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验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经学校行政会、第三届教师职务评审推荐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州实验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试行方案》精神,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一、基本原则
1、在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数和岗位结构控制比例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任。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专业技术骨干,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3、坚持“立足现状,着眼未来,平稳过渡,稳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岗位考核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发展。对年龄偏大的教师适当照顾。
二、岗位聘用范围
与学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聘用配额
根据《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三类,原则上高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25%,中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40%,初级岗位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35%。
四、岗位聘用基本任职条件
除具备《泉州实验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试行方案》规定的相应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能力。
2、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上一聘期内无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五、各类岗位必备任职条件
(一)高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
(1)上一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3)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常规任务。
(4)教学成绩与其他老师无明显差距。体、音、美、信息技术教师在上一聘期内指导本校学生至少1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5)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听课后须参加集体评课)。
(6)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学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科研(成功申报并完成校本课程授课视同为参加一项校级课题);每学年撰写或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少于2024字教育教学反思、德育工作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限第一作者),并送交教研室或政教处备案;每三年(第一周期为2024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至少有1篇CN级论文(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课改成果评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负责市级以上独立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学科会议交流的论文均视为同等级别)并送交教研室备案。
(7)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上一聘期内至少培养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期间必须如实填写《青年教师业务进修记录本》,所培养指导的教师在思想理论水平、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提高。
(8)上一聘期内所承担班主任的班级的整体表现与本年段其他班级无明显差距。(接班的班主任视情况另行评价)
(9)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没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记录。
(二)中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
(1)上一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3)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开展工作,完成相应的教学常规任务。
(4)教学成绩与其他老师无明显差距。体、音、美、信息技术教师在上一聘期内指导本校学生至少1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5)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后须参加集体评课)。
(6)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学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科研(成功申报并完成校本课程授课视同为主持一项校级课题);每学年撰写或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字数不少于2024字教育教学反思、德育工作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限第一作者),并送交教研室或政教处备案;每四年至少有1篇CN级论文(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课改成果评选获市级三等奖以上、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负责市级以上独立课题并结题、在省级以上学科会议交流的论文均视为同等级别)并送交教研室备案。
(7)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或积极参与“同伴互助”教学研究工作。上一聘期内至少培养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或与一名本校同学科教师建立“同伴互助”关系,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必须如实填写《青年教师业务进修记录本》,建立“同伴互助”关系必须如实填写《教师同伴互助工作记录本》。
(8)上一聘期内所承担班主任的班级的整体表现与本年段其他班级无明显差距(接班的班主任视情况另行评价);上一聘期内承担值日教师工作当年评价合格以上。(9)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没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记录。
六、优先聘用条件
为鼓励先进,推进“名师工程”建设,学校对确有真才实学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给予优先聘用。具备上述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优先聘用:
1、上一聘期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2、上一聘期内被确定为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训对象。
3、上一聘期内出版专业著作(独著或本人撰稿3万字以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者。
4、上一聘期内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全市(全国)性教学技能活动中,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或其他技能竞赛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者。
5、上一聘期内主持的教育教学、教研课题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颁发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者。
6、上一聘期内所任教班级中考、高考本学科成绩特别突出者。
7、上一聘期内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含科技创新比赛)成绩特别突出的指导教师。(设立竞赛指导组的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特指竞赛指导组人员)
8、上一聘期内成功实施并正式出版校本课程教材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校本课程评选获市级一等奖以上者。
9、上一聘期有其他突出贡献者。
七、破格聘用条件
上一聘期内教育教学或教育科研成绩优异,经聘用制领导小组鉴定认为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可给予破格聘用。破格聘用不占用当年的岗位聘用配额。
八、附则
1、新入校人员第一年按其具备的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聘任,但不占用当年相应岗位聘用的配额。
2、本任职条件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同步修订、完善。
3、本任职条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9月28日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2024]83号)和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聘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关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思路和原则,以进一步提高鼠疫防治工作水平,有效地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单位的活力,促进鼠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逐步建立起按需设岗、以岗定人、优化组合、职责明确的管理体制。
二、聘用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范围为: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以前在册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24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经省职改办核准,我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为: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2个、四级岗位3个
;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5个;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8个、十级岗位5个;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岗位2个。
四、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内考核合格。
(二)各级岗位条件
1、二级岗位:精通鼠疫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发展趋势,具有国家级鼠疫防治专家水平,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向国家卫生部门提供鼠疫防治工作和科研方向的业务咨询,对我省的鼠疫防治业务工作负责。
2、三级岗位:熟练掌握鼠疫防治专业知识,具有丰富防治工作经验,对我省鼠疫防治和科研业务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具有全面指导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3、四级岗位:熟练掌握鼠疫防治工作某学科的专业知识,是我省鼠疫防治工作的学科带头人。具有指导我省鼠疫防治工作某学科业务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负有培养学科专门人才的任务。
4、五级岗位:具有较系统的鼠疫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对我省鼠疫防治业务工作的全面落实负有重要责任,或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为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5、六级岗位:具有深厚的鼠疫防治理论功底和多年的实践经验,具有对我省鼠疫防治工作分析归纳总结的能力。在某学科业务能力突出。
6、七级岗位:
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组织本单位工作和科研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7、八级岗位:熟悉鼠疫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掌握国内鼠疫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在科室业务工作中负有主要责任,或对科室鼠疫防治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8、九级岗位:具有较丰富的鼠疫防治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鼠疫防治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在科室业务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或对科室工作具有较大贡献。
9、十级岗位:具有在鼠疫防治工作多年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能够独立承担科室安排的各项常规工作任务。
10、十一级岗位:熟悉鼠疫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用专业技术问题,完成科室交给的鼠疫防治工作。
11、十二级岗位:具有医学、公共卫生或检验等相关医学教育经历,了解鼠疫防治基本知识。完成科室交给的鼠疫防治基本工作。
五、聘用原则和程序
(一)聘用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各级别岗位设置数量,公开各级别岗位聘用条件,公开聘用考核标准,公开聘用工作程序,公示竟聘人员信息,公示聘用结果。
2、竞争择优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按照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择优聘用。
3、梯次原则:专业技术人员竞争申请岗位落选的,依次进入下级岗位竞争。
4、首聘不解聘原则:首次聘任中,已聘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聘用程序
1、个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并结合自身条件,向办公室提交竞争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和主要业绩材料明细。申请书要写明自身条件,符合哪个岗位条件,准备竞争哪个岗位。业绩材料要客观、真实。待评、待批、待授的材料不能作为业绩材料。
2、资格审查。办公室按照岗位条件标准,对申请人竟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竟聘岗位条件的准予竟聘,不符合竟聘条件的,指导其选择竟聘相应的岗位。
3、实施竟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方案,按照由高级岗位到低级岗位依次进行的原则,采取量化打分方式,对竟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研究确定竟聘结果。高等级岗位竟聘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级岗位的竟聘,考核分值也可直接用于下一岗位的竟聘依据。
4、竟聘结果公示。经过量化考核形成的聘用结果全部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在公示期间查实营私舞弊、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现象的人员,取消其取得的竟聘岗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5、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岗位待遇。
六、组织领导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所内成立的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李玉贵所长担任,副组长由白万翔、史献明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正主任组成,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七、时间安排1、3月30日,召开全所大会,传达省职改办文件精神。
2、3月31日-4月2日,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讨论聘用方案3、4月
日,由所领导小组收集各科室讨论意见,提出我所聘任方案的科室讨论提纲。
4、4月7日,各科室按照所规定的聘任方案讨论提纲提出具体的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5、4月8日,归纳各科室讨论意见,制定我所聘任工作方案,公布聘任办法,并征求各科室意见。
6、4月9日,上报卫生厅人事处审核。
7、4月10日,按照审批通过的聘用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并将聘用人员花名册在全所公示。并报厅人事部门审批。
8、上级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工资。
本方案仅适用此次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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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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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十三中学
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考核量化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考核工作,推进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量化细则。
一、基本素质(35 分封顶)
1、教、工龄(20分):教龄0.75分/年,工龄0.5分/年,教龄、工龄不重复计算(20分封顶)。
2、资格(10分):聘任资格一年1分,取得资格一年0.5分(10分封顶)。
3、组织管理(5分):担任校级领导正职5分,副职4分,校级中层正职3分,副职2分,班主任2分(5分封顶)。
二、民主评议(35分)
1、考核(10分):任现职以来考核(时间按人事部门规定)优秀一次计2分,称职一次计1分,基本称职计0.5分;校级领导的考核依据教育局党委班子考核结果赋分(10分封顶)。
2、单位考评(25分):
(1)、任课教师
①出勤5分(以2024年4月至2024年4月为主)。
累计事假1周以上至2周减0.5分;2周至4周减1分;1至2个月减2分;2至4个月减3分。病假参照事假的0.5减分,弹性参照事假的0.2减分。病事假超4个月的不得分,累计超半年的自动降为末等。漏岗或旷工的一次减1分。
②学生满意率测评5分。
95分以上赋5分;90-95赋4.8分;85-90赋4.6分;80-85赋4.4分。同时担任班主任的,取两项的高分计入总分。
③群众满意率测评10分。
德、能、勤、绩按3;2;3;2赋分
④师德评价5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师德赋分0分。a.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造成影响的;b.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c.违规办班、违规收费、违规补课、擅自在校外兼课,一经查实的;d.收受学生、家长钱物和招生工作施受回扣,一经查实的;e.组织参与非法罢课、集体上访等活动的;f.有严重影响教师和学校行为形象的。
(2)、职员
①出勤5分,赋分标准同任课教师。
②群众满意率15分。德能勤绩按5;3;4;3赋分。③师德评价5分,赋分标准同任课教师。
三、工作评价(30分)
1、工作量5分
(1)、任课教师满工作量5分,不满工作量的每学期减0.2分。以下不满工作量的情况视为满工作量:班主任教一个班课的;兼职其它工作的;跨课的。
(2)、职员的工作量根据岗位分工、职责由评审小组赋分。
2、工作质量20分
(1)、任课教师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根据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常规管理、教学效果四方面的表现,由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教务主管副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领导班子赋分。
基本素质:
系统全面地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教育原则和方法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教学能力:
有较强的分析处理教材能力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扎实,驾驭课堂能力强,符合新课改要求,掌握现代教学手段,课堂效果好。
常规管理:
备课、上课、批改、辅导、听课、教研等环节认真、规
范,符合要求。
教学效果:
因材施教有成效,不同层次学生均有进步;所教学科学生平均分居于同类班级前列;赢得学生和家长一致认可,测评满意率高;能对自己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进行反思改进;善于创新,富有特色,受到表彰和奖励。
(2)、职员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根据基本素质、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工作效果四方面的表现,由年级主任、教师代表、部门主管、班子成员赋分。
基本素质
具备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敬业爱岗,工作扎实,任劳任怨,关心集体;大局意识强,协作精神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以律已,言行规范。
工作能力
积极做好分管工作,有奉献精神,胜任并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而且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工作。管理能力强、力度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表达、组织、实践、检查的能力。
服务质量
牢固树立为一线师生服务的思想,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工作细心专心,服务热情周到,方法科学有效,师生满
意度高。
工作效果
完成工作及时、出色,质量高、效果好。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行政管理加强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3.、业绩(5分封顶):任职以来教师本人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5分,受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4分,受市教育局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计3分,受校级表彰的优秀任课教师、优秀班主任计2分,其它奖项计1分。各级奖项只取一项,不累计、不重复。
吉林市第十三中学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承诺书
按我市《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县区、局、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1、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程序规范合理,做到了严控比例、公正公开、平等自愿。
2、岗位聘用拟聘每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资料(包括拟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已设为专业技术岗位、现有资格、资格时间、资格文号、职称外语是否通过且有效、职称计算机是否通过且有效、已聘职务、聘任时间、原聘岗位、现聘岗位等)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确保其材料真实可靠。
3、如若发现不符合省、市文件要求或拟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情况,愿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可能受到的任何处理。
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章)
年月日
附件一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及
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试行)
2024.12.24 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学院在教师岗位中设十一个岗位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二至四级为教授岗、五至七级为副教授岗、八至十级为讲师岗、十一级十二级为助教岗。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教师系列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6、在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教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对本专业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
2、在本专业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
3、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在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果显著;
5、具有领导本专业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学改革、实训和教材建设,承担其它公益活动;
6、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二)任职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
1、教授二级岗位
(1)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
(2)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近两年至少在国家核心期刊、外文重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主持、承担了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编出版了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效益,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国家规划类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6)聘期内完成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完成相当的合同项目;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本专业论文2篇(第一作者); 主持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 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2、教授三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专业课教师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近两年至少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主持、承担了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编出版了正式出版教材,或主编学术著作,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效益。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本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6)聘期内完成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完成相当的合同项目;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组前两名)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主编(主审)正式出版教材或学术专著;
3、教授四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能组织指导三个(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四、副教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掌握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2、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3、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显著;
5、积极参加本专业教学改革,在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承担教学、实训和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其它公益活动;
6、教书育人,指导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二)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五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
(2)专业课教师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7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不低于1篇,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编正式出版教材或学术专著,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明显效益。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6)聘期内完成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完成相当的合同项目; 主持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主编学术著作;
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称号或授予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2、副教授六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专业课教师能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一门必须是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基础课教师能系统讲授两门及以上课程)并能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社会调查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综合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良好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7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主编正式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学术专著。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6)聘期内完成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完成相当的合同项目;
主持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前3名)、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组第一名);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前两名作者);
在教学、实训(实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一定水平的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项目组前2名)。
3、副教授七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能独立担任两门课程的讲授工作;能组织指导三个(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7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并在带教或育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5)每年在省级公开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含学术专著)。
五、讲师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岗位职责
1、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2、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3、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学术著作、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显著;
5、积极参加本专业教学改革,在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教学工作;
6、教书育人,取得一定成绩。
(二)任职条件
1、讲师八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
(2)系统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科程的讲授工作,能指导三个(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在良好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在教书育人上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5)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发表论文不低于2篇(第一作者),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参编了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学术专著。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主编审正式出版教材1部、教学参考书、或学术专著1部。
(6)聘期内完成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主持一项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完成相当的合同项目;
在教学、实训(实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一定水平的市级以上获奖成果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项目组前三名)、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组前两名;其余为项目组第一名); 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称号或授予省(市)级教学能手称号;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前两名)。2.讲师九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能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能指导三个(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在良好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折合后课时)。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在教书育人上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5)近两年发表论文不低于2篇(第一作者),或参与了院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参编了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在教学、实训(实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一定水平的院级以上获奖成果,或参编正式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少于1部。
3、讲师十级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能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能指导三个(实验、教学、毕业)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合格以上。
(3)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在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折合后课时)。(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在教书育人上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五、助教岗位(一)岗位职责
1、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2、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3、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学术著作、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5、积极参加本专业教学改革,在科研、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方面的教学工作;
6、教书育人,取得一定成绩。
(二)任职条件
1、助教十一岗位 任职条件:
(1)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2)近两年均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均在良好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折合后课时)。
(3)承担一门课程的教授工作;全面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法的要求;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优秀。
(4)双师素质与育人工作: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双师资格,在教书育人上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
(5)近两年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参与了院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或参编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每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教学、实训(实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一定水平的市级及以上获奖成果(项目组前三名),或主编讲义、参编正式出版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少于1部。
2、助教十二岗位 基本任职条件:
(1)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能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折合后课时);(3)承担一门课程的教授工作;全面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法要求;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成绩合格;(4)聘期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参编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1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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