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创新管理、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优化路径、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施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
将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部门(以下简称“预算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零基预算管理新机制,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打破财政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健全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动态评价机制。加快推进预算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稳步开展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次。
(二)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优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流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办法
县财政局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措施,明确下一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到2024年年底,我县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县财政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逐步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匹配、动态调整、共建共享。到2024年年底,推动预算单位基本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
(三)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县财政局要加快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结合项目审批、预算评审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 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县财政局制定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后,从2024年起,落实事前绩效评估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预算单位)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省、州、县的决策部署,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编制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探索开展本级政府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不得随意调整。
1.2024年起,选择30家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编制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其他预算的,要同步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2024年4月底完成绩效目标编审、批复工作。
2.2024年要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实现所有预算单位所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预算单位、县财政局)
(五)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运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日常监控机制,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全流程动态监控预算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县财政局实施绩效运行重点监控。从2024年起,各预算单位对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并分别于每年的8月底、12月底将监控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预算单位的基础上,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运行监控。(责任单位:预算单位、县财政局)
(六)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1.预算单位对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到 2024年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责任单位:预算单位、县财政局)
2.县财政局在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实施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重点绩效评价。2024年,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资金涵盖重要民生领域、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务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扩围”的原则,逐步开展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评价。从2024年起,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预算单位)
(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完善资金分配中的绩效因素,逐步向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转变,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从2024年起,预算单位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预算单位)
(八)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1.从2024年起,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报送同级人大,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预算单位)
2.从2024年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预算单位)
(九)强化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建立半年报制度,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县财政局要向州财政局上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推进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预算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从2024年起,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工作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预算单位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办法措施,健全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充实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加快推进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明确责任约束。
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县财政局要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预算单位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县财政局要负责组织对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内部等相关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通过培训提升绩效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预算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重大决策部署,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工作任务表
XX县工作任务表
重点工作内容
具体任务
备注
(一)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办法
2024年6月底:制定完成《实施方案》;
2024年底: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二)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2024年年底:推动预算单位基本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三)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2024年起:制定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2024年起:预算单位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出具绩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县财政局在预算单位事前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审核或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2024年:选择30家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编制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其他预算的,要同步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
2024年4月底:完成绩效目标编审、批复工作;
2024年: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实现100%预算单位所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30家预算单位包括: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扶贫办、自然资源局、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医保局、卫健局、民宗局、民政局、人社局、应急局、投促局、退役局、文旅局、供销社、斛兴街道办。
(五)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2024年起:预算单位对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并分别于每年的8月底、12月底将监控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预算单位的基础上,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运行监控。
(六)绩效评价提质扩围
2024年:选择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涵盖重要民生领域、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债务项目;选择部分部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24年: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024年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2024年起: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报送同级人大,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向社会公开。
(九)强化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2024年起: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县财政局要向州财政局上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推进各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对本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预算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十)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
2024年起: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试点,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工作逐步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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