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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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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

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

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

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

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

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第二篇: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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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第三篇:司法局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结

司法局法律援助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结

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稳步有序地推进,现总结如下:

一、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推进

今年1-月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共计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件,提供刑事案件法律帮助62件,受援人数总数为人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一是加大欠薪违规违法、依法支付薪酬的普法宣传,推动实施对欠薪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法治理。

深入新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工地现场开展法律援助“春风行动”关爱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和“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市人社局在广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指南》《服务农民工16条保障措施手册》《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并对他们在务工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进行解疑答惑,进一步增强农民工在务工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遇到法律问题寻求法律途径进行合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300余份,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100余张,发放法治宣传物品200余件。

二是开通农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民事诉讼、非诉讼事务等法律援助服务,对可能引发群体性讨薪或敏感重大案件信息,法律援助机构立马与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互通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为农民工代写法律文书49件,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2件。10242;ensp;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

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法治体检工作队每季度深入市在建项目企业开展一次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的普查与体检活动。法治体检工作队采取抽样检查劳动合同地方式,查看劳动合同是否完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无违反《劳动合同法》条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对于劳动合同内容和要件存在某个单位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同时形成了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劳务用工的普查与体检记录表。

(二)强化法律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活动为契机,积极深入到街道、社区、学校等地,通过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知识。

截止目前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咨询13件,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件,涉及妇女代书40件,涉及儿童代书5件,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4件,为儿童提供法律帮助1件,受援人数总数为人次。

(三)加大维权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挂牌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服务人员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开展《法律援助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调解、辩护等法律服务,同时为残疾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接待,简化法律援助审查程序,优先指派。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

一是深入地区老年协会活动中心,以“关爱老年人,法律送温情”为主题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于老年人关注的继承、赡养及老年人医疗保险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并列举了老年维权典型案例,帮助老年人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活动现场还以悬挂横幅、发放司法局编印的《保障老年人权益知识问答》《法律援助申请指南》《防电信诈骗宣传册》、发放法治宣传物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法治宣传物品80件。二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大老年人权益宣传力度。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增强村(社区)老年人的法律维权知识,强化村(居)民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营造“从道德上尊重老人、从生活上关心老人、从普法上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截止目前,为老年人解答咨询2件,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件,代写法律文书18件。

三、参与市上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

为推进市旧城改建工作,根据市委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市旧城改建法律服务工作,与政府聘请的社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为拆迁户宣传拆迁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拆迁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有理有据表达诉求。

第四篇: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24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深化便民服务和文明窗口建设,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扎实有效的手段,强化办案能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实效。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办案数量及“三个比重”完成情况

2024年1-11月办案数量平稳增长,“三个比重”结构逐步调整,我区2024年全年法律援助任务数为273件,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9件,其中民事案件222件,刑事案件56件,行政案件1件,完成办案任务;在办案结构上,刑事案件占办案总数的20.07%,诉讼案件占办结案件60%,社会律师承办案件比例为51%。2.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和完善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刑事法律援助斜接机制,深入推进律师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调动律师办案积极性,年初召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会议,签订诚信执业承诺书,要求律师对履行公益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作出承诺,加大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引导律师自觉履行义务;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助配合,积极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尤其是加强和区刑警大队和各辖区派出所联系,做到在侦查阶段就及时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便民服务窗口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

深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触摸查询机等,专门增设农民工和军人军属案件受理台,规范化接待受援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举止文明,围绕解决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受理、审批受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结合全市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查找窗口接待人员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便民服务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在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箱”,文明创建公示栏,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等,营造创建文明城市浓厚氛围,让每一个服务对象切实享受“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阳光服务”的成果。

开展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开展创建活动,并建立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各法援工作站联系制度,定期对法援工作站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察,规范法律援助咨询、初审、联系工作;并继续深化与法院、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工作站的沟通协作,针对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今年,为加大军人军属和刑事等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我们积极和区人武部、区检察院公诉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沟通协商,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至此全区共设立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面,同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更加畅通有力。

4.信息化应用情况,包括困难群体数据库的应用和更新、“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运行情况 继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援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系统,全年网上办结案件239件,结案率为85%;建立了困难群体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与应用;要求全区所有注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个工作日轮流到援助中心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和陪同区领导接访,接听12348援助热线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努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咨询平台,实行“谁咨询、谁录入”的原则;为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2024年年1-11月,我区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40余次。5.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情况

区司法局不断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地具体措施及制度建设,本继续完善案件办理程序制度、办案质量回访检查制度等,重点对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开展了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等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法律援助建设实施情况(菜单制、公示内容上墙、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活动

区司法局将法律援助建设实施纳入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法律援助列入司法行政业务菜单制服务的内容之一,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及各工作站购置了司法行政服务触摸屏,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列入其中,使前来咨询的群众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能懂。以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为龙头,在全区10个乡镇街道65个村(居)推行标准化建设,做到了制度上墙。统一模式,统一制作门牌,统一开设窗口,统一基础台帐,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设施;接待窗口在醒目位置摆放法律援助宣传单、饮水机、资料架等便民服务设施,并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文件档案柜等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

二、2024年工作思路

(1)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创新宣传载体,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从而提高案件数量,扩大受援面,使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2)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即承办人员结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大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力度,发挥律师在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势,实行律师事务所和街道一对一结对子,调解重大疑难问题。通过案件评查、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公共评议等活动,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

(3)开展点援制服务,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果,把点援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向受援人宣传点援制的模式和好处,又要向援助人宣传点援制的途径和效果,既确保办案质量的提高,又确保办案效果的实现;进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宣传和承办力度,加强和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对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4)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站点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咨询、案件办理的质量、开展卷宗互查活动,更好地发挥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援咨询、初审法援案件等联系联络作用。

(5)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把农民工维权的法制宣传工作放上重要位置,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开展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第五篇: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

**司法行政:以“组合拳”精心打造法援民生工程

近年来,**区司法局通过“构网络、拓通道、严制度、保质量”四大招式,不断畅通法律维权渠道,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援蓝天。

招式一:重构建 法援网络全覆盖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区积极构建法援三级覆盖网络,在11个镇(街道)和团区委、老龄委等11个部门相继成立法援工作站,在全区105个村(社区)设立法援联络点。

同时,**区还进一步扩大法援服务队伍建设,由10家律师事务所的61名律师、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19名法律工作者和 90名法援志愿者组成的队伍,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保证法律援助在全区实现全覆盖。

招式二:重维权 法援绿色通道广拓展

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开拓创新,加强与部门合作,探索了不少特色的绿色通道服务。与区妇联联合,设立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绿色通道”;与团区委协作,加强未成年人法律维权“绿色通道”构建;与区残联联合开通残疾人法援“绿色通道”,便捷申请受理程序,安装、配备残疾人专用通道及辅助设备;与区人事劳动部门沟通,设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2024年,共受理农民工讨薪23起;结合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与法院、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规范刑事案件指定辩护程序,2024年共办理刑事援助案件126件。

招式三:重服务 法援便民制度严规范

区法援中心大力推行便民措施,简化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农民工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将法援机构延伸到基层,通过法律服务所、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援工作。同时,通过明确法援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开办事服务程序、明确受理接待责任、开通援助网站、举行广场维权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援助,提高社会知晓率。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对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等事项,给予优先办理。

招式四:重监督 法援案件质量有保障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区法援中心不断规范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以全程跟踪为主要内容的法援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零投诉”。区法援中心设有案件全程跟踪监督情况登记簿,记录案件办理各个环节;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受援人投诉反馈渠道;实行重大案件旁听制,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大案件到庭旁听;实行特殊人群案件重点跟踪制,对涉及农民工维权、老年人赡养等案件实行重点跟踪;实行疑难案件回访制,切实接受受援人监督;推广使用法援信息化系统,规范档案管理,严把案件承办结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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