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三级带班值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省政府《义务值班值宿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全面加强我校安全管理24小时三级值班值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岗位安排
一、校办负责编排校领导、中层及教师值班值宿表。
二、带班领导值班期间负全面领导责任、中层干部负责值周工作的协调布置、值周教师负责具体工作。
三、带班领导、中层干部、值周教师休息日值班正常。
四、男教师轮流负责校园的值宿工作,定时夜巡校园。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应具体做好值班值宿工作,领导保干、更夫细检细查认真检查各要害部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和通知保卫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四防安全工作。
二、按时交接班,两小时巡查一次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通知校办和保卫室,以便安排代职人员顶岗。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不擅自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八不准”规定,不准脱岗、睡觉、看电视、听收音机、玩牌、聊天、饮酒、不做其它与值班值宿无关的事情。
五、值班人员要具体负责对门卫保干、更夫的检查和督促,对上级机关及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安全部署、临时通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重大事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
备注:假期值班表在放假前排定,并提前下发各部门。
公用工程工区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系统安全、高效、连续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公用工程工区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工区所辖工段及各级管理人员。
2、带班、值班人员
工区主任、副主任、工区男性工段长及工区调度员
3、职责
3.1工区领导带班职责
3.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检查公司及工区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段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3.1.5做好要害岗位、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天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积
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工区领导值班职责
3.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工段的安全工作,组织工段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3.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
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要求
4.1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4.2工区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遇工作忙或外出等需要
换班的。必须提前申请并汇报公司调度。
4.3值班领导必须每日16:30分准时参加公司值班调度会。
4.4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代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4.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照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4.6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工区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且现场巡查不得小于三次。
4.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工区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签到。
4.8工区带班、值班领导为工区应急抢险第一责任人,遇到突发事件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应急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组织。
5、处罚
5.1对于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5.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5.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工段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4对于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工区安全生产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6.2工区综合组负责本制度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6.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用工程工区
6.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用工程工区
2024-8-10(二次修订)
值班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值班时间:00:00--24:00 夏季:白班:10:00至20:30 夜班:20:30至次日10:00 冬季:白班:10:00至20:00 夜班:20:00至次日10:00
三、值班形式:
采用白班夜班轮流值班,按时交接班。白班、夜班提前10分钟交接班,接班人员到岗后、当次值班人员方可离岗(可通过学校工作群或者直接打电话提醒接班人员)。
四、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人员表分配进行值班(因公事办公室调班、因私事办公室不做调班。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不得随意脱岗、睡岗;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穿防刺服、戴头盔、手持大头棒或者盾牌等防恐工具;值班人员不准玩手机、打牌、喝酒、吃零食等。
五、值班职责:
带班人员检查本班人员是否到岗,安排专人看监控、安排专人做好各类登记本、安排专人随手关好防撞门和铁网玻璃门、安排专人巡逻并将巡逻情况报告给带班人员(加强校内校外巡逻)。
备注:白班巡逻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逻不得少于7次。带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值班室及周边卫生卫生(床铺整洁、地清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衣帽叠放整齐)不得乱扔烟头、垃圾。
带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负责各项讯息畅通,如有上级来访、遇重大突发事件等须及时报告书记或办公室。
带值班人员及时填写各类值班登记表。带班人员在交接班时检查自己当天值班各类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并及时处理,接班人员认真检查当天值班人员是否填写完毕。
备注:填写的登记表;
白班:
1、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备勤交接登记本,2、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3、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值班巡逻检查登记表,4、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白天值班人员分工登记表;夜班: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备勤交接登记本,2、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本,3、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值班巡逻检查登记表,4、策勒县职业技术学校夜班人员分配表)白班夜班各四类。
六、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考核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考核方式:
带班、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不能按时交接班、迟到、早退、中途外出扣分2分。
带班、值班人员随意脱岗、睡岗扣2分;
带班人员未检查本班人员是否全员到岗,未安排专人看监控、未安排专人做好各类登记本、未安排专人随手关好防撞门和铁网玻璃门、未安排专人巡逻扣带班人员1分。若带班老师安排了,但值班人员不履行一次扣责任人3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严格按照值班人员表分配进行值班的(因公事办公室调班、因私事办公室不做调班。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扣2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穿防刺服、戴头盔、手持大头棒或者盾牌等防恐工具等扣1分;
带班、值班人员玩手机、打牌、喝酒、吃零食等扣1分。带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负责各项讯息畅通,如有上级来访、遇重大突发事件等未及时报告书记或办公室扣带班、值班老师各2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及时填写各类值班登记表。扣带班、值班老师各1分。
带班、值班人员未负责当天值班室及周边卫生卫生。如床铺不整洁、地清扫不干净、桌椅摆放不整齐、衣帽叠放不整齐、地上有烟头、垃圾、值班室桌子桌框不整洁扣所有值班人员1分。
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敷衍了事、一闪而过,在岗时间5分钟以内的按缺岗处理。当天缺岗三次(包涵三次)以上者按旷岗处理,次日值班一次,若百般狡辩罚值班一周。
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三、考核兑现:
每周公布,每月兑现。(校领导、办公室、督导组进行考核)
四、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实施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东营鲁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实施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项制度。2.对 象:
企业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经理。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二.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1.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
1.1公司层级:是落实领导带班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1.2分公司层级:各分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委托,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当属地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2.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
2.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
2.3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2.4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公司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3.公司应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4.公司领导带班检查时,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安全监督部和项目部存档备查,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 年。
5.由集团公司签约、公司负责履约的工程,经集团公司书面委托后,施工现场领导带班检查工作由公司领导负责落实。
三.项目经理带班生产
1.项目部是落实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的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只要从事施工作业活动,项目经理应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2.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并严格考核。现场带班生产制度应当明确现场带班生产人员安排、带班生产工作时间、带班生产的任务、职责权限、考核奖惩等内容。
3.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当项目处于昼夜连续施工期间,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应在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并在明显位置公示当日带班生产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5.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5.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
5.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5.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5.4对当日发生的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项目主要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1 年。
7.当项目进行轮流带班时要实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负责人应当向接班的人员详细说明当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8.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各分公司、项目应健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按要求立即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监督考核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对下属单位和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时,对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指标。
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把建立和执行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3.1是否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
3.2.各分公司和项目部领导领导带班检查、带班生产情况,特别是项目领导带班生产情况。
3.3是否制订单位领导每月带班检查计划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4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生产履行职责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五.处罚
1.在检查中发现下属单位或项目部有下列情况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 元,项目经理处罚2024 元。
1.1未建立负责人带班检查、带班生产制度的。
1.2未按规定记录检查主要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或者保存档案的。
1.3分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带班检查,或者检查记录档案虚假的。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督部起草并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2职责
2.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2.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1.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2.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2.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2.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2.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及时上报处理;
2.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要求
3.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处级)每天必须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与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3.2公司级领导配以机关部室领导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须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
3.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3.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30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3.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3.6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3.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责;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3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分检查并填写记录;
3.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4处罚
4.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4.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4.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附则
5.1安检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5.2政工部负责本制度的宣传、贯彻等工作。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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