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现状、经验及路径研究
一、问题提出
“要完成乡村振兴这个宏大战略,需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事实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和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总抓手,本质上是一项高度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不能仅依赖于单一主体的参与,而必须倡导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合作。其中,社会组织作为具有高度社会属性的多元主体之一,是乡村振兴社会参与领域一个不可或缺的建设性力量,能够在组织引领、资源配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基于此,2024年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要“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要把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参与脱贫攻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此外,多次强调,“社会组织既是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解决我国新时代主要社会矛盾的有生力量……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建设”。可见,社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一股重要力量,其地位和作用在公共政策层面获得了较为普遍的承认。然而正如有学者所言,“公共政策执行过程是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延续’,也是公共政策达到预期功效、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需要同时关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依据和实际执行等不同层面的情况,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结合公共政策的实际执行层面来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议题显得更为重要。
结合既有研究来看,学术界关于社会组织和乡村振兴的研究已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累,普遍承认国家、市场和社会是实施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三大主体,因而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多元主体参与的机制研究。其一,在国家层面,大多数研究者强调政府在乡村振兴进程当中承担着“总指挥”的角色、具有统筹全局的作用,因而需要激活政府的内在潜能以实现“优势治理”。同时,也有研究者认为,在发挥政府(尤其是县级政权)的主导作用时,应当规避其全能运行倾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其二,在市场层面,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研究者重点探讨的内容,侧重强调二者作为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农村产业兴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致认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完善农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的微观基础和重要保障,需要按照“贯彻改革、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激活市场”的要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积极总结“小农户生产扶贫”等有效经验,尝试反贫困治理创新;第三,在社会层面,涉及农民、乡村精英、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但大多数侧重探讨农民主体性、新乡贤等议题。比如,有研究者梳理了农民主体性的内涵、特征和激活路径,并认为激活农民主体性是最为关键的策略。同时,也有研究者分析了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当中的角色和作用,并强调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是后乡土中国社会知觉1的一个重要表征。可见,学术界在探讨乡村振兴的多元参与主体时侧重于国家和市场层面的探讨,而对社会层面的关注度不足,尤其是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议题较为忽视。
同时,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这一具体领域来看,目前仅有部分研究者采取宏观分析策略进行了初步探讨,涉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依据、主要作用、发展路径等内容。具体如下:其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依据较为多元,主要涉及结构功能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其二,绝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社会组织是农村社会基础的网络面向,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和坚实堡垒,因而需要及时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创新机制和培育路径;其三,部分研究者结合乡村振兴的具体领域(如乡村文化振兴)或者社会组织的具体类型(如社会工作机构)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议题进行了探讨。
综上所述,第一,学术界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关注度较为不足;第二,研究处于较为初步的理论探讨和政策分析阶段,尚未有在运用社会资本理论等视角的同时专门基于田野调查而展开的实证研究;第三,对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型村庄和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研究较为薄弱。事实上,深度贫困地区大多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于一体,主要位于我国的中西部,拥有大量留守型村庄,面临着贫困人口多、发展滞后等问题,这使得以留守型村庄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成为一场“硬战中的硬战”,需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等力量“万众一心、攻坚克难”,从而“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何以可能和何以可为?”构成了笔者最初的问题意识来源。
基于此,本文尝试探讨以下问题:第一,何谓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包括哪些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第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哪些理论契合和内在逻辑?第三,留守型村庄面临哪些乡村振兴困境?这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何种可能空间?第四,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进程当中具有哪些典型经验?应当采取何种可行路径?
二、分析框架和案例选择
(一)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
所谓“社会组织”,也被称为“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等,它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团体,是在社会转型过程当中由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的,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社会组织得以迅速发展,而且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也获得了相应发展,呈现出发展迅猛、活动多元、类型多样的特征。因此,为有效了解和把握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应当及时探讨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和服务领域。
目前,学术界有关社会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的类型学划分尚未统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远离国家和市场的外延部分,主要包括社区基层组织、农村专业协会、工商注册非营利组织等。狭义的社会组织则主要指民间组织,包括根据现行法规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同时,对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类型学划分,大多数学者主要结合服务主体、服务领域、服务类型等维度着手进行探讨。从服务主体来看,主要包括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草根组织等类型。从服务领域来看,主要包括文化体育组织、扶贫慈善组织、专业协会、环保生态组织、医疗卫生组织、女性团体、家族团体等类型。此外,从服务类型来看,主要涉及公益服务、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经济互益、维权、特殊群体服务等类型,而且结合现实发展情况来看,农村经济互益类、维权类、特殊群体服务类的社会组织较为缺乏。同时,有学者提出,“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激活不同类型社会组织活力,促进其有效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应处理好传统社会组织与现代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发展型社会组织与保护型社会组织的关系......”。可见,关注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协调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组织的关系是保证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深入分析农村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能够使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服务领域有更为明确的划分。
第一,文化体育组织和家族团体主要能够服务于乡风文明目标。事实上,丰富农村文化体育生活、形塑良好家风是有效推动农村乡风文明目标发展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一方面,农村文化体育组织旨在开展贴近农村生产生活、符合农民现实需求的文化体育活动,有助于提升农民文化水平、丰富农民精神世界,从而形塑文明乡风。另一方面,家族团体延续了“乡土中国”的重要传统,是依托于血缘、地缘和祠堂文化等要素而得以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村庄老人协会、红白喜事会等类型。由于家族文化是一种调节人际关系的重要手段,能够形成具有“礼治”特征的乡村治理模式,提倡守望相助的乡村互助精神,强调“尊祖敬宗睦族”的团体意识,从而为农村家庭发展和乡村建设提供有效的价值规范和道德引领。
第二,扶贫慈善组织主要能够助推农村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扶贫慈善组织是参与乡村振兴和实现“扶贫济困”目标的生力军之一,旨在通过社会救济、慈善帮扶等组织化形式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改善农民日常生活状态,从而促使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可见,扶贫慈善组织的直接目的在于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实现生活富裕目标,而终极目的在于避免因贫困问题而导致乡村治理危机的出现,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与稳定,从而促使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
第三,各类专业协会旨在推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的发展。它是指以农牧渔业等农副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专业经济活动为纽带,由相关从业者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会员制组织。例如生产合作社、养殖协会等,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升农村生活富裕程度。其中,就产业兴旺目标而言,专业协会能够在技术指导、产业引领、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使农村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进而保证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目标的实现。
第四,环保生态组织能够有效助推农村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等目标的发展。农村环保生态组织主要通过执行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理念、营造良好的生态治理氛围等具有组织化特色的形式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事实上,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是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因而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观,从而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有序发展。可见,农村环保生态组织的直接目的在于推动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终极目的在于实现治理有效目标。
第五,医疗卫生组织主要服务于治理有效等目标。培育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组织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的重要枢纽,能够在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提供较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发挥关键效用,有助于缓解农村“因病致贫”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从而促使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
第六,女性团体主要参与农村乡风文明、生活富裕、治理有效等领域的活动。事实上,留守妇女和女性团体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有效实现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目标的重要力量,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者,和乡村柔性治理存在高度契合。比如,留守妇女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当中,并具有独特的女性优势,因而是乡村振兴的一股重要力量,需要进一步探索女性团体引领农村妇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路径,从而有效实现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等目标。
(二)案例选择:一个典型的西部留守型村庄
调研地A村属于典型的西部留守型村庄,地处四川盆地中南部,总人口2024人,其中外出务工650人、留守妇女165人、留守老人289人、留守儿童158人,留守人口比重高达30.5%。此外,残障男性64人,残障女性48人。目前,该村拥有10大社会组织,其中,村内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女当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志愿服务队、巡河队、村妇联、巾帼文艺宣传服务队、老人协会等6种,村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县妇联、乡镇抽粪队、乡村妇儿促进会、国际小母牛组织中国项目等4种。同时,也正是由于内外部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和共同参与,该村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当中表现突出,多次被授予省级、市场荣誉称号。可见,A村属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程度较高的留守型村庄,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因而具有典型代表性。
同时,结合来看,A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呈现以下特征:第一,从总体数量上看,该村社会组织种类繁多,主要涉及文化体育、扶贫慈善、环境生态等多种类型,但缺乏医疗卫生等类型的社会组织。第二,该村既注重村庄内部社会组织的培育,也注重村庄外部社会组织的引入,从而形成了内外部社会组织共同合作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其中,村妇联和县妇联的合作关系就是一个典型表现。第三,结合服务领域和组织类型这两大维度来看,该村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进程当中主要服务于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和治理有效等目标,这也反映了社会组织在上述三个服务领域能够发挥更具针对性、更为有效的作用。第四,该村十分注重环保生态组织的培育和引入,从而促使该类型社会组织数量较多,并有效助推了生态宜居目标的完善。第五,该村存在一定数量的残障人士,但尚未建立相应的特殊群体服务类组织,这实际上也是留守型村庄社会组织发展普遍薄弱的地方。第六,注重留守妇女和女性团体在乡村振兴当中的作用。比如,巾帼文艺宣传服务队、乡村妇儿促进会、女当家养殖专业合作社、村妇联、县妇联等组织均是以留守妇女为主要行动主体或服务对象的组织,这实际上是该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一个鲜明特色。
三、理论契合:社会资本理论视域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既依赖于政府、涉农企业、服务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农民等多元主体的参与,也依赖于丰富的社会资本等力量的支持,从而有效解决农村产业发展滞后、环境污染严重、乡风文明衰弱、城乡发展不均衡等现实性问题。同时,从本质上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和城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必由之路,需要重点分析和应对社会资本缺失的问题,并尝试通过重建社会资本的方式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有研究明确表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是农村社会资本重建的一个重要路径,能够发挥调动资源、引入资本、激活主体等功能。也正因为如此,社会学家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Putnam)基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认为,“在居民自治基础上形成的社区组织,能够产生更多的社会资本,而这些资本有利于提高社区治理绩效,有利于经济繁荣和社会团结和谐”[21]。因此,本文选用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尝试分析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理论契合和内在逻辑。
社会资本理论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学理论,最早由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所谓“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就是指一个人由于拥有某种持久性的社会关系网络而使得其具有的实际或潜在的社会资源的总和。这种社会资源的总和即是一个人的社会资本量,它不仅受到关系网络规模的影响,还和关系网络中各个成员本身所具有的经济、文化、符号等资本容量存在必然联系。可见,社会资本并非是一种天然形成的关系,而是需要通过持续的、有目的的交往、协调、经营才能得以构建和维系,并且它的再生产依赖于“那些促进正当交换活动、排斥不合法交换”的各种制度。同时,皮埃尔·布迪厄强调,“一个场域的动力学原则,就在于它的结构形式,同时还特别根源于场域中相互面对的各种特殊力量之间的距离、鸿沟和不对称关系(即社会资本)”。因此,无论场域变化的形式如何,也无论行动者抱着何种动机引起场域冲突,社会资本都是场域变化最为重要的原动力。同时,罗伯特·帕特南(Robert
D
Putnam)也强调,“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可见,由于社会组织具有社会资本等内在属性和特征,因而成为建立社区信任、形成社区合作网络、增加社会资本的重要力量,能够通过建构社会网络、完善社会规范等方式来实现社区社会资本的重建,从而有效推动社会运行和经济发展效率的提升。
基于此,有学者明确提出,“社会组织所具有的社会资本属性能够为我国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以及生活富裕等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持”。同时,结合罗伯特·帕特南社会资本定义中信任、规范和网络这三个维度来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具有高度的理论契合、符合相应的内在逻辑。具体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社会组织有助于提升农村社会信任、完善农村行动规范、增强农村信息流通,从而有效解决农村“三产”融合不深、生产要素不足、农业利用分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第二,社会组织有助于平衡农村环境治理参与主体之间的矛盾,通过挖掘“熟人社会”所具有的丰富资源,能够助推农村利益诉求的一致化进程的发展,从而有效提升农村整体环境的治理水平。第三,社会组织有助于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即可以通过完善社会道德规范、强化道德宣传网络、增强村民间信任程度等方式来提升农村整体文明水平。第四,社会组织能够为建立健全农村“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基础,即可以通过健全农村社会网络的形式扩大乡村治理的范围,可以通过健全农村社会规范的方式提升乡村治理的效率,可以通过健全社会信任的方式缓和乡村治理所面临的众多矛盾和冲突。第五,社会组织能够为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生活富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会,即农村社会资本越强,能够促使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多、农村经济行为的规范性更加稳定、农村信任机制也更为完善,从而有效促使农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四、可能空间: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境遇和主要困境
所谓“留守型村庄”,是指在村人口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等群体为主的村庄,大多属于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主要面临留守问题较为严重、基层党组织“老软散”现象突出等发展困境,这既给乡村振兴造成了一定挑战,也在某种程度上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可能空间。因此,必须明确的是,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不仅具有高度的理论契合,也具有充分的现实必然性,是解决乡村振兴现实境遇和主要困境的必然选择。
(一)在产业兴旺方面,面临产业结构单一、人才紧缺等问题
“农业兴、百业旺,乡村才会有活力”。产业兴旺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保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束缚,包括留守型村庄等在内的农村产业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多发展困境。具体如下:
1.农村产业结构单一,生产同质化的现象较为严重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步入产业结构深化发展的阶段,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尤其是在农村产业经营方面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成绩。但是,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长期不均衡发展,当前不少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仍然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较为缓慢,而且村庄特色产业的类型也较为单一,生产同质化的现象较为严重。比如,就调研情况来看,A村主要养殖售价较高的名贵鱼种,但由于获得一定经济效益后,周边村庄也开始跟风养殖,使得养殖呈现同质化,进而导致市场饱和、售价急剧下降,对A村养殖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其他村也开始养殖这个品种,我们村市场份额被分割,不少农户出现了赔本的情况”(访谈记录:20180718HFL3)。
2.农村新兴产业人才紧缺,产业培训的成效不够显著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只有不断培育农村新兴产业人才,才能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支持,从而促进乡村振兴进程的发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多重因素的影响,农村产业面临新兴产业人才紧缺、产业培训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一方面,我国仍然处于人口大量从农村向城市集中的阶段,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的趋势在短期内不可避免,使得“打工经济”异常活跃,并导致青年产业人才外流现象在留守型村庄、深度贫困地区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在留守型村庄,能够参与到农村产业创新、互联网知识学习等活动的人员大多数为留守妇女,该群体受教育水平有限、知识观念不易更新,导致农村产业人才培训面临成本过高、难度较大、成效不够显著等问题。“村委一直比较希望在村里发展电商,但是人才方面比较紧缺,之前推荐了年轻女性去培训,但收获不大”。
(二)在生态宜居方面,面临环保观念薄弱、主体相对弱化等问题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是农村发展、建设最大的优势和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农业边际产能过度开发,农业农村领域的生态环境欠账问题突出,导致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面临诸多挑战。具体如下:
1.农民环保观念较为薄弱,农村生态治理的集体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收入来源普遍较为单一等问题是制约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留守型村庄大多位于我国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长期受到历史地理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得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进而导致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对缓慢;另一方面,大多数留守型村庄的产业结构单一,同质化现象明显,主要依赖于传统的种植业,这使得农民收入来源也较为单一。“G村有专门的椪柑基地,而我们A村的话就很少,主要产业是冬枣种植、青蛙养殖,但种类还是较为单一……中间有差价,农产品销售时经常被中间商赚一笔”。
另一方面,农民集体合作的观念不强是阻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村呈现出从“乡土中国”向“后(新)乡土中国”转变的趋势,“公私游移”的现象明显,导致农民的集体合作观念不强。而且,这一状况在农村环境保护领域表现尤为明显,不少农民对包括环境保护等在内的村庄公共事务表现出“各扫门前雪”的态度,导致农村生态治理面临诸多发展困境。“我们A村是一个整体,所有村民要一起把卫生搞好,不能靠村长、生产队队长天天拿一把扫帚去扫大街”)。
2.农村生态治理主体呈现出主体相对弱化、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特征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政府、市场和社会应当协同合作、共同参与乡村环境治理。然而结合现实情况来看,政府、市场和社会这三大主体均呈现出相对弱化的倾向。首先是政府层面,基层政府和村两委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当中面临着严峻的考核机制,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导致在实际的政策执行过程当中较少能够综合考量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的现实需求。其次是市场层面,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重视程度不足,进而制约了农村生态治理水平的发展。最后是社会层面,大部分村民环保意识较弱,尚未认识到自身在村庄生态环境治理当中所承担的主体角色,片面认为政府和村两委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从而在村庄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呈现参与积极性不高、行动较为消极的特点。“我们尝试通过参观和培训等方式来倡导绿色生态发展的理念,但是情况并不理想……经常有村民缺席”。
(三)在乡风文明方面,面临彩礼较重、家庭纠纷频发等问题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当前,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农村社会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但是也应当注意到,由于农村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潮的蔓延,导致农村人情往来负担较重、家庭矛盾纠纷频发等问题日益显现。具体如下:
1.农村彩礼和人情往来的负担较重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收入有效提升,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部分农村的成规陋习泛起,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其中,高价彩礼问题在留守型村庄表现明显。一方面,近年来各大新闻所曝光的“高价彩礼”事件大多集中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另一方面,“婚姻成了买卖”等内容成为中西部贫困地区百姓日常讨论的重要话题,“因婚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农村发展和建设埋下了隐患。“我觉得衣服和酒肉都是应该的,属于人情礼貌,但十几万的彩礼就太多了,是在压榨我们老人的所有积蓄”(访谈记录:20180720WJH)、“我在村里的每月工资是1100元,但现在人情往来最低就得200元,去年有个月人情往来就2024多元,压力很大”。
2.家庭纠纷、情感矛盾和离婚现象频发,导致农村家风面临挑战
家庭是构成社会最为基本的单位,对于社会发展和稳定而言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社会流动性的增强、家庭暴力的出现和婚姻观念的变化,使得包括农村地区等在内的整个社会离婚案件数量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对传统家庭结构的维持产生了严重冲击。事实上,农村家庭纠纷、离婚现象频发等问题不仅是个人抑或是家庭问题,而且还是社会风气问题,关系到农村地区家庭风气的形塑、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良性运行。同时,结合调研情况来看,A村属于离婚率较高的村庄,这在一定程度上和西部留守型村庄经济落后等原因有关,因而需要高度重视。“婚姻情感、家庭的矛盾倾诉大概会占到70%,特别多濒临离婚的妇女找我们求助”。
(四)在治理有效方面,面临治理难度大、农民的社会知觉不足等问题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事实上,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农业政策不断完善,有效推动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但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民思想观念受到了冲击,也使得农村社会治理面临着“新老问题交织”的重要挑战,从而影响和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1.农民心态嬗变、群众纠纷频发,导致农村治理工作难度较大
一方面,由于农村社会心态的嬗变,农民的被剥夺感、不公平心态愈发明显,导致乡村振兴战略在治理有效方面面临一定挑战。事实上,因为农村贫富分化的长期存在,使得根源于比较心理的“仇富心态”或“仇穷心态”在农民群体当中蔓延。同时,因为部分农村公共事务的公开性、透明性不足,使得部分农民认为村庄利益分配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从而加大了农村社会治理的难度。“比如低保,不管是分给你还是分给他,大家都会有意见,因为从他们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就是比其他人穷”。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群众矛盾和纠纷日益多元、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依赖愈发严重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要求愈发严格,导致农村基层治理工作难度加大。事实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发生了重要嬗变,各类社会问题愈加突出、矛盾纠纷交织,同时,由于农民对基层政府的期待和要求与日俱增,导致农村基层工作负担较重,面临着众多风险和挑战。“现在农村基层工作实在不好做,老百姓的期待太高,依赖思想又太严重”、“你怎么和他们解释都没有用,是听不进去的,甚至说要去投诉”。
2.农村社会治安较为松散,骗局增多,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近年来,各种骗局在农村蔓延,种类层出不穷。一方面,相较于城市,农村社会治安较为松散,防控力量较为薄弱,农民的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另一方面,留守型村庄在村人口大多是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等,他们的鉴别能力、防范能力较弱,缺乏相应的农资知识和打假能力,导致不少偏远地区的农民容易被不法分子蒙蔽和利用,导致农村骗局等违法、违规现象高发。事实上,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给基层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现在农村老年人特别容易被骗,别人随便拿点东西给你就把钱骗走了,以前经常有推销净水器、内裤什么的,都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
3.农民的社会知觉不足,导致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较弱
“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必须来自广大农民,只有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激活,乡村振兴才有可能”。正如有学者所言,所谓农民的主体性是指农民在社会知觉这一要素的综合作用下,对个体状态、个体发展、群体凝聚、社会互动等内容的主动感知的过程。因而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激活农民的主体性和社会知觉,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消费权,并促使广大农民群体自觉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工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在环境保护、政治参与等方面面临着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社会知觉不足的问题,部分村民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进而导致乡村振兴进程当中农民主体性和社会知觉并未得以充分激活。“说老实话,现在乡村振兴首要任务就是要把农民的思想整好了”。
(五)在生活富裕方面,面临收入单一、“因病致贫”等问题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相较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将“生活宽裕”升级为“生活富裕”,就是要让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水平有更大的提高,从而有效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实上,尽管在各大政策的支持下农村面貌得以显著改善,但是由于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的影响,留守型村庄还有不少贫困人口亟待脱贫,导致脱贫攻坚任务依然严峻。具体如下:
1.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较慢、收入来源较为单一
当前,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放缓、收入来源普遍较为单一等问题是制约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进程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留守型村庄大多位于我国中西部深度贫困地区,通常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于一体,受到历史地理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使得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对缓慢;另一方面,大多数留守型村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单一、同质化现象明显,主要依赖于传统的种植业,这使得农民收入来源较为单一。“G村有专门的椪柑基地,而我们A村的话就很少,主要产业是冬枣种植、青蛙养殖,但种类还是较为单一……中间有差价,农产品销售时经常被中间商赚一笔”。
2.“因病致贫”现象频发,严重制约了农村家庭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因病致贫”现象频发仍然是中西部留守型村庄、深度贫困地区需要重点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家庭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尽管近年来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政策得以普及,城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较于城市更为缓慢,导致在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尚显薄弱,这也使得包括深度贫困地区等在内的农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较为明显。“至少有二十几个得癌症的,最恼火的是没钱进大医院,村里有个尿毒症的需要换肾,四十多万,根本没有办法,当地的医疗水平太低。”
五、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和可行路径
(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经验
1.积极培育村庄产业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留守经济”和特色产业
针对农村留守问题,有学者提出,不能单纯将农村留守人口视为一个问题群体,还应当从优势视角出发,正确看待留守人口在促进农村“留守经济”的发展等方面的正向价值。的确,尽管农村留守群体在很多场合被称为辅助或边缘的劳动力,但事实上该群体依旧能够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资源,开展丰富多样的经营活动、创新农业生产方式,从而使得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背景下农村经济不至于凋敝。基于此,调研地A村积极培育村庄产业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留守经济”和特色产业。具体如下:
其一,成立女当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女当家养殖专业合作社由该村前任村支书和9位留守妇女、女性能人等共同发起成立,主要从事林下鸡养殖等活动,目前合作社会员共有103名村民,其中女性成员98名。此外,合作社共有5位技术人员(由生产经验丰富的农村中老年妇女担任),为当地农业生产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资源链接等帮助。因此,该合作社成员不仅积极分享产业发展经验,也积极带动周边村民发展,从而有效推动了村庄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建设。其二,积极发展竹编等村庄特色产业。由于村庄妇女大多数为留守妇女,需要负担赡养老人、儿童的责任因而不能长期外出务工。而该村所在县的竹编产业享誉全国,这使得发展竹编产业、参与竹编加工成为农村留守妇女提高收入的重要选择,也是农村产业兴旺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助下,将县城的一个竹编企业引入村庄,在对当地村民进行基础业务培训后开始组织村民进行竹编生产和加工,并形成了相应的产业组织,使得大多数村民每月能够获得1300—1500元的收入,从而有效促进了村民收入的提升和村庄整体经济的发展。其三,积极培育农村青年人才,尤其是农村互联网电商人才。为了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A村积极探索农村电商及其产业的培育路径,在村妇联等社会组织的协助下,多次组织年轻妇女到北京等地学习互联网、电商等知识,尝试为村庄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青年人才。
2.鼓励社会工作机构对接村庄治理,从而有效服务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助人的专业服务活动,它的终极目的在于助人,因而具有科学性、专业性等特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在战略目标、工作内容等方面呈现出一致性。因此,政府购买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选择。基于此,A村积极鼓励外来社会工作机构介入和参与该村的乡村振兴进程。具体如下:
其一,积极对接村庄外部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在县妇联的帮助和协调下,村庄获得了国际小母牛组织中国项目的资助,为当地村民提供了生产技能、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和社区和谐等方面的培训,因而有效促进了该村乡村振兴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目标的发展。其二,积极鼓励村民参与县妇联孵化的社会组织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和培训。当地县妇联孵化了乡村妇儿促进会等一批社会组织,并在各村庄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互助小组等活动,及时调解农村家庭纠纷和情感矛盾,并有效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合作精神,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该村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3.充分发挥妇联的引领作用,重视留守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正向价值
留守妇女作为一个全国总数高达5千多万人的特殊群体,其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不容忽视。有学者提出,“三留守”群体不仅是乡村振兴需要重点帮扶的对象,也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力量,能够发挥正向价值。因而2024年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这实际上为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基于此,A村注重发挥留守妇女的正向价值,并通过组织、动员等形式激活该群体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该村乡村振兴的发展。具体如下:
其一,充分发挥县妇联的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孵化和培育乡村社会组织。县妇联积极发挥其作为党和群众的联系纽带的作用,在县、乡、村倡导成立妇女小组、互助小组,从而为当地农民提供了较为丰富的资源链接网络。同时,围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群体积极开展相应的“赋权”、“增能”活动,比如,对农村妇女进行维权意识的培训,侧重增强该群体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等观念。此外,县妇联积极培育和孵化乡村妇女促进会等农村社会组织,旨在进一步延伸妇联的“手臂”,从而有效促进了乡村振兴的发展进程。其二,推动农村妇女代表大会改选,指导成立村级妇联,设立专职村级妇联主席。为了有效提升农村妇女地位,保障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权益,县妇联积极推动村级妇联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具体来说,凡是村支书或者村主任为女性的,县妇联要求她们兼任村妇联主席,而原来的村妇女主任则担任村妇联专职副主席,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协助村妇联主席等工作。其三,积极发挥妇联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倡导作用。为有效促进农村生态宜居等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县妇联指导当地村庄推出了“农村最美庭院”、“好风尚评优评先”等活动,并且通过集体参观、小组培训等方式倡导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
4.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探索“一元多核”、“三治并进”的治理模式
事实上,由于农村社会组织是一种内生型的社会组织,具有草根性、志愿性、互助性等鲜明特征,因而能够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脱贫攻坚工作进程等方面发挥一定的优势。基于此,调研地A村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治理当中的优势,积极探索“一元多核”、“三治并进”的村庄发展道路。具体如下:
其一,注重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一元多核”治理模式当中的作用。所谓“一元多核”,是指以村两委为核心,群团组织、村民自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多元力量共同合作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其中,村庄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一方面,积极培育本村的社会组织,比如重点发展女当家养殖专业合作社、志愿服务队、巡河队、村妇联、巾帼文艺宣传服务队、老人协会等村级内部组织,从而有效提升农村自组织能力和社会组织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入外部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比如县妇联、乡镇抽粪队、乡村妇女促进会、国际小母牛组织中国项目等,为留守型村庄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外来社会资本,有效提升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了社会组织为村庄“赋能”的行动目标。其二,以农村社会组织为行动主体,推动“三治并进”治理模式的有效发展。所谓“三治并进”是指通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方式,进一步实现农村在“自治”、“法治”和“德治”等三方面的有机结合。首先,在“自治”方面,主要是在制定村庄自治规则、村民自治章程以及完善村规民约等过程当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用。其次,在“法治”方面,在村两委召开相关会议前举行“会前学法”活动,并由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组成老人协会(“和事老协会”),主要负责协调村庄纠纷、宣传法律知识,注重缓和农村彩礼问题,及时介入离婚等家庭冲突,积极提倡文明家风的培育,从而有效避免村庄矛盾和家庭冲突的恶化,进而促使“乡风文明”目标的实现。同时,该村也注重发挥妇联的作用,举办了诸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下乡等能够有效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并通过现场演绎的创新方式来普及法律,使得当地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有了较为明显的提升。最后,在“德治”方面,村庄通过开设道德讲堂等形式来宣传和弘扬良好家风,提倡互帮互助的乡镇精神,并成立了村级的志愿服务队,积极鼓励和引导当地村民参与村庄志愿服务活动,从而促使村庄道德文化氛围愈加浓厚。
(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和综合策略
应当从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着手探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注重挖掘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组织的差异化优势,采取协同合作、多元参与、精准施力的主要原则,构建一个较为系统、科学、全面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策略,从而有效实现乡村社会的全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在产业兴旺方面,应当以农村产业组织为抓手,综合施策、激活资源、加大培训,进而有效促使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其一,在外部社会组织和村两委的指导下,积极培育村庄内部产业组织,充分挖掘、激活农村留守人口的潜在资源和独特优势,以留守妇女为主要动能和行动主体,不断发展“留守经济”,进而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二,结合地区优势,围绕特色资源,及时组建村庄特色产业组织和多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不断优化和升级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等工作的发展,注重引导村民科学、合理地从事种养殖活动,从而避免农村产业发展的同质化现象,并有效构建具有村庄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其三,注重农村新兴产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及时引入外部有关农业科学和技术等方面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商及其相关产业的培训力度,注重吸纳和动员农村青年的力量,不断提高留守妇女等群体的产业知识和生产技能,从而有效促使新兴产业在留守型村庄和深度贫困地区得以真正落地。
第二,在生态宜居方面,应当由农村环保生态组织牵头,鼓励村庄内外部多元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共同参与,进而有效促进农村生态治理水平的提升。其一,由村两委、党员、德高望重的老人等牵头成立农村环保生态组织,并注重引入外部环保组织,吸收和借鉴先进的农村环境保护理念,从而将原子化的村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合作的农村生态治理模式;其二,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理念,尊重当地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风俗,尝试创新农村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手段和培训方式,尽量采取演绎式等新型的、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等方面的知识,从而有效提升农民的环境保护观念;其三,应当充分意识到,农村环境保护并非仅仅是环境生态组织这单一主体的责任,需要采取不同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共同参与的方式,即由农村环保生态组织牵头,积极和村两委、外部市场、群团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主体进行合作,形成一个新型的农村环境保护联盟,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多元合作,进而有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的目标。
第三,在乡风文明方面,应当注重发挥农村文化体育组织、宗族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以协调村庄矛盾和纠纷、强化家风和乡风等为主要目标,不断提高农村现代化程度和文明水平。其一,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体育组织,注重结合当地特色和农民的文化习惯,进一步创新农村文化形式,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的精神世界,从而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家风、乡风;其二,进一步加强农村老人协会等宗族团体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德高望重的老人在农村治理、乡风塑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引导村民形成合理的婚姻观、社会交往观,从而有效削弱农村高价彩礼、人情往来过重、家庭矛盾纠纷和离婚现象高发等农村问题的发生;其三,尝试村级妇联的建设和推广,积极挖掘农村妇女在农村治理等方面的潜在优势和积极作用,形成相应的农村妇女情感咨询室,鼓励和支持留守妇女通过推荐、选举等流程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彰显群团组织在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从而有效缓解农村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等问题;其四,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采取“送法下乡”、“组建法律宣讲小组”等创新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相应的维权能力,从而不断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
第四,在治理有效方面,以激活农民主体性为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多元社会组织的引导作用,形成“合作治理”和“优势治理”等新型发展道路。其一,加强社会组织对村庄事务的参与力度,比如,需要发挥相应的职能,对农村各类矛盾和纠纷加以协调,对村两委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加以监督,并尝试和其他社会组织形成联盟,共同参与基层治理,从而实现所谓的“合作治理”;其二,注重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差异化优势,针对农村治理问题的不同方面,协调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乡村振兴参与路径,各显优势,综合发力,从而有效实现“优势治理”的目标;其三,加强社会组织在农村心理建设、社会心态调整等方面的作用,及时关注新时代农民社会心态的嬗变,尝试以增加农村治理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等方式来提高农民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其四,注重发挥农村留守妇女等群体的作用,以妇联等群团组织为外部动员力量,以留守妇女为关键引导者,加强思想动员,不断提高农民的主体性,从而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第五,在生活富裕方面,应当注重农村医疗卫生组织、特殊群体服务组织等的培育和发展,从而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等问题。其一,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组织,鼓励辖区医院和周边农村形成一种医疗合作联盟,并建立相应的医疗小组,为有需求的农村居民提供义诊和一对一服务,及时宣传相应的保健和医疗知识,从而有效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其二,积极发展农村特殊群体服务社会组织,比如有关残障人士的社会组织。目前,农村较少关注到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因而为避免“因残致贫”等现象的日益严重,可以倡导农村留守妇女等具有较强行动能力的村民和村两委、外部社会组织(如社会工作机构、国际NGO)等合作,共同推动特殊群体服务组织的建设和发展,从而有效关照农村弱势群体的现实需求;其三,积极形成村庄产业联盟,并在多方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议价机制,为小农户的收益提供相应的团体保障,从而有效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六、研究展望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议题。本文基于典型案例,运用田野调查、个案访谈等方法对社会组织参与留守型村庄乡村振兴的理论契合、现实境遇、可行路径等内容展开了系统研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和2024“后脱贫时代”的到来,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第一,进一步比较村庄内部社会组织和外部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进程当中的差异。
第二,及时把握不同类型、层次的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时的角色与定位。
第三,注重分析和比较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时所呈现出来的地区化差异。
第四,进一步区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新乡贤等多元主体在参与乡村振兴时所承担角色的差异。
第五,尝试创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模式,积极构建一条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农村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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