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针对火灾隐患高危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门店房、出租屋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出现故障、损坏或被遮挡、覆盖,影响正常使用的;
3.在疏散楼梯间违规给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的;
4.堵塞、占用消防生命通道的,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或被遮挡、覆盖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6.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7.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病员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或封堵,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8.公共娱乐场所留人住宿的(值班人员除外);
9.建筑物及其周围违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10.加强对工业企业、古村落、古民居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力度。
三、行动时间
2024年12月中旬至2024年3月中旬,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底)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XX任组长,XX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民政所、文化站、卫健办、应急办、各村(居)、镇直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采取集中行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进落实。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3月1日)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底数台账、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重点攻坚,全面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3月上旬)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工作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
强化标准化管理,派出所、文化站、民政所、卫健办、供电公司、应急办、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单位等部门负责牵头督导检查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督导检查“九小场所”、农贸市场、商超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文化站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和旅游景区;民政所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敬老院;卫健办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医院住院部、门诊楼,村卫生室;供电公司负责对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督促产权人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存在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跟踪整改落实;仍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各村(居)负责督导检查辖区内古村、古祠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
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要深化基层消防组织实体运行,加速志愿消防队组建,加大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强化宣传方式和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曝光一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多种宣传媒介和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
镇政府采取日常督导、阶段验收、定期通报的常态化督导考评模式,对各村(居)、有关单位、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推诿、进度缓慢的村(居)、单位和企业,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一律对相关排查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在阶段验收中排名末位的,一律约谈主要负责人,情况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做到问责前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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