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工资管理条例
酒店本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政策,特制定如下工资管理办法:
一、级别管理制
1、工资结构共分为九个级别,管理人员级别为1—5B级(即1级、2级、3级、4A、4B、5A、5B),主任级为6A、6B,领班级为7A、7B,服务员为8A、8B、8C,实习生/临时工为9级。
2、每个级别分A、B、C、D四个阶段工资。D级为试用期工资,C级为转正工资,B级、A级为加薪工资。
二、转正调薪
1、新员工入职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执行D级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工作表现良好,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C级转正工资。
2、原则上,转正一年后才可申请按B、A逐级加薪。
3、转正条件:
A、试用期满三个月。
B、部门全面评价良好。
C、无签书面警告书记录。
D、已签书面警告书者,须从该员工签单之日起满3个月,由部门再次对其进行评估,合乎条件者方可由部门申请取消书面警告单,才能转正。
4、审批程序:
所有员工之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发出评估表,由所在部门员工自评、主管/经理/总监评估,再交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作出评估审查合格后,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按照酒店工资制度审核套定再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对工资的调整只有提审权。
三、员工晋升
1、酒店如有管理职位空缺,按照内部晋升的原则,首先在内部发掘人才,以鼓励员工奋发向上,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如内部无合适的人选时则对外公开招聘。
2、员工晋升原则上应按照酒店制定的工资级别标准,逐级调薪,不可越级提升;特殊情况或因酒店经营管理需要越级提升者,职位做相应的调整后行使提升后的职权及享受相应级别的食宿待遇,但薪资只能往上升一级,下次调薪享有优先权。
3、员工转正后一年内只能提升一次职位及薪资。
4、员工职位提升后,将给予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不变,三个月后经考核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应级别的工资调整,若经部门主管/经理考核不能胜任该职位要求者,将调回原职位,维持原级别之工资;任何员工应尊重及服从酒店给予调职、晋升或降职任用的决定,否则,将按酒店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员工晋升条件:
1)工作绩效考核优秀者;
2)入职满三个月通过试用期;
3)一年内无签书面警告记录。
4)连续3次被评为“微笑大使”或“先进个人”者,可申请提前调薪或晋升。
5)为酒店赢得重大荣誉或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6、审批程序:
所有员工之晋升由各部门主管/经理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后填写《员工工作评估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作出晋升审查合格后由部门经理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按照酒店工资制度审核套定再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对工资的调整只有提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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