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训教学工作量核定
一、理实一体教学
定义:专业教师到实训室以实训台架、模型为载体,在实训管理员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专业教学。
要求:课前要与实训中心管理员联系以确定时间、场地、工量具、设备及材料,教学管理按6S要求实施,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
工作量:课时量按1:1核定,专业部按理实一体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二、专项实训教学
定义: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为培养学生某项专业技能,以学时为单位,专业教师与中心实训管理员共同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
要求:开训前按实训教学流程要求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专业实训教学计划、所需器材计划、进度计划,课前与实训中心管理员一道做好实训前准备,实训教学中管理按6S要求实施,实训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专项实训结束后,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学生实训报告和实训成绩。
工作量:实训教师课时量按1:1核定,重复实训项目备课系数只计算一次,专业部按专项实训教学要求进行考核。专职实训管理员从事实训指导超过14节/周,超出节数课时量按1:0.8核定。
三、专周实训教学
定义:按照教学计划要求,为培养学生某项专业技能,以教学周为单位,专业教师在中心实训管理员和科任教师的协助下对学生进行技能培训;
要求:开训前按实训教学流程要求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专业实训教学计划、所需器材计划、进度计划,课前与实训中心管理员一道做好实训前准备,实训教学中管理按6S要求实施,实训结束后填写教学日志,专项实训结束后,向专业部教学处提供学生实训报告和实训成绩。
工作量:每周课时量按32节核定(33-升旗1节),两名实训教师带一个班的,工作量各按16节计;一个班分成两个组实训不同项目的,实训教师工作量按32*0.8计,重复实训项目备课系数只计算一次;专业部按专周实训教学要求进行考核。科任教师参与实训教学的管理课时量按1:0.4计,备课系数按0计。既是实训教师又是科任教师的不得重复计算。
四、生产实训
生产实训教师工作量的计算由专业部根据生产工时及效益计发相关人员工资,财务由学校监管,按生产实训协议进行。工作量不得累计计算进入教师工作量。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规范
实习、实训是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除毕业实习以外的各类实习和专业实训,包括文科类专业开设的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等。
为切实抓好我院实习与实训教学工作,加强对实习(实训)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成效,特制定本规范。
一、目的与要求
实习(实训)必须在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中进行。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同时,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实习(实训)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进行。
二、组织与管理
全院的实习(实训)工作由教务处协调与督查,各系部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统筹全院各专业实训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制(修)订实习(实训)教学的规章制度。
2.审核各系部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系(部)提交的实习(实训)资料。
3.单独或会同系部抽查实习(实训)过程实施情况和实习(实训)效果。
4.负责组织对各系部实习(实训)教学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习(实训)工作的意见。
(二)系部的职责
1.组织拟定实习(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申报本系部的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
2.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3.检查落实实习(实训)的准备工作并进行组织动员。
4.检查实习(实训)过程实施情况。
5.总结本系部实习(实训)工作,组织系部内的经验交流。
6.收集、汇总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资料,并及时提交教务处规定上报的资料。
(三)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职责
1.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准备,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在实习(实训)前制订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
2.严格执行实习(实训)计划,认真填写《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见附件一),负责实习(实训)的具体实施。
3.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教务处报告。
4.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实训),并及时向系部报告。
5.实习(实训)结束后,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习(实训)报告。同时,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习(实训)总结工作。并将学生成绩、书面总结交系部,由系部
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基本教学文件及资料
(一)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
(二)实习(实训)计划: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实训)计划,计划应保证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的实施。
(三)实习(实训)指导书:根据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
(四)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实习(实训)总结报告、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成绩表等。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必须有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材料由学生所在系部存档,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四、教学实施与要求
(一)实习(实训)准备
校外实习(实训)按系部安排,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实训)单位,深入现场,按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实训)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或任务书,并磋商落实食宿、技术讲座、资料供给等事项。校内外实训(实习)均要制定好实习(实训)计划并上交系部,由系部主任同意后开始实施。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
(二)实习(实训)动员
学生实习(实训)开始前,系部应进行实习(实训)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习(实训)的意义,组织学习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实习(实训)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
(三)实习(实训)教学
实习(实训)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
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习(实训)有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习(实训)效果。
现场教学,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实际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实训)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督促学生记好实习(实训)笔记,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实训)任务完成情况。
配合实习(实训)所必要的参观,一般应在实习(实训)所在地解决。
(四)实习(实训)成绩考核
1.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的实习(实训)应单独考核和评分。
2.按照实训、实习大纲的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训、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笔记和实习(实训)报告,方可参加考核。
3.实训、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出勤率、实习笔记、报告、考核情况及学生的组织纪律、学习态度等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及格:
①未能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要求,实习(实训)笔记马虎,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实训)态度不端正;
②无故缺勤三天及以上者;
③实习(实训)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④请假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⑤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
4.实训、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允许补做一次,补做实习(实训)由系部安排,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实习(实训)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时,各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须将相关资料(含实习计划、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学生实习日记、实习(实训)报告、成绩单等)送系部存档,并将就本次实习(实训)所作的书面总结、学生成绩一式两份,系部和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五、实习(实训)过程管理
1.实习(实训)进行中,教务处随时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实训)任务的落实情况;实习(实训)基本教学文件;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工作情况;实习(实训)进度完成情况及与实习(实训)计划的吻合程度等。
2.各系部为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应及时组织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附则
1.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往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范解释权归教务处。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使我院能够较好地落实和完成学校每学期下达的教学任务,同时为激励我院广大教师积极承担和接受所在系、教研室安排的教学任务,理学院在特制订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本科生实践教学、指导开放实验、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中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2.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的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的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3.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除大学物理公共基础课的其它理论课,“应用物理学”专业除了高等数学、概率统计、线性代数等公共基础课的其它理论课程,工作量按以下办法计算:
(1)单班:计划学时×1.5
(2)两个班:计划学时×1.6
(3)三个班:计划学时×1.7
(4)四个及以上的班,执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中的本科生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注:按学校要求完成其它教学环节外,单班作业全批全改,两个班改二分之一,三个班改三分之一。)
4.本科理论教学的所有课程的等级系数全取“1.0”.5.本科理论教学的所有课程的质量等级系数全取“1.0”,对连续教学质量等级太低的教师,经院务会讨论后适当降低质量等级系数。
6.承担公共基础课的同类重复课,前两个各板块按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中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第三个及以上的板块按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80%计算工作量。
7.特殊情况下开设的课程,工作量的计算由院务会讨论后确定。
8.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6条从2024年9月开始执行,其余各条从2024年3月执行,解释权归理学院办公室。
理学院
2024.2.23
浅析实训指导教师如何做好教学工作
职业技能实训是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到职业教育质量的决定因素。实训教学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实训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讲授和实训指导以及相关的教育,使实训学生丰富专业知识,获得职业技能、技巧,具备一定的职业能力。
要推进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笔者认为实训指导教师应该高质量、全面地完成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1.编制学期实训课题授课进度计划要求
(1)学期实训课题授课进度计划是实施实训教学的依据,必须根据实训教学大纲和整个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编订,并及时报批。
(2)学期实训课题授课进度计划必须成为一个单元体系,应具有完整性,严格规定各实训课题教学时数、教学的内容等。
2.编写实训课题教案要求
(1)书写工整,内容完整、详实,并及时报批。
(2)实训课题教案主要内容要体现出实训教学的主要教学环节。
3.实训教学准备
实训前的主要准备工作有:技术准备、设备设施准备、工卡量具及其主辅具准备、实训原材料准备、实训消耗品准备、实训场地准备等。
二、实训教学基本环节
1.组织实训教学内容
(1)要考察实训学生出勤情况、学生精神状态。
(2)检查实训学生着装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
(3)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文明实训和实训纪律教育。
(4)提出本实训课题教学要求。
校企合作模式下的数控专业实训教学工作反思
开展校企合作,在引进企业,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践基地的同时拓展校外实习基地,走顶岗实习、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之路,使学生零距离接触企业生产,了解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生产加工,形成理论与实践融合、生产性实习与技能鉴定融合的培养模式。
与企业合作,作为学前教学场所,让学生体会到企业的工作模式,做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仿真,学生按照真实的角色进行协同工作,按照企业的流程分部门仿真企业的真实工作环境,体现企业实际产品设计、工艺、生产流程。通过一体化讨论区建立,使理论教学中的课堂内容在加工现场的一体化讨论区中可以任意应用,又可以结合现场的实际加工情况进行教学,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
在由学校领导、企业负责人以及校企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的指导下,成立由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企业专家组成的校企合作工作小组。建立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激励考核制度以及项目评估和反馈体系。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建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学生参与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和评价考核制度,提高学生参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二、实施“工学结合”的动因分析
1.学生的需要:虽然中等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但中职毕业生中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认为一线的工作和报酬与他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有的学生认为工作太辛苦、太单调等等,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因而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缺乏对社会、企业、岗位的接触与了解,缺乏对自我的正确定位与评价。
2.用人单位的需要: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专业技能要求,而学校与企业缺乏沟通则很容易出现学校制定的培养计划与企业需求不相符的情况。从而导致大部分毕业学生就业后还需要企业进行上岗培训,这不仅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还增加了企业用人的难度。
三、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认识的程度限制了校企合作的深层合作
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为了使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更符合企业的需要,因此校企合作就是要解决课堂领域无法解决的问题,而学校依然实施以学校或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没有形成长远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产学合作机制,在校企合作的教育计划的制定方面更关注的是校企合作对教育的贡献度,而非校企合作的可行度。这种认识的差异直接影响校企合作的层次和深度。
2、目标的差异使校企合作关系被动
校企合作、产学结合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学校与企业在体制上的差异,造成学校热心开展校企合作,而企业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即使有企业愿意参与,可能更多的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需要学校制订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达到学校、企业双赢。
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企业追求的是生产和经营的利润的最大化,是受短期利益影响,对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高,培养学生的任务主要还是由学校承担。校企合作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利益驱动的合作,存在着利益上的协调与制约。教育的生产性和消费性告诉我们,真正的校企合作应是双方自愿、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从这个意义上看,离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具有良性循环机制的、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还相距甚远。
3、制度的缺乏使校企合作流于形式
国外职业教育先进的国家一般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政策保证职业教育的发展。《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做出具有可操作的规定,致使参与产教结合不被企业看作是自身的一种义务和责任,而是出于道义上或情感上的一种不得已行为,学校聘请兼职教师也很难得到企业的支持,被聘人员往往被看作是一种个人行为而难以得到单位的支持,从而导致校企合作局限于形式。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是从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校企合作模式的主要形式,还是专家和教师及学生以及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要求,校企合作必须以共赢为前提,而要达到共赢,除了地方政府要支持并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外,关键是要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自身的优势和吸引力,而以学校开放实训中心(基地)的建设为桥梁和纽带的三元校企合作模式,通过项目能把校企双方的资金、技术和文化融合在一起,其次通过项目提高双师型教师素养和学生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中等职业学校自身的优势,为学校和企业的长期紧密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在现阶段,开放实训中心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重要载体,学校、实训中心和企业“三元”校企合作模式,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一条新路。
刘会朋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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