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总支(支部):
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推动党员公开承诺兑现落实、争当“五个表率”共产党员、展示党员先锋形象的重要途径,是凝聚和服务群众、建设“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抓手,是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探索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从现在做起,从能够做的事做起,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良好秩序中创先进、争优秀,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实现中原崛起和浙江振兴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服务社会、关注民生原则。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爱和温暖。
2、自愿参与、统一管理原则。引导党员志愿者持久参与,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鼓励党员志愿者自主参与服务队伍和选择服务项目;建立服务网络和活动机制,加强与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合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3、讲求实效、持之以恒原则。坚持党员志愿者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项目;统筹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事业稳步发展。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志愿者骨干在党员志愿者服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展新的志愿服务领域,创建和推进专业团队、品牌团队和品牌工作项目。
三、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核心,以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众为服务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治安维稳、文体娱乐、环境保护、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就学就医、就业创业、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抚等工作;同时,要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具有党建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由总支(支部)书记担任。
2、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把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双百夺旗争星”评比竞赛活动、党员干部大走访活动、“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浙江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等结合起来,在采取传统志愿服务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的个人特点和群众的实际需求,按照既方便党员参与,又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创新党员志愿者服务形式,采取“多助一”、“一助一”结对帮扶等形式,为群众提供经常性、个性化的志愿服务。
3、建立考评机制,促进活动开展。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档案,每周至少组织1次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名党员志愿者每周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并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周记》;把《党员志愿者服务周记》作为党员志愿者考评的重要内容,量化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客观评价志愿服务效果,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1、营造活动氛围。各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大力宣传弘扬志愿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志愿者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者服务的各项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服务任务;不得以党员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自觉维护党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3、注重总结提升。各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批验,并把本总支(支部)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党委办公室。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