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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中小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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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苏州市相城区中小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24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4]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158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2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

(一)相城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2024年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相城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年及以前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限报部分紧缺学科岗位;2024年及以前的师范类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限报幼儿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报考中学、小学学段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学段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2月7日(星期二)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2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24年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feisuxs)、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eisuxs)(下同)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学科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2月9日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24年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24年2月14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具有面试资格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择相应学校后,于2024年2月17日到区教育局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报名过程中即时公布各校报名人数等情况,以方便考生做出选择。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

体育、计算机、音乐、美术和幼教等学科增考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分与说课分按各占50%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24〕204号、苏财综字〔2024〕44号)规定,人社部门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志愿,结合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核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资格复核通过者,中学、小学学段录用人员经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幼儿园学段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外人事代理。中学、小学学段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及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逾期未解除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录用人员在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应聘幼教岗位的考生,一经录用,不得转聘小学教师岗位。跨学科、跨学段应聘并录用的考生应在试用期内获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否则不得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三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2252(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0121202).zip

第二篇: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苏州市相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雪中之梅 来源:未知 发表日期:2024-01-1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24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4]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以下人员可报考语文教师岗位:①江苏省生源或户籍的2024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②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可报考幼儿教师岗位:①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人员;②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24、2024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三)以下人员可报考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苏州市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四)以下人员可报考英语、政治、历史、美术、科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相城区生源或户籍的2024、2024年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五)以下人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①211工程高校2024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②本科为师范类对口专业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③985工程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研究生。(六)以下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获得上述学科大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七)特别说明

1、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2、年龄按周岁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2月2日(星期六)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feisuxs)、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eisuxs)(下同)下载。(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1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24年3月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24年3月7日(周四)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24年3月14日(周四)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现场将公布招聘学校名单和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不超1:2的比例进行面试报名,现场如有人员放弃将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进行相应替补。(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24〕204号、苏财综字〔2024〕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中学、小学学段录用人员经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或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享受正式事业人员待遇;幼儿园学段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外人事代理,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待遇参照单位事业人员标准执行,按城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第三篇: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启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24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4]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

1.苏州市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师范本科语文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本科为师范语文教育类专业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受生源或户籍的限制。

3.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教师(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4月20日(星期五)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2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24年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至“资格初审处”、“现场验证处”。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feisuxs)、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eisuxs)(下同)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设定2:1的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超过2:1比例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再核减岗位人数。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27日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24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语文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24年5月3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24年5月10日到区教育局进行面试报名(需求学校及招聘人数在报名现场公布),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24〕204号、苏财综字〔2024〕44号)规定,人社部门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报名情况,结合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或核减后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核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资格复核通过者,拟录用人员经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及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逾期未解除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82252(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相城区中小学校招聘语文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第四篇: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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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

2024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4]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定于2024年6月2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生源地)。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江苏省户籍(生源地),其中“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的限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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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在职人员须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6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江苏省(在江苏省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其中“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6年6月2日后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性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4)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代码 “90”,招聘对象为:目前在相城区村(社区)工作的江苏省选聘或列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大学生村官,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后,在村(社区)工作3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

(5)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2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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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8)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24年5月21日。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6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4年6月2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星期六)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才市场(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并填写《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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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另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另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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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 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报考取消岗位人员重新补报其他岗位。

8、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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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字[2024]204号、苏财综字[2024]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6月7日— 6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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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起。笔试成绩查询网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eisuxs/)。

六、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24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9:00——下午16:00)。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eisu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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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人社部门在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eisuxs/)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

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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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办[2024]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附件1: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附件2:2024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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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市直属学校中小学教师缺编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359名教职工:xx一中71名(含教辅人员6名),xx三中54名,xx市第一实验中学65名,xx市第一小学39名,xx市第二小学38名,xx市第三小学47名,xx市第四小学5名,xx市第五小学17名,xx市特殊教育学校23名(含教辅人员5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xx一中、xx三中、xx市第一实验中学招聘范围:全国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且具有中学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xx市第一小学、xx市第二小学、xx市第三小学、xx市第四小学、xx市第五小学、xx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全省应往届大学、中师毕业生、具有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现在省、市直属学校代教已经一年以上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须具有一定手语表达能力;应聘高中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任教学科为理工类),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

3、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科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部分岗位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和其他条件。

4、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附后)。

5、年龄35周岁(1976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外地市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本市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本市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考简章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2、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资格审查组,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在省、市直学校代教1年以上的除外)。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政治理论常识、教育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语言理解与表达。

(二)面试(讲课、答辩)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数不达1:3,则成绩须达到本面试专业组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面试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组(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组成)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4、面试办法: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讲课、答辩两部分。

(1)讲课:

抽签:讲课人提前随机抽取一个课题签,确定备课、试讲内容。

备课:参加面试人员只准携带教材和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写出一份与所抽课题相对应的教案。中途不得离开备课室,如有特殊情况,要事先得到许可,方可进行。备课时间2小时。

试讲:面试人员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按照课堂常规进行,时间20分钟。

(2)答辩:

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10分钟。

面试记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5、面试考官的组成:

为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学科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考务工作。、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24]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八、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招聘学校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十、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十一、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这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进,成立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招聘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办公室。

十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电话:

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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