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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在2024年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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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纪检组长在2024年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纪检组长在2024年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范文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抓好这项工作,塑造更加纯净的政治生态,促进我们更好的干事创业。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动把纪律作为衡量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尺子,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来约束言行,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同志们,纪检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担负起监督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的要求,目的就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纪检队伍建设,正是中央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纪检机关的派驻机构和单位内设监督部门,也是党的纪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务必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从实现总书记庆祝建党10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认清自身肩负的重要使命,以深化“三转”为契机,逐步理顺相关的工作关系,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尽快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妥善处理好与相关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关系,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要正视问题,认真查找工作差距,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

同志们,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监督责任,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严格依照党章和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规定,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上来,切实做到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为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要着眼“森林”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公权廉洁运行的专责机构,必须把监督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同时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不能只治少数人的要求,正确处理个体与普遍的关系,把监督的视野由极少数个人扩展至整个群体,以保证公权运行永不偏离为民利民的正确轨道。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善于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监督发现的问题。

同志们,我们要聚焦主业严格执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纪严于法律”的要求,紧紧盯住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使那些碰了纪律红线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想碰纪律红线的人心存戒惧。坚持纪比法严,坚持抓早抓小,坚持聚焦主业。要打破情面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问责工作中必须要敢于出手亮剑,用好“问责”这把“利剑”,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各级机关落地生根。要健全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责任追究的方式。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严肃的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务必要清醒认识自身队伍的现状,不断增强管好队伍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自身队伍的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要落实内部管理的责任,创新内部监督的机制,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打造我们的队伍。要切实担负起自身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的管理理念,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从严惩处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在监督别人的时候,要时刻想到头悬监督利剑,时刻意识到被监督是常态,管好自己的朋友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自觉做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表率。预祝大家过一个愉快,清朗的假日。

第二篇:纪检组长在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是省局在庐山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张桃生书记的重要讲话,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分析了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

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做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

一、关于今年以来的工作

在省纪委、监察厅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重点,以开展“警示教育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方案,先后3次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省委苏荣书记重要讲话、省纪委尚勇书记工作报告、国家安监总局骆琳局长和周福启纪检组长的讲话,深刻领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省局党组学习中心组专门安排时间、集中学习两个会议精神。4月30日,省局党组在南昌召开了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暨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会议,省局全体局领导出席,同时邀请了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刘卫平出席并讲话,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曾从安组长作了题为《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安全发展,扎实推进全省安监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一起研究部署。总的看,根据省局党组的有关部署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七次全会、国家总局党组和省局党组年初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11个设区市安监局都分别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如:上饶市局部署开展党员“五比五创”竞赛活动;抚州市局着力打造“11630”工程。九江市局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落实“239”工程专项活动。

(二)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5月上旬,省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分解任务和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的工作。省局党组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项目、任务要求、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任务具体分解为17项32条,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为了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与省局分管领导、设区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江西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省局分管领导与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各设区市安监局也都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全省安监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7月中旬,省委决定,我任省纪委驻省局纪检组组长,8月份省局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三)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廉政教育效果,省局党组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安排》,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和国家总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部署,今年1-8月开展了以下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第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央、省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反腐倡廉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二,邀请省纪委常委李泉新同志为全省安监系统干部职工作了一堂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第三,党组书记、局长张桃生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主题在省局机关讲授党课,并邀请了省社科院游冬娥老师讲授党课。第四,省局监察室联合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组织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观江西省洪城监狱。第五,省局监察室联合机关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身边的案例》,通过李九成、谢光祥等腐败份子腐败堕落的人生轨迹,教育和引导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第六,邀请省纪委徐必鸿副书记详细讲解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七,省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要求各党支部都要召开支部大会,原原本本地学习该规定。

各设区市局注重创新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南昌市局、景德镇市局、上饶市局分别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领

导、专家讲授《廉政准则》;吉安市局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作了500余份《廉政准则》宣传单,在6月13日宣传日上广泛向社会发放;鹰潭市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南昌豫章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宜春市局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该市纪委摄制的《宜春电视台腐败窝案警示录》。通过多层面、多渠道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广大安监干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意识。

(四)突出重点,全面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对省局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情况的监督。驻省局纪检组组长通过参加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了解省局党组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情况,并及时同党组书记沟通,重要情况及时向省纪委报告。为了更好地履行“一岗双责”,我们修订完善了《度江西省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既是工作制度,又是监督制度。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省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预先将有关规划、招投标等送纪检监察审查后上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实施中有纪检干部参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主动向本单位或社会公开。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党组研究决定及任前谈话和公示等环节的监督,全程参与党员干部的使用、调配、评先评优,对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招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招录工作依据规定程序实行资格预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并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三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或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情况的监督。5月下旬,省局会同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江西煤监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对5月以来我省1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和8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督导。其中,5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已经下发结案或处分通知,还有3起由于外省尚未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或正在调查处理中,没有结案。经查实,追究刑事责任3人,纪律处分32人,对5人实施了经济处罚,对3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6月上旬,赣州市局抽调县(市、区)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组成检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工作进行交叉检查,46起生产安全事故均能做到及时调查处理,结案率100%;吉安市局对5月以来3起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经查实,追究刑事责任1人,行政处分6人,对4人和2家企业实施了经济处罚。四是加强对维护群众利益的监督。省局党组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今年上半年,省局共受理来信来访事项36件。目前,大部分已经办结。

有的市局还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南昌市局按照“一案一评”的要求,要求被监管企业填写《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单》,市局监察室根据《反馈单》上的内容进行回访,了解业务监管处室执法人员的廉洁、行风情况。截止7月份,该局监察室共收到《反馈单》850余份。6月上旬,赣州市局抽调人员组成六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的评审,在抽查的28起事故案卷中,装订基本规范,首页、卷内目录、立案和结案审批表等完善规范,案卷整理质量均在88分以上。

(五)认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心系企业行风端正。省局结合“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1月13日,省局印发了《省安监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活动主题和服务对象、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以及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1月15日,省局召开了全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视频动员大会,对全系统特别是省局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出了全面动员部署。二是大力宣传、强化学习。4月下旬,省局创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省安监局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责任划分、重点和要求,对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落实优惠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局先后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和处室会等各类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文件精神、重要意义、活动方案,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江西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创业服务年活动专栏、工作简报、led电子大屏、板报和在《平安江西》杂志刊登文章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有关文件、领导讲话以及开展情况等,介绍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效能测评效果明显。7月份,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依法对江铜集团银山矿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监察总队成立以来代表省安监局实施的第一例行政处罚。从立案到处罚,执法人员牢牢把握在执法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推进执法,将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贯穿监察执法的全过程,首例处罚展示了“依法执法是前提,服务企业是主题”的全新理念,收到了良好效果。省局三处积极协助江西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承接业务提供服务,该公司在贵州省承接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但贵州省要求该公司交纳风险保证金300余万元,该公司请求省局协调,省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指派工作人员与贵州省安监局进行沟通,贵州省安监局同意风险保证金改在江西省内交纳。这种做法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并送来写有“心系企业,优质服务,工作严谨,赤心社会”的锦旗表示感谢。5月28日,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七监测小组授予省局“执政为民,勤政廉洁,从谏如流,行风端正”的锦旗。在省效能办优化发展环境监测中,7月份安监系统的监测满意率综合排名,在被监测的54个系统中排在第二名,改变了去年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考核排名落后的面貌。

(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部署的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严格遵守省纪委制定的“十个严禁”、国家总局制定的“九条纪律”和省局制定的“十不准、十严禁”等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选派了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培训班学习。全省安监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总的看来,今年以来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这是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引下,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的认识还存在差距,抓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不高,“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强;有的单位采取的预防腐败、源头治本措施不够有力,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心中无数,对出现的问题缺少有效应对措施;有的单位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于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有的虽有制定,但执行力不够;有的单位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在履行监督职责上还有待加强,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后四个月的工作

今年时间已经过去8个月多了,完成好今年全年工作任务,做好后4个月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8月16日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后几个月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突出重点,求实创新,始终贯彻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这根主线,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通知》,着力推进服务大局的工作。今年7月19日,国务院以国发[]2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以推动落实《通知》精神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一要加强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执行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安监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根据省局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执行《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任务分解,加强督查考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情况;(2)督促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情况;(3)督促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情况;(4)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严格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这些既作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也作为年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督促检查中,要把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强化执行力作为重点,及时揭露和批评不负责任、执行不力的现象和行为,严肃处理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引发重特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强调一下,监督检查绝不走过场,决不搞形式主义,既要及时发现问题,又要认真解决问题,既要抓对《通知》不落实的典型,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宣传贯彻《通知》精神不认真,督促检查落实《通知》工作不力,发现和解决问题不及时,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影响《通知》贯彻实施的行为,要认真协助党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要加强对省局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局出台了一些新的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或组织开展一些专项重点工作。8月6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反弹回潮严重态势的专项行动。是具体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及时跟进,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职责。三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注意倾听群众呼声,真诚关心群众安危,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特别要善于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政风行风热线和“12350”特服电话等渠道,及时了解和处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办公室第七监测小组反映的问题,要逐个了解及时反馈,切实整改。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8月下旬,省局党组印发了《江西省安监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着力抓好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建立起互相制衡及规范高效的公权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省局成立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组长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桃生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监察室。二是明确阶段、目标。9月启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风险查找、风险等级确定和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到2024年6月,各单位都要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全覆盖”,初步形成覆盖整个机关、局属单位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初步建成相关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到2024年底,形成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到省局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三是确定风险范围。要按岗位、(处室)排查廉政风险,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和利用举报投诉、财务审计、执法检查、问卷调查等专用监督渠道和手段,重点查找四类风险:(1)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2)业务流程风险,重点可以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3)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4)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方面,重点查“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和社会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四是划分风险等级。根据各岗位风险发生机率大小、可能找出的危害程度、审批权力范围和自由裁量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把风险程度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违反涉及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但在可控范围内。

(三)巩固拓展党风廉政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化。今年,国家安监总局部署的以“警示教育周”为载体的反腐倡廉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安监系统的机关效能水平明显提升。我们要再接再厉,务求取得新的实效。一要认真总结经验,拓展教育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这次教育周中的一些成功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省局将根据总局新修改完善的《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对“十不准、十严禁”进行补充完善。要提前谋划明年的“警示教育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不断把教育推向深入,在全系统实践探索“以周保月、以月促年、逐年深化”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二要深入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是安监系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好时机、好载体。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两项活动之中,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注重形式和效果的统一,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培育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形成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要综合运用互联网、报刊等传播平台,组织开展读廉政书籍等活动,形成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创建“五型机关”相结合,积极开展家庭助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提高抵御各种腐败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做到祸民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违法之事不干。四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创业服务年的各项工作。要严格做好“百千万”内设机构(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监管三处)的测评工作,及时掌握情况、严肃纠正影响“创业服务”的问题。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要上下联动,投诉市、县级安监局的“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办函”也直接影响省局“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得分排名。年初至今,省局效能测评有明显进步,今后几个月全系统还需要继续努力。

(四)立足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制度的生命力,一在切实可行,二在严格执行。我们要切实抓好制度创新,提高制度的实效性和执行力。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在以下几项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制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的主要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措施,确保科学民主决策有章可循。完善重要权力运行制度,重要权力主要是指,在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安全培训等方面,按照权力结构相互制衡、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具体制度和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制度,拟提任干部要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建立健全江西省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问责调研,会同省检察院、省法院、省监察厅等部门研究完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措施,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三是抓好中央两项新规定的贯彻落实。最近中央颁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这两项规定,明年1月起执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自觉贯彻落实。

(五)继续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第一位的职责。我们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预先应将有关规划、招投标等送纪检监察审查后上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实施中必须有纪检干部参与。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向本单位或社会公开。

(六)加强对全省安监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运用“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三年来,省局抽调设区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检查组对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县级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这一做法,得到了省纪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和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领导的充分肯定,事实也证明对于全省安监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全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创业、服务安全发展的水平。今年全省安监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内容:(1)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切入点,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情况的监督检查。(2)要以学习宣传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切入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及自身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3)要以启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切入点,重点查找四类风险,着力抓好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正气良好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省局党组和张桃生书记高度重视我们这支队伍建设,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非常信任和关心。目前我们担负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按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开展“作表率、创一流”主题教育,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主要是提高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监督、办案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认真执行中央纪委“五严守、五禁止”和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自觉做到监督者首先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信、可亲、可敬的形象。各级安监局党组和领导要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表现优秀的该表扬的要表扬,该重用的要重用,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让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创新求实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完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纪检组长在国税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座

谈会上的讲话

11月12日结束的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是我省国税系统自1997年以来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一次征管工作会议,充分说明省局党组对征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全面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巨大决心。这次我和征管处、信息中心的同志到基层开展调研,目的就是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以及对省局推进征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听了市、县、分局同志们的汇报发言,很受启发,大家谈得很好,说明基层对全国和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总的来说是领会的,对省局提出的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认识是统一的,态度是明确的,措施是扎实的。就这个问题,我再谈谈一些看法。我认为,全面贯彻落实好这次全省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关键是把握好八个点。

一、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要点

树立宏观征管的观念是这次加强征管的要点。这里我们所讲的税收征管工作不局限于征管部门日常所担负的、狭义的征管工作,而是全面的、宏观意义的征管工作。它不仅涵盖以税款征收、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执法管理工作,还涵盖以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划分、机关运行制度、人、财、物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行政管理工作。税收执法管理与税收行政管理是宏观征管既各有侧

重又密切关联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管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征、管、查管理,它是税收工作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天职、经常性工作和主要任务;而税务行政管理则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体制保障,管理体制科学,机构设置合理,行政廉洁高效,就有利于强化税务执法管理,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此,加强征管必须在各级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共同来推进,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特点

规范统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一个突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和称谓的规范统一。众所周知,无论是1997年撤消税务所成立税务分局的征管改革,还是以专业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征管改革,在机构设置方面都存在一个通病,就是机构设置不规范统一。往往是总局下达文件后,各地在机构设置上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机构名称也是五花八门,有征收局、管理局、评估局、审理局、稽查局等等,不一而足,结果不仅纳税人摸不清头脑,连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这次完善征管体制,总局十分强调全国范围国税系统必须依法设置对外称谓统一的国家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稽查局,按照行政级次、行政(经济)区划或隶属关系命名税务机关,这是与以往征管改革明显不同之处。各地在讨论机构设置时,必须把握这一点,不能离开总局的原则和规定擅自改动或变通。二是职能和职责划分的规范统一。以总局文件形式对征、管、查三者的关系以及县级局内设机构

设置与职能进行规范统一,这在税务系统是首次。这几年,各地由于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和专业化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很不统一,由此导致了征、管、查三者之间的职能划分和相互关系不明确,业务交叉,内设机构和税务人员的岗责分工标准依据不一样,有的按属地划分,有的按税种划分,有的按企业性质划分,有的按行业划分,有的按隶属关系划分,各有各的管法,这既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麻烦,又加大了税收成本,影响国税机关的形象,社会各方面对此颇有微词,不改不行。

三、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重点

县(区)局是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大家知道,税收行政执法管理是分层次进行的,从全省国税系统范围来看,省局是决策层,地市局是协调层,县(区)局和分局则属于执行层。但在执行层中只有县(区)局才是全职能局,分局是县(区)局的派驻机构,是县(区)局开展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总局才反复强调,县(区)局就是基层,县(区)局的工作重点就是税收征管。经历1997年和的征管改革,我省国税系统县(区)局征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体现在三个转变:管理方式上由下户征税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管理体制由集权统管向分权制约转变;管理手段由单纯依靠人工向依托信息化人机结合转变。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县(区)局机构设置不规范,征、管、查职能划分不清,业务交叉,衔接不紧,信息不畅,税源监控不到位,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等问题正日渐凸现。

因此,总局把这次加强征管的重点定位在县(区)局的规范机构设置和业务重组上。做好这两项工作,必须遵循两化原则:一是属地化原则。属地管理实际上就是边界管理问题,它是税源管理的主要方式。坚持属地管理,就是在边界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不论其所有制性质,不论其隶属关系,不论其所属行业,一律就地就近管理,税务机构的设置也要坚持这一原则。二是扁平化原则。扁平化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其目的就在于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坚持扁平化管理,必须适当分解和上收包

括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在内的部分税收执法权,逐步强化县(区)局的税收征管职能,同时,对税收征管全过程实行科学、严密、高效的全程监控。

在这次完善征管体制中,总局要求各级国税局一般不再设置直属分局,地市局已经设置一时不能撤消的直属分局,必须说明情况,报总局审批后,暂时保留一个,但从长远看最终还是要撤消的。对于县(区)局的直属分局这次一律必须撤消。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重点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后,如何选择有效的征管模式,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征管部门最近作的调查,目前全省县(区)局中冠以直属分局名称的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直属分局只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在城区属地还设有其他税务分局,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的征管工作。第二类直属分局既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

管工作,还同时承担城区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第三类直属分局不承担县属企业或重点税源企业的征管,而是承担城区及周边若干乡镇的税收征管工作。在这三类冠直属分局名称的税务分局中,第一类是真正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二类部分意义的直属分局,第三类则只有名无实的直属分局。针对上述情况,在征管模式上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模式是撤消县(区)局直属分局和城关镇所在地税务分局,由县(区)局内设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股直接负责税收征管,适当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这是总局要求最终必须达到的模式。第二种模式是撤消直属分局,将其所管辖的县属企业划归属地管理,同时在较大县的城区或管辖五个乡镇(街道)所在地成立税务分局,保留现有农村税务分局,县(区)局不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在这种模式下,县(区)局暂不内设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均设在分局一级,但这只是根据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差异巨大这一客观现实而采取的一种过渡模式。到底选择哪种模式,各地应该结合实际,从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强征管,提高效率的角度来确定,并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不宜搞一刀切,形式要讲,但更要重内容。

四、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难点

这次加强征管的难点在于建立属地管理,基层征管合一,前后台分开并协调高效的征管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基层的征收与管理是难以分开的,片面强调征、管、查三分离,片面强调专业化管理,片面强调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等做法是不够科学的,基层征管分开了,不仅纳税人办税不方便,还会导致税务机关内部分工分家、推诿扯皮,出现管理真空和漏洞。因此,基层征管必须合一。各级国税局要以贯彻省局即将出台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和《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业务流向,重组基层业务。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理顺基层业务流向。凡属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事务,统一由基层税务机关的前台办税服务厅负责受理和办理;凡属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事务,统一由税务机关的后台内设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二是要进一步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管理。对非法定管理环节,要清理废除,比如税务登记等常规事务的办理,只要纳税人申请资料齐全、合法,税务机关可以先发证,再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进行事后调查,以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提高效率,方便纳税人。三是要建立前后台既分工明确又密切联系的协调高效运行机制。前台在受理纳税人各项涉税事项时,能即时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需要后台审批的统一交给后台管理部门;后台管理部门接收到前台报审事项,按政策法规进行审核,能即时回复的即时回复,不能即时回复、需进一步核实、评估、调查的,转交税源管理等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税源管理部门处理后,再将结果反馈给综合管理部门,由此形成闭环的工作流程。同时,依据上述流程,建立健全涵盖各各环节、各个岗位的责任制度,以明确分工、确保流程运转顺畅。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建立涉及业务重组的力度很大,必然会对基层税务人员在观念上造成冲击,各级领导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要作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五、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出发点

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是做好税收征管的前提,也是加强征管的出发点。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首先,要针对当前税收征管的制度缺陷和制度缺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正确认识管事与管户的关系,彻底解决过去因管事不下户而造成的税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管事与管户其实是一回事。管事离开管户就没有针对性;管户不从具体事务入手就失去工作内容。二是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办法。要探索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和数据,将分析评估与必要的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摸清规律,发现问题,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建立有效的分类管理办法。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把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管理,要重点监控分析;对零散税源和个体户税收,要完善电脑核定定额管理;对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未达起征点的业户,要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其次,要大力推行征管资料的一户式存储管理。征管资料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涉税活动的纪录,也是检验征纳双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实行一户式管理,不仅能将过去散存于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征管资料,按独立的纳

税人加以归集,使之能全面反映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全貌,进而通过分析比对,找准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相应的强化和弥补措施。而且,还能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

六、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着力点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的必然选择,也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掌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实效性。所谓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针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按照精、细、深的要求,通过重组税收业务,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克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科学化和精细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化是前提,精细化是保障。有了科学化不等于就做到了精细化,达到精细化也不等于完全实现科学化。从当前我省征管工作的现状来看,首先必须解决的主要矛盾是精细化管理问题。应该说,我们目前制定了许多制度,也还算比较科学,但却缺乏精细化,很多的管理工作还缺乏针对性,抓得也不够深、不够细、不够实,管理的效能还不高,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可以说,离开了精细化,再科学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都只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因此,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除了要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以外,更重要的还是要着力抓好精细化管理,要全面实施纳税评估和分类管理,推

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些都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七、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支撑点

征管改革离不开信息化这个支撑点。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有新的认识和定位,不能就信息化谈信息化,不能一讲信息化建设就赶时髦。这两年省局比较注意这个问题,比如全省门户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我们就没有一窝蜂上,而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的。今后,发挥信息化对税收业务的支撑作用,要在应用上下功夫、作文章。当前要重点抓好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以及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内部,要加快征管2.0版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金税工程系统三大系统整合步伐,严把信息数据的入口关、维护关和考核关,实现内部各管理系统信息的共享。外部,要加强与工商、地税、海关、国库、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特别是要加强四小票信息的对碰,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在强调信息化对税收管理工作支撑作用的同时,必须认识到计算机系统的局限性,注重人机结合,不要迷信电脑。凡是电脑干不了、干不好的事项,如实地调查、案头评估、政策咨询等,要依靠税务人员从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加以判断、处理。

八、要把握好加强征管的落脚点

质量和效率是征管工作的生命线,是改革的落脚点,也是根本点。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体系也好,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也罢,归根到底还要靠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来说话。离开征管质量和效率讲改革、谈措施,终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征管质量和效率如何体现呢?谢旭人局长在全国征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执法规范。就是要把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该收的税一定要收,不该收的税坚决不收,有优惠政策的一定要落实,执行政策不偏不倚,既要实体合法,更要程序合法。二是提高征收率。这是现阶段检验各级税务机关的工作和管理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包括税收占当地gdp的比重和税收弹性系数。从目前情况看,税收弹性系数应大于1,但从长远看并不是说税收弹性系数越高越好。三是成本降低。既要考虑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也要考虑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既要考虑短期成本的降低,更要考虑长期成本的降低。这是税务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聚财为国,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如果改革后成本不但没有降低反而增加,那就说明我们的改革有问题。四是社会满意。完善征管体制,不仅带来税务部门职能的转变,监管的加强,更应该给纳税人带来服务的优化。我们重组业务,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征管合一、前后台分开的新的运行机制,推行一窗式服务和一户式管理,提供电子报税和电子缴款手段,种种的措施都是为了使社会和纳税人满意。

总之,各地要进一步领会和吃透总局、省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联系实际,选准改革的最佳结合点,兼顾好原则性与灵活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作空头文章。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推动全省国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篇:纪检组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张连春纪检组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2024年5月7日)

同志们:

今年三月下旬,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在山东召开了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惠敏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税务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又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为了认真搞好我省国税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我们以现场观摩、学习、座谈的形式召开这次会议。两天来,同志们实地考察了肇庆、云浮两市国税局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并就如何更好地全面开展我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的座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就如何开展好廉政文化建设,我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体现了党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廉政文化作为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融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发展、新探索,是关于廉政信仰、知识、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阶段的一种有效载体。廉政文化是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它塑造人的精神世界,陶冶人的道德情操,为构建和谐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作为从事国税工作的同志,要深刻理解国税廉政文化的内涵,要明确我们所强调的廉政文化是国税廉政 1

文化。可以这样理解,国税廉政文化,是以国税工作为基础,以国税干部职工为主要对象,以“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为主要内容,以文化为载体的一种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筑牢国税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利于宣传反腐倡廉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有利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实践,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广东国税的重要举措。全省国税系统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深入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结合实际,注重多样性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

首先,要结合国税工作的实际。把营造依法、廉洁治税的浓厚氛围,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成为国税工作密切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体国税干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全体国税干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其次,要充分发现利用本土文化的优势。文化建设靠积淀、靠传承。千百年来,公正清廉始终是中华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并在各地留下各具特色的“印迹”。这些各具特色的地方廉政文化的遗迹,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感召力,我们要善于发现、善于应用。这里举两个例子。一个是河源市纪委在连平举办的教育基地展出的“三十六字官箴”,既具 2

有历史意义,又具有现实教育意义。这“三十六字官箴”全文是“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另一个例子是肇庆的包公祠。大家都知道,包拯是我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清官,为官清廉、铁面无私。包公在肇庆任端州知府三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百姓,并留下“离任不持一砚”的廉政佳话。我举的这两个例子都是我们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生动教材。学习“三十六字官箴”,我们会联想到廉政对于修身、齐家、治事的重要。参观包公祠,可以使我们感受包清天的清正廉明。因此,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不要离开本土文化,要更多的结合历史上优秀的本土廉政文化,与当地的人文、历史结合在一起,搞好现实的廉政文化建设。

第三,要坚持求真务实,紧密联系实际。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挖掘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优势,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遵循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所具有的潜移默化、长期受益的作用,积极搭建廉政文化活动平台。要利用树立典型,创作廉政文学艺术作品,利用网络、影视、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形成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效果见微知著的多种廉政文化载体,开展廉政教育,倡导廉政风尚,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抓住本质,突出思想性,讲求实效

廉政文化建设有自身的特点、自身的规律。廉政文化建设重在解决思想意识问题,重在形成为政清廉及公平公正的执法观念。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满足干部职工的文化需求,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道德修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3

既要注重形式,也要注重内容,更要突出廉政主题,突出廉政文化活动的思想性,要紧扣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社会风尚这一宗旨,注重挖掘优秀历史文化精华,借鉴和吸收优秀廉政文化成果,在税收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大力倡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效率诚信和民主法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观念、新道德。要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第一,增强廉政文化活动的说服力。我们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要倡导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一定要具有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要为广大干部职工所接受、所认同。切忌为搞活动而搞活动,把廉政文化活动变为生硬的教育活动、纯粹的娱乐活动。第二,增强廉政文化活动的亲和力。我们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应当是广大国税干部所喜欢的,能够积极自愿参与的,不能曲高和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既要有“阳春白雪”,又要有“下里巴人”,把高雅文化艺术和通俗文化艺术有机结合起来,要尽量多些“下里巴人”,以便于广大干部接受和参与。要突出时代性和国税特点,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多元化的文化需求结合起来,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国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个人修养、个人发展结合起来。第三,增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渗透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使廉政文化融入国税事业的各项工作之中,使廉政意识入心、入脑,在国税干部队伍中形成高尚的道德风尚、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公正廉明的系统氛围。

四、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靠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靠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抓好。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协调,4

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在这里特别强调,各级纪检组要负起牵头的责任,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组织协调。要积极主动向各级党组请示、汇报,调动各职能部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促使廉政文化建设成为党组支持、部门参与、群众欢迎的一项活动。二是主动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三是主动参与活动。要多想办法,多出点子,把本部门的工作融入到廉政文化活动之中,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加强自身修养。

五、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国税文化建设的关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国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先行,推动整个国税文化建设。二是正确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部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时千万不要以偏概全,要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整个党风廉政建设之中,以廉政文化建设推动惩防体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的开展。

第二,切实防止五种倾向。一是防止片面追求形式;二是防止死板生硬;三是防止一阵风,注意持久性;四是防止片面夸大廉政文化建设的作用;五是防止一刀切或一种模式。

第三,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省局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各市局要认真组织落实,抓住主题,扎扎实实搞好“三纪”(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通过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惩防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第四,加强沟通交流。要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5

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要善于总结经验,积极加强上下之间、各单位之间工作交流联系,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6

第五篇:在纪检组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在纪检组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

x月x日,在区纪委的统一安排和区纪委常委xx同志的带领下,第x派驻纪检组来到了xx区卫计委,与被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见了面,第八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也从那天起正式开展起来。一个月来,本组做了一些工作,但更多的是思考和磨合,现按照会议要求将对派驻工作的一些思考和存在难点向大家做个汇报交流。

一、本季度工作情况

第八派驻纪检组正式入驻被监督单位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与被监督单位(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统计局)中层以上干部正式见面。

2、列席被监督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3、初步了解被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情况、单位三定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等信息。

4、参加为期三天半的纪检干部培训课程。

5、另外完成了x件信访件调查工作,完成了创文督查和志愿者工作,完成了x次全区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以约谈为切入点展开工作。

根据派驻工作规则,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对象主要是被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和中层干部,为了更好的展开监督工作,首先要摸清被监督对象的情况。除了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外,约谈是更加直观和精准的方式。本组将以约谈为切入点,采取约到派驻纪检组或者实地走访下属单位、基层院所等方式,与被监督对象深入交流,为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二)起底问题线索掌握情况。

与被监督单位原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和纪检组进行交接,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全面清理被监督单位掌握的信访举报材料及问题线索。着手处理收到的信访举报,着重对反映被监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适时开展核查工作。结合参加会议、实地调研、谈话交流的情况,分析问题线索和揭露出来的问题。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严肃问责并责令纠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并系统通报,真正做到对被监督单位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底数清、情况明、执纪严。

(三)建章立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

一方面是自身完善,结合被监督单位的实际,思考细化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和分工,处理好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和被监督单位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明确跟被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制度,如每半年与被监督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被监督单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制度等。

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需要学习的业务知识更多更深。

第八派驻组监督单位有卫计委、民政局、统计局,都是业务性很强的职能部门,尤其是卫计委和民政局,不仅涉及基础民生,各种制度、规范、政策文件非常庞杂,即使这些单位的领导也未必能够全盘熟悉。派驻组要想更好的履职,就花费大量的时间熟悉了解被监督单位的各项文件规定。

(二)如何更加精准的履行派驻监督职能。

按照文件要求,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就是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的班子会、重大事项研究等会议。但目前由于精力和时间,只能有选择性的参加部分会议,那么哪些事项是必须参加监督,哪些事项可以由被监督单位自己监督,如何区分哪些是被监督单位内部事务,哪些是派驻纪检组必须介入的事务,尺度较难把握。

(三)原区直部门纪检组所承担的某些职能如何划分。

派驻改革前,区直部门的纪检组承担着部门内部各项监督,改革后哪些职能应由被监督单位继续承担,哪些职能应由派驻纪检组承担认识不太清楚。如科级干部因私出境,程序是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审批、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审批、区领导审批,并无报备区纪委的规定。现在是否由派驻纪检组履行该职能,如需,是否向区纪委进行报备,如何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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