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监察,强化超前预防,深化打非治违,着力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全覆盖监管监察和“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全力防范和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01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1.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煤矿及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02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湖北省实施细则,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落实煤矿安全联系制度,每一个煤矿明确一名县级领导联系、明确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按要求开展检查巡查。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及签字手续。
3.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监察执法、事故调查及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煤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正常有效运行。
03
深化煤矿安全集中专项整治
5.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保障措施,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6.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组织领导,督促煤矿企业健全瓦斯防治责任体系,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防治综合性措施。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全覆盖专项监察,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
7.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督促企业对老空水开展全覆盖排查,特别是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把“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实到位,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
8.强化打非治违。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组织生产,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格追责)执法措施。
9.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抓好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拟淘汰退出煤矿要按照确定的退出时间倒排工期,明确停产时限、井口封闭时间、安全保障措施、监管责任主体等事项,确保退出期间安全稳定。
04
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10.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予颁证、延期和变更。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建设期间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11.严格现场执法。严格落实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把“打非治违”内容贯穿全年执法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派出工作组“开小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12.实施精准执法。落实好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辖区实际,及时调整煤矿分类情况,增加对风险大、灾害重、基础差等煤矿的检查频次,做到分析研判风险、精准执法“一矿一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监察、移动监管监察、诚信承诺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监察,提升监管监察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3.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落实煤矿事故上报制度,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行为,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纳入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等7项制度。健全完善反思自查机制,进一步从法规、技术、管理、执法等方面完善制度措施。
05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4.组织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在全省煤矿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学习贯彻“一规程三细则”,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规执行力。
15.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风险辨识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各地对重大风险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和化解风险。
16.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督促煤矿企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采矿、地质、机电等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
17.推进“一优三减”措拖。建设项目设计同时生产的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AQ1055标准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督促煤矿企业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
18.实现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监测预警系统联网。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必须按规定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年底前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接入全国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9.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标准化考核,及时公告达标矿井名单,未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的煤矿,一律不得生产。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20.强化应急救援。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事故自救和事故灾害处置能力。督促区域救护队参与预防性检查、标准化创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组织工作。认真做好救护队员的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4〕99号、104号文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崇尚安全、敬畏生命、规范行为、自主保安”的安全理念,着眼于巩固、深化和提升,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上见实效,扎实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保留煤矿改造升级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煤矿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年的总体目标是全县煤矿事故总量控制在省、市、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99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贯彻“双七条”为总抓手,紧紧扭住矿长(包括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对达不到“双七条”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暂扣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销矿长任职资格,依法关闭该煤矿。
2、巩固关闭成果,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99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湘煤关退办[2024]
1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24年和2024年共关闭退出14个煤矿,必须对这14个煤矿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踩死,防止死灰复燃。保留矿井必须按保留矿井条件进行改造升级,促进改造提高、促进正规开采、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切实解决落后小煤矿问题,通过生产环节改造、实行正规开采达到保留矿井必备条件的矿井。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现场检查,对生产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月度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步验收工作;四是单独开展以“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汛期、“打非治违”、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及节假日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4.抓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工作。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两节”、“两会”及雨季等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期间煤矿安全和社会稳定。
5.继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按照《祁阳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规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按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所有的矿井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达到瓦斯监测预期效果;必须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继续完善“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6.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县煤炭局《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搞好水文地质调查和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必须按规定配备专用探水设备、制定探水措施、安排专职探水人员,必须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记录,加强老窑水防治工作。加强地表水防治和雨季防治水管理,采取“阻、截、防、排、疏”防治水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做好联合试运转,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7.强化顶板管理。煤矿要加强井下作业场所和主要通风、运输、行人巷道的支护工作,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制止空棚空帮作业,抓好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的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的要推倒重来,企业不支付工资,待复检合格后才能支付工资。
8.提高通风能力,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通风巷道改造,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形成负压通风,且风量符合要求,严禁串联风、循环风。健全完善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预防系统和煤尘检测、洒水降尘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井下盲巷按规定打好密闭、栅栏,设立瓦斯检查牌板。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必须到位,严禁局扇机乱停乱开,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临时停工地点严禁停风。所有压风施救管道、防尘供水管道必须安装到作业地点。
9.加强机电运输管理。严防矿井电气设备失爆,所有的开关、接线盒必须符合要求,不允许存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严格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坚决杜绝坐矿车上下井的违法行为。主斜井及内斜井安装提升系统警示红灯,绞车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加强人车管理,要按规定进行班班检查,人车保持制动装置灵活可靠、使用正常,人车司机要认真负责,持证上岗,坚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登记,坚持对矿车连接环的检查,发现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必须立即更换。
10、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形成“定期排查、治理、复查”闭合机制和常态机制,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煤矿企业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下作业现场全面隐患排查,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持乡镇每半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煤矿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1.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结合我县顶板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切实加强通风瓦斯和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强化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狠反“三违”,杜绝“三超”,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12.大力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重大举措,明确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四个一律”强力措施,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以及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对企业“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煤矿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将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矿工的依法治安意识,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严厉处罚煤矿不按规定投入、不整改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在春节和“双抢”复工前举办2期脱产培训。新工人下井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特殊工种必须及时输送到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复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全员培训参训率达100%。
1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扎实抓好工程质量班评估、旬检查和月考评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定级工作。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建设煤矿投产验收和停产煤矿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达标方可进行投产或复产验收。
15、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4〕23号和国办发〔2024〕99号文件精神,按标准配齐“五职”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切实抓好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煤矿,进一步提高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6.加强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24〕86号),切实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确保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全面完成班组长轮训任务,切实加强区队自主、班组自治和员工自律管理。
17、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和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发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煤矿企业要在矿井每个班组配备群监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强化群监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考核、考评、选聘和颁证机制,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煤矿企业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将结果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并向从业人员公布。煤矿必须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工人健康查体,按规定执行疗养制度。
(三)实施科技兴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健全完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严肃处理、处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煤矿企业。
20.加快推进煤矿“三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应的技术与装备,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井下淘汰木支护。推广井下运输无轨化,有条件的矿井积极采用单轨吊、全皮带化运输等,逐步消灭小绞车和地轨运输。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逐步实现井上下人员、设备、生产作业环境以及生产系统的远程监测监控,推广安全生产5F协同管理法、井下无线移动可视系统等先进方法和技术,推进“智慧矿山”建设。要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演练,确保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24〕99号、104号文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牢固树立“崇尚安全、敬畏生命、规范行为、自主保安”的安全理念,着眼于巩固、深化和提升,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上见实效,扎实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保留煤矿改造升级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煤矿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县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4年的总体目标是全县煤矿事故总量控制在省、市、县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目标考核。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99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贯彻“双七条”为总抓手,紧紧扭住矿长(包括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对达不到“双七条”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暂扣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注销矿长任职资格,依法关闭该煤矿。
2、巩固关闭成果,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99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湘煤关退办[2024] 1号)文件精神,我县在2024年和2024年共关闭退出14个煤矿,必须对这14个煤矿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做到露头就打,发现就踩死,防止死灰复燃。保留矿井必须按保留矿井条件进行改造升级,促进改造提高、促进正规开采、促进瓦斯治理和利用,切实解决落后小煤矿问题,通过生产环节改造、实行正规开采达到保留矿井必备条件的矿井。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一是组织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验收工作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现场检查,对生产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月度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步验收工作;四是单独开展以“一通三防”、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汛期、“打非治违”、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及节假日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
4.抓好重点时段煤矿安全工作。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两节”、“两会”及雨季等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期间煤矿安全和社会稳定。
5.继续加强瓦斯治理工作。按照《祁阳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规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认真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按规定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意识,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所有的矿井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达到瓦斯监测预期效果;必须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继续完善“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6.严格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县煤炭局《关于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搞好水文地质调查和完善水文地质资料。必须按规定配备专用探水设备、制定探水措施、安排专职探水人员,必须坚持“有疑必探、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做好探放水记录,加强老窑水防治工作。加强地表水防治和雨季防治水管理,采取“阻、截、防、排、疏”防治水措施,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做好联合试运转,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转。
7.强化顶板管理。煤矿要加强井下作业场所和主要通风、运输、行人巷道的支护工作,制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坚决制止空棚空帮作业,抓好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的管理,煤矿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的要推倒重来,企业不支付工资,待复检合格后才能支付工资。
8.提高通风能力,做好“一通三防”工作。加强通风巷道改造,所有采煤工作面都必须形成负压通风,且风量符合要求,严禁串联风、循环风。健全完善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预防系统和煤尘检测、洒水降尘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井下盲巷按规定打好密闭、栅栏,设立瓦斯检查牌板。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必须到位,严禁局扇机乱停乱开,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临时停工地点严禁停风。所有压风施救管道、防尘供水管道必须安装到作业地点。
9.加强机电运输管理。严防矿井电气设备失爆,所有的开关、接线盒必须符合要求,不允许存在“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严格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坚决杜绝坐矿车上下井的违法行为。主斜井及内斜井安装提升系统警示红灯,绞车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加强人车管理,要按规定进行班班检查,人车保持制动装置灵活可靠、使用正常,人车司机要认真负责,持证上岗,坚持对钢丝绳进行检查登记,坚持对矿车连接环的检查,发现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必须立即更换。
10、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及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形成“定期排查、治理、复查”闭合机制和常态机制,重大隐患逐级上报。煤矿企业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井下作业现场全面隐患排查,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持乡镇每半月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对辖区煤矿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11.狠抓现场安全管理。结合我县顶板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切实加强通风瓦斯和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强化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狠反“三违”,杜绝“三超”,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12.大力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把“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行动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重大举措,明确将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及“四个一律”强力措施,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以及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强对企业“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煤矿企业要加强诫勉约谈、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并将非法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制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切实提升矿工的依法治安意识,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收集信息,严厉处罚煤矿不按规定投入、不整改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计划在春节和“双抢”复工前举办2期脱产培训。新工人下井前必须进行正规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各特殊工种必须及时输送到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和复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全员培训参训率达100%。
1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持之以恒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扎实抓好工程质量班评估、旬检查和月考评工作,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定级工作。对达不到三级标准化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将标准化工作作为建设煤矿投产验收和停产煤矿复产验收的前置条件,达标方可进行投产或复产验收。
15、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4〕23号和国办发〔2024〕99号文件精神,按标准配齐“五职”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切实抓好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煤矿,进一步提高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16.加强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行〔2024〕86号),切实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确保班组安全生产基本配置,全面完成班组长轮训任务,切实加强区队自主、班组自治和员工自律管理。
17、加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体系健全和联系职工广泛的优势,发动职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煤矿企业要在矿井每个班组配备群监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强化群监员培训和管理,完善考核、考评、选聘和颁证机制,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18、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煤矿企业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将结果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并向从业人员公布。煤矿必须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工人健康查体,按规定执行疗养制度。
(三)实施科技兴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健全完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严肃处理、处罚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煤矿企业。
20.加快推进煤矿“三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应的技术与装备,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井下淘汰木支护。推广井下运输无轨化,有条件的矿井积极采用单轨吊、全皮带化运输等,逐步消灭小绞车和地轨运输。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逐步实现井上下人员、设备、生产作业环境以及生产系统的远程监测监控,推广安全生产5F协同管理法、井下无线移动可视系统等先进方法和技术,推进“智慧矿山”建设。要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演练,确保正常运转、发挥作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十一月份正值初冬季节,工程处各施工项目逐渐进入冬季施工,为确保全年生产目标的实现,部分项目还将进入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生产压力大,容易产生重进度轻安全的麻痹思想,这些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实现工程处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十一月份安全工作要点。
1、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安保工作
近期中煤建设集团及公司督导组将对中煤建安集团、工程处机关及部分项目部进行“十八大”期间的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工程处督导组对机关及项目部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煤建安73处安[2024]114号)文件要求,成立本单位“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关于开展“迎接十八大”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便字89号)附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项目部对所有施工的单位工程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在做好迎接专项督导检查的同时,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切实做好冬季施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并落实冬季施工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各项目部要做好防冻、防雪、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防范工作。要强化冬季施工的组织领导、责任到人,建立防火、防煤气中毒责任制,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遭遇大雪、大雾、风力6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高处等露天作业,风雪过后应对脚手架、起重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基坑边坡、临时用电系统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尤其是榆横厂前区、母杜柴登、联创罕台川、满来梁等项目部要对脚手架工程;榆横卸储煤、榆横厂前区、安鑫、母杜柴登、联创罕台川、满来梁、哈尔乌素办公楼等项目部要对起重设备;卸储煤、满来梁等项目要对基坑边坡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保证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物业公司及使用锅炉集中供暖的项目工地要在供暖前对自给供暖系统(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按程序进行认真的检修、维修和报验,工程处要对其供电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司炉工持证上岗等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验收,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报刊、板报、网络平台、标语、橱窗、宣传栏、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生产的关注向前移、重心向下移,要注重现场,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的实现。
4、继续加强“三大规程”学习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三大规程”学习活动,对管理者和岗位员工,在学习内容安排上要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对不同管理者要区别对待,尤其各级技术、生产、安监负责人要加强各类规范的学习,提高技术管理能力;对不同操作岗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计划,突出灾害避险知识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合理组织施工,降低冬季施工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冬季来临之前,要合理安排工程施工顺序,优先完成不宜冬季施工的工程,室内工程可适当后延。对于确需在冬季施工的项目,要严格遵循有关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冬季施工安全。要超前防范,及时开展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024年10月29日
北京金视和科技有限公司工业仿真 虚拟行业专家
金视和科技煤矿安全生产仿真培训工作要点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目的是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生产服务。通过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意识,做到自觉遵章守纪,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改变煤矿安全生产环境,从而激发广大职工献身煤炭事业积极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不同于一般技术教育,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的正规培训,其目的是使从事煤炭生产的职工系统掌握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程和安全技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要点有始终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危害大和多发事故;严格学员管理。
1.始终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由于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意识差,可避免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比如“三违”现象,绝大多数职工都认为不对,但为什么屡禁不止呢?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某一次“三违”不一定准发生事故,事故往往是多种因素凑在一起而发生的,致使有些职工产生侥幸心理。为此我们把解决侥幸心理作为主要授课内容。
2.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学员年龄不等,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如何做到学员人人有所收获,就必须认真进行探索。教师尽可能多用幻灯、投影录像、模型实物讲解,能够演示的尽量演示。另外,为了提高学员的兴趣,把知识竞赛引入课程,在授课基本结束前,每班选出三名代表参加比赛,组织全体学员参加。
3.对危害大和多发事故
无论是预兆、预防措施还是事故案例,都要讲深、讲透。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危害大,而在一般情况下,顶板、运输事故伤亡最多。由于先进设备的投入,严格管理,我局二十多年没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但我们居安思危,始终把“一通三防”教育作为主课,讲案例,论危害,教预防,每班都进行瓦斯爆炸演示,提高学员的感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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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学员管理。
学员通常来自生产一线,不习惯集体生活,对学习环境生疏,坐不住,这都难以保证学习质量,必须严格管理。我们制定了学习纪律、学习评比制度,对优秀学员建议其所在单位嘉奖,对差的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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