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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人力资源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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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人社局人力资源工作总结

人社局人力资源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增就业、强社保、抓维权、聚人才”四个工作重点,把解决好群众在就业、医疗、养老、维权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创先争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预计12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2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7%,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6%,“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职业技能培训72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9%。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达到5.37亿元(不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2%,同比增收4000万元。大力开展维权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保持了和谐稳定。

一、坚持就业优先,多渠道提升技能促就业

有工作才会有收入,才会有安宁有和谐。我们时刻扭住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个总抓手,积极贯彻落实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就业指导思想,统筹城镇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架马车,全力推进就业。一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向1530人次提供县合作银行发放,由县财政担保的一年期贴息小额担保贷款9231万元。协调有关部门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费,积极为下岗失业转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结合“两区”建设,扶持鼓励创建种养加工、商贸物流等创业项目1200多个,带动就业3200余人。二是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暨人才招聘洽谈会”和多家企业专场招聘会,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起双向选择平台,达成就业意向6000余人次。三是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依据企业需求,实施“企业下订单、培训机构列菜单、参训人员选单、政府补贴买单”的四单式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求职人员的求职技能。预计12月底,免费培训各类人员7000余人,提供培训补贴50余万元。通过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为实现就业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多措并举拓展就业渠道。紧紧抓住“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五个重点,针对不同人群的就业需求、采取“五个一批”的分类指导帮扶办法,有效拓展了就业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

二、着力广覆盖,织好保障有力的社会和谐网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我们把实现广覆盖作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一是以大企业、大项目为突破口,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预计12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4.58万人、35.81万人、9.68万人、4.89万人、3.02万人、1.85万人和1.4万人,都超额完成了扩面目标。征缴保险费分别达到23900万元、3496万元、10068万元、1350万元、820万元、860万元和16680万元,全面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征缴计划。二是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8360万元,支付医疗待遇8394万元、工伤待遇85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00万元、生育津贴200万元。在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努力化解矛盾,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加大各项社保稽核和基金监管力度,健全稽核工作监督约束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和网上监督,确保了基金应收尽收和安全。四是开展了《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监督落实,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五是积极采集参保人员信息,年底前将完成4.7万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三、公正执法维权,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维权。一是把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察体系和调解组织,并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完善书面审查,规范举报专查,对全县从事或变相从事职业中介、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的场所进行了清理检查和完善,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执业行为,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贯彻实施。同时,强化监察工作职责和12345信访办案效率,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查处举报投诉案件29起,涉及工资、就业、养老、医疗、人才、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为农民工追讨欠薪62万元,补缴社保费2867万元。受理12345市民热线事项207起,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和谐劳动关系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三是完善“一步到庭”和“阳光仲裁”办案制度,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2起,涉及金额156万元。

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突出“增就业、强社保、抓维权、聚人才”四个工作重点,把解决好群众在就业、医疗、养老、维权等方面的需求,解决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创先争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预计12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2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7%,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6%,“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消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职业技能培训72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9%。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达到5.37亿元(不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计划的102%,同比增收4000万元。大力开展维权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保持了和谐稳定。

一、坚持就业优先,多渠道提升技能促就业

有工作才会有收入,才会有安宁有和谐。我们时刻扭住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个总抓手,积极贯彻落实政策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就业指导思想,统筹城镇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架马车,全力推进就业。一是积极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向1530人次提供县合作银行发放,由县财政担保的一年期贴息小额担保贷款9231万元。协调有关部门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费,积极为下岗失业转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结合“两区”建设,扶持鼓励创建种养加工、商贸物流等创业项目1200多个,带动就业3200余人。二是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暨人才招聘洽谈会”和多家企业专场招聘会,为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搭建起双向选择平台,达成就业意向6000余人次。三是以就业需求为导向,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依据企业需求,实施“企业下订单、培训机构列菜单、参训人员选单、政府补贴买单”的四单式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求职人员的求职技能。预计12月底,免费培训各类人员7000余人,提供培训补贴50余万元。通过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为实现就业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多措并举拓展就业渠道。紧紧抓住“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五个重点,针对不同人群的就业需求、采取“五个一批”的分类指导帮扶办法,有效拓展了就业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

二、着力广覆盖,织好保障有力的社会和谐网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网、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我们把实现广覆盖作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一是以大企业、大项目为突破口,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预计12月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4.58万人、35.81万人、9.68万人、4.89万人、3.02万人、1.85万人和1.4万人,都超额完成了扩面目标。征缴保险费分别达到23900万元、3496万元、10068万元、1350万元、820万元、860万元和16680万元,全面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征缴计划。二是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8360万元,支付医疗待遇8394万元、工伤待遇85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00万元、生育津贴200万元。在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努力化解矛盾,解决军队转业干部待遇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加大各项社保稽核和基金监管力度,健全稽核工作监督约束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和网上监督,确保了基金应收尽收和安全。四是开展了《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监督落实,提高了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五是积极采集参保人员信息,年底前将完成4.7万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三、公正执法维权,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维权。一是把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察体系和调解组织,并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完善书面审查,规范举报专查,对全县从事或变相从事职业中介、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的场所进行了清理检查和完善,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执业行为,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企业得到贯彻实施。同时,强化监察工作职责和12345信访办案效率,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查处举报投诉案件29起,涉及工资、就业、养老、医疗、人才、劳动关系等民生问题,为农民工追讨欠薪62万元,补缴社保费2867万元。受理12345市民热线事项207起,按期办结率100%。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和谐劳动关系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三是完善“一步到庭”和“阳光仲裁”办案制度,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82起,涉及金额156万元。

四、大力实施阳光招考,多渠道落实人才强县工程

一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在不超编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阳光考录”工程。今年招考分三批进行,是历年来批次和数量最多的。其中首次为全县幼儿园考录了99名幼儿教师,有力地提升了我县幼儿园的师资专业水平。为教育和卫生系统招录了工作人员236人,缓解了教育卫生事业对人才的需求。首次为我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二是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与服务职能,认真开展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人才派遣、人才培训、就业指导咨询、人才交流等业务,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三是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对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的专门人才,实施了灵活多样的招聘引进工作。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经济总量不足,造成吸纳就业的岗位和社保扩面增量的潜力不足;二是受编制管理和体制的约束,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单一,缺乏自主性和灵活性;三是在建筑、轻工、餐饮服务等行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新开工民营企业,不参保缴费、拖欠工资、因受伤或疾病得不到合理治疗和补偿等问题仍时有发生,维权难度和成本较大。2024年打算: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一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落实好上级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改革举措。坚持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大胆探索有力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为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努力扩大和增加就业:一是以促进就业为根本目标,修改完善各项管理政策,破除一切阻碍就业创业的藩篱和障碍,解除附加在人们身上影响实现就业的一切限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实现更充分就业。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发挥好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就业帮扶覆盖面。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做好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对特困生优先帮扶就业工作。对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落实每人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年底。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等,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困难,稳定就业形势。

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一是以扩面和完善各项保险衔接接续为重点,抓好社会保险工作。重点抓好“三区”新投产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时主动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提高待遇支付比例和额度。对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实行缓缴政策。三是在符合上级原则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新作用。

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为重点,完善核心三版应用,通过建设信息平台子系统,将基金监管、劳动维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业务职能一并纳入网络系统,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专家人才库管理。建立架构统一、标准一致、县乡联通的信息服务平台,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行政村,形成统一完备、城乡一体的信息网络。整合各项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和经办服务机构,实现“五险合一、一票征缴”,提高信息化程度和经办效率。

加强维权执法:一是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掌握法律内容,正确理解法律精神,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依法行使正当权益。大力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二是严格执法,依法履职。积极查处违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人才建设:以名校名院为主,省内省外并举,大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特别做好建立与省会高校的战略合作关系,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以用为主,落实优惠政策,实施人才、项目双向对接。做好2024年各单位人才需求调查和招聘招考工作安排。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新举措,逼迫我们全体人社干部职工必须加强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完整理解和正确把握改革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建设牢固的笼子。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的过程中,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和思想道德品质。三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落实反“四风”的各项要求和上级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和攻坚破难的勇气、锐气,坚决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2024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人事管理等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2024年以来的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启惠民服务直通车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生之源,因此,就业创业工作历年来均为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1、创新就业渠道,四大举措打开就业新局面。一是招聘信息“打包”下乡,充分调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投入至生产工作;二是带企业、带岗位入校园,举办XX市第一届的中职(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针对性的促进技术类毕业生在本地就业;三是重视“广州-英德”帮扶工作的开展,深入到大湾镇、石牯塘镇等乡镇进行专场招聘工作;四是加强引导企业和求职者“触网”交流,更新XX市创业就业公共服务网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拉近企业和求职者距离。截至10月底,共组织举办大型春节招聘月活动、8、18、28号定期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67场,1150家/次的企业进场招聘,提供岗位近4.5万个/次,入场应聘的劳动者达3.3万人次,帮助6500名劳动者实现就业,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1457人。

2、加强领导组织,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指导各人社所完成责任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库,根据劳动力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开展定向培训、招聘工作,实现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良性匹配。截止至10月底,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10772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的93.6%,就地就近就业5597人,占转移总量的51%。

3、加强政策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助政策,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3笔,共295万元,并印发40000份求职维权及政策宣传手册至各乡镇进行宣传,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自主创业,扩大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影响面,帮扶和实现成功创业581人,带动就业2509人,促进了全民创业工作健康发展。

4、强化扶持力度,促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向就业困难人员伸出援手,发放《XX市就业服务办事指南》1万多份,促进其再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06人,其中“4050”人员就业20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

(二)依法依规做好监管及指导工作,促进技能培训稳步发展 我市工业产业比重较大,人才需求市场中,技能人才的需求仍占据重要地位。

1、加强监管,促技能培训全面扩展。一是继续引进培训机构,我局在去年成功的基础上引进XX市金博士培校等20多家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双转移”培训,扩大培训受惠面。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利用企业的场地、设备等有利条件,建立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根据企业现行岗位工种需求针对性培训。三是实行“培训前移送教下乡”,针对学员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培训工种,方便村民在家门口学艺。四是技能培训惠及特殊人群,先后对监狱、看守所的特殊人群培训。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共举办培训班220期,培训9923人,完成全年培训量的180%,通过鉴定考试4149人。

2、落实政策,高效完成职业技能鉴定指标。承接职业技能鉴定任务,共鉴定育婴员、电焊工、维修电工、茶艺师、无线电装接工、叉车司机等工种近7000人,全年鉴定量近13589人,在XX市七县(市、区)中排名第一。

(三)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劳动群众及企业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础。

1、源头治理,预防欠薪。我局贯彻实行建设单位工资保证金制度、开工约谈制度和竣工项目公示制度,并加强日常巡查,从多方面强化事前预防,有效提升了劳动和监察执法效能,把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至10月底,我市办理建筑行业工人工资保证金项目81个,共缴存2820.65万元保证金。

2、即时办案,全力办案。充分发挥主动作用,对欠薪案件做到快速调查、快速处理。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查结了广乐高速f3标工程欠薪案、天骄华府工地欠薪案、英德监狱扩建工程欠薪案、广海水电建筑工程欠薪案、大站丽江国际二期欠薪案等大案要案,共处理各类劳动违法案件20宗,追发1224名劳动者的工资1823.6949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重视信访,安全维稳。今年共接待信访人员30批,涉及1256人次,主要是克扣、拖欠工资等信访事项,均迅速处理,办结率为100%。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

4、公平公正,仲裁有声。截止10月底,仲裁院共受理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4宗,涉及劳动者469人,涉案金额14401113.69万元,创下仲裁院年受理案件涉案金额之最,已审结132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时促进全市480多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并督促各企业贯彻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从多方面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抓好抓实社会保险工作,保障民生工程

社会保险工作是当前社会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局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工伤认定、社保卡发放等工作,保障民生。

1、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1至10月期间,我局劳动监察大队认真、及时审核了6个征地项目,涉及123487人,征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保证金约2487.4503万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合法合理,做好工伤认定及退休工作。严格实行工伤申报登记制度,截止10月底,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05宗。并及时为伤、病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10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106人,办理和发放职工退休证1272本,并为我市129名早离企业人员及知青解决了社会保险问题。

3、关注社保问题,做好XX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XX市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为尽快完成发卡及社保卡激活工作,在我局人力资源市场室内设立了社保卡激活业务卡位,大大减缓了银行办理处激活压力,提升社保卡激活效率,群众可领卡、激活一步走。据统计,已发放社会保障卡

796443张,发卡率84%。

第三篇:人社局工作总结

人社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抓创业促就业,不断扩宽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稳步开展

(一)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千方百计挖掘新增就业岗位,各项就业指标完成较为理 想。(具体数据详见区社保中心工作总结)

2、协调做好“一区四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的云龙项目超过国家和省发改委下达的建设指标,市发改委要求我区重新选址建设,现拟调整到三门坡镇;区级社保中心、大坡、红旗、甲子已完成地质勘探,大坡、红旗、甲子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现正在办理报批手续;区级社保中心正在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由于“一区四镇”项目可研报告已超期,省发改委要求重新报批“一区四镇”项目可研报告。我局正按要求重新编制可研报告,重新组织材料报批。(二)完善社保体系,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1、坚持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养老金发放。1-9月,完成新农保养老金发放26549人,其中新增待遇领取1608人;完成城镇居保养老金发放1249人,其中新增待遇领取68人。(2)征缴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居保已完成扣缴7452人,成功扣缴金额2388500元,完成今年任务的89.2%;新农保已完成扣缴53684人,成功扣缴金额6193700元,完成今年任务的92.3%。

2、坚持做好老农保工作。我区符合老农保待遇领取3131人,按要求发放养老金367699.05元,截至目前,各镇街老农保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

3、积极稳妥推进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市国土局发函确认的10个项目中,我区已完成的有1个,正稳步推进的4个,推进困难或无法启动的有5个项目。其中凤翔街道琼山中学高中部项目已全部完成,共为63户175人申请了缴费补贴资金并落实到个人账户中,目前27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到龄人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1名参加社保的到龄人员缴费补贴也已顺利到账;此外,旧州南渡江防洪排涝、云龙产业园区、国兴巴伦村安置地、凤翔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等4个项目,均处于村委会或镇街政府公示的阶段,相关工作正有序稳步推进。推进困难的5个项目中,凤翔经济适用房征地项目因无法将土地细分到村委会而暂时搁置;国兴上丹村市政府储备地项目、滨江新城征地项目、凤翔儒逢村政府储备地项目等村集体对征地赔偿还存在争议,暂时也无法确认缴费补贴对象,推动存在较大困难;红旗安置小区项目被征土地属于镇政府服务中心所有,因不能确认补贴对象而无法启动。

(三)加大调处力度,确保实现劳资和谐稳定 在目前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纠纷凸显化、纠纷处理棘手化的新形势下,我区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注重劳动执法监察。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加快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强化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各类案件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52件,立案52件,已结案5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78.25万元,涉及劳动者201人,参与处置突发应急事件20件,涉及农民工564人,涉及金额1402万元;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18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18件,结案率100%。二是重仲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对辖区内的32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并设立调解员,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广处拓展。同时,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区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宗,其中撤销案件2宗,中止审理案件1宗,裁决案件21宗,调解案件5宗。

二、日常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按计划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对琼山热带作物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补充安置方案、职工档案等资料开展了审核认定工作,共安置职工1000多人。涉及资金约3000万元。

2、用心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为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我局一是以“八一”节为契机,通过座谈会、慰问等形式做好沟通工作,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二是积极与市局沟通,统一步调,对在职的6名企业军转干部,按最新公布的社平工资标准调整其待遇。

3、加强和完善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公务员信息系统的管理。今年初,重新核对完善了全区政府口共计593名公务员的基本信息项,重点核查了干部的“三龄一历”(即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及干部简历)信息。二是配合做好2024年公务员招录、2024年招录公务员培训以及2024年公务员在线学习工作。三是筹备做好我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四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转正定级、考核备案等干部职工调配管理工作。

(二)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做好日常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

1、做好工资变动的审核工作。一是今年年初,开展全区112个单位共2505人,资金量达12987539元的2024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统计审核审批工作;二是有条不紊的开展全区因正常晋升、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聘任以及调动人员等工资审批事项。

2、做好人社部门日常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一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工作;二是抓好遗属供养人员困难补助标准审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审批工作;三是做好职称和岗位日常审核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1、一区四镇就业服务项目问题。一是资金问题,项目总投资1175万元,到目前为止,除了中央建设投资资金403万元到位外,省级388万元、市级384万元均未到位;二是协调工作,由于已建成的云龙项目超过国家和省发改委下达的建设指标,市发改委要求我区重新选址建设,现正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快报批手续进度。

2、信息采集“两网化”管理人力不足的问题。由于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制少,专项工作经费紧缺,以及协管员的大批转岗,工作人员由27人(包括公益性岗位)锐减至7人,导致我区信息采集“两网化”建设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招录工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

2、充分发挥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工作职能,维护劳动 关系,处理好各类人事劳资纠纷和信访,消除不稳定因素。

3、坚持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险工作。

4、积极协调跟踪一区四镇项目的落实工作,加快项目进度。

5、开展好国企改制、工资、退休、遗属供养、岗位设置 等日常业务的审核工作。

第四篇:人社局2024工作总结

人社局2024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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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紧紧围绕“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目标,平稳推进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就业再就业服务,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人事人才支撑,加大维权执法力度,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统筹城乡就业卓有成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43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4300人的103%,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2583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87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858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8000人的106%,其中跨省输出5063人,省内就业3519人。全县城镇零就业家庭扶持安置率100%。换领、申请办理全国通用《就业失业登记证》9132本。一是就业培训全面加强。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设置培训专业,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强化就业再就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发挥培训促就业作用,共培训951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310人的102%。其中:农民工和农村预备制培训36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465人,企业职工培训3655人,创业

培训747人。二是职业中介作用充分发挥。坚持定期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搭建劳动力供需服务平台。共举办招聘会13场,接待进场招聘单位365家,提供空岗21000个,接待求职人员18850人,达成就业意向3098人。三是全民创业有力推进。扎实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以创建推动就业,落实鼓励和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放宽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门槛,简化放贷手续,简化担保手续,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作用,切实以创业促进就业,效果明显。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500万元,创业培训学员747人,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一是社会保障实力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67万人,1-10月共征缴五大社会保险基金2.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亿元的122%,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1737万元,为年目标任务9813万元的12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911万元(不包括财政代扣),为年目标任务2210万元的86%,医疗保险征缴基金668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724万元的141%,工伤保险征缴基金1265万元,为年目标任务800万元的158%,失业保险征缴基金462万元,为年目标任务462万元的100%,五大基金累计结余达4亿元。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了454510人的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于8

月16日在沾溪镇举行了养老金仪式,目前全县享受待遇人员12.69万人,实现了按月发放,7-9月共发放退休人员待遇2024.24万元,已有30.9万人参保,征缴基金3405万元。从3月份开始,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清理核查,核查人数4191人,清理不合格人数665人,为县财政挽回损失1100万元,9月份重新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全面落实《湘政办发[2024]18号》文件,解决小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遗留问题,至目前有1100人参保。继续实施《湘政办发[2024]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今年新增参保126人。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24]91号》和益人社发[2024]5号文件,于9月份启动了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工作,已有67人上报市里审批。加大立项争资工作力度,目前已完成立项争资1.15亿元,为年目标任务9200万元的125%,切实增强了社会保障实力和保障水平,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二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连续第8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3254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81.94元,全县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已达到1284元。全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1798万元,保证了15864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机关事业社保共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144万元,及时足额保证了690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73%,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工作,方便广大特殊病患者。工伤保

险参保单位和工伤工亡人员待遇均及时得到了支付,参保单位

708家,累计参保人数41336人,支付各项工伤待遇996万。5月份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20

第五篇: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人社局年终工作总结

XX市人社工作各项重要指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且同比增长,我市被国务院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并在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考核、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评比、社保基金预决算等三项工作中获得一等奖;我局被评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年”活动,从重点项目中寻找就业增长点,2024年,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40场,同比增长278%,提供岗位20.1万个次,同比增长632%;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0360人,完成年任务的144%,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5121人,完成年任务的126%;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认定、审核、使用管理和进退机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314人,完成年任务的135%;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1.3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522人,完成年任务的135%。加强本地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全市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1.38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6%,培训后的就业成功率大幅提升。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创业示范孵化基地已达23家,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4664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17%,扶持57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780人。(二)统筹抓好城乡社保。多渠道抓好社保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实行参保登记网上申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1—11月,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总收入240184万元,总支出220750万元,累计结余15.3亿元。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2%和97.9%,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5%,参保人数完成年计划的113%。同时,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89元;城镇从业人员医保报销封顶线从23万元提高到2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报销封顶线从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重大疾病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2万元;新农保养老金标准从每月70元提高到85元。总体看,全市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良好,持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使广大参保群众得到了较大实惠。

(三)深化人事人才工作。实现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动态管理,指导9家单位完成190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联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成非公经济组织职称工作调研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1.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制定实施《XX市科级领导干部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处理暂行办法》,大力开展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尤其加强了乡镇公务员培训,并积极探索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的新路子;督导各区完成公务员职位设置和职位说明书制订工作。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30元提高到1050元;机关事业单位统一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实现与省本级“同城同待遇”的目标,并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计划安置任务。

(四)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省下放的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企业监管权限的交接和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大案、要案和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7件,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达100%。全市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80%和95%。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招聘会进校园、就业见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使公益性岗位开发步入规范、良性发展的轨道。抓好城乡就业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准确摸清我市就业底数,实现对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统筹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定点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管理。推进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制度整合、机制创新和监管服务,实现社保管理、服务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探索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快“三保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盘活、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工伤医疗康复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和加强经办队伍建设,建立与城乡社保工作任务基本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三)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指导督促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做好设岗聘用、聘用合同备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设置规范化等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监督指导,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遴选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资工作。继续完善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加强乡镇、街道初任公务员管理的新路子。

(四)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城乡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仲裁办案制度,指导各区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成立区级仲裁院。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队伍建设,拓宽信息系统覆盖面,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探索督查预警和责任倒查机制的新路子,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社改革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总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的各个环节,在改革中创新突破解难,在发展中提质增效升级,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准确、有序、协调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改革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启动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等工作,在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示范点;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

(一)确保完成主要就业目标任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以上,其中:各区的城镇每万人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2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90%以上实现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1.2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8000人次,创业培训4000人次;抓好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每个区均有2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

(二)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稳定就业工作。完善就业状况动态登记监控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困难企业实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岗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贷款扶持,减少企业岗位流失。做好我市重点投资项目落地的就业跟踪服务,努力将重点项目建设转化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兼顾其他特殊群体,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制统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开展专场招聘、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职业指导进校园等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接,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人员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和跟踪服务,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完善农村劳动力信息实名统计制度,重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省内就近转移就业,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民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对计划单列镇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保障机制。鼓励计划单列镇建立创业扶持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云龙计划单列镇富余劳动力就业率达90%以上。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深入开展创业环境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为本市制订相关创业规划及政策提供有效的数据和决策依据。继续征集投资小、见效快、可行性高的创业项目,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评析、创业孵化、开业指导、后续服务等机制,努力与相关部门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小额贷款,为有志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建立创业就业协会,为创业就业工作者提供多种模式的帮扶服务,为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创业、就业辅导、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工商财务、会议展览、法律咨询等服务。依据《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和《XX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扶持创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示范点,为创业人员提供优惠的创业场地和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聘请成功企业家和其他人士组成专家志愿团为创业者提供志愿服务,及时帮助创业人员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在各行业和不同群体中树立一批自主创业典型,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深入学校演讲、下到乡镇巡展等方式,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

(五)抓好就业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定单式、定向式的职业培训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利用区域内各类职业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提高在岗人员培训质量,提升就业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群体特点,开拓新的培训组织模式,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并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培训工作的网络监控管理手段,提升培训质量。做好劳动预备役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与服务水平,力争全年鉴定人数1.5万人以上。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采取送培训和鉴定下企业等方式,对未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实行强制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不断提高我市企业用工的持证上岗率。(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摸清城乡各类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并动态维护、科学管理,为就业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拓宽服务范围,丰富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载体。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库,帮助企业做好需求分析,积极提供招聘应聘服务,引导求职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平台,为大企业与重点项目提供人才引进、委托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人才公共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基本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建设“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实现就业率的最大化。加强非公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诚信评估,树立1至2个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机构。

(七)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家庭服务业培训师资建设,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并依托XX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规范企业管理、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家庭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家庭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服务标准化和企业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二、统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保服务水平

改革重点: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探索渔民参加工伤保险新路子。

(八)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社保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按时完成社保费征缴任务。加大社保稽核队伍的建设,通过聘请社保法律顾问和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按法定程序进行社保费追缴,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征缴任务。委托电信部门开通短信告知、提醒、查询等参保人短信服务功能。做好改制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社保费的清欠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全年全市确保实现“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参保率达98%以上”的目标;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指数全省排名前三。

(九)做好养老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做好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正常退休审核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好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的收尾工作。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联合经办银行探索新的服务功能,提高征缴效率,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年被征地项目、涉及人数和资金测算等情况的调查摸底、整理汇总,完善具体经办规程,确保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建设,理顺市、区经办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流程,下放工作权限,争取省市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支持,实现经办机构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打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示范平台,每个区按照规范标准至少建设1个区级示范平台,1至2个镇(街)或村(居)级示范平台,提高经办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定管理系统建设,不断规范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未年审的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防范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改善社区软硬设施环境,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并结合国家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条例,提高医保政策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步伐,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的规范性。开展省内跨市县就医的直接结算;进行医疗支付制度改革,部分疾病施行单病种付费。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年审制度,完善医保执业医师库,对医保执业医师进行动态管理,制定激励与惩戒措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医疗行为,努力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2024年居民医保二次待遇支付和大病保险工作,为大病患者减轻费用负担。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征缴改革工作。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工作。完善社保卡发行的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

(十一)做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扩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做好失业监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进一步细化失业人员管理,规范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程序,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支付。对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全面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认真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准确做好工伤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采取平时和年终、调查和慰问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工伤、伤残和定期供养人员的生存调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调查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按时足额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意见》的有关规定,精确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做好社保基金的预决算工作。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社保基金动态。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储存工作,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基金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推动各社保经办机构信息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全市社保基金数据的市级集中、实时监管。

(十三)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效整合养老、医疗关系转移,做好部队退役军人和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加强异地转移接续经办工作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不压单、不滞留。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改革重点: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政策,解决基层公务员待遇偏低、晋升空间有限的问题。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的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评价和调整机制。(十四)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统,指导各区、事业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及管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四级信息化管理模式。继续指导各区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规范化工作,指导各区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的岗位转换、岗位调整、内部等级任职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工作,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岗位设置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十五)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公开透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机构信息档案,规范事业单位管理。针对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适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检查工作,准确掌握现有岗位聘用的实际完成情况,理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行为,加大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全员聘用制度,科学合理做好事业单位设岗聘用工作和聘用合同备案工作。(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以《海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指导,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为专业技术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在抓好公需课目在线学习的基础上,完善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一批继续教育基地,规范专业课目继续教育工作。深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按照海口的发展进程和需求,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并做好人事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基础。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录和职位管理,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做好2024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机制,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社会公信度。加强对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调研,继续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公务员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严格公务员日常登记、任免等工作,规范公务员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刚要,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乡镇公务员培训及网络在线培训,确保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参训率达100%,网络在线培训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人事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公务员管理业务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平时考核为抓手,推进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等工作。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有关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及通信补贴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做好公务员工资试调查工作。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工资改革办法。做好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制定和发布符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实际的企业工资指导价位,适时调整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十九)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和规范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时完成2024年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含技术干部)接收安置任务。重点抓好企业军转干部责任制管理,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该群体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理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社区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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