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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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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某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县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含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下同)为载体,全面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适应**县情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完善保障措施,建设更加完善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要求,巩固基层阵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新型城镇化、新型乡村建设规划。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法规,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创新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坚持统筹整合。统筹城镇化发展和城乡人口分布,整合资源设施和项目资金,变分散用力为集中用力,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以阵地服务为主体,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等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普遍推广,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1.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结合**实际,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立县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县级标准)。

2.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设施布局、土地使用、建设规模、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等标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结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区域创建工作,加强“两馆”(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改扩建提升工程,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发挥作用。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应急广播、科技普及、卫生计生、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施、资源,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3.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依法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健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评估标准,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4.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立以城带乡、以乡带村(社)两级联动机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推进“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阅报栏(屏)。提升农家(社区)书屋管理和利用率,继续完善、实施图书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加强图书流转服务,推广图书“一卡通”“通借通还”,强化对农家(社区)书屋的统筹管理,探索县级图书馆参与图书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接收设备配备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数字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展示活动。

5.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文化惠民扶贫基层行等文化扶贫项目,扶持发展各级各类演艺团体。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支持挖掘、开发、利用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传统节庆、民间艺术展演活动,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6.促进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施文化保障工程,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保障其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县总工会、关工委、教体部门为实施主体,建设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和留守学生(儿童)文化之家。引导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文化活动,把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工作。指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

7.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施县少年宫、文图两馆、乡镇电影放映厅等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将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相结合,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半径。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配套建立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深入开展区域文化联动、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实现区域文化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以县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加强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8.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大艺术创作生产投入,加大政府向社会和专业文艺院团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打造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特色文化品牌。结合我县实际,打造“**百姓大舞台”,实行月月有活动,季度有大活动,半年一场全县性活动。举办好花季之旅迎春文艺晚会、茉莉花文化节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送培训、送非遗、送书画、送摄影、送演出、送书籍等各类文化产品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

(四)深化文旅融合形成多元特色品牌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拓宽服务领域。深入挖掘**“名人、名作、名片”文化旅游资源内涵,重点打造儒学文化、茉莉花文化、**江文化、工业遗产文化、盐业文化等特色文化,推出更多文旅游融合公共文化产品。倾力打造**文化体验游、**儒学体验游、**古镇文化、茉莉花生态文化体验游,在**文庙等成熟景区,打造一台常年性本土文艺演出,丰富景区看点。可探索包装打造一台具有**地域特色元素的舞台实景剧,或推出一部影视剧,树立**文化艺术精品品牌,提升**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9.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鼓励社会画院、农家文化院坝(大院)的发展。鼓励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工作,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10.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社会文化组织培育工程,引导、扶持和规范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促进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广电网络机构、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为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提供接收设备配备、专营销售、安装维修等服务。鼓励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依法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11.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出台鼓励和规范文化志愿服务的有关办法,逐步建立文化志愿者及服务项目数据库,搭建志愿服务与公众需求之间的供需平台。推动成立各类文化志愿者协会,完善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大力倡导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2.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实施文化消费培育计划,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经费补助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和场所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消费。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创意设计、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活跃文化消费市场。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结合“智慧**”工程建设,推进文化科技整合发展,推进数字图书馆服务中心、文化馆网络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数字文化馆、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项目,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共建共享。力争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

1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广泛运用各种现代网络传播手段和信息技术,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依法依规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统筹有线、无线、卫星覆盖方式,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和接收终端,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支持和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七)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5.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乡镇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集约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建立并完善相应协调机制,整合汇聚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力量,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16.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

17.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组织的自治作用和群众个体的主人翁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探索实践农村群众文化理事会制度,引导建立并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建立工作机制,整合驻地单位和社会组织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管理。推广社区公共文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18.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坚持效能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创建文化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19.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单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协同推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20.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资金原则上由县财政部门会同县文广新局统筹管理,根据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申请情况核定下达。落实农家(社区)书屋、乡镇广播站、村广播室、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农村固定放映点等基层广播影视服务场所运行经费,确保“书报全民阅读、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电影月月放”。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支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及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落实依法设立博物馆或向博物馆提供捐赠的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文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和使用管理办法。各项资金包括接受的捐赠资金,应按规定用于文化建设。县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21.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我县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和待遇到位。切实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工作队伍建设,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3名人员,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在村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落实大学生村官兼职兼薪待遇。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培育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第二篇: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21日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5‟48号)精神,夯实打造“华商之源、通达商丘”城市名片的公共文化基础,现就加快构建商丘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基本原则,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商丘市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商丘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全市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健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服务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县级以上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三级站以上标准,村(社区)普遍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覆盖行政村,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建设面向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设施。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

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建设和完善面向以上人群的公共文化设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人阅览室,创造条件提供盲人上网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流动文化设施。完善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馆等流动服务建设。逐步设立图书借阅、数字文化服务终端等自助设施,深入基层开展图书借阅、培训辅导、巡演巡展、电影放映等流动服务。推动户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文体广场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建设简易舞台、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鼓励结合城市改造,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

(四)推进基层文化场馆整合联动。以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实现文化小康为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基层文化场馆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供给的渠道、载体和内容,努力做到基层文化供给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使基层群众特别农村群众随时随地参与文化、享受文化。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市级馆为中心馆、县(区)级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建立运行机制,加强集约管理。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动,整合组织、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科技、民政等部门资源,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五)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明确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各县(区)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和省、市实施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在底线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逐步形成上下衔接、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标准指标体系。坚持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实施。各地要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明确目标步骤,出台具体政策,切实保障标准的落实。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效果和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指标。

三、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全部免费开放。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完善服务项目,提供图书借阅、陈列展览、文艺演出、群众娱乐、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逐步推动体育馆(场)、科技馆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文化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

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艺术表演团体进行公益性演出。

(七)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团体要为群众生产和提供丰富优质的公益文化产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要不断丰富藏书、藏品,加快服务项目更新频率,拓展服务领域规模。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引进和培养名家大师和领军人物,鼓励和推动艺术创新,优先扶持反映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以及地方特色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努力打造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受市场欢迎的精品佳作。培育和扶持民间创作力量,继续开展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大力创作播出优秀公益广告,推进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鼓励互联网文化企业创作健康有益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八)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明河南〃欢乐中原”“文明生活〃教你一招”“春满中原〃乐在商丘”“百城万场”“我们的节日”“百戏进百乡”“商丘社区文化公益

小舞台”“惠民大剧场”等品牌文化活动,实现市县有品牌、乡村有特色。推动数字电影放映进农村。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加快建设“书香商丘”。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开展系列宣传、民俗、娱乐活动。结合商丘特点和文化传统,推动文化娱乐活动和文化服务项目有机结合,打造文化亮点。完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广泛开设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活动。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鼓励建设文化特色村镇。

(九)传承保护商丘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利用。统筹农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和保护。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精髓,突出打造“华商之源、通达商丘”品牌,着力擦亮火文化、汉梁文化、庄周文化、木兰文化、孔祖文化品牌,形成具有商丘特色的文化符号。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研究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丰富中小学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

系、代表性传承人体系。

(十)深化公共文化交流合作。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国内外交流,支持文化精品走出去。充分发挥地方文化的优势,积极推动豫剧、四平调、目连戏等演艺项目和泥塑、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出去,加强与外省、外地市以及港澳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十一)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把文化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以商丘文化志愿者支队为龙头,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为骨干的组织架构。广泛吸纳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骨干以及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文化志愿者的比例,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文化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文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

(十二)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扩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十三)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目录和具体购买办法,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购买范围,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提倡私营企业和个人积极捐资捐赠支持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或自建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公共图书馆捐赠换书中心。积极倡导文化扶贫,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与扶贫开发项目工程等。

五、激发公共文化发展动力和活力

(十四)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产业,引导和支持文化

企业研发公共文化服务新产品、新技术。

(十五)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编制权责清单,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动力。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岗位,激发发展活力。创新运行机制,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为试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到2025年,实现市、县两级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构建多元化管理机制。

(十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工程,推进数字化建设,建设全市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有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

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加强信息安全和数字版权保护。

(十七)加强示范区建设和理论研究。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到2025年,培育和建成2—3个省级示范区(项目),总结推广示范区(项目)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新经验、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学术研究。

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

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投入方式,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

(二十)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依规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或服务人员。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按照核定的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事宣传文化工作,不得兼职。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各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建立完善激励机

制,加快推进文化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县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二十一)严格绩效考核。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行政主体实行第三方评估和排名,评估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在新的形势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

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国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结合,编制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对口帮扶,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工作。指

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七)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各地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八)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

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十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奉献社会与自我发展相统一,社会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逐步将民族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纳入免

费开放范围。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十四)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发挥国家级评奖和艺术、出版等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开办少数民族语言的频率频道,提高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播映和传输覆盖能力;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

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平台,由文化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二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一)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统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

(二十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以效能为导向,314

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二十六)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加快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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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共分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七个部分,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

概览:《意见》有哪些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了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原则,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

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提升现代传播能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

与意见一同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5—2025年)》,对各级政府应向人民群众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将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并落实保障资金。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意见和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回顾:《意见》如何产生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要求,2025年3月成立了由文化部牵头、20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搭建了统筹规划、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平台。依托协调机制,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项试点工作,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

2025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审议《意见》时强调,要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均等化发展,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标志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制度设计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展望:《意见》如何落实

据了解,文化部在2025年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两个文件为主线,坚持重心下放、资源下沉、服务下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据介绍,具体工作将从三个层面展开: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稳步推进标准化试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开展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开展;深入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立统一高效的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上内容转自中国经济网)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全文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在新的形势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从基本国情出发,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闲置学校等现有城乡公共设施,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推进“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大力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国家扶贫开发攻坚战略结合,编制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老少边穷地区服务和资源缺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落实对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文化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地级配套资金的政策。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对口帮扶,加大人才交流和项目支援力度。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充实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戏曲工作。指导互联网网站、互联网文化企业等开发制作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优秀作品。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电视台增加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七)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明确政府保障底线,做到保障基本、统一规范。各地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八)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土地使用、建设规模、设计和施工规范以及技术要求等标准。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结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九)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十一)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制定完善关于文化类社会组织的规章,明确功能定位。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十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奉献社会与自我发展相统一,社会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探索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务模式。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要建立“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逐步将民族博物馆、行业博物馆纳入免费开放范围。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馆际合作,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各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十四)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进一步发挥国家级评奖和艺术、出版等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化产品。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开办少数民族语言的频率频道,提高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播映和传输覆盖能力;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及双语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和少数民族语言文艺作品的创作;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网站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

(十五)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的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群众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国际交流,支持群众文化走出去,形成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六)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科技标准规范。开展文化专用装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公共文化机构、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关键技术研究。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工作。

(十七)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鼓励各地整合中华优秀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支持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着眼于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传播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推进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努力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平台,由文化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二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按照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和改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一)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统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基层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培育城乡社区互助文化,营造社区和谐环境。(二十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七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二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二十五)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二十六)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加快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25-2025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

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指导性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标准,建立国家指导标准与地方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

(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从2025年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根据国家指导标准以及本地制定的实施标准,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

(三)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予以补助,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予以奖励。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安排资金,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四)文化部、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第五篇:《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课程简介]................................................................................................................................1 [教师简介]................................................................................................................................1 [课程学习]................................................................................................................................2 [教学大纲]................................................................................................................................2 [教学重点]........................................................................................................................2 [教学内容]........................................................................................................................3 [课程拓展]................................................................................................................................7 推荐书目:......................................................................................................................7

[课程简介]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主讲人:丁元竹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强调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会上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丁元竹,以《<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为题,通过剖析《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过程和意义,说明我国当前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解读《意见》的主要特色和主要内容,为广大公务人员把握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国家战略提供了有益的指导;最后,结合《意见》相关内容,系统归纳了我国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方向和途径。

[教师简介] 主讲人:丁元竹 【职务职称】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领域】

主要的研究领域为:社会发展政策、公共政策,发展战略。【研究成果】 出版专著《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社会安全网再造》、《志愿服务在中国》、《志愿活动研究: 类型,评价与管理》、《社区发展》(合著)、《走向21世纪的社会问题》、《建设健康和谐社会》(主编)、《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与公共服务》(主编)、《问责性、绩效与治理》(主编)、《构建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合著)、《中国2025年:风险与规避》(合著)等二十多部。在《人民日报》《瞭望周刊》《宏观经济管理》等发表论文数篇。

[课程学习]

[教学大纲]

[教学重点]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教学目的】

全面把握《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教学重点】

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教学难点】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探索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教学大纲】

一、重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意见》的主要特色和主要内容

三、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知识点汇总】 概念: C0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C02:文化体制改革 C03:财政体制改革 原理和观点:

K0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制度设计。

K02: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首先要满足群众需求。

K03:农民工通过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区文化活动加强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了解和认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教学内容]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解读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新时期做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若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对文化体系建设,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遇到的问题提出重要对策。所以,《意见》对我们做好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重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公共文化涉及不同政府部门、社会主体、企业主体,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为此,202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文化体制改革,而在文化体制改革中,专门提出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决定》提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所以,2025年3月,由中宣部牵头,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多个文化部门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起草《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二)《意见》的意义

第一,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首先,保障人民群众自由、平等地参与社会文化的生产和创造。其次,保障人民群众充分、平等、公平地享受社会文化成果。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要求我们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比如图书馆,文化馆等设施。再次,保障人民群众通过生产和创造能展示个人才能。最后,使人民群众参与创作的各种形式的文化成果和内容受法律保护。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制度设计。美国社会家罗伯特•帕克认为,中国是一个“完成了的文明”(A Finished Civilization),“一切中国的东西,任何一项文化特质-器具、习俗、传习以及制度无一不相互地极正确地适合,因之,它们结合起来,足以给人一种它们适合而一致的整体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是在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我们的优秀文化宣传起来、积淀下去。所以,当前我们把人心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实际上是为中国以后30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设计一个价值基础、文化基础。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第四,重要的民心工程。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仅可以解决老百姓的生活困难问题,也能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二、《意见》的主要特色和主要内容

(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具体化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涵盖了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诸多方面。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任务和主要目标

《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社会参与、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基本任务是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三)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既包括现阶段我们要根据财力提供与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也包括保障每个公民的文化权益、让文化阳光普照大众,并且要补齐短板、兜好底线。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战略性公共物品是政府的重要责任。通过公共文化的普及和发展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也是基于国家长期发展的战略性考虑。均等化的内容包括:第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第二,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第三,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

(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意见》提出,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给能力,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确立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各地要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实施标准,逐步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特色个性、上下衔接的标准指标体系。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五)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先要满足群众需求。要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将“选择权”交给群众。《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六)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

《意见》提出,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科技标准规范。开展文化专用装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公共文化机构、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关键技术研究。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工作。

三、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意见》提出,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二)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意见》提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近些年,虽然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体系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还是不能有效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所以,要进一步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其中,政府可以探讨采取特许经营等手段,让部分营利性的文艺机构介入到公共服务中。

(三)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培育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者是社会力量参与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力量。要建立文化志愿者、社会组织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体制和机制。

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一)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意见》提出,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意见》提出,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尤其是村委会、居委会在推进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针对社区承担公共事务太多,不能充分顾及老百姓日常事务的问题,安徽省于2025年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尝试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

建立工作评价机制。《意见》提出,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意见》提出,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农村和城市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具体布局上要布局更合理,更有效,更有利于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

(三)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加强公共文化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加快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课程拓展]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节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与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仍然有待提高。在新的形势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促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从基本国情出发,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社会公平。

坚持社会参与。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发展活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优化配置各方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选)

十一、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38)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39)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40)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41)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等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引进有利于我国文化发展的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节选)

第十二章 促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均衡配置,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第一节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涉及公共服务的各类规划,要贯彻区域覆盖、制度统筹的原则要求,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打破城乡界限,统筹空间布局,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以制度统一为切入点,抓紧制定和实施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鼓励各地开展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可率先把农村居民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暂不具备条件的,要注重缩小城乡服务水平差距,预留制度对接空间。

——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新增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优先投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制定并推行各类机构服务项目及其规范标准,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包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流动服务等手段,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

——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分阶段、有重点地纳入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第二节 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对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工业化、城镇化需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供给规模与人口分布、环境交通相适应。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投入,保障不因经济开发活动受限制而影响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

——加大困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优先向这些地区倾斜。鼓励发达地区采用定向援助、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支持这些地区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机制。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间的磋商协调,保持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基本一致,推动相关制度和规则衔接,做好投资、财税、产业、土地和人口等政策的配套协调。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着力加强省级政府推进省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职能。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完善现有各类区域协调机制,强化其促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协作、资源共享、制度对接作用。鼓励和倡导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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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中国公共文化发展报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

者: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出 版 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11-1 【内容简介】

《2025中国公共文化发展报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汇集了近两年文化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的优秀成果和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报告,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实现途径、工作重点等战略性问题,以及政府主导责任落实、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方式创新、绩效评价、公共数字文化建没等关键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提出了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路径,对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高的借鉴、示范意义。

【目录】

上卷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与服务课题研究情况概述 构建“3+1”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体地位研究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度设计研究 以绩效评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研究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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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论》

者:王列生 郭全中 肖庆 出 版 社:文化艺术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4-1 【内容简介】

公共服务应该包括“三公共、一公众”,即:公共产品的范围和内容是提供公共设施,发展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公共服务的目的和导向,是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文化生产力,发表公共文化信息;为社会文化生活和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为社会文化、民族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提供坚实的基础。

【目录】

第一章 命题背景 第二章 基本框架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四章 体制障碍 第五章 意识形态前置 第六章 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第七章 利益配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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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与模式》

者:陈瑶

出 版 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3-1 【内容简介】

《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与模式》以浙江省及我国东部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为主要研究对象,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对东部地区,尤其是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些成功案例进行了分析,许多课题还做了大量的问卷调查,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揭示了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作了深入探讨。

【目录】

一、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研究 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研究

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内容初探

温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调研报告

二、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东部地区为例

县(区)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研究——以桐庐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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