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深入贯彻省、市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十二届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重点,按照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评议过程请群众参与、评议成绩由群众做主、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的原则,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着力强化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本机关、本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评议对象局机关各股(室)、国企管理中心、执法大队,尤其是有对外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股(室)、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系本轮行评的重点评议对象。
同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共同接受民评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三、评议内容根据市、县纠风办要求,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定评议内容如下。
1、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深化改革年”、“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全力推进富美建设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基本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局实施意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
8、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我县出台的利民惠企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强化企业减负和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企业减负“九条禁令”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四、评议程序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调整充实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工作,具体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协调各有关股(室)抓落实。重点按照以下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五月中旬)。调整充实领导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确定评议对象、内容和程序。在全局动员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层层进行宣传发动,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人心,做到人人高度重视,个个积极参与,夯实民评群众基础,全面动员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选题评议(5月下旬)。由我局分管领导及行评办与指导我局评议工作的县行评代表共同研究确定评议议题,围绕评议议题查摆不足,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落实整改。制定评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并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各股(室)对照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强烈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下大力气抓整改,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
3、查找问题(5-6月)。
一是组织自查。
围绕评议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二是接受检查。
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的明察暗访。4、落实整改(7-11月中旬)。对评议意见和自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分解整改责任,设定整改期限,逐条进行整改。其中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集中精力解决2-3个重点问题。
5、总结评定阶段(12月中旬)。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对全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县纠风办汇报。同时,对局各股室、经贸局系统各单位一年来开展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汇总与点评。
五、评议方法按照县纠风办的统一部署,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量化考评,实施群众评议、日常考评。
(一)群众评议(70分)通过短信回复、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面对面评议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
1、专家代表评议(占30%,计21分)。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企业主、县直机关等社会各界代表担任专家评议员。专家代表评议以网络评议为主,问卷调查、电话调查为辅,利用网络投票平台,邀请专家评议员对所有参评单位的政风满意度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网上实时公布。一年组织两次评议,分别于7月和11月实施,满意度评议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五个档次,另设“不了解”选项(计为无效票)。
2、服务对象评议(占70%,计49分)。从各参评股(室)报送的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中抽取代表,对参评股(室)进行评议。服务对象评议每季度开展一次评议,分别于3、12月中旬组织实施。服务对象评议方式以短信评议为主,于当月上旬组织服务对象对参评股(室)上个月的满意度进行评议。评议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不了解”为无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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