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河北省借鉴重庆经验妥善解决二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
近几个月来,在全国发生了针对校园儿童的多起血案,震惊中外。同时,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温家宝总理接受凤凰卫视记者就近期校园被袭事件采访时表示:“我们不但要加强治安措施,还要解决造成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这些工作我们都在努力去做。我想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不仅会给孩子们,而且应该给每一个人,我们一定能够做到这一点。”
然而,在河北省中小学校园内部就长期存在着不少尖锐的社会矛盾,且随时都有激化、爆发成为血案的可能。例如全省二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的久拖不决就是其中之一。
就代课教师问题而言:所谓的“代课教师”,顾名思义,就是代替正式教师为学生授课的教师。其产生的根源,不外乎这么几条:一是学校教职工编制不够,聘用代课教师缓解教学力量不足的矛盾;二是学校拿出适当比例的空编用于聘用代课教师,目的是用于搞活学校内部的用人机制;三是地方政府为减少财政支出,逃避责任,低薪聘用代课教师;四是教师休病假或女教师休产假而聘用代课教师。五是偏远艰苦的学校正式教师留不住或谁都愿去而不得已聘用大学生代课教师。这足以说明多数有长期代课教师的中小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缺编状况。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教育长期未受到应有重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尽最大努力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之后又出现的“代课教师”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
代课教师是教育系统的弱势群体。其实,代课教师与民办教师并无本质上的不同,都是从农村文化程度比较高的青年中选拔而出,他们也是从事育人工作的。但是民办教师的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认可,可评模、评职称、转正……而代课教师虽然各地情况不同、且参差不齐,在社会上整体素质不高,然而他们中却有也部分代课教师通过不同渠道取得合格学历与教师资格证,他们干的工作并不比国办教师少,其教学成绩也并不比国办教师差,而拿得报酬却仅有国办教师的五、六分之一的优秀代课教师。从事实上来说,他们是农村教师队伍的一部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多年来、甚至是二、三十年来,在艰苦的情况下,忠于职守、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虽然既没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认可(含不许评模、评职称、转正……)。然而,却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事实上这些人已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理应享有法律法规的保障,然而他们不仅远不及民办教师,就连农民工也不如,农民工到企业工作,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写得明明白白;代课教师到学校工作,多数没合同,更谈不上什么福利;农民工可享受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代课教师每月却仅有200元——600元;农民工享受《劳动合同法》的保障,企业违规辞退要给予补偿;代课教师却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任何补偿;农民工打工,企业要交“三险一金”,不交就被政府有关部门查处;代课教师任课,那一所学校给他们交“三险一金”了?农民工可评模;有哪个代课教师被政府评为先进了?……,上述行为既有违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同工同酬。),又有失于社会的公平,同时也不利于广大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人民网教育频道2024年5月19日源于《中国青年报》的载文“返乡大学生成代课教师月薪仅三四百元”一文指出:“孟立军、王永利、段文静……这些大学毕业后回乡或背井离乡做了农村代课教师而被沦为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之一,孟立军已经30而立,连个对象都找不下(原因不是因他长得丑或择偶条件过高,而是穷得连自己都养活不起),象孟立军这样处在困境中的代课教师仍有不少。”
河北省教育厅的一位官员表示,不公正待遇,既损害代课教师的权益,又损害受教育学生的利益,也会影响到义务教育的质量。像代课教师这样“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确实广泛存在,也由来已久,但解决难度很大。……代课教师属地方用工行为,财政不予保障。各地财政状况各异,一些地方教育投入严重短缺。同时,省里空余编制很少,很多地方甚至已经超编,而“目前在岗代课人员全河北省约有2万多”,代课教师的编制问题很难解决。
近几年来,全国数十万代课教师问题已引起了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与众多媒体的高度关注。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2024年3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部清退现有的44.8万名中小学代课教师,其中学历合格、素质较高、取得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可根据需要通过适当的形式或者举办专场招聘会,参加招聘取得正式教师资格。”又据教育部在2024年2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加大省级政府的统筹力度,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从实际出发采取稳妥的措施逐步、妥善地解决代课人员的问题。……”之后,重庆市、广东两省市根据这一精神,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妥善解决了所在辖区的广大代课教师问题,使长期存在的代课教师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光彩地划上了句号。
然而,虽然根据《河北教育》杂志2024年第二期报道:“龙庄伟副省长在2024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市、县(县、区)政府和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改革后教师待遇问题、代课人员问题……‟。”又据河北人大网“人大信息2024年第22期” 河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1日至23日在石家庄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议案。关于《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委员们认为,条例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同时提出,……妥善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但是,至今仍未妥善解决全省二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如果说空余编制很少的话,而据媒体报道:我省一些县、市(县级)、区却是在几乎隔三差五地大规模地招聘正式教师,绝大多数县、市(县级)、区不是规定:“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28岁以下”;就是仅有极少数县、市(县级)、区出台了让45岁以下的合格代课人员与目前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起在统一规定的政策下平等考录,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这对于2024年9月25日以前聘用的高中毕业(有大专文凭、教师资格证)或大学毕业的还可以,而对于40岁以上的、干了二十多年的符合条件的且教学成绩优秀的老代课教师来说,简直就是等于让风华正茂的子女辈与年老的父母辈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赛跑一样,父母辈能否战胜子女辈,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还将45以上,55岁以下干了二、三十年、甚至是一生、且能正常工作的合格代课教师关在了考录大门之外。这些歧视广大代课教师的行为,引起了他们的极大愤怒,倘若任期这种状况长期发展下去,势必总有一天会导致他们精神失常、直至失去理智而爆发成为校园群体性事件、甚至是血案的悲剧。
为了河北千千万万名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河北农村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为了河北及首都周围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河北经济和社会事业早日挤身于全国强省的行列,为了河北的明天更加美好。河北百名代课教师在此特强烈建议并恳求河北省尽快借鉴重庆与广东经验妥善解决全省二万多名代课教师问题,使我省二万多名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光彩地划上句号。
请全省代课教师相互转告并在此信箱:bubugao68@qq.com留下联系邮箱、电话及单位和姓名,便于交流信息。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 实施意见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省委局办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代课教师问题,偏远地区农村中小学尤为突出。代课教师为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教育发展出了积极贡献,但许多代课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料,待遇较低,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制约教育质量的提高,不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的指导意见》(教人[2024]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地方政府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各地要抓紧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保障经费落实到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边补边出、规范管理、优待退出,分类解决、逐步化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在2024年底前本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不得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二、多措并举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一)择优招聘为公办教师,对编制和教师岗位有空缺的县(市、区)乡镇小学,近两年可采取主要面向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代课教师组织公开招聘,由招聘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科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代课教师,尤其是农村边远村小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倾斜,对取得教师资格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公办教师。
(二)多途径转岗使用。结合城镇化进展、新农村建设、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各地在增设寄宿制学校工勤和生活服务岗位以及农村公益岗位时,要择优选聘在岗代课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
(三)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照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每满1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处工,由同级教育部门认定。补偿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解决。
(四)依法依规纳入社保,各地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将现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课教师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求助待遇。在岗代课教师公开招聘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的,社会保险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依法解聘或辞退、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代课教师,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问题。同时对担任代课教师期间的工作年限可按不低于参保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20%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工作年限不足15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其实际缴费年限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五)积极开展就业培训。鼓励代课教师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术、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通过支持自主创业,扶持农业生产、承包土地等多种途径提供就业机会和政策支持。
三、建立健全农村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具体核定不同层次学校教职工编制,严禁截留、挪用、占用教师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借用中小学教职工,严禁民办学校借(占)用公办学校教师。学校有缺编制时要及时补充,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健全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所需经费,保障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特岗计划”、“师范生实习支教”,“三友一扶”等支教计划,着重培养面向偏远农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的教师。完善建立直接向偏远乡村学校轮换派遣合格教师的机制,加快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的生活条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用合格教师替换代课教师,自然平稳地化解代课教师问题,同时避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四、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以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各地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年老病残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五、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举措平稳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按照本意见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舆论引导,紧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同时深入细到地做好代课教师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评价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代课教师较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且代课教师问题解决较好的地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给予适当支持。省直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将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对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车古乡中心完小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
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
解决好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爱心工程,关系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财政局、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及上级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妥善解决车古乡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准确掌握民代课教师的数量和有关信息,经车古乡中心完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以县市为主,省州奖补;统一思想,强力推动;明确责任,严格问责的原则。通过“建立择优招聘机制、退出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妥善解决我州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在红河州红河县车古乡小学曾担任过教师,先后被辞退或解聘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含已去世的)和现仍然在岗的代课教师,离开教师岗位后没有再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三、解决的办法
1.提高离岗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费。根据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对目前健在的离岗退养民办教师,离岗退养费按不低于当地公办学校退休教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对已去世的离岗退养民办教师,按云南省2024年12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其直系亲属6个月的生活补助。
2.择优招聘在岗代课教师。截止到本意见实施之日仍然在岗的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个人自愿与用人学校按照国家、省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转为临时聘用教师,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参加2024年至2024年的教师公开招聘和特岗教师招聘。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评为州级以上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未能招聘为公办教师的,待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妥善做好辞退人员的经济补偿工作。对在公办中小学已辞退的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含已去世的),按照国家、省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受到开除、除名等处理的和自动离职的除外。对已领取过经济补偿的(含已去世的),按现行标准扣除已领部分给予补发。
一次性经济补偿按云南省2024年12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教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6个月以下的发给半个月工资。教龄按学校任教年限累计计算。
对已去世的辞退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按云南省2024年12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其直系亲属6个月的生活补助。在本意见施行之日后去世的,按其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
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辞退的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补缴费办法另行制定。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5.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通过支持自主创业、扶持农业生产等多种办法和方式,增加辞退代课教师的就业机会。鼓励辞退代课教师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6.进一步改善生活待遇。各县市要积极研究多种措施和办法,对辞退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告知(5月1日至24日)。车古乡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各村两委干部会议、小学及教学点负责人召开会议,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以及学生通知、原民师代课教师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将这次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广而告之,做到不漏村,不漏人。
2、乡镇登记(5月25日至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村委会开具证明信,本人或其委托人持村委会证明信和身份证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领取并填写有关调查摸底表格,进行登记。登记时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的原始物证材料,由车古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原件退还本人妥善保存,以备正式认定时再次查证。还须提供证明人名单及有关信息,其中须有同事3人以上和学生3人以上提供证明。
登记时本人须公开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乡镇查证(6月1日至6月22日)。
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对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查证物证材料真伪,听取证人证词,领导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调查并作出笔录,并由乡派出所出具本人有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由乡计划生育办出具本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4、乡村公示(6月23日至29日)。
按照与宣传告知相同的办法和范围,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将查证结果并统计上报的民代课教师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和疑问,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进行公开补充调查取证,完善相关材料,查处弄虚作假现象。
6、汇总上报(7月1日至30日)。公示无异议后,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将所有登记人的材料整理建档,汇总上报红河县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摸底是一项十分敏感、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当前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长要亲自抓,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进行。
2、层层部署,周密安排。乡镇召开会议,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村委会和有关学校,确保工作如期开展,按期完成。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好政策,明确责任,熟悉工作流程,圆满完成任务。
3、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对调查摸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需要跨县(市、区)、跨乡镇协调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工作进度。镇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小组要聘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代表作为兼职监督员,协助纪检监察人员作好工作监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关心群众,解决困难。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对发现的特殊困难户,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和沟通,对相关救助条件的人员落实救助措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红河县车古乡中心完小 2024年4月28日
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
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流程
1.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在乡镇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办公室,做好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
2.报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申报,城镇户口到所在工作的乡镇申请。要持社保局出具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时需持①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身份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能证明教龄的材料或证明;③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五种证件装档。
4.具有以上五种证件材料的,再填《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信息采集表》、《任教信息表》各一式一份;《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表》一式三份。(填写“出生年月”和“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册》由乡镇统一用电子表格录入后,发到邮箱79659153@QQ.COM人事股审核。
6.各项信息报经人事股核对无误后,再登陆网址:正式录入
7.建立档案,档案装订顺序①《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
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表》;②《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信息采集表》;③《任教信息表》;④能证明身份材料的复印件;⑤能证明教龄的材料或证明;⑥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⑧户口簿复印件。
8.6月19日 ~6月23日档案材料报教育局人事股。
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xx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妥善解决我乡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实施,由xx乡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委会书记、主任、计生站、派出所负责人、xx民族中学校长、各完小校长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民代教师的教龄认定工作,制定了《xx壮族乡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xx壮族乡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二、进村入户宣传
根据《师宗县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把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需要的材料制定成宣传单,安排各完小教师根据摸底情况进村入户广泛宣传,让每一位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都知晓政府的政策,明白认定教龄的程序,清楚教龄认定要准备些什么材料,扎扎实实做好第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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