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稳定,决定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底,开展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违法大整治、交通安全大宣传、安全责任大倒查,提升全社会交通文明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交通安全。通过大整治,力争不发生涉校涉生较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XX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XX(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XX(教育局党委委员、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
XX(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XX(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XX一中校长)
XX(教育局党委委员)
XX(教育局党委委员、县职业学校校长)
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XX(县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成员:XX(办公室负责人)
XX(组织人事科负责人)
XX(计财科负责人)
XX(基建办负责人)
XX(教育科、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
XX(招考办负责人)
XX(教研室负责人)
XX(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XX(营养办负责人)
XX(安全稳定科负责人)
XX(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
XX(信息装备科负责人)
XX(体卫艺科负责人)
XX(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
县直属学校校长、各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稳定科,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次大整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安全科XX、XX等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工作步骤
XX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底。整治步骤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整治、检查问效、整改提升4个阶段。
(一)动员部暑
从即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成立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治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整治
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7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深入扎实开展大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将及时深入了解各学校开展大整治的有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纠正。
(三)检查问效
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各学校对开展大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对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学校(幼儿园)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问效,及时总结大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四)整改提升
从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检查问效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学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领导小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要健全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机构。
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统筹,全面协调。二是实行交通安全工作“行政负责制”。教育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实行交通安全工作“四包”责任制。即:局领导包科室,科室包乡镇、校长包学校,班主任包学生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的年度目标考核。强调对教职工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教育局局长每年与各学校(园)校(园)长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学校校(园)长要与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班主任每学年开学初要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定《交通安全承诺书》,中途若有师生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补签相关《责任书》或《承诺书》。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五是实行目标管理。县教育局将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奖惩挂钩。(二)狠抓日常管理
以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为主题,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4条规定:对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附近的交通要道两侧50米内安装减速提示牌,提醒汽车驾驶员通过学校附近要减速行驶;在学校门前路段安装减速道,强迫驾驶员经过校门前必须减速行驶;在县城学校附近的交通要道上施划斑马线,装红绿灯,规范车辆行人的交通行为;在市政施工、项目建设、道路改造等特殊时间段设置专用通道,确保师生通行安全。
2.加强家校合作,充分与家长进行联系沟通,通过家长会、家访、发《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家长或监护人参与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
3.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地方派出所、校园保安、值班教师设置护学岗。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由交警、民警、学校保安、教师联合组成护路队,护送学生安全通过车辆行人多的交通拥堵路段,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4.组织青年志愿者和教师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斑马线、红绿灯路口劝导市民、学生不要乱穿公路,不闯红灯、不要与车辆抢道等不文明行为,要按规定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行为,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规定:要求学龄前儿童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对学生上下学进行接送。
6.禁止学生私自骑摩托车、电瓶车等机动车辆上下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飙车玩耍。一经发现,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7.建立教师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凡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参加各种考试、学习、培训或参加集体活动包车,必须到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后集体包租正规营运车辆承运方可外出,严禁包租无正规营运资质的“黑车”集体外出。
(三)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1.发动学校及周边群众对违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有违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行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使我局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以便及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打击。
2.按照有关规定,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立即联合县交通局、交警大队予以整治、查处。
3.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我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四)狠抓宣传教育
学校是宣传教育的主阵地,积极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常态性工作,保证师生对交通安全常识的知晓率达到100%。
1.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开主题班队会、出黑板报、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演讲比赛、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专题讲座、观看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3.利用LDE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QQ、微信等现代科学技术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宣传教育内容。
4.通过家校合作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寒暑假等重要时段,向家长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告知书》,告知家长学生在放假期间外出时家长应履行的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5.聘请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地方派出所、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校园。
6.建立放学前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在集合放学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在校门口利用安全提示牌等做好学生乘车和行路安全教育提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会议、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头抓好交通安全工作,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工作。
(二)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
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改,及时向县教育局安全科办公室报送开展工作情况、简报等资料。
(三)失职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在此次交通安全大整治期间,对因工作不认真、排查不仔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视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已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因未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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