉,都是内容问题,不是‘文字问题’。表达内容既然以语言为工具,惟有语言运用的得当,才能表达的得当。’至哉言乎!圣陶殆有为而发欤?”[23] 5

宋云彬对把几篇文字欠佳的文章收为课文颇感烦恼,就连茅盾的文章也成为宋云彬批评的对象。1949 年8 月29 日,他审阅清华大学教师所选的大一国文教材,认为“茅盾之《托尔斯泰博物馆》,疵

[24]谬百出,此种作文,若在教刑时代,应责手心数十下矣”。同年9 月24 日记:某同志“发言稿文字不通,念出来当然也不通,俨然以学者身份登台发言,殊令人齿冷也。”[25]1950 年1 月6 日记:“圣陶《语文随笔》载三日《人民日报》副刊,对当前写作家颇有所针砭,居然引起异议。余笑谓圣陶,吾辈今后最好作文盲,一任谬种流传,不闻不见,岂非快事。”[26]为了强调语文品质,宋云彬在这一年的二三月间专门撰文《谈中学语文教学》和《再谈中学语文教学》。6 月21 日记:“看田世英地理稿本,文字多‘别扭’。我处宜添聘一文字通顺,能专事修改原文稿者。以此意告之圣陶,圣陶亦以为然”。[27]宋云彬11 月3 日的日记说《新建设》上一篇某学者写的学术论文,“从题目到文章全部不通,真所谓不知所云,然得大名,俨然学者,[28]真令人气破肚皮矣”。1951 年1 月5 日记:“余谓自然课本亦须注意语文方面,否则我们辛辛苦苦编语文课本,而其他课本之文字不能与之配合,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圣陶颇韪余言。”[29]

叶圣陶在建国初的日记和文章中也表达了对一些同仁书面文字运用状况的批评。1949 年7 月3 日讨论教代会成员所拟干事会“缘起”,叶圣陶在日记中叙说这份“缘起”经他改定后,“又有两处改动,结果文理不清,疵病百出。余主不用缘起,否则以教育人员而出此,令人齿冷。大家皆主张用,并有人谓此稿‘四平八稳’‘平正无疵’。

余因思现在一般人几不能辨何者为通,何者为不通,文件传佈甚多,而谬种流传,不知所届,深可忧惧。”[30]8 月8 日记:“课本内容尚充盈,但表达不佳。急于应用,亦未能细改也。”[31]……

“语文”命名用心良苦,可以说,叶圣陶、宋云彬和朱文叔等开明系知识分子用意之一就是通过强调语文(语言文字)的器用和品质来防止外部种种非语文因素的干扰,完成最基本的语文教育的任务,提高国人的语文品质。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宋云彬、叶圣陶等人对自己当年这一更名的意图难以言明,对1887~1950年60多年间“语文”一词的使用史也不得不有意规避,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对“语文”一词使用历史的集体性失忆。

三、名实之惑:在“语文”的苍穹之下

从课程建设角度看,1950 年“语文”课程名称的确立有着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解决了“国语”“国文”上位概念名称阙如的问题,二是强调了语言文字运用教学在基础教育中的重要性,有利于改变中国几千年来重道轻技的传统。但是,在“语文”名称进入课程的同时将“国语”“国文”名称废掉,对课程建设而言负面意义颇多。百年来语文教育的发展是中国文化发展变迁的缩影。语文教育史家一致认为中国语文课程独立设科的时间是在1904 年,但事实上清末《奏定学堂章程》中的“中国文字”“中国文学”“读经讲经”是一个课程群,其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上位名称来统括这些课程。这个课程组合里不仅有侧重文字和文章教育的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课,还有着眼于经典教化的读经讲经课,其内容并不只局限于类似古代的“小学”(语

言文字学),还包括类似于古代通过诗书等来学习“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的“大学”的一部分内容,仍具有明显的综合性特点。民国时期虽然砍去了文化经典课,但仍然是一种分科教学的课程体制。1931 年程其保在《初级中学课程标准之讨论》中就指出,“国语”和“国文”其实是在不同年龄段开的两门课,国语和国文课互相联系,但课程目标和内容显然有异。当然,正如曹刍所言“国文每与文学相混,往往以此两词混为一义”[32],民国时期的“国文”课程内容仍然混沌不清,对此,民国时期吕思勉、周铭三和胡怀琛等学者都希望通过拆分国文课来让文学课独立的方式解决。但令人遗憾的是,建国后不但文学课没能相对独立设科(除1956-1958 年的汉语和文学分科改革外),原有的分科教学格局也被破坏。建国初的“语文”教育思想上承清末以降的国语运动和三四十年代的大众语文运动,在多数国人是文盲的时代语境中,强调语文教育的“工具”作用,旨在扫盲,所以当时语文课程的顶层设计者考虑更多的是在课程建设上做减法,希望设立一门单一的类似于古代“小学”但更具科学性的“语文”(语言文字)运用学习课程。但这样的取向无疑背离了中国语文教育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在课程建设上关上了通向中华5000 年文化的大门,将语文教育引向一个逼仄的境地。这样的设计与广大语文人的实际认知并不一致,“语文”的名实之争由此产生。直到今天,“名实相副何其难”仍是中国语文教育界最主要的困扰,要求“语文”更名的声音仍然此起彼伏。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关于“语文”名称的争论毫无意义,认为课程叫什么并不重要,但这种认识显然违背了弗雷

格、罗素等人发展起来的名称理论。课程名称是通名,是对课程本质属性的揭示。课程名称存在争议,其实正是课程实体建设上出现了问题。须知,任何更名意图都在表达着对实体改革的欲求,我国“语文”课程名称问题长期纷争的背后正是对于我国应然语文教育的性质和结构的不同认知使然。对于当前“语文是什么”的认识,温儒敏先生的阐释比较全面,他说:“对语文是什么尽管有不同说法,但大家还是可以找到互相重叠的共识部分,那就是母语学习。不会有谁反对,这就是语文的核心。从这个内核往外辐射,诸如语言、文学、文字、文化等方面,都和母语学习紧密相关,这几个方面应当是互相融合的。”[33]陈平原先生也指出:“‘母语教育’不仅仅是读书识字,还牵涉知识、思维、审美、文化立场等。”[34]二位先生的这些阐释实际揭示出,在当今人文主义思潮兴起的背景下,中国语文教育已非单纯的母语教育,而是包含着母语教育在内的以提高学生语文素养(而非单纯的母语能力)为其旨的“综合性”人文教育。这种新语文教育就是要改变过去试图不断做减法、偏重器用的小语文教育导向,向“语言系统、美学系统和价值观系统”(王开岭语)完备的大语文教育方向发展,这也是对于叶圣陶小语文教育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目前有三类学者从不同角度丰富完善着我们对应然“语文”的认识。第一类是一些要求“语文”课程更名者。例如:潘涌建议将“语文”改为“汉语”,王文彦建议将“语文”改称“华语”,邓维策提议将“语文”改称“国语”,这些更名诉求的实质是希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课程能从混沌的语文教育中剥离出来真正独立设科。第二类

是“ⅩⅩ语文”(例如真语文、本色语文、正道语文等)的倡导者,他们通过在“语文”名称之前缀以修饰语的方法表达着他们各自的学科追求。其中,王旭明的“真语文”将目光聚焦在学生语言文字品质的提高上,在理论取向上更多遵从的是叶圣陶先生的小语文教育思想,在当前汉语教育评论2025 年6 期生态遭遇危机的背景下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第三类是一些“语文”教育的批判者,例如叶开。与王旭明认为的“语文是一种技能”[35]不同,针对过去语文教育偏重器用的倾向,叶开指出:“(应然的)语文不是一门科学”。针对近期王旭明“不赞同偏文学化的语文”的表态,他直言不讳地批评王旭明“对语文的认识并没有能打破一个视野狭隘的语文老师所固有的局限,也缺乏站在不同视角看待语文问题的能力”,旗帜鲜明地提出“语文就应该是文学”,他甚至将矛头直指“语文”本身:“五十年代之前,没有语文;中国之外,没有语文。把语文当成是一门工具的,也只有中国语文教育界。”[36]叶开先生的一些观点虽有偏颇,但这些批判无疑有助于我们思考叶圣陶先生小语文教育思想的不足和几十年来语文课程的建构性缺陷。

“语文”虽然当年也是叶圣陶等人的借用,但公允地说,这一被大众习用的名称不可能被废除,因为离开它我们难以指称。目前学界认为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教育的本体,这就为“语文”名称的合理性存在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理论支撑。但问题是新语文教育中的文章教学、文学教学和文化经典教学在目标、内容等方面毕竟不尽相同,所以在课程建设上我们还需要从“相”“用”角度再作考量。

从历史纵深角度看,要求“语文”更名的实质其实就是要求课程内部的分科教学,而细分出的科目需要新的命名。本着前瞻和务实的态度,参考香港和台湾地区基础教育界的做法,在未来,“语文”不应再作为温儒敏先生说的一门“母语课程”的名称而存在,而应该作为人文教育学习的一个领域名称而存在。1951 年黎锦熙先生主编的《学习词典》将“语文”释义为:“①语言与文字的合称。②现在中等学校课程的一种,把以前的‘国文’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充实,大量加入新的语体作品学习。”未来对于“语文”的释义,应继续采纳义项①,对义项②则应在推行语文内部分科教学的背景下做出修正,可释为:学校教育中以培养学生语文素养为其旨的一个教育学习领域,开设侧重于学习者一般语用能力提高(主要是口语交际和文章写作)的国语课、重审美的文学课和重教化(含“新民”)的中外文化经典选读课。这样的解释定位既肯定了“语文”名称的合理性存在,也可弥补从1950 年起因“国语”“国文”名称消失而形成的课程建构性缺陷(香港、台湾的语文教育现在实际上也都是内部分科教学),而且可纠正1912年文化经典选读课(读经讲经)遭取消的历史失误,有利于语文教育工具性和人文性、科学性与艺术性统一以及真善美(不能只求“真”)原则的落实,有利于中国语文教育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找到自己正确的道路。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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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EB/OL].http://blog.sina.com.cn/s/blog_9d83c8880102vfje.ht ml,2025-02-04.13

第二篇:穿越历史镜像

开头:

穿越历史镜像

历史总是留下众说纷纭的不明与疑惑,而当历史从记载的史册中慢慢的解放或遗失,那种竹简般脆弱的文字不再被人熟识,谁还能相信历史就是曾经发生的事实呢!假如做一些对比和比喻。如果魏蜀吴的“三国”就像雕版印刷,无论经过多少岁月的复印,最后只是生了一股铜锈,洗刷打磨后,还能找到真相的文字。那么替天行道的“水浒”,好似活字印刷,那泥刻的文字,在岁月的长河中,不是丢失了摹刻的模样,就是模糊了文字的形态。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我们只能从琐碎的记载里中找到一点只言片语的文字,对历史人物的记忆更是模糊不清。好在一部文学巨著,从客观与正义的角度,把历史从新还原成镜像。当我们把读时,就完成了一次穿越;当把镜像拍摄成影像时,更是身临其境,我们就像历史故事中的角色,沉沉浮浮,世事沧桑。

故事归于历史,我们要做的就是记忆与传承,或学习,或发扬;故事人物归于历史,就是一座丰碑,虽然只留下镌刻的名字,但那种精神始终不会被遗弃,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往昔的历史事件如今只见一座空空的城墙,斑驳坍圮,物似人非,来往的都是慕名求胜的游客。八百里水泊依旧清澈透明;景阳冈还是幽深僻静;黄泥岗还能看到小憩的身影;罗贯中故里透着散人的意气。历史所有留下的不再只是实物或古人的道具——它们是历史的镜像。从这个镜像中,重新演义,这就是传奇。

重塑道义传奇

每个时代都有道义。《易·系辞上》上曾对道义做过高深的阐述:“成性存存,道义之门。”这里的道义涵括的所有的“道”与“义”。从古至今,道义一直是支撑社会信仰的支柱。如果丢失了道义,社会将会进入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人民游离的信仰寻求寄托,当寄托无处收留时,社会就会需要整合。

水浒英雄就是在这种道义缺失的情况下,树立了“替天行道”的大旗。佞臣当道,民声怨言无处可诉,积愤成怒,英雄聚义成就一段道义传奇。当我们从点滴搜寻英雄的足迹时,我们应该接过英雄遗留在历史中的大旗。“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的时代从来不缺山道义,但在这个以金钱为衡量的社会中,道义往往又会成为“巧取豪夺”的绊脚石。所以当我们从英雄身边走过时,应把英雄的道义发扬光大。李大钊曾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期专题,我们以此为镜,为水浒英雄的道义传奇著书立说。

结尾:

魂归故里,神归中华

英雄的魂,已经安息在故里,就算时间再磨砺也不会褪去他们给历史带来的改变。英雄的神,已经凝结成一股力量,在华夏大地上,被后世之人膜拜着,崇敬着。“从远古的墓茔,从黑暗的年代,从人类死亡之流的那边,震惊沉睡的山脉,若火轮飞旋于沙丘之上,太阳向我滚来”。他们没有被记载到史册之上,因为他们反叛了正统,从一个愚昧黑暗的时代里劈开了霾云,震醒了沉睡的山脉。没落的王朝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外族入侵,随之而亡。反叛并没有改变封建社会的帝王专制,只是改朝换代,继续着封建帝制。反叛的大旗高举时,反叛的是贪官佞臣,并不是反叛帝王皇位,在正统的儒家思想中,反叛着正统中陈腐糟糠。谁对谁错现在评论已经物是人非。尽管他们失败了,悲壮的事迹被传说着,道义也未没落被颂扬着,成为历史与文学歌颂的对象,在后世的目光中,从他们身上从新定义了豪气云天的“好汉”形象。

第三篇:台湾新闻自由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探析

台湾新闻自由的历史变迁与现实困境探析

谢清果 张汉丽

2025-7-24 20:18:24 来源:《台湾研究》2025年05期

2025年“记者无国界组织”发布的全球新闻自由指数称,台湾地区的新闻自由超越了美国和日本。[1]追溯台湾新闻变迁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不同时期其自由的状况及其表现形态差异很大。本文从戒严统治时期、解严后及政党轮替后三个不同的时期,梳理了台湾新闻的历史变迁,并探讨其现实困境的成因,以期为理解台湾新闻开放的历史与审视其现状提供理性指导。

一、极权统治时期的台湾新闻

极权统治时期,台湾新闻丧失了“第四权”的本义,仅仅作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而存在,言论、新闻自由成了虚无的镜花水月。

(一)“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新闻自由无法伸张。台湾“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出版之自由。”其中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概念表明“宪法”保障“新闻自由”,然而在解严前,台湾新闻自由仅仅作为“宪法”上的基本权利而存在,新闻自由无法得到伸张。戒严统治时期,为有效地控制当时社会和民众,国民党政府不仅施行“限张、限纸、限证、限价、限印”一报五禁的“报禁”,进行文化清洁运动对新闻进行严密管制,还实施了《战时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载事项(通称〈九项禁令〉)》、《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出版法》等一系列严苛的法令,“其中以1958年,‘立法院’密审议第五次出版法修正案,赋予行政机关可以不经司法审判,对报刊警告,罚款,停止发行,撤销登记等处分之权利,对新闻自由带来很大伤害。”[2]出版法一直是钳制台湾新闻自由最主要的法律,直到1998年,出版法才得以正式废除。在威权体制下,“新闻媒体与政府的关系极不平等,国民党威权政府从上而下的控制新闻媒体,让新闻事业发展过程倍极艰辛。”[3]虽有“宪法”保证言论、出版自由为基本权利,但在当时政府不仅以政策、法令规定媒体的目标、任务,介入媒介管理,而且还制定了媒体审查制度;军事单位还介入到媒体检查工作中,对新闻媒体实行严厉的事前请示、事后检查制度,更有党部组织对新闻机构进行严密的监控,新闻自由成了镜花水月,遥不可及。(二)新闻媒体沦为极权统治“侍从”。对于新闻事业的所谓“反动言论”,国民党统治机器有许多制约的法宝,最直接有效的就是查禁、停刊、撤销登记,甚至逮捕负责人与撰文者。[4]国民党政府一面操控、镇压大众媒体,另一方面又利用媒体向人们塑造特定的意识形态,为民众建构特定的世界观,企图让人们接受权威统治,放弃抗争,并将权威控制视为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

为了让新闻媒体俯首称臣,成为极权政府的“侍从”,国民党政府对媒体“不同声音”进行打压迫害。当局根据尚未公布的《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条文,勒令言论最尖锐的《公论报》停刊三天,首开台湾政治迫害新闻自由先例。此后,查封《天南日报》、《中国时报》、《民族报》、及《民众日报》停刊、三次叫停《自立晚报》、《经济日报》休刊,各报均遭不测;国民党还制造了刘自然事件、白克案、船长事件以及电台总经理刘晋钰案等传播界层出不穷的文字狱,制造了传播、文化界的“白色恐怖”。

另一方面,极权政府对从事媒体事业人员进行辅助、奖励和优待,以收买人心,让新闻工作者在恩威并用的国家机器面前低头。政府对媒体的辅助、奖励与优待,散见于出版法与出版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以及邮政法、邮政规则、新闻电报规则等与其他的相关法规。具体做法有以下几方面[5]:配售食米、配售木材、申请外汇、办理新闻记者出国、新闻出版品传送优惠、交通优惠措施等六项。并通过暴力改组《公论报》、争夺《工人报》发行权、《联合报》退报运动等手段争取媒体,“国家不但透过报禁及如出版法、广电法、惩治叛乱条例在内的各种法令规章,限制媒体的发展,同时扮演媒体规范者与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一方面管制言论、规范媒体内容,另一方面,推行各种奖励措施使其顺从政府意志,更甚者,结合(国民)党、政、军三者力量,直接介入媒体经营或控制资本及人事决策权”[6],以使媒体完全臣服为政府的传声筒。

(三)极权管制中的新闻:寻求正当化的传播途径。面对新闻自由备受管制、新闻媒体几乎丧失其社会功能的局面,新闻界只能在威权统治下积极寻求传播的正常渠道,为新闻自由的伸张而不懈的进行各种努力。

国民党政府威权时期制造文字狱和文字迫害事件,使得新闻界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其间最早与党国机器相异的声音来自对《杂志不得设记者》禁令的反对。这一不合理的禁令引发杂志业者与政府长期不休的争议,首开“异声”先河。“中华民国杂志事业协会”屡次选派代表向“内政部”陈情,还在1969年2月4日以“国协字”第一五八号代电致“内政部”,请求“内政部”变更一六七九九号解释的《杂志不得设有记者》一令。1975年9月1日,“中华民国杂志事业协会”还提出《杂志社记者问题之研究》的报告,从法理、事实和性质等三方面提出杂志应设立记者,却遭到新闻处更严厉的惩处。此场争议历时10年之久,1988年新闻局长邵玉铭才宣示“政府对杂志设立记者的管制,应依出版法规定办理,并应将新闻记者法与违反出版法之相关法令排除。”[7]该宣示为杂志设立记者带来了一线曙光。1991年,新闻局举行出版业的新闻联谊酒会,邵玉铭当面告知“中华民国杂志事业协会”理事长,“杂志社不得设记者之禁令已解除”[8]。此举是台湾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重要胜利之一。

“随着台湾内部政治改革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作为反对意见发声的媒介也应运而生,形成了媒介和政治反对运动相互支援的现象,”[9]从1974年到1984年这10年里,台湾一共出现了55种不同名称的异议政论杂志,声势和数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这些杂志不断冲击敏感的政治话题和当局禁忌,挑战国民党政府的言论尺度。

此后,新闻界也以各种方式寻求极权管制下的新闻自由途径,如各界强烈要求政府完成立法程序,于1976年1月8日公布广播电视法,成为台湾管理广播电视事业第一个立法的法令,明确权责分配,广电业务归新闻局广播电视处管辖,频道使用和规范归“交通部”总管,结束了台湾广电事业“无法无天”的日子,电子媒体这才“脱离以行政命令为最高法源管理电子媒体的模式。”[10]

二、解严之后的台湾新闻自由

1988年报禁解除后,台湾新闻业进入迅速发展时期,报刊、电视等媒体数量激增,言论相对开放,进入了一个自由化竞争的时代。

(一)“后报禁”时代第四权理论的出现。进入政治多元时期后,台湾的威权体制日渐被“黑金体制”、政治派系所取代,黑道、金钱势力通过介入选举、关说等途径利益,伴随着金钱、派系控制的强化,媒体意识逐渐觉醒,受西方新闻自由理念的影响,很多在美国接受教育的传播教育、研究的学者,希望媒体可以扮演立法、司法和行政之后的“第四权”,在社会当中担负起舆论监督的重任。

林子仪在《新闻自由的意义及其理论基础》中首次肯定新闻自由为“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并以“监督政府”的第四权理论建构“新闻自由”理念,主张新闻媒体有别于一般人民言论自由那种“个人的基本权利”,而是一种“制度的基本权利”[11]。此后,学者沿用第四权的概念,强调媒体“第四权”的权利,寄希望于媒体发挥监督舆论,引导受众的社会功能。第四权的声张彰显了媒体在公共利益领域的突出作用,“宪法”保障“新闻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目的在于使新闻传播媒体成为三权之外的“第四权”,发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用权力等制度性功能。林爱翎就曾提到“民主化与商业化在今日的台湾推动着人们与社会之间产生新进的关系,媒体为其中意义的传递媒介,在呈现社会真实的同时,也受到商业与政治两股势力的影响,并扮演民主社会中第四权的角色。”[12]

但新闻媒体事业的运作十分复杂,而且特别易受政府的操纵、压力等,伤害到新闻媒体独立自主性。台湾媒体在走过传统的威权政治全面掌控时期后,按理应该努力从政治“传声筒”逐渐转变为民众“良友”的角色。无奈的是,受禁锢的台湾“第四权”还没有获得完全的解放,就开始受到台湾政治力量与商业力量的双重冲击。原来备受媒体打压的对象试图取得媒体的经营权,政府、财团对于媒体的管控也日渐增加,新闻媒体在享受“无冕之王”美誉的同时,又如何防止新闻自由被滥用?其在“监督政府”的提示,是否也该接受他方的监督?对此,吴文成提出了“第五权”的概念,“我听到的说法就包括:网路是第五权,电子媒体是第五权(相对地,平面媒体是第四权),学术界是第五权,媒体观察相关的基金会是第五权,目前比较顺耳的说法是,民众是第五权。但是不管如何,新闻媒体的确是需要自律或是被民众制约,而所谓的第五权绝对不应该是来源於政府或是被政府控制的机构。”

[13]

(二)“第四权”的商业化、市场化。新闻媒体报禁解除之后,媒体的数量不断攀升,但对政府施政能力的监督力度却并未相对提升,反而有“自愿被收买”的倾向。以有线电视为例,其发展就存在膻腥色、植入式行销、政治选边站以及新闻专业的红色警报等四方面的争议性问题。资深媒体工作者吴恕认为,“置入性行销完全扼杀了媒体的监督功能。而媒体在民主社会中所以被赋予第四权,就是要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如果政府可以透过金钱操控媒体,影响民众的正确判断,事实上是阻碍了民主的正常运作,跨越了媒体与政府间的均衡界线。”[14]

2025年年12月5日,《中时晚报》与《联合晚报》卖掉整个头版,在一版同时出现了中国信托的全版广告。新闻被广告取而代之,这在台湾的媒体历史中还是第一次,引发了学界和业界的争议。作为媒体生存的主要来源,广告控制新闻已屡见不鲜,许多大商家看准媒体的投鼠忌器,在某些事件爆发之际即以广告预算对媒体进行新闻控管;媒体为了获得更大利润,新闻内容往往会优先选择有“兴趣点”的灾难、情杀、重大犯罪等意外事件来报导,徐佳士就认为“第四权”的本义已经被误解、误用,甚至歪曲,媒体的利益导向取代了“第四权”的神圣使命。

1999年春节前,裕隆汽车的劳资争议案发一个多月仍无媒体问津,“究其原因,因为裕隆汽车一向是国内汽车广告的大宗客户,造成媒体在新闻处理上可能有潜在性的压力。”[15]这实在不得不说是媒体的一大悲哀。公众期待新闻媒体准确而公平的进行报道,以“第四权”监督政府和社会,为社会的发展献策出力,推动民主化的进步。但解严后,台湾媒体的公信力不升反降:亲民党籍台北市议员王育成的“脚尾饭”影带;TVBS记者自拍的《周政保呛声录影带》;还有2025年3月,电视台在“总统”大选开票之夜集体灌票造假,欺骗受众的丑闻等等。这些都让台湾媒体的“新闻自由”蒙上了一层灰色,新闻自由的滥用不但导致媒体公信力急剧下降,也引来了学界和业界的持续批评。

(三)“新闻自由”公共服务意识觉醒。随着媒体的数量不断攀升,媒体在激烈的竞争中,媒体公共服务的功能不断丧失,受商业力量驱使罔顾公共利益的行为愈演愈烈,新闻自由对公权利、私权利的侵犯,媒体为了争阅听率、发行量、收视量,往往不惜采用各种手段抢新闻,由此造成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外交机密泄漏等公权利,隐私权、肖像权等私权利的冲突已屡见不鲜;新闻广告化、出卖版面、植入式行销等等都备受批判。

解严之后,台湾媒体出现过一段百花齐放的竞争,但随之而来的是商业挂帅,收视率、发行量凌驾一切,广告主掌握媒体生杀大权,“在整个转化过程中,公众利益有时候被抬得高高的,有时却被摆放在一边。”[16]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极权政治力的远去并未让媒体得到真正的自由,资本力的制裁和约束,让媒体的新闻自由受到了新的一种管制。学者们对此也开始进行了反思,“过去,我们向集权政府要求新闻自由,现在,享有了新闻自由之后,我们才突然惊觉,原来要求媒体负起社会责任的工作,远比争取新闻自由还要难。”[17]因此,学者提出,媒体应成为公共服务的社会公器,徐佳士曾对台湾媒体乱象进行批评:“在这种风气下,读者利益便被牺牲了。第一:缺乏纯净的,客观的,平衡的报道,读者既无法认识环境的真相。所谓‘知的权利’丧失殆尽。第二:对于一切新闻事件,是是非非已经被记者们下了定论,读者的判断权利也被剥夺了。”[18]

三、政党轮替后的台湾新闻自由

2025年,台湾举行第二次“总统直选”,陈水扁胜选,民进党执政,台湾首次完成政党轮替。政治阵营及国家认同的分化的大背景,加之政治力量对媒体的操控,使得台湾新闻自由在政党论题后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新闻自由“第四权”的沦丧。政党轮替后,台湾经济进入低谷期,股票大跌、失业率亦创新高,媒体首当其冲,发行量、广告量直线下降。为转变经营困难的现状,各大报几乎全面“苹果化”,采用大图片,强化膻腥色新闻,将新闻广告化,甚至出卖版面接受政府及企业的置入式行销。媒体与政党关系的全盘颠覆,而快速转变的台湾政治、经济结构,还改变了媒体和政党的互动方式。这段时期的媒体“第四权”,已经完全驯服于政治力及商业利益。

媒体内部的压力来自于经营者的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媒体老板为牟取经济、政治利益会选择迎合阅听人的最低级需求,让媒体阿世媚俗,生产受众喜欢的娱乐化、低俗化的内容。尽管部分较有历史责任感的媒体工作者也希望将使命感融入媒体,“传道授业解惑”以帮助世人认清局势,引导受众更好的使用媒体信息,但媒体的发行量、阅听率一旦未达媒体老板盈利的目标,又会招致媒体老板的责难,新闻工作者只能在这样两难的境地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除了媒体内部的控制外,商业、广告主也逐渐入驻媒体的运作。邱奕嵩就曾指出“除了媒体特定的立场钳制了新闻工作者外,日趋资本化及商品化的报业市场仍难逃商业巨兽的吞噬。广告主发行商业及通路业者,以其巨大的商业利益左右新闻报道时有所闻,且有变本加厉之趋势。新闻工作者所谓的理想也只能在于现实压力之下,图谋有限的发挥空间。”[19]资本力的侵入宛如掐住了媒体的人中命脉,让媒体工作者的“理想”都胎死腹中,不得不为了媒体的利益要求而趟入“乱源之一”的浑水。广受争议的是政治力对媒体的控制,不同政党阵营以广告收买媒体,或是政治人物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等。

但是,总体上看“继自由化之后,台湾媒体对民主整合的两个重要指标——参与和竞争——开始发挥了积极的贡献。在这段期间,执政当局逐步检讨,改善相关法案,意在创造一个更自由的媒体环境,不过除非媒体的控制权能够突破垄断性的局面,政治议程的扭曲,依旧限制了政治的竞争和参与。”[20]无法摆脱政治力的制衡,仍是媒体发展的软肋之一。

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受媒体老板、政党人物政治力及商业主三方的制约,台湾媒体第四权还是对台湾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90年代初,新媒体(尤其是有线电视与地下电台)开始通过电波频道提供异议资讯和观点,并且大量使用“call in”的节目形式,给市民带来了更多更广的参与社会在政治过程的机会。自由化的媒介环境不仅带来了言论自由的较大发展,观众可以打电话参与讨论政论节目,更有专门恶搞政党以及政治人物的政论节目,民众可以在一定程度通过媒体“发声”,实现民主参与的第一步;其次民主化的发展也催生了台湾媒体的发展;最后是“第四权”发挥“监督政府”对选举、制衡、政党政治等民主形式的促进,尽管部分媒体各自有独自的政治立场,在报道中也难免有所偏颇,但对于选举、制衡、政党政治却有着实实在在的监督作用。

(二)新闻自由之媒体批判意识的觉醒。媒体在挣脱威权时期极权政治统治的直接干涉后,又受到了不同政党的操控。政客们都熟知媒体的特性,他们通过随时设定媒体感兴趣的议题掌握媒体的方向,还采用植入式行销的方式运用媒体进行自我报纸;而随着媒体市场化的发展,媒体为了广告收入,为了发行量、阅听率,不得不做出牺牲,更是给政客们提供了可以对媒体予取予求的机会。

责任感是媒体的良心,然而,“由于缺乏社会责任,所以媒体可以为了政治立场不同而误导和扭曲真实,再根据错误的‘事实’大肆评论。”[21]而这些扭曲、错误的讯息由于大众媒体的巨大影响力,会逐渐变成“事实”,还可能误导受众以讹传讹,让人们不禁质疑:台湾媒体为新闻自由贡献了多少的真理。政治先行、媒体跟进的现状告诉我们,媒体已经不再是争取新闻自由的先锋,而成为了党派人士发表政见的场所,新闻自由扩张的空间仅仅是媒体跟进政治的步伐推波助澜的重要工具。

政党轮替时期的媒介之独特形态还在于政媒两栖的奇特现象:“立委”可能变身名嘴大肆爆料,既享受政治利益又能和媒体相抗争;而媒体人介入政治的现象也不再新鲜,这些人在媒体、政治中均左右逢源,导致媒体在结构、品质和专业性等方面都滋生出诸多弊病。与此同时,长期以来媒体都将权力争斗、立场对立放在新闻报道重心,蓝绿两党成了政治报道的主角。加上解严后很多新闻道德的基本伦理都尚未来得及建立,使得媒体伦理约束力十分薄弱,对媒体报道的伦理道德管制也相对无力。政媒两栖、政治报道单一化等问题不仅会影响媒体的威望,还将影响到整个公民社会的建立,并极大地伤害民主化的进程。

在媒体乱象日益突出的现状下,除了社会上普遍要求新闻界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外,各行各业、士农工商也开始承担起监督、批判媒体的社会责任。学界和业界对于“第四权”提出质疑,认为如今台湾媒体的主要弊病在于忽视了“社会公器“的性质,为了生存一味的进行市场化导向的发展,不但不尊重新闻界的专业规范,而且缺乏自律自省的精神,长此以往逐渐养成了积重难返的弊病。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社会各界对于新闻媒体第四权沦为政治特权,臣服于广告主及侵犯隐私权、“国家机密”等公私权利的种种指责,“大法官”提出了要给媒体新闻自由“减压”的要求。台湾在《“大法官”议决释字第656号解释》中,提出了“媒体自由权的‘减压制度’必要性”,在该解释书中,“大法官”首次提出了新闻自由的概念,“究竟媒体的言论比一般人民所为的言论,不论是在重要性及其界限上,皆会有不同的‘宪法’意义。‘宪法’对新闻媒体的保障,除了一般人民的言论权外,尚有新闻自由保障的‘加持’,而为后者所涵括。因此,其保障也享有了关涉‘国家’民主宪政发展的高度法益,而邀得‘宪法’最高度的保障(释字第五七七号解释意旨参照)。”[22]但该解释书同时提出,由于媒体的特殊性质,社会应给予宽容,适当为媒体减压,“对于必须广泛提供各种信息给多元社会下品味不同、关心点不同、教育程度、专业不同„„等读者需求的媒体,就必须考虑其必须‘快速且大量’提供信息的行业特色,否则就会被消费市场所淘汰。故对于媒体所肇致侵犯他人名誉的发生概率,一定比来自于个人言论自由的滥用来得频繁。因此,为保障新闻自由,使媒体能够履行其宪政秩序所赋予的任务,应当衡酌其‘行业特色’所可能带来的高度风险,而给予适度的‘减压’”[23]。

不论是威权统治下新闻工作者不懈追求新闻自由的努力,还是解严后媒体百家争鸣打破垄断的言论空间、释放禁锢的民间活力的表现,抑或是政党轮替后媒体新闻自由的乱象,都源于台湾社会结构的变迁。总之可以说,台湾新闻自由的发展对台湾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

注释:

[1]中国国情咨询网,《台湾新闻自由超美日》,2025年11月7日。http://www.feisuxs/newsinfo.asp?newsid=97893。

[2]王天滨:《台湾报业史》,台湾亚太图书出版社2025年版,第152页。[3]王天滨:《新闻自由——被打压的台湾媒体第四权》,台湾亚太图书出版社2025年版,第13页。

[4]杨秀菁:《台湾戒严时期的新闻管制政策》,2025年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硕士论文,第128页。

[5]徐泳平:《新闻法规与新闻道德》,台湾世界书局1993年版,第471页。

[6]王震寰:《广播电视媒体的控制权》,郑瑞城编著,《解构广电媒体》,台北澄社1998年版,第414-435页。

[7]王洪钧:《对杂志社设记者的芻见》,《台湾新闻事业发展证言》,台北市新闻记者公会1998年版,第691页。

[8]编辑小组,《新闻局会报已肯定杂志社可设立记者》,《“中华民国”杂志年鉴一九五○-一九九八》,台湾“中华民国杂志事业协会”1998年12月,第128页。

[9]李旺台:《台湾反对势力——论新闻媒介对台湾民主化的贡献》,高雄五千年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10]薛化元:《战后台湾新闻自由的历史考察(1945-1988)》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系,2025年版,第38页。[11]林子仪:《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台湾月旦出版社1994年版,第115页。

[12]林爱翎:《媒体公民教育理论与实践初探》,2025年政治大学广电系硕士学位论文。

[13]吴文成:《传播媒体的子弹会转弯——浅谈近来新闻传播现象》,转引苏娴雅《台湾的媒体:第四权与公共利益》,台湾大学政治研究所学位论文。

[14]吴恕:《置入性行销杀了媒体监督功能》,台湾《联合报》2025年12月6日,A15版。

[15]张旻:《当媒体碰上衣食父母》,台北新闻记者协会《目击者》1999年5月1日,第11期。

[16]苏娴雅:《煞不住的下冲列车:台湾媒体批判》,台湾米罗文化有限公司2025年版,第7页。

[17]姚人多:《建构一个界线清楚的媒体与社会》,台湾时报文化基金会主办,《再造公与义德社会和理性空间研讨会论文》,第233页。

[18]徐佳士:《记者?主笔?》,台湾《中华日报》1988年4月18日。[19]邱奕嵩:《党政力量松手,报业向商业靠拢》,台北新闻记者协会《目击者》2025年1月号,第17期。

[20]任格雷、蔡明烨:《危机与安全:安全批判、民主化与台湾电视》,台湾幼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版,第105—106页.[21]李旺台:《媒体乱象谁该负责》卓越新闻基金会“报禁解除二十年”研讨会论文,转引自卓越新闻奖基金会,《关键力量的沉沦——回首报禁解除二十年》,台湾巨流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版,第53页。

[22][23]台湾第6865号《“总统府”公报》,2025年5月27日。

(作者谢清果,哲学博士,历史学(传播史方向)博士,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后;张汉丽,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5级研究生)

第四篇:历史与现实感悟

历史与现实感悟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段历史,或长或短。我们中华民族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我们为什么要学习自己和其他民族的历史呢?有句古语“以史为鉴”。

在历史的长河里,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很多,我们可以从其中的一件件事中总结一些东西,可以在现实中更好的帮助我们。

例如我们民族的重要文献《孙子兵法》是军事家的必读之书,现在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许多外国军事学校也把此书作为必修课额来学习、探讨,以提升自己国家的军事水平。再如,我们会经常提起古代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这些战役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作用,通过分析他们,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作战的技能和方法,在战争时,我们可以将其运用到实践中。

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来分析这些因果关系来提升自己,完善自己。例如,在清朝末年,我们受到了西方列强的侵犯,而且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可以从中分析一下原因。在清朝以前,中华民族的科技、文化等各方面都在世界前列。但到了清朝,为了和平,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统治者的目的达到了,但是这样做使清朝与世界脱了轨。西方国家的先进的技术、文化无法传到清朝,使其慢慢的落后于西方国家。又因为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他们不得不打开中国这个大市场。于是中国近代史就顺理成章的进行了。我们通过分析这些,总结出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因此我们现在积极融入到世界这个大家庭中去,不断学习,不断发展,因为我们知道了“落后就要挨打”。

历史和现实是不可分割的,有些时候,通过观察历史我们可以预测未来,也就是将来的现实。

许多事情看似不可能发生,但有一部分想象力极为丰富的人却能猜测到一些事在将来会怎样。以前的科幻书籍、现在的科幻影片中有许多我们无法想像而且想象不到的事情,但这些事情却正在慢慢的变成现实。在前人看来,机器人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有些人却把机器人想象着在以后的某天能够出现,并写成了科幻书籍。若干年后的今天,机器人出现了,他们的预言成为了现实。

综上可以看出,历史和现实是一个整体,存在着严密的因果关系。并且,历史可以更好的服务于现实。

第五篇:历史与现实如何有机结合

模块七

浅谈历史与现实在历史教学中的结合唐太宗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总的来说,学习历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历史经验变为现实财富。

但是历史不是过去,而是鲜活的现在;历史也不是分数,而是让学生体味人生。因此,我们教师要把历史与现实交汇,创造出富有生气的中学历史新课堂,提高历史教学的实用性,使学生真正有收获。那么,在教学中,如何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呢?

1、历史教材和现实生活相结合自然风光、文物古迹、电影电视、图片动画、民情风俗,国内外的重大事件,学生的家庭生活,以及日常生活的话题等,这些都是历史教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我们应抓住历史和现实生活的契合点,把这些活生生的材料应用到课堂上。这样,学生才能感受到历史是“活生生”的,是“有血有肉”的。

2、历史教学方式和现实生活相结合在历史教学中,我努力让学生带着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兴致来参与课堂活动,借助一定的教学手段(如实物、模型、图片、录像、电影、多媒体等),联系学生自己的生活体验,学生才能获得富有真情实感的、能动的、有活力的知识,学生的人格才能真正得到陶冶,才能真正去体验历史。初中学生一般都渴望获得认可与欣赏,喜欢表现自我,所以,我们教师应该从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入手在课堂上给他们一个展示的舞台。

3、历史教学活动和现实生活相结合当前,中日关系紧张异常,钓鱼岛问题迟迟不能解决。比如,我国与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虽然,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知道钓鱼岛历来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但是,为什么它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有证据吗?难道中国倚强凌弱?因此,我们教师在教授古代史知识时,就应该讲清楚这个内容。根据国际通行准则,判断和证明一个国家对一片领土是否拥有主权主要基于两个方面,即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二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历史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历史是现实的过去,而现实则历史的延续。历史讲述着人类的过去,具有的不可逆性,它不能再现,也不会重演。然而,历史又是过去与现在永不休止的对话,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遇到的很多问题,不是瞬间形成的,而是有着各自的历史渊源。人们常常需要“以史为鉴”,来加深对现实的理解,科学地预见未来。在历史教学中,把握时代的脉博,抓住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活跃历史课堂,激发学生探究历史,优化历史教学的一种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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