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法院加强执行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为了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宣传执行工作新成效,宣传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作为破解执行难这一系统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执行宣传工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执行宣传工作的现状
破解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当下,媒体已经成为执行工作的重要载体,执行宣传是执行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工作赢得社会支持的内在要求。但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却没有更好地用好执行宣传这把“破解执行难”的无形利剑。一方面,基层法院的领导存在重执行业务而轻执行宣传的思想偏向,认为只要把案子执结了老百姓就会满意,宣传什么,对加强执行宣传工作,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然性认识不到位,舍不得加大投入提升法院的“软实力”,这是一种缺乏政治眼光,不会算大帐的表现。宣传工作成效不像盖房子修路,可以用物化的标准考量,这也导致执行部门开展依法执行宣传力度不够大,舆论氛围不够浓。特别是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受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的不多,依法执行的社会知晓度不高,社会警示效应不够明显。另一方面,从执行宣传工作发展的形势要求来看,执行部门宣传设备落后、机制不够完善,或者可以说是根本没有宣传设备,更谈不上什么宣传机制建设,一个心思就是迅速结案,案子执结了,回过头
来看到了案子的典型教育意义,想宣传了缺少执行现场的素材、图片等,制约了执行宣传工作。还有一些基层法院把执行宣传一味的寄托在宣传部门,但宣传部门对案子不是很了解,报道不出效果。再者宣传部门就一两个人,难以应付繁杂的工作,这也制约了执行宣传工作。凡此种种,制约执行宣传工作的因素笔者仅仅列举一二。
二、做好执行宣传工作的作用
(一)做好执行宣传工作有利于群众理解法院工作。
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纷争的专门机构之一,既承担了繁重的审执工作,也负担了沉重的负面社会舆情压力。执行工作因其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性及执行难对申请执行人的司法负累而时常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多不能区别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将执行案件周期较长的原因统统归结于法院执行不力,而忽略了执行难的其他影响因子。加强执行工作宣传,让当事人理解执行不能的多重因素交叠,设身处地理解法院执行压力,对于化解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而良性的引导同时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契合了党的群众路线立场,用实际行动赢得舆论支撑。(二)做好执行宣传工作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工作纲要》提出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打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可见执行宣传已经成为深化执行公开、实现“阳光执行”的重要途径。(三)执行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开展执行宣传是强化执行公开的重要措施。
一方面,通过加强执行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把有关执行的法律法规通过形象化的宣传作品表现出来,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让其了解执行、支持执行,从而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法院公信力。另一方面,通过执行宣传,将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都通过特定的表现形式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公众面前,让社会公众清晰地看到执行法官执行的过程,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提升公众对执行乃至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四)做好执行宣传工作有利于提升执行威慑力。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加强政策和执行成效宣传,让“老赖”们坐立不安,彻底放弃侥幸心理,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在具体的个案中,执行的对象是负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看似只有具体个案的被执行人受到了执行的威慑,但通过对执行个案的有效宣传,也能够促使尚未参与到具体执行程序而又负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潜在被执行人感受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而自觉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执行宣传工作的威慑效果。三、对改进执行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执行宣传形式多样化。
要不断丰富执行宣传工作的内容和手段,既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更要利用法院网站、知名论坛、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等新兴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执行宣传工作,更好地突出宣传效果。一方面,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新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发展对执行宣传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新媒体具有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通过互联网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信息等具有快速转载、转发等功能,能够起到迅速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的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执行宣传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让更多的人了解执行工作,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另一方面,在运用新媒体的同时,不可忽视传统媒体的作用,在当地的党报党刊、电视台开辟专栏进行执行宣传,同样也可以提升执行工作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增强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同时。更要加强执行宣传策划,创新执行宣传形式,丰富执行宣传载体,通过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实地采访报道,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执行听证现场直播,及时和定期提供案件执行新闻线索等方式,也可组织策划“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题宣传活动、“老赖”别赖专题宣传、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击“拒执”等犯罪系列报道活动,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展示一定时期内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二)注重执行宣传内容多元化。
当前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存在宣传内容相对单一、固定的特点,比如宣传执行到位的多,反映执行不能的少;宣传执行创新的多,系统化介绍执行工作的少;宣传报道多,介绍执行实务和理论的少等等,这样的执行宣传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服务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程度上却较为有限。在解决执行难问题过程中,执行宣传在内容上应尽量实现多元化,既要向社会说明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不但要宣传执行成功的,也要反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既要注重宣传报道,也要注重对执行实务和理论进行探讨,搞清楚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哪些是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所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比如应注重对“执行不能”的成因、表现、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执行不能”等方面的宣传,努力使“执行不能”客观存在的观念深入人心,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意识牢固树立,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也要做好执行重大活动,如集中兑付、执行专项行动的正面宣传,更要做好曝光“老赖”、干预执行、拒执犯罪的反面曝光。通过执行宣传工作的开展,对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遇到的困难及所做的努力进行呈现,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正能量,引导执行环境向积极的方向稳步发展。(三)注重执行宣传力量多组合。
宣传工作同任何工作一样,需要投入,需要领导重视,尤其在目前法院面临司法责任制改革、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的情况下,宣传工作任务很重,也很迫切,需要更好的条件,更多的投入,来保障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除了必要的宣传设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吃苦耐劳、业务精良的宣传队伍就成了做好执行宣传工作的基础。毕竟人的问题是干好工作的最关键的问题。在实践中,执行宣传工作多由执行干警兼职负责或者从法院宣传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这二者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执行干警兼职从事执行宣传工作,虽然他们对执行法律法规掌握熟悉,对执行工作的特点也很明确,但他们精力有限,而从宣传部门抽调的人员进行执行宣传工作,又对执行工作本身了解有限,因此想要开展好执行宣传工作,应该将这二者结合起来,必要时可邀请当地电视台新闻媒体的记者加入,加强与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相关人员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组建一支强大的执行宣传工作队伍。当然,条件允许的基层法院可以考虑选好配强专门的执行宣传人员,选拔那些政治坚定、思想修养好、组织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执行宣传工作岗位。同时,在“案多人少”加剧的严峻形势下,既要深挖自身潜力,加强执行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更要善于寻找“外脑”,借助外力助推执行宣传工作的开展,努力凝聚执行宣传工作合力。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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