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是按“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要求进行监理的一、工程质量控制的类型
质量控制的形式
1、通过成品检验,控制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外观质量。在某一项或某个部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规范规定的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和检验频率,对成品进行检测和试验,以考核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使用功能,对合格者给予验收。并且工程的外观质量必须是完美的,因此,在整体完工后,要检查工程的外观质量、形状(几何尺寸)、表面状况和颜色的均匀性等。不合格者,必须整修。
2、通过工艺检验,即在施工中通过旁站、检查和巡视,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进行监督和控制,使其符合规范的有关要求,达到通过控制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通过材料检验控制工程质量,原材料和混合料的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工程的准备阶段要加强对原材料和混合料的检验和审批,在施工中通过巡视和抽查,保证工程中所用原材料和混合料和开工时批准的合格样品一致,这就为工程的内在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施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工程监理都是通过上述3种形式有效地、自始至终、由表及里地控制着工程质量。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阶段及重点
在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理中,我们根据施工过程分成了3个阶段,由于每个阶段特点不同,因而监理的内容、重点和采取的控制类型也不尽相同。
(一)施工准备阶段
在这个阶段,承包商为正式施工进行技术、计划、管理人员组织、施工机械和原材料的准备以及现场测量、放样等项目的准备工作。监理工程师在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为:
1、审批承包商配备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试验室的设备和人员
2、审查承包商为拟开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能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3、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来源、质量,并进行现场调查和试验室检验。
4、校核并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如果改项工程使用混合料时)
5、审查拟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6、检查、校验承包商的线位放样、测量结果等基础技术数据。
上述监理工作是重要的,它不仅是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保证,而且有助于承包商加强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患于未然。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逐项认真审查、落实,发现不足之处,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补充、修正,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否则不批准承包商的开工申请,不准许进入施工阶段。
(二)施工阶段
这个阶段是工程的主体阶段,主要是由承包商按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施工方法要求以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图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为:
1、审批主要工程项目或工序(如路面结构各层、钻孔灌注桩等)的试验路段或试验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
2、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3、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原材料标准和混合料配合比
4、对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批准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
5、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和工艺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缺陷或事故经处理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批准承包商继续施工。
在这个阶段,工程监理主要应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加密检点,加强检查的深度,尽可能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以便在现场尽早发现和制止可能影响工程最终质量的任何不良因素或质量事故苗头,及时处理已经出现的技术或质量缺陷并责令承包商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验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所完成的分项或全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工程规定的最终结果要求。
工程质量监理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上述3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和质量控制都是很重要的,缺一不可。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第一和第二两个阶段,目的是要把问题发现、解决在开工前和施工之中,从而尽量避免在完工验收成品时才发现问题、处理缺陷。
有重点地加强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的做法,对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承包商自身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是十分有益的。
三、工程质量监理的方法和手段
在工程质量监理中,为了对工程实施最终结果控制和施工方法控制以达到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对工程的要求,采用了一些形式不但行之有效的监理方法和手段,其中主要有检查、旁站、测量、试验、监理程序控制和监理工程师指令性文件等。
(旁站)旁站是工程质量监理的一种主要方法。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全部或部分时间盯在施工现场,如对施工质量、工艺和有关技术问题随时时进行检查;检查承包商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所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配合比是否合格;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技术缺陷,以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检查也包括各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或施工方法进行的巡视、抽查、专项检查和定期现场检查。
我们根据工程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的难易程序,将现场检查主要分为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一般性检查3种情况。
全过程旁站,就是现场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自始至终“盯”在施工现场、观擦施工全过程的一种检查方式。它主要用在比较复杂、情况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施工工序和随时可能覆盖的重要隐蔽施工工程中。例如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工程中灌注混凝土工序;混凝土结构现浇和预制构件的浇筑混凝土工序。
部分时间旁站,是指现场监理人员对某一工序施工过程中用相当比例的时间到现场检查的一种形式。它主要用于关键、重要但又相对稳定的工序。例如路堤填筑和路基成型;各种混合料的拌合现场,构造物回填;管涵的安管和接管以及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
一般性检查常用于上述重要、关键工序以外的,不需要长时间“盯”在现场的工序。监理人员一般用少量时间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或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例如清场地、清表土;路基挖方借土区挖方(需抽查和记录水下水位标高);钻孔桩钻孔(抽查);混凝土工程的钢筋绑扎和支搭模板的检查、验收;对现场各种材料进行抽验等。
监理工程师对进行检查的上述3种方法,在实际各种中是结合使用,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灵活掌握采用。为了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工作,除了要求承包商呈报施工计划,月或周新开工项目计划以外,一般还应要求承包商每天提交次日的工作计划,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商的工作计划,逐月、逐周、逐日地安排现场检查工作。
监理人员在执行旁站监理和检查、抽查、工序验收中,都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密切注意关键的施工部位,例如钻孔灌注桩施工,只要钻孔一成孔,在验孔、钢筋笼、下导管及浇筑混凝土时都要始终旁站。
(三)测量
测量是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对工程的线位和几何尺寸等进行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监理人员要依据合同规定对工程的线位放样进行检查和校核,测量结果不合格者,不准开工。在施工中,现场监理工程师有责任随时抽查、校核重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数据,桥梁各部位的标高和线位数据、路线的中桩或边桩数据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因测量基础数据有误导致工程质量缺陷。在工程验收时,要对验收部位的几何尺寸进行测量,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整修的要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现场监理工程师掌握好工地测量这个监理手段,对保证工程质量、避免重大工程缺陷是十分必要的。
(三)试验
试验是监理人员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监理工作原则之一就是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试验数据是认定材料和已完工程合格与否的依据,因此,试验对监理工程师来讲是必不可少的。对每道工序的监理,包括材料的性能,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工程结构的强度、密实度等,都要有试验数据,尤其当监理和承包商在某工程质量或技术问题上有争议的时候,详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和正确的试验方法往往是解决纠纷或争论的最有说服力的依据。同样,在审查施工方案、工艺、变更设计等重大技术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依据独立的试验数据,判断是非曲直,为承包商提出确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试验数据不仅决定着各类技术方案和工艺可行与否,决定着各单项工程或材料的质量状况,也决定着材料和工程能否得到验收,能否得到计量支付。因此,所有试验原始数据都是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必须慎重对待,妥善保存。
具体有关监理试验室的设置、职责、监理试验人员的配备和试验设备的配制以及监理抽测试验的工作程序,详见试验室监理实施细则。
(四)监理程序控制
监理程序是监理工程师为了使工程的实施或管理按一定的规程和顺序进行而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监理程序已明确地载入合同文件,或者经过监理工程师指令加以正式颁布,是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性规定。
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各项工程施工必须遵循的施工顺序。遵守规范规定的施工程序是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也是监理工程师控制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可以说明施工顺序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作用,有试验项目的应:
1、所有材料均需要经过样品试验以证明其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采购。
2、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试验室试验合格的混合料配比,经审批后,再报送试验项目的施工方案及混合料的施工配合比试验结果。
3、根据被批准的试验方案,并经审查具备了试验项目施工条件后,即可开始试验项目的施工。
4、试验项目完成后,承包商应定出技术总结,报正式开工报告
5、审查开工申请单
每一道工序或每一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商必须首先提交开工申请单,其内容应有:
(1)施工组织计划,机械和技术工人数量
(2)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3)材料到场情况
(4)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件编号或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申请单所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或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接到批准开工的书面通知书后,方可施工。
6、填写质量验收单
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应先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立即对待验收部位进行检查、检验,并填写各专业部位的质量验收单作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如检验合格,则允许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责令承包商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7、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在一个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该项工程各道工序的开工申请单、质量验收单进行现场验收。均合格后,方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中间交工证书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管理的最后控制手段,也是中间计量和支付的基础和依据。
审查开工申请单
进行下道工序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返工
承包商自检
不合格
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填写质量验收单
不合格
合格
返工
单项(个)工程已完
不合格
承包商自检
不合格
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合格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不合格
报送监理工程师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合格
计
量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程序控制直接与规范要求的施工吮吸相关,并和计量支付挂钩,因此,在执行中可以有效地控制在承包商的施工行为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的工作质量和成品质量,对承包商加强内部管理、科学施工、合同调配资源都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理工程师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更加严格要求,不留缺口,坚决做到“四不准”,即:
(1)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2)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3)施工工艺未经批准,不准采用。
(4)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一道工序不准进行
严格实行监理控制程序是工程内部在质量的重要保证手段。尽量在工程开工初期,承包商不习惯种科学的管理方法,认为“耽误时间”、“浪费材料”但实践证明,程序化施工和监理程序控制避免了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工程内在质量低劣,也避免了由于承包商准备不充分、仓促开工造成返工、修补所带来的工期拖延和成本的增加。严格执行程序控制提高了承包商队伍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使队伍素质上了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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