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党课讲稿
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今天我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内容给大家讲一堂党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2024年6月党中央印发的《条例》中许多内容亟须修订完善。2024年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条例》,就有关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新《条例》发布一年多来,XXX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坚持把《条例》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基本遵循,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机关党建的日常,全面提高了机关党建质量。《条例》的具体内容还需要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持续深入地学习,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下面,我围绕《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XXX基层党建的实际情况谈三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贯彻执行《条例》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XXX机关党建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不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样要从政治建设抓起。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站位决定立场和方向。毛泽东主席评价叶剑英元帅“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就是赞扬他总是能在重大历史关口,站稳立场、明断是非、果敢抉择。红军长征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可见即便是红军队伍里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因此,只要是为党工作,无论岗位性质、职务高低,都要首先解决好政治站位和政治方向问题,明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明白上级的“指挥棒”是往哪儿指的。革命斗争时期,我党的联络站或电台一被敌人破坏,党组织就要千方百计地设法与上级取得联系,获取上级指示。党中央和毛主席就是用“嘀嗒、嘀嗒”的电台声指挥全党全军,全党全军都无条件执行。今天的我们也同样存在“设电台”“架天线”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说,主流党媒党刊基本上都有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的内容更新也非常及时,上面都有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各支部要经常组织学习,每名同志都应当经常“刷一刷”、学一学,这是对XXX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履行好职责的最起码条件。从小的方面讲,在XXX工作具有获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同志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善于利用工作的便利加强学习,尝试着站在一定的高度和不同的角度看待、思考问题,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上级的决策部署的内涵意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执行到位,把工作干到点子上。这对个人的提高十分重要,是干部成长不可逾越的步骤。譬如推进自贸港建设,只有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格局、改革开放“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节点、地缘政治“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国际关系中美贸易摩擦的时代背景中来理解,才能更深刻地把握其重大意义,更加准确找准海口的定位,更加明确工作的方向。因此,XXX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提升政治站位当作一种能力来培养,从而更好地在纵向的承上启下中做到目标一致、贯通一体;在横向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中做到行动相携、节奏同步;在工作的不同阶段做到动态衔接、首尾相顾、步步为营。
二要锤炼政治品格。政治品格有着很广泛的内涵,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角度来讲,主要体现为党员如何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能否摆正个人在组织中的位置,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在我们党的历史中,很多优秀党员都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他们有的是不计个人名利,一切听从组织,抗战时期因部队缩编需要,中央军委领导找李先念同志谈话,要把其从军政治委员连降6级至营长,他毫不犹豫地说:“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的党性觉悟;有的能够一边忍受着委屈,一边积极地为组织工作,毛泽东同志在苏区受压失去了军权,但其能够沉着应对,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抓了经济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还有的不顾个人得失,真正做到了以身许党、以身许国,无论是“两弹一星”元勋还是核潜艇的设计者,哪一个不是数十年隐姓埋名、无私奉献,为的是国家民族能够挺起脊梁。以上这些都体现了在处理个人和组织关系方面的大局为重、党的利益至上,是对共产党员优秀政治品质的生动诠释。相反,组织安排的事,于己有利抢着干,于己不利慢慢干、变通干或者不干;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动不动就闹情绪;组织做出的决定,执行时做“选择题”,讨价还价等种种个人主义表现,就是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关系。具体到XXX的每名党员,也要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融入组织、坚决服从组织。从组织的角度讲,肯定是希望每名同志都充分地发展,但在具体安排上首先要考虑到整体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我们的年轻同志较多,在一个年龄段存在“扎堆”,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组织上会有个统筹,争取最大限度维护同志们利益。所以大家平时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首先把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好,如果有什么诉求也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反映,并要相信组织会公正地处理好。
三要提升政治能力。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和战斗堡垒,要把提升执行力作为政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首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无论是党建制度要求还是具体工作安排,都要认认真真地执行到位,不能浮于表面、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变通、打折扣。当前有的同志觉得党建活动较多地占用了工作时间,心里有些不认同,这其实是自身缺乏政治素养的表现,认识不到党建对业务的促进作用。其实,每一项党建制度的出台都有其历史背景和深刻意义,我劝这些同志多学习党史。比如,如果了解政治建设对红军战斗力提升的作用,就不会觉得党建和业务是“两张皮”;如果了六届六中全会为什么提出“四个服从”以及政令不畅对中国革命的危害,就会自觉地和上级保持一致。在具体工作中,上级站位更高、考虑问题更全面、经验也相对丰富,因此做出的每项决定都是有具体考虑的,具体负责实施的同志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但首先要原原本本地执行。党办工作无小事,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无论是文件流转还是具体物品摆放,都要一丝不苟地执行到位,不能做自作聪明失了街亭的马谡。其次,要学会创造性地执行。有一本书叫《把信交给加西亚》,讲的是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信急需送达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然而当时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美方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而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一名叫罗文的中尉历尽艰险顺利完成任务的故事。有时候领导要的是一个具体的结果,具体路径要靠个人摸索,这也正是体现担当和能力的时候,一定要紧盯目标奋力去完成。即使遇到问题也要及时向上级反馈,不能领导不问永远进行时,一问仍然在路上。
二、贯彻执行《条例》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这是党基于新时代的特点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因为,没有强大的组织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就得不到有效落实,基层党组织自身的特殊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也得不到具体体现。长此以往,基层党组织就会逐步弱化、虚化、边缘化,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因此,组织力的提升不仅是当前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一是增强凝聚力。组织力的概念,是毛泽东同志1929年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首先提出来的。毛泽东同志对党的组织力建设特别重视,1938年在《论持久战》中把政治组织力的强弱作为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予以深刻论述;1939,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近代中国的积贫积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组织程度不高。9.18事变前,关东军才1万多人,而东北军将近20万人,日本人为什么敢动手,主要策划者之一板垣征四郎看透了当时的中国只是分散部落的集合,根本不具有现代国家的组织动员能力。然而抗美援朝时中美军事实力相差悬殊,而且当时的中国一穷二白,为什么能够战胜敌人,因为“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因此,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要用心思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同志们团结凝聚在一起,产生1+1>2的聚合力,产生类似“核聚变”一样的强大力量。
二是注重感染力。怎样把同志们有效地聚合在一起呢?既不能靠行政命令,也不能靠许之以利益,做有效、最根本的办法是唤起其内心的认同,使其自觉自愿地积极为组织贡献力量,这就需要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不是虚的而是实的,还拿抗美援朝举例,仅就军事斗争来说,为什么志愿军能战胜装备远优于自己的敌人,毛主席用诗意的语言总结胜利之道:敌人是钢多气少,我们是钢少气多。这里的气,就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气,气从何来,很大程度上在于思想教育。当前我们有的党建活动、政治教育还存在党员参加的自愿性不足的问题,偏重灌输,忽视消化吸收,取得的效果也就难免有限。因此,党员教育也要发扬民主,党建活动安排要多征求同志们的意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引起共鸣,唤起担当奋进的精神意志。人心相通,真情相融,在内容上,只要把理讲透、把故事讲好,就能感染人、激励人、鼓舞人。比如,谁家都有孩子,看过众多90后、00后披上白衣变成抗疫战士的事迹后,我们都会产生一种舍家为国的情怀。同样,看过《中国女排》就会激起对祖国荣誉的执着,看过《金刚川》就会激起不怕牺牲的精神。明年就建党一百周年了,一百年的党史里有很多好的故事和题材,这一个精神宝库,要善于用好。做思想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只有自己学深、真信,才能讲出真情实感,才能感染他人,使党员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提高战斗力。党建不能和业务工作脱节,党建成果要转化为工作实绩,要在工作中培养、锻炼和考察干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对于基层组织负责人来说,要学会锻炼队伍,有意识地给党员特别是年轻同志压担子、教方法;同样还要善于用人所长、整合力量,形成最大合力。对于同志们来说,要有意识地多投入实践,主动承担任务,注重总结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是苦练本领、增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年轻干部要抓住黄金时期,具备担当的才能、成事的本领,关键是在本职岗位上反复历练,练得越多越扎实,能力提高就越快。此外,大家要有多岗位锻炼的意识,锻压专业有个术语叫“多向锻造”,就是把一块铁坯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全方位锻炼,这样生产出来的东西与单向锻造出来的东西就不一样。因此,一方面组织上要为大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同志们自己也要善于把握身边的机会,别人需要帮忙要热情相助,比如,经常办文的要主动学习办会、学习待人接物的方法技巧,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同志还要学习领导的思维方法和工作艺术,反之也一样,要尽量使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和全能型人才,确保办文经得起推敲、办会经得起检验、办事经得起核查,这样自己的路才能越走越宽,才能走得更远。
三、贯彻执行《条例》要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营造党员温馨家园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最后一公里”,党支部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党的决策部署能不能落地见效,影响着党在一线党员、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党支部建设这个基础必须打牢。
首先,要加强班子建设。有关班子建设的具体要求,建议同志们认真读读毛主席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文章历久弥新,堪称经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里我仅就班子的集体领导谈一点理解。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目的是促成群策群力,防止和避免“一言堂”。就XXX整体来说,支部书记基本上都能认清自己的党建责任,相对而言支部委员的党内职务意识不强。虽然说支部委员都能支持支部书记工作,较好地完成支部书记分派的任务,但这只做到了“群力”,如果仅仅停留于此,就是把自己等同于了普通党员。因此班子成员的职责和身份更多体现在“群策”上,要在支部建设的方法、思路上贡献更多智慧。从支部书记的角度来说,要想把班子建好,也要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汉高祖刘邦能够作出一些正确的决策,与他善于采纳不同的意见密切相关,比如:一采纳了郦食其夺取陈留县的意见;二听张良劝说,封韩信为齐王;三楚汉划界鸿沟后,听张良、陈平之劝,趁机追击引兵东向的项羽;四是刘邦称帝后,欲建都洛阳,听齐人刘敬建议,入都关中长安。相反,项羽就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虽然范增给他出过主意,可是项羽不听范增的话,最终导致了失败。
其次,要做好普通党员的工作。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党组织把人交给我们,我们就有责任把人管好、带好。同志们朝夕相处,如果有谁有什么情况或者问题,都是能够察觉得到的,否则不只是马虎大意的问题,还是失职问题。要经常性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了解每名党员真实想法,及时解决思想困惑,疏导心理压力。办公室工作虽然很忙,但要让同志们做到人累心不累,心情愉快地投入工作。支部书记要提高谈心谈话水平,学会拉家常、接地气,和同志们做到交心,不要谈话时还全都是《人民日报》式的语言,那样只会流于形式。此外还要关心同志们生活,帮助解决些实际问题。网上有一个观点我比较认可,离了你,单位照转,地球照转,但是如果你们家里离了你,可能一个家庭就塌下来了,因为你是顶梁柱。所以大家要平衡好工作与生活,组织上也要帮助协调,让党员真正感到温暖。
第三,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既是基层党组织的分内职责和必须守好的阵地,又是对党员干部的真切爱护,必须抓牢抓实。XXX的工作性质有特殊性,纪律作风建设也有不同的侧重。之前我常说XXX“清水衙门也有廉洁风险”,大家要正确地理解这句话。“清水衙门”是指XXX不像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那样有直接的执法权、司法权,相对而言拿权力直接变现“真金白银”的腐败可能性不大。XXX的风险在哪,在于接近领导、接近中枢。正因为XXX的特殊位置,所以和其他单位打交道的时候、和群众接触的时候,别人可能会高看一眼、高抬几分,这样可能会让有些同志产生飘飘然的感觉,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进而出现一些跑冒滴漏。社会上还有一些人以结交领导身边的人为荣,经常组织一些所谓联络感情的活动,如果你不把吃人家一点、喝人家一点、收点小礼品当回事,回头别人有求于你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要么不给人办事、落个“不地道”的名声,要么利用工作带来的便利条件去进行所谓的“回馈”,而你又有什么能“回馈”的?无非是透漏一些领导的情况、提供一些核心消息,或者在安排领导调研行程等事项上给一些特殊照顾等等。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小事,相对于一般的单位,中枢部门的纪律作风问题的危害更重。因此,XXX的纪律作风建设要更加严格。从支部的角度来讲,要协助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真正用好“第一种形态”。正如我刚才所讲的,大家朝夕相处,如果谁有什么苗头性问题不可能不被察觉的,关键就在于相关责任人愿不愿意唱黑脸。其实大家不要怕得罪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真心为别人好,别人是会知道的。所以在同志面临危险处境时一定要棒喝一声、一定要拉一把,在前进路上不要使一名同志掉队。
以上是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一点思考,希望能使大家有所启发。谢谢大家!
2024 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课讲稿
今天我们来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首先,第一部分《条例》制订的背景及意义。
制定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年来出台的有关党内法规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和国家各级机关认真贯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坚持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觉上积累了重要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许多内容亟须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条例》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和新时代党的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的理论、实践相关制度创新成果。
修订的意义在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7.9 讲话加)
第二部分《条例》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等规定具体化,并与党的十八
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文件相衔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四是深入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力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
第三部分,一起学习《条例》主要内容。
一共分为 9 章 43 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订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第二章‚组织设置‛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领导体制等。第三章至第八章规定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基本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作出规定。第九章‚附则‛对解释、实施等作了规定。
主要修订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保持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章节有所调整,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要求写入《条例》,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 5 个方面的原则。二是适当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修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以及机关纪委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充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职责。三是突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四是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上,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求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增加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内容。六是在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
面,要求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机关干部的重要平台,保证党务工作力量,注重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七是在领导和保障上,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规定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提出了要求。
如何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是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重要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在总则部分,强调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深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在其他章节,将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其中,体现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监督、领导保障等方面,一体推动抓好落实。
《条例》在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作规定。
各级党政机关有 750 多万名党员,是我们党执政队伍中的中坚力量。《条例》坚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对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作用、发
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服务。一是加强党员教育,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求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特别是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三是关心关爱党员,要求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四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激励党员干部建功立业。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发展质量。
《条例》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要求
党的基层组织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条例》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要求。在监督对象上,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推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工作目标上,要求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监督方法上,要求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等,深入了解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
《条例》在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具体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针对一些单位党务工作人员配得不强、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条例》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强调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适当增加人员。三是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定期培训机关党务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四是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激发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的活力。
《条例》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方面规定,为保障责任落实到位作制度安排。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机关党建责任主体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工委、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单位党组(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理顺工作关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赋予党组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的职责,机关党建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围绕‚谁来抓‛这个关键问题,《条例》总结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在‚领导和保障‛一章作了比较大的改动。一是明确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二是要求机关工委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三是规定党组(党委)要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每年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同时加强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归口领导或管理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四是明确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
序。
为推动和保障党建责任落实,突出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条例》明确要求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此外,《条例》对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来源、使用范围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下来我们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逐条进行解读学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解读:总则部分一共四条。第一条说的是目的依据,第二条说的是职能定位,第三条说的是指导思想,第四条说的是工作原则。咱们从逐句解读。
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句话绝对不是‚习惯性‛地‚使用‛的,其背后有一整套理论支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一部分开篇即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崭新的思想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了系统科学的理论体系。‛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及其党组织,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必修课‛。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所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所争议地,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首要目的。
②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我们知道,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在 2024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咱们先列出来看。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
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原文进行温习之后,我们至少能得出两个基本结论:一是,两者都是新时代的新要求、新路线,突出一个‚新‛字,有着满满的十九大的‚特色‛;二是,两者是包含关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组织建设‛落地的具体化、体系化;三是,仅就‚总要求‛和‚路线‛的字面意思来看,‚总要求‛更侧重于‚要干什么‛,‚路线‛更侧重于‚要这么干‛,路线是对要求的落实。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那就是——本《条例》一定会涉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方方面面,但是更加聚焦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我们在后续的解读中,尤其是组织设置、党的政治建设等内容,都无不体现着这一点。
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报》中说的很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由此我们可以很深刻地了解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那么,为什么这句话要被写在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呢?同期发布的国企条例中可没有在这一部分直接写出来。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也好理解,就是因为党和国家机关在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作用。2024 年 2 月,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和民主协商会上就曾指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只这一句话,疑问也就没有了。
④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总书记在202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的第一点意见,就是‚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直截了当地提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结合总书记的这段讲话,把‚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作为目的之一,既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与传承,也是贯彻总书记这次讲话的精神。
⑤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同样是总书记在2024年11月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其中的第四点说的就是‚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指出‚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紧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⑥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至少到现在为止,公开的信息中还很难找到‚机关治理‛方面的内容。所以,‚机关治理‛这四个字应该是一个新提法。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第一段第一句话就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是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我们整合了一下方方面面相关的信息,大致总结出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机关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二是机关治理是机关主要工作任务的概述。
我们接着说依据。这就比较简单了,一个是党章,一个是有关党内法规。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以党章为制定《条例》的依据是必然的。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说的‚党内法规‛究竟代表了什么。通常来说,我们看到更多的类似表述是‚法律法规‛,为什么此处没有提‚法律‛而仅仅是‚法规‛呢?我们查了一些相关规定,可以这样解释:
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此处仅仅说‚党内法规‛,指的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也就是相关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这样,依据的范围也就精准了。
第二条解读:本条内容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进行了说明,包括领导关系、工作定位。
①领导关系。机关基层党组织接受谁的领导呢?文中给出了三个‚角色‛,一是上级党委;二是上级机关工委,三是本单位党组(党委)。②工作定位。党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提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对比一下很容易看出,本条后半部分和党章中的描述几乎一模一样。我们一句一句看原文:一是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协助‛而不是‚牵头‛或‚主导‛,更不是单纯‚接受‛任务,这就说明机关党组织在这方面既要做好‚协助‛的工作,也要有一定的主动性。二是改进工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改进工作‛与前面的‚完成任务‛之间不是顿号而是逗号,所以,改进工作并不是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做的,而是本身的职能,‚改进‛的意思是,不是开创性开展工作,而是完善新开展工作。三是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此处特别说明了是‚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
员‛,也就是说,领导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等事项,是机关党组织负责的。四是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这句话本身比较好理解,但我们能不能因此就说‚领导本单位党建工作‛呢?显然也不能。我们只要锁死这四点定位即可,千万不能凭感觉说出机关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或‚政治核心作用‛等等的错误说法。
第三条解读:第三条说的是指导思想,整体上来看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始,到做到‚两个维护‛结束。是当前各领域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也就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这句话。总书记多次强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性。第三部分,从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开始,到模范机关处结束,是新形势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使命任务。第四部分是最后一句话,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第四条解读:本条说的是工作原则。对机关基层组织来说,就是无论开展什么工作都应当遵循的。为什么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要遵循的原则是这‚五个坚持‛?这‚五个坚持‛是怎么得来的?
我们先来仔细看一下‚五个坚持‛的结构。每一个坚持都可以分为前半句和后半句,前半句说的是坚持什么,后半句说的是因此怎么干或因此会怎样。很明显,后半句是前半句的说明或顺延。任何一个长句,都架不住一顿拆解。我们在明白了前后半句的关系之后,也就知道了每句话最核心的部分是什么。以上‚五个坚持‛,已将最核心的部分加粗。如此一来,脉络就更加清晰了。‚第一个坚持‛+‚第二个坚持‛,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句话一字不差地来源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第一句话。同时,也来源于习近平总书记 2024 年 7 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
提出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 6 条经验的第一条,即‚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才能永葆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6 条经验的第三条,即‚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也就是‚第三个坚持‛的来源。6 条经验的第六条,即‚只有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才能形成强大合力‛说的就是以上率下的事儿,也就是‚第四个坚持‛。
习近平总书记 2024 年 7 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谈到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时,提出了要处理好六个关系。其中,最后一个关系就是‚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也就是‚第五个坚持‛。‚五个坚持‛的来源都已经找到了。这些工作原则既来源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也散见于十九大以来总书记的相关讲话和历次会议精神,集中于 2024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最终成型于本条例之中。
第五、六、七条解读:第五、六、七条说的都是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我们统筹来看。
1.在党员人数方面。100 人以上设党的基层委员会;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3 人以上设党支部、7 人以上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在根据党员人数进行上述划分时,有两个特例:
①党员不足 100 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②党员不足 50 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
部委员会。——从上面两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特例发生的第一个条件是‚不足‛,这对于党员人数上不封顶的基层党委来说没什么,但对于党员人数两头都有限定边界的党总支来说,只有在‚党员不足 50 人‛时才有成为特例的可能性,如果‚党员人数超过 100‛还想成立党总支而不成立支委,这是绝对不行的;特例发生的第二个条件是‚因工作需要‛,这五个字就给基层执行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比如有的单位为了党组织架构的每一个层面都能和行政架构吻合,所以在党员人数不足时仍然要打破常规成立,比如有的单位仅仅是担任书记的领导资格老、影响大,为了平衡其心理而把二十几人的单位设置为党委,等等,这些情况尤其容易发生在机关;第三个条件是‚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就是说,特例情况下的党组织设置是要经过上级党组织的,而不能自己单位开个会就定了。请注意,这里说的是‚批准‛而不是‚同意‛。‚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是要有相关的文件存档的。另外,我们需要注意一个字,两种特例情况最后一句的描述,说的都是‚也可以设立……‛。一个‚也‛字,增加了勉为其难的语气,如同我们平时聊到某一件事可能会这么说‚这件事要这么做才对,但如果真出现什么什么情况时,也可以不这么做‛——您听出来了吧,‚也‛字表明了两个态度:一是不能把特例当常态;二是最好别按特例这么做,但在某种条件下这么做也没问题。
2.在产生机制方面。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党支部委员会,本条内容中没有具体说明产生方式。这几句话如果换个角度描述,可以是这样——党的基层委员会 2种选举产生的方式:①党员大会、②党员代表大会。至于选择哪一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而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 种选举产生的方式:党员大会。此处没有特殊情况的描述,也就是说,召开的必须是党员大会,不能因党员分散回不来等原因以党代会代替。说到这儿,我们假设一种情况,如果到会党员人数就是达不
到标准怎么办?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活人不能被尿憋死。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无非两个办法,一是提前或延期选举;二是视频在线。无论哪一种,都需要你的上级党组织同意,最好能有书面同意的意见留存,否则考核时因个人理解不同而算你违规你说冤不冤。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虽然文中没有提,但咱们多说一句补齐吧——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3.在每届任期方面。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这些数字放在一起之后,对比很明显,也很容易理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个字——‚一般‛。以上对每届任期的描述都是‚一般为‛多少年。有了‚一般‛这两个字,就增加了执行的弹性。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情况下,肯定都要严格执行 5 年、3 年、3 年的任期。但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呢?《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说的很明白,‚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另外,第五条中第二段,特别说明了党代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什么意思呢?我们查阅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以及几个省出台的代表任期制管实施法。党代会的代表实行任期制,可以解释为——‚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其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啥意思咧?也就是说,每一次召开党代会前,代表都要重新选举产生。以上三条内容,我们同时对比了一下国有企业和农村两个领域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内容,发现对于机关基层组织来说,这些划分相对清晰,针对复杂情况的细化分解基本上
没有。
第八条解读:本条说的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担任书记、副书记的条件。咱们逐句来看——
①‚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里所说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包括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和机关党支部,任期届满后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都很好理解。但是,如果你咬文嚼字的话,可能会产生一个疑问,在第五条至第七条中,说到要选举产生的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及后面虽然没说但其实也是那个意思的‚党的支部委员会‛。而第八条中,说到换届选举,本句的主语是机关基层党组织。那么,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等同于机关党组织的委员会呢?这个问题,一开始也把我们给整的有点儿懵圈。‚基层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应该没问题;‚党总支=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也应该没问题;但是,‚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似乎看上去有点儿问题,‚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普通党员‛才对吧?好,我们先把疑问搁置,查一下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的第二条这样说,‚本条例所称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以,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对于换届选举工作来说,党的基层组织指的就是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等等。也就是说,第八条的第一句话与前面三条并不矛盾。
②‚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里说的书记、副书记,自然包括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个层面,每个层面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后,都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但是,此处并没有说‚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什么意思呢?党总支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肯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是报上级党委还是上级党总支批准呢?不一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看上面两个层级党组织的权限设定。
③‚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这里面有两个概念需要解释——什么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单说就是,该机关党组织的建制就是党总支,而不是机关党委下设的党总支。什么是‚本单位党员负责人‛?第二段中两处出现了‚本单位党员负责人‛的描述。说实话,这 8 个字放在一起,比较考验脑回路。因为从字面上理解,可以有两层意思:一是本单位全体党员的负责人;二是具有党员身份的本单位负责人。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此处‚本单位党员负责人‛的意思是后者,具有党员身份的本单位负责人。——这句话整个翻译过来就是‚机关党委的书记,或不设党委的党总支书记,应该由党员身份的本单位负责人担任。‛请注意,原文说的是‚负责人‛,而不是‚主要负责人‛。显然,‚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一般来说,‚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党政正职一把手,‚其他负责人‛指的是副职。所以到底应该由谁担任呢?只要是党员身份的负责人(班子成员)就行,正职还是副职都可以。
④‚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这句话比较好理解,唯一可能纠结的地方,是‚较多‛到底是多多少?多少算多?要啥自行车?……本条中没有明确一个具体数字的标准,其实也是给基层执行的空间,在什么情况下设专职副书记,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来定。
⑤‚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前面我们解释过‚主要负责人‚的意思,这里就不再多说了。这一条的意思就是,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身份的正职领导担任。看起来很简单吧,但其实里面还有两个
概念要进一步说清:第一个概念是‚原则上‛,有这三个字在,就说明多数情况要这样,特殊情况也可以不这样,弹性空间出现了。第二个概念是‚党支部书记‛,没错儿,你的确没看错,就是‚党支部书记‛,这里的党支部书记是没有加前缀的。如之前提到的‚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这里并没有特指是‚不设党委及党总支的党支部书记‛。也就是说,此处的‚党支部‛,既可以是整个机关的党组织就是个党支部,也可以是机关党委下设的党支部。
⑥‚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机关党组织的书记或副书记,一般来说都是兼职,职务变动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这里说的职务变动,指的是‚书记、副书记‛,而不是其他的行政职务。后半句说的是征得同意,而不是批准,那么,这里的‚同意‛可以是正式行文报批的,也可以在相关会议上作为一项议程口头请示同意的,都没毛病。但是,最好都留有记录、有据可查。
第九条解读:关于机关纪委的设置问题,也是我们常常遇到和讨论的。有了本条规定,也就有据可查了。
①‚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这句话简单说就是‚机关党委应当设立机关纪委‛,其中有两处值得探究:一是‚应当‛这个词的使用,它代表了一层意思,就是对于机关党委来说,设立机关纪委是应当应分的,是职责所在,而不应该有什么疑问。二是,机关纪委是由机关党委来设立的,而不是由其他什么组织或上级其他什么机构来设立的。
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之所以把这两句话放到了一起,是因为它们都非常好理解。前一句说的是机关纪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副书记的职务应该是由一人担任的。请注意,当前,这种情况在其它领域并不普遍,有的设置专职纪委书记,有的还会由上级党组织派驻纪检组。后一句说的是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层面,是不设所谓的纪检机构的。您别笑,这种问题常常有人问。这下明确了,设的不是纪检机构,而是纪律检查委员。
③‚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这句话理清了领导和指导的关系——机关纪委受谁领导?两个,一个是本级机关党委,一个是上级机关纪工委。机关纪委受谁指导?一个,就是派驻纪检组。不仅要接受业务指导,还有监督检查。这句话,同时也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一部分职责,就是对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三章:基本职责。请注意,此处说的是‚基本职责‛而不是‚职责‛或‚主要职责‛。有了基本两个字,说明这些职责是最起码要做到的。只有先做到了这些,才能再提出更高要求的职责。第三章一共有两条,分别说明了机关党组织的职责和机关纪委的职责。
第三章,第十条(一)解读:
作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基本职责的第一项,和其它八项相比,包含的内容更多。首先,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很好理解了,机关‚三个表率‛的第一个,就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接着,是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里提到了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我们来看一下这三个制度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制度。其中,社会主义制度是总制度,其他一切制度都是为了坚持、巩固和发展这个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制度分为政治、经济、法律三个方面。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三个。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方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今后我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13个坚持和完善,涉及55个具体制度。这13个方面制度和55个具体制度除了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外,其余的应该说都是重要制度。——由此可以总结为:根本制度对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其他一切制度发挥着统领作用,是立国之本。基本制度是根本制度的基础,保障着根本制度在政治、经济、法律等重要领域落地生根。重要制度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活力和生机所在,不断改革创新重要制度,是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动力源泉。随后,是两个方面的‚宣传和执行‛,包括其后提到的作用发挥、创先争优等等内容,这和党章第三十二条关于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的第一项,在文字上完全一样。因此,我们也可以得出本条例中基本职责的出处,就是党章三十二条,是对此的拓展和延伸。
第十条,(二)(三)解读:
第二项内容说的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中红线之后的内容,具体说明了都要学什么。其中,深入学习的内容有一个,学习的内容有四个方面。深入学习的是‚党的创新理论‛,说白了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安排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时,完全可以将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始终,将其它各方面学习内容分布安排,确保全覆盖。第三项内容说的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责。文中红线之后的内容,都是对第一句话的补充和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具体‚动作‛,文中已用蓝线隔开,分别强调了组织生活、党员义务权利、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条,(四)(五)(六)解读:
第四和第五项内容意思相对简单,容易理解,分别明确了密切联系群众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职责。咱们重点说一下第六项内容。在 2024 年 3 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对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都有专门独立的部分进行部署安排。其中,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是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情况党内通报制度、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等等。这句话三个短句的第一个动词,分别是‚做好‛、‚推进‛、‚培育和践行‛,层层递进,最终把这些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通起来。
(七)解读:本条说的是机关的干部人事、选人用人工作。一共两句话,中间用分号隔开。前面一句,说的是对机关相关组织的干部的管理,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动词是‚协助‛,是协助党组(党委)进行管理,这也说明了机关基层党组织不具备完整独立的干部管理权限。第二句说的是在干部选任的过程中,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动词是‚配合‛,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完成该过程的相关工作,这也说明了机关基层党组织不具备完整独立选拔任用干部的权限。
(八)解读:本条的前半句‚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如果完全展开,领导的是①机关工会、②机关共青团、③机关妇女组织。前半句理清了领导关系,机关的这些群团组织,是由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来领导的。也许你会觉得这句话说了跟没说一样,机关群团组织当然是由机关党组织来领导啊~如果您这么想,只能说明实践经历不多,因为在很多时候,确实存在比如机关党委把机关工会的工作推给本单位工会的情况,美其名曰一个业务口管理更顺畅,其实本质上就是在推脱工作。各位在学习机关相关的制度法规时,有一种情况一定要牢记在心,就是——机关会有机关病——很多举措都是为防止扯皮而设计的。
本条的后半句明确了机关党组织与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关系,就是‚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此处说的是‚支持‛,而不是‚推进‛,这就说明了参与这些工作的程度不会太深,‚支持‛即可。具体如何开展也不必指导太多,因为依照的是工会章程、共青团章程、妇女组织章程等,开展工作是‚独立负责‛的。‚独立‛,说明不是和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其它工作合并开展,‚负责‛说明要自负其责,是有工作责任在其中的。
第十条,(九)解读:
第九条涉及到机关机构设置的一种常见情况,就是机关的直属单位。在很多情况下,这种直属机构往往是为了精简机关人员与机构数量而剥离了机关部分原有业务成立的。一方面,直属单位并不属于机关,但同时,也具有机关属性。本条内容,说白了就是——如果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于机关党组织管理,那么,机关党组织要领导这些单位党的工作的。这一条篇幅短、意思很好理解,但在实际中意义却不小。我们在相关调研中就曾经不止一次发现,有的机关党组织就是会以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去领导和管理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机关的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导致党建工作中落实过程中出现中空的情况。
第十一条解读:本条内容具体说明了机关纪委的职责,简要地说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详细地说就是以下六个方面内容。我们首先了解一下‚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含义。从党章各版本发展脉络来看——党的五届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对中央监察委员会规定的任务就是监督执纪,表述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党的十一大党章规定纪委‚负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开始,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设立‚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专章,对纪委总的要求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
法规‛,‚检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强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是监督的要求;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等,这是执纪的要求;第四十二条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这是问责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在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条件下,对纪委职责的高度凝练和准确定位。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来看——2024 年 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从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的关系来看——三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中。监督是纪委的首要职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纪监督,把维护党章作为根本任务,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坚定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执纪是纪委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子判别党员干部的行为,有错即纠、违纪即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问责是监督执纪的保证,监督执纪的效果最终要靠问责来强化,没有问责,监督执纪就难以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仅仅六个字却有着丰富的内涵,形成了党内监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的链条。本条内容中机关纪委的职责明确为监督、执纪、问责,因为这是党的各级纪委的总的职责。以下六条内容,既来源于这六个字,又与前面第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职责有着一定的联系。第一个方面内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请注意,这里面一共包含了 3 个动作:
①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做才算是维护?我们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大概总结出以下三层维护的境界,一是认认真真学习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二是自觉遵守,三是时刻以党章党规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
②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才算是遵守纪律的教育。其实说起来也简单,只要把纪律拆解开,相关内容拿过来学习就是了。而纪律如何拆解呢?其实就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③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什么是维护党纪的决定?党纪就是党的纪律,前面我们说的,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维护这六类的决定,更常见的就是对其中某个重要精神、重要文件的推进落实。举个例子就好理解了,比如印发《xx 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落地的意见》,就属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的范畴。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这句话包含两块内容,前者是检查,后者是监督。两个词虽然常常放在一起说,但在意思上是有差别的。检查侧重于查看、查验;监督侧重于对某件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目标。
第四章
第十二条解读: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专门有一章节强调‚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开头第一句就说到‚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本质上都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应尽之责‛。那么,作为机关的基层党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当然也就是‚必须的‛了。关于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同样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提到‚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此处专门将‚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放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之后这样重要的位置,可见,通过落实责任来加强政治建设,将是一个大趋势。
政治属性是党的根本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的基本功能。前面我们提到过,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专门有一章节强调‚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而此处说的是‚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请注意,此处有一个动词‚推动‛,也就是说,要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让党和国家机关的政治属性彰显出来。如何推动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的对应部分有详细的答案,包括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三个基本‛、做到‚三个转化‛等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是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对全党全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2024 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这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的政治建设上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党员干部在讲政治上树立了更高标杆。本条例顺延了这一说法。
第十三条解读:
本条内容一共四句话,总体上说的是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第一句话中,党的创新理论指的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来武装头脑,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大家可以认真体会一下这 3 个词...
党课:《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同志们:
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今天我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内容给大家讲一堂党课。
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2024年6月党中央印发的《条例》中许多内容亟须修订完善。2024年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条例》,就有关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新《条例》发布一年多来,XXX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坚持把《条例》作为加强机关党建的基本遵循,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融入机关党建的日常,全面提高了机关党建质量。《条例》的具体内容还需要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持续深入地学习,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发展。下面,我围绕《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XXX基层党建的实际情况谈三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贯彻执行《条例》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XXX机关党建的正确方向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不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样要从政治建设抓起。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站位决定立场和方向。毛泽东主席评价叶剑英元帅“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就是赞扬他总是能在重大历史关口,站稳立场、明断是非、果敢抉择。红军长征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可见即便是红军队伍里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因此,只要是为党工作,无论岗位性质、职务高低,都要首先解决好政治站位和政治方向问题,明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明白上级的“指挥棒”是往哪儿指的。革命斗争时期,我党的联络站或电台一被敌人破坏,党组织就要千方百计地设法与上级取得联系,获取上级指示。党中央和毛主席就是用“嘀嗒、嘀嗒”的电台声指挥全党全军,全党全军都无条件执行。今天的我们也同样存在“设电台”“架天线”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说,主流党媒党刊基本上都有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的内容更新也非常及时,上面都有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各支部要经常组织学习,每名同志都应当经常“刷一刷”、学一学,这是对XXX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履行好职责的最起码条件。从小的方面讲,在XXX工作具有获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同志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善于利用工作的便利加强学习,尝试着站在一定的高度和不同的角度看待、思考问题,从而更深刻地理解上级的决策部署的内涵意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执行到位,把工作干到点子上。这对个人的提高十分重要,是干部成长不可逾越的步骤。譬如推进自贸港建设,只有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格局、改革开放“船到中流浪更急”的关键节点、地缘政治“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国际关系中美贸易摩擦的时代背景中来理解,才能更深刻地把握其重大意义,更加准确找准海口的定位,更加明确工作的方向。因此,XXX的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提升政治站位当作一种能力来培养,从而更好地在纵向的承上启下中做到目标一致、贯通一体;在横向与兄弟单位的联系中做到行动相携、节奏同步;在工作的不同阶段做到动态衔接、首尾相顾、步步为营。
二要锤炼政治品格。政治品格有着很广泛的内涵,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角度来讲,主要体现为党员如何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能否摆正个人在组织中的位置,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在我们党的历史中,很多优秀党员都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他们有的是不计个人名利,一切听从组织,抗战时期因部队缩编需要,中央军委领导找李先念同志谈话,要把其从军政治委员连降6级至营长,他毫不犹豫地说:“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体现了老一辈革命家的党性觉悟;有的能够一边忍受着委屈,一边积极地为组织工作,毛泽东同志在苏区受压失去了军权,但其能够沉着应对,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做出自己的贡献,抓了经济建设等五个方面工作;还有的不顾个人得失,真正做到了以身许党、以身许国,无论是“两弹一星”元勋还是核潜艇的设计者,哪一个不是数十年隐姓埋名、无私奉献,为的是国家民族能够挺起脊梁。以上这些都体现了在处理个人和组织关系方面的大局为重、党的利益至上,是对共产党员优秀政治品质的生动诠释。相反,组织安排的事,于己有利抢着干,于己不利慢慢干、变通干或者不干;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动不动就闹情绪;组织做出的决定,执行时做“选择题”,讨价还价等种种个人主义表现,就是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关系。具体到XXX的每名党员,也要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融入组织、坚决服从组织。从组织的角度讲,肯定是希望每名同志都充分地发展,但在具体安排上首先要考虑到整体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我们的年轻同志较多,在一个年龄段存在“扎堆”,在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组织上会有个统筹,争取最大限度维护同志们利益。所以大家平时要把心思放在工作上,首先把组织布置的任务完成好,如果有什么诉求也可以通过正常的组织程序进行反映,并要相信组织会公正地处理好。
三要提升政治能力。讲政治是具体的,“两个维护”要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神经末梢和战斗堡垒,要把提升执行力作为政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首先,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无论是党建制度要求还是具体工作安排,都要认认真真地执行到位,不能浮于表面、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变通、打折扣。当前有的同志觉得党建活动较多地占用了工作时间,心里有些不认同,这其实是自身缺乏政治素养的表现,认识不到党建对业务的促进作用。其实,每一项党建制度的出台都有其历史背景和深刻意义,我劝这些同志多学习党史。比如,如果了解政治建设对红军战斗力提升的作用,就不会觉得党建和业务是“两张皮”;如果了六届六中全会为什么提出“四个服从”以及政令不畅对中国革命的危害,就会自觉地和上级保持一致。在具体工作中,上级站位更高、考虑问题更全面、经验也相对丰富,因此做出的每项决定都是有具体考虑的,具体负责实施的同志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但首先要原原本本地执行。党办工作无小事,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无论是文件流转还是具体物品摆放,都要一丝不苟地执行到位,不能做自作聪明失了街亭的马谡。其次,要学会创造性地执行。有一本书叫《把信交给加西亚》,讲的是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信急需送达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然而当时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美方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而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一名叫罗文的中尉历尽艰险顺利完成任务的故事。有时候领导要的是一个具体的结果,具体路径要靠个人摸索,这也正是体现担当和能力的时候,一定要紧盯目标奋力去完成。即使遇到问题也要及时向上级反馈,不能领导不问永远进行时,一问仍然在路上。
二、贯彻执行《条例》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这是党基于新时代的特点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因为,没有强大的组织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就得不到有效落实,基层党组织自身的特殊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也得不到具体体现。长此以往,基层党组织就会逐步弱化、虚化、边缘化,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因此,组织力的提升不仅是当前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所在。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一是增强凝聚力。组织力的概念,是毛泽东同志1929年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首先提出来的。毛泽东同志对党的组织力建设特别重视,1938年在《论持久战》中把政治组织力的强弱作为抗日战争取得胜利的重要因素予以深刻论述;1939,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近代中国的积贫积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组织程度不高。9.18事变前,关东军才1万多人,而东北军将近20万人,日本人为什么敢动手,主要策划者之一板垣征四郎看透了当时的中国只是分散部落的集合,根本不具有现代国家的组织动员能力。然而抗美援朝时中美军事实力相差悬殊,而且当时的中国一穷二白,为什么能够战胜敌人,因为“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因此,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要用心思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同志们团结凝聚在一起,产生1+1>2的聚合力,产生类似“核聚变”一样的强大力量。
二是注重感染力。怎样把同志们有效地聚合在一起呢?既不能靠行政命令,也不能靠许之以利益,做有效、最根本的办法是唤起其内心的认同,使其自觉自愿地积极为组织贡献力量,这就需要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不是虚的而是实的,还拿抗美援朝举例,仅就军事斗争来说,为什么志愿军能战胜装备远优于自己的敌人,毛主席用诗意的语言总结胜利之道:敌人是钢多气少,我们是钢少气多。这里的气,就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气,气从何来,很大程度上在于思想教育。当前我们有的党建活动、政治教育还存在党员参加的自愿性不足的问题,偏重灌输,忽视消化吸收,取得的效果也就难免有限。因此,党员教育也要发扬民主,党建活动安排要多征求同志们的意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真正引起共鸣,唤起担当奋进的精神意志。人心相通,真情相融,在内容上,只要把理讲透、把故事讲好,就能感染人、激励人、鼓舞人。比如,谁家都有孩子,看过众多90后、00后披上白衣变成抗疫战士的事迹后,我们都会产生一种舍家为国的情怀。同样,看过《中国女排》就会激起对祖国荣誉的执着,看过《金刚川》就会激起不怕牺牲的精神。明年就建党一百周年了,一百年的党史里有很多好的故事和题材,这一个精神宝库,要善于用好。做思想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只有自己学深、真信,才能讲出真情实感,才能感染他人,使党员教育取得实际效果。
三是提高战斗力。党建不能和业务工作脱节,党建成果要转化为工作实绩,要在工作中培养、锻炼和考察干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对于基层组织负责人来说,要学会锻炼队伍,有意识地给党员特别是年轻同志压担子、教方法;同样还要善于用人所长、整合力量,形成最大合力。对于同志们来说,要有意识地多投入实践,主动承担任务,注重总结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是苦练本领、增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年轻干部要抓住黄金时期,具备担当的才能、成事的本领,关键是在本职岗位上反复历练,练得越多越扎实,能力提高就越快。此外,大家要有多岗位锻炼的意识,锻压专业有个术语叫“多向锻造”,就是把一块铁坯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全方位锻炼,这样生产出来的东西与单向锻造出来的东西就不一样。因此,一方面组织上要为大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同志们自己也要善于把握身边的机会,别人需要帮忙要热情相助,比如,经常办文的要主动学习办会、学习待人接物的方法技巧,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同志还要学习领导的思维方法和工作艺术,反之也一样,要尽量使自己成为一个多面手和全能型人才,确保办文经得起推敲、办会经得起检验、办事经得起核查,这样自己的路才能越走越宽,才能走得更远。
三、贯彻执行《条例》要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营造党员温馨家园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最后一公里”,党支部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党的决策部署能不能落地见效,影响着党在一线党员、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党支部建设这个基础必须打牢。
首先,要加强班子建设。有关班子建设的具体要求,建议同志们认真读读毛主席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篇文章历久弥新,堪称经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这里我仅就班子的集体领导谈一点理解。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目的是促成群策群力,防止和避免“一言堂”。就XXX整体来说,支部书记基本上都能认清自己的党建责任,相对而言支部委员的党内职务意识不强。虽然说支部委员都能支持支部书记工作,较好地完成支部书记分派的任务,但这只做到了“群力”,如果仅仅停留于此,就是把自己等同于了普通党员。因此班子成员的职责和身份更多体现在“群策”上,要在支部建设的方法、思路上贡献更多智慧。从支部书记的角度来说,要想把班子建好,也要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汉高祖刘邦能够作出一些正确的决策,与他善于采纳不同的意见密切相关,比如:一采纳了郦食其夺取陈留县的意见;二听张良劝说,封韩信为齐王;三楚汉划界鸿沟后,听张良、陈平之劝,趁机追击引兵东向的项羽;四是刘邦称帝后,欲建都洛阳,听齐人刘敬建议,入都关中长安。相反,项羽就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虽然范增给他出过主意,可是项羽不听范增的话,最终导致了失败。
其次,要做好普通党员的工作。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党组织把人交给我们,我们就有责任把人管好、带好。同志们朝夕相处,如果有谁有什么情况或者问题,都是能够察觉得到的,否则不只是马虎大意的问题,还是失职问题。要经常性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了解每名党员真实想法,及时解决思想困惑,疏导心理压力。办公室工作虽然很忙,但要让同志们做到人累心不累,心情愉快地投入工作。支部书记要提高谈心谈话水平,学会拉家常、接地气,和同志们做到交心,不要谈话时还全都是《人民日报》式的语言,那样只会流于形式。此外还要关心同志们生活,帮助解决些实际问题。网上有一个观点我比较认可,离了你,单位照转,地球照转,但是如果你们家里离了你,可能一个家庭就塌下来了,因为你是顶梁柱。所以大家要平衡好工作与生活,组织上也要帮助协调,让党员真正感到温暖。
第三,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既是基层党组织的分内职责和必须守好的阵地,又是对党员干部的真切爱护,必须抓牢抓实。XXX的工作性质有特殊性,纪律作风建设也有不同的侧重。之前我常说XXX“清水衙门也有廉洁风险”,大家要正确地理解这句话。“清水衙门”是指XXX不像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那样有直接的执法权、司法权,相对而言拿权力直接变现“真金白银”的腐败可能性不大。XXX的风险在哪,在于接近领导、接近中枢。正因为XXX的特殊位置,所以和其他单位打交道的时候、和群众接触的时候,别人可能会高看一眼、高抬几分,这样可能会让有些同志产生飘飘然的感觉,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进而出现一些跑冒滴漏。社会上还有一些人以结交领导身边的人为荣,经常组织一些所谓联络感情的活动,如果你不把吃人家一点、喝人家一点、收点小礼品当回事,回头别人有求于你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要么不给人办事、落个“不地道”的名声,要么利用工作带来的便利条件去进行所谓的“回馈”,而你又有什么能“回馈”的?无非是透漏一些领导的情况、提供一些核心消息,或者在安排领导调研行程等事项上给一些特殊照顾等等。不要以为这些都是小事,相对于一般的单位,中枢部门的纪律作风问题的危害更重。因此,XXX的纪律作风建设要更加严格。从支部的角度来讲,要协助做好日常监督管理,真正用好“第一种形态”。正如我刚才所讲的,大家朝夕相处,如果谁有什么苗头性问题不可能不被察觉的,关键就在于相关责任人愿不愿意唱黑脸。其实大家不要怕得罪人,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真心为别人好,别人是会知道的。所以在同志面临危险处境时一定要棒喝一声、一定要拉一把,在前进路上不要使一名同志掉队。
以上是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一点思考,希望能使大家有所启发。谢谢大家!
中共xx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24]8号,以下简称“《条例》”)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现根据《条例》规定,结合局机关及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认真贯彻机关党的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机关及各单位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建设工业大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机关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局党委下设立xx支部。局党委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局党委下设党组织的新建、更名、撤销,应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三)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xx支部,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正式选举前应报局党委批准。
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出缺时,应在3个月内补选或指派。委员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补的,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
(四)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成员专任。
(五)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机关基层党组织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及局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列出全年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报局党委审定后列入专项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三、扎实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六)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 合。根据《条例》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每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强化激励机制,严格学习考核,确保学习效果。
(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创先争优作为机关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本单位中心工作,确定活动主题,设计活动载体,提出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八)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创新组织生活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九)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注重为党员成长搭建平台,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 真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服务工作。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
(十)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机制。深入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参与城乡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主动走访联系身边群众的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定期下访基层的制度和党代表定期接访党员、群众的制度,不断完善机关回应解决基层、群众问题的工作机制。机关党员要主动联系居住地党组织,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在居住地等社会领域发挥作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基层评议机关作风制度,把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基本标准。
(十一)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全面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四、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十二)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落实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十三)建立完善党内评议制度,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每年应就工作开展情况和加强自身建设情况至少向党员(代表)大会汇报一次工作并接受党员评议,评议结果应向党员、群众公开。局党委应将评议结果作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十四)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基层党组织应公开的主要事项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落实局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的情况;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扩大参与,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要求,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将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
(十五)完善机关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党内重要事务党员听证咨询制度和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研究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邀请党员代表参加,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不断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十六)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和候选人介绍办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应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员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一般应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五、切实强化基层党内监督
(十七)按照《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加大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八)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每年3月底前应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上一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九)按要求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如实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会议情况。
督促机关及局直各支部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二十)机关及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局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应及时谈话提醒。
要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局党委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二十一)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如实向市委反映本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及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
(二十二)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局党委对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应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二十三)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四)机关及各单位党支部应在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教育内容,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实际,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解惑释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振奋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思想政 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五)局党委建立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每年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二十六)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教育、组织、检查和督促作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建设文明和谐机关。
(二十七)贯彻党的统战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统战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及时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其发挥各自优势,依托有效载体,寓思想政治工作于机关工作人员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之中,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七、不断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二十八)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二十九)局党委设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各支部也应至少配备1名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三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各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及各支部领导班子管理。要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支撑体系等工作机制。
(三十一)有计划地对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运用多种渠道分期分批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支部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对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业务培训。
(三十二)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为党务工作人员熟悉党务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和发挥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八、全面落实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
(三十三)局党委指导机关及各单位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1.把机关及各单位党的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2.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及各单位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4.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九、附则
(三十四)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党的关系在局党委下辖所有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三十五)本实施办法由中共xx局委员会负责解释。(三十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2024年6月4日中发„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1998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机关党的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为此,中央决定对原条例进行修订。现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和坚决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抓党的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发挥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本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
第五条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章 组织设臵
第六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七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八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
第九条机关基层组织应当按期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第十条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当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十一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臵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十二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三条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十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拓宽党员受教育的渠道,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对党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注重发挥各级机关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机关实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第十六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经常分析党内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
第十七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认真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第十九条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条落实机关党员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健
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完善选举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及候选人介绍办法。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
第二十二条机关党内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党员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三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二)能否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做好干部工作。
(七)能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二十四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是: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报告情况。
(三)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
(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八)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责任,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机关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和国情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帮助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二十九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第三十条 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第三十一条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
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管理。
第三十二条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第三十三条本着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第三十四条关心和爱护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向派出它的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三)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四)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
保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五)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六)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九)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第三十七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一)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二)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三)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臵、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四)党组(党委)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十八条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要建立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适用于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
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的党组织。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的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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