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应急管理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健康的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政绩”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断完善学校与社会互动的安全防范体系。
2.基本原则
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稳定”的原则,全力以赴,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的三落实。在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要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做到处事不惊、果断应对,在处置中要区分矛盾,分清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把影响和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安全应急事件处理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副总指挥:成员
: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有关安全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种物资保障,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积极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把不良影响与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反恐防恐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
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3.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分队,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4.组织保障
(1)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区反恐防恐防暴消防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校区防恐防暴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2)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对全校学生和职工开展防恐防暴形式教育、消防知识讲座和遵纪守法教育,确立重要防护部位(财务室、食堂、宿舍、教学楼、实习车间、计算机中心等),密切注意和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作形式,控制事态发展,对重大工作部署做出决策,协调各部门做好防范保护工作,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组建应急分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校区安全。
5.主要职责:
(1)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3)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6.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职工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7.主要职责和处置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节假日和夜间由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随时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带班的领导汇报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信息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各部门要注意收集各类动态事件信息。学生处负责收集学生的综合动态信息,要特别注意加强民族生有关信息的收集工作;校办负责收集各二级学院职工的综合动态信息;保卫处负责加强与部门的横向联系,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对有关事件做出快速反应,认真做好检查活动记录。信息工作总归口在保卫处,负责信息汇总和上报。
(4)定期向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出现事故时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
结合学校实际拟订部分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预案,明确防范应急措施。
(10)加强校门管理,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维护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强巡逻和检查,对有搞串联闹事迹象的人员,要果断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
(11)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完善登记制度。宿舍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加强宿舍安全的巡视和检查,杜绝失火、失窃事件的发生。
(12)要加强对学生餐饮、食堂等部位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防止发生投毒、中毒事件或因食品不卫生而引发群体性疾病。
(13)加强校区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网上信息监控工作。要密切注意有关政治稳定、恐怖暴力事件和“法轮功”等方面的信息和反应,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并向学校报告。
(14)在全校区学生和职工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防恐防暴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防护培训工作。
(15)校医务室要对医务人员组织相关医疗防护知识的培训,储备必要的治疗药品和机械,以便能够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16)发生突发事件时,各部门领导要坚守岗位,相关人员(值班人员、学生处保卫处相关人员、分管领导、辅导员等)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在学校党政班子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临阵退缩。应急分队成员也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
(17)各部门领导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若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18)发生突发事件时,全校区的物资、车辆均由校区反恐防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院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
②医疗救护组:学生处、教务处、校医;
③治安保卫组:保卫处、保安;
④生活安置组:后勤处、工会;
⑤通信联络组:院办。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学校总值班人员、保卫处人员;
2.报告程序:
(1)保卫处;
(2)学校总值班和带班领导;
(3)学校主要领导;
(4)上级公安消防部门;
(5)省教育厅;
3.火灾报警程序;
(1)发现火情时,当事者要及时报保卫处,保卫处应当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同时报总值班及带班校领导;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郑州市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学院···处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再行挂机;
(3)总值班人员在向学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灭火组织实施:
(1)参加扑救工作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与消防部门的配合: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总值班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灭火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救火逃生原则: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用校园广播或扩音器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5)人员疏散:无关人员要按各自规定的疏散路线、地域迅速撤离火场,以便于灭火工作指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操作。
5.火灾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6.火灾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4)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要立即报告带班校领导;
(5)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四)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主管领导、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2.报告程序:
(1)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2)学校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
3.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单位举办校内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并在保卫处备案,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2)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气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3)应急预案启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4)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附近153医院救治,情况紧急要及时报警求助。
(5)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4.注意事项:
(1)学校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学院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校长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主管校领导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带班领导、学校总值班干部、学生处、二级学院、保卫处值班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上课教师。
3报告程序:
(1)
事发当事人报告保卫处、学生处、二级学院辅导员;
(2)
保卫处值班人员报总值班干部;
(3)
总值班报带班领导;
(4)
学校主管领导根据需要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由党政主要领导确定是否向省教育厅报告。
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总值班,总值班报带班领导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保卫处及相关部门做好控制事态发展工作。
(3)总值班安排救护救治师生工作。
(4)保卫处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归案。
(5)保卫处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材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保卫处处长、学校总值班、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保卫处处长;
(2)主管校领导;
(3)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向教育厅和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处有关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部门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2)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涉及数额较小的案件,由保卫处内部处理,涉及财产数额较大的,符合报案条件的,再行实施预案。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七)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学生处、学校总值班、膳食处处长。
2.报告程序:
(1)学生处;
(2)学校主管领导;
(3)学校党政主要领导;
(4)教育厅领导;
(5)根据事件需要,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附近153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由辅导员、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工作,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事件处理情况,由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6)依据情况,要迅速及时向省教育厅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7)做好所食用食物的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8)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9)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八)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总值班、学生处、后勤处处长及校医务室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总值班;
(2)学校主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告当地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4)经学校党政领导同意后报告省教育厅。
3.处置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外出现传染性疾病的处理: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并对患者进行隔离室休息隔离。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通过医院救护部门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及时通知其家长,前往指定医院按照要求监护管理学生。如果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立即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学校主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所在班级及部门应立即逐级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要及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省教育厅的处理意见。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
客观公布信息。应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9)
如实向省教育厅汇报有关情况,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教务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有关领导申请变动教学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有关大型集会活动。
(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课、局部停课、全部停课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学校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学校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不缓报、不漏报。
(6)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7)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8)校卫生所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报告。
(九)停电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后勤处处长、值班电工、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1)值班电工、后勤处处长;
(2)学校主管领导。
3.处置措施:
(1)获取供电部门通知,学校后勤处和教务处、学生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落实学生早晚自习、上课、就寝等具体工作。
(2)如果遇到突然停电,各班任课老师首先将学生稳定在教室内,了解情况,稳定学生情绪。
(3)如果遇到不明原因停电,总值班老师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应由主管校领导指派有关责任人立即通知学生处值班及各班任课老师。
(4)疏散学生时,立即调集在校教师打开应急灯在重要地段应急照明。所有任课老师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教育学生下楼梯和经过主要通道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踩踏。
(5)疏散时所有任课老师应随所在班级同学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离开教学楼。
(6)如果学生宿舍停电,宿舍管理员和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总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使用明火照明。要指挥本宿舍学生立即停止洗漱,迅速就寝,严禁互串宿舍、到楼下或到操场从事其他活动。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出宿舍,必须报告宿舍管理员,经允许后由宿舍管理员领出宿舍。
4.注意事项:
(1)学校后勤处要定期对学院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置应急灯,保证每个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
(3)对宿舍管理员、总值班老师等要配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学院配备充足应急手电筒。
(十)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总值班老师、学生处值班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生处;
(2)学校主管校领导。
3.处置措施:
(1)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有关任课老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询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及时将学生情况报告学生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附近153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主管校领导。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的,有关教师要及时拨打救助电话,请求“120”立即赶赴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根据情况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附近153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处,学生处要及时通知学生所在班辅导员、班主任,并同时向学校主管校领导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校领导,并按照主管校领导指令做好处置工作。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依据情况向学校申请,履行手续从财务暂借,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所在系部、处室领导报告,以便学院相关部门安排工作移交。
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十一)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总值班教师、实验老师、辅导员。
2.报告程序:
(1)二级学院院长、实验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
(2)学校主管校领导。
3.处置措施:
(1)学生在上实训课期间,一旦因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任课教师必须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速将情况报告系部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和教务处处长,并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院医务室或附近153医院救治。
(2)如果情况紧急,马上联系车辆或拨打“120”救护。
(3)在救治学生的同时,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4)规范处置医疗费用。
4.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所有实验实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实验实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定期对实验实训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存放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十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主管校领导、保卫处。
2.报告程序:
(1)保卫处;
(2)学校主管校领导。
3.处置措施:
(1)学校保卫处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盘查登记,认真填写门卫值班记录。
(2)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校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将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学院。
(3)保卫处值班及相关人员要加强课间教学区域的巡视工作,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4)凡本校教职工的亲属等到学校内探亲、访友或住宿,都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离开学校时要履行相应手续。
(5)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将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带到学校内。
(6)教职工负责自己所接待外来人的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由直接责任教职工负责。
(7)出现外来人员滋事时,教职工应尽可能的稳住滋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的确保师生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保卫处有关人员和学校带班领导。
(8)带班校领导或保卫处人员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9)事发后,应注意稳定教师和学生的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
(10)学校主管校领导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1)在警方到达后,学校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十三)疏散地域的划分
1.2.3号学生宿舍楼的疏散地域为:广场东侧。
1号教学楼和图书馆楼的疏散地域为:广场中部。
礼堂和老实训楼的疏散地域为:广场西侧。
4.5号学生宿舍楼的疏散地域为:广场西侧。
6号学生宿舍楼和2号教学楼的疏散地域为:体育场。
7.8号学生宿舍楼的疏散地域为:体育场。
新实训楼的疏散地域为:楼前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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