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范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任务。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民族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长期以来,特别是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国家和省、市先后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通过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民族工作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在定点帮扶活动中,各成员单位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为民族地区优先安排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效益型农业取得重大进展,以文化、文化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城市民族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民族企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少数民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形成,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城市,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间相互融合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的不平衡依然存在。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失衡、经营方式粗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落后状况仍未根本改观。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大量增加,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化解民族矛盾,协调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我们必须以执政党宽广的战略眼光和胸怀,正确认识和看待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族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具有比较明显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这种特定的人口结构也是导致民族团结问题容易被忽视、淡化的因素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正确把握我市民族工作的市情特点,克服松懈思想,牢固树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在制定政策、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从我市的多民族市情出发,充分考虑各民族在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筹兼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和实际利益,维护和发展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市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少数民族人口、民族乡(镇)总量分别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对全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具有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现阶段,我市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发展问题。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就没有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解决好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也就能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紧紧抓住实施“XXX”规划的良好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利用既是大城市、又是大农村的整体优势,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较快发展。
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按照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的大目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取向,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优先扶持、重点投入。引导民族地区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支持民族企业拓展空间,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升民族经济整体实力。重点解决好农业科技含量低、比较效益不高问题,促进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和转换增值,实现增产增收。着力抓好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的建设,大力培育既有民族特色,又有规模效益的优势产业。引导民族乡(镇)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重点提高都市型、生态型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重点提高开发型、特色型农业的档次和水平;利用冰雪文化、民俗风情文化、传统饮食文化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民族地区一般性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财政、计划安排、项目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公益事业。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民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我市实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好民族地区的水、电、路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优先安排和扶持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主要公路干线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民族地区的路网结构。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节水灌溉工程,认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之路,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促进少数民族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要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为支撑的方针,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不懈地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采取特殊政策,逐年增加民族教育经费,确保有效投入与经济增长比例相适应。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体系建设,改善教育结构,逐步向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延伸。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加大对民族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卫生院(所)的实际困难,支持民族地区建立新型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少数民族的健康水平。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振奋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逐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撑。
三、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抓好的重要工作。在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一以贯之地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德育教育内容,不断培养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在处理民族关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方针,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要采取教育、疏导和化解的方式来解决。属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次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要根据《意见》要求,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和各地区、各部门的“XXX”规划,结合不同地区的发展条件和部门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措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条件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全党、全社会抓民族工作的思路,进一步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有政治上的深谋远虑,敏锐捕捉国际政治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产生的影响,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诸如理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解决工作经费等重大问题,支持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民族工作社会化提供经验。各级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的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第12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意义十分重大,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果和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团结工作,对多年来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简要回顾
多年来,县委、政府把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兵地融合、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有力,民族团结事业快速推进
多年来,县委、政府和各级党政部门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第一位的大事来抓。党政军民、各部门、各行业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级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各族干部群众不断提高了对加强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民族之间,军民之间、兵地之间形成了患难与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通过对赛尔江、阿布旦、努尔波力等一批先进模范典型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实实在在地看到民族团结的巨大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显示出了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各民族相互交融,社会稳定呈现新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团结稳定的局面,为我们实现经济社会的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打下了稳固的社会基础。
(三)各民族团结协作,经济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经济发展是保证民族团结的第一位因素,只有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才会有社会秩序的根本稳定和社会家庭成员的和睦团结,才能有力地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XX年,全县gdp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13.5%;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44.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066亿元,同比增长35.4%;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2亿元,同比增长44.5%;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1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招商引资到位额6.1亿元,同比增长21%;农牧民人均增收282元,达到4299元。正是我们多年来在经济发展上不断取得丰硕成果,才使得各民族之间团结、拼搏的精神成为社会的主旋律。
我县民族成份较多,具有比较明显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6%,从我县的多民族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民族在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筹兼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和实际利益,维护和发展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坚定不移地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各乡(镇)、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全县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随着我县财政收入的逐年提高,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投入,既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把文
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产业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各乡(镇)、各部门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三千、三百”工程和“千元田、万元田”建设,引导农牧民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体系,重点解决好农业科技含量低、比较效益不高问题,促进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和转换增值,实现增产增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大力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好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节水灌溉工程和人畜饮水工程。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卫生事业,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卫生医疗保障水平。(三)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民族团结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问题,民族团结工作搞不好也要出大问题。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民族团结工作。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一要准确把握工作大局,牢牢掌握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一刻也不能放松民族团结工作。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民族团结工作战线上的领导同志,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和改进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领导,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能力。二要准确把握科学理论武装的核心内容,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包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做到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和运用。要自觉运用“xxxx”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开创民族团结工作的新局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强化阵地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把关责任,管好所辖的思想文化阵地、传播渠道和从业人员。要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课堂、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社团活动和各种宣传媒体的管理和监督,决不让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言论流传。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特别是加大对政治类、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的清缴,净化文化市场,为构建和谐__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党的xx大的宣传工作,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巡回宣讲、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宣传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万众一心,为建设和谐__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贡献。一要充分展示xx大以来__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全县各族人民以实际行动迎接xx大胜利召开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二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挖掘和宣传一批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涌现出的“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促团结、谋发展的浓厚氛围,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民族团结的思想真正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三要组织好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为各族人民建立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和双拥先进典型。通过扎实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领导,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工作水平
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群众是基础,领导是关键。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我县民族团结工作的水平。
一要加强学习研究,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族政策学习宣传的力度,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民族政策,熟悉民族政策,自觉执行民族政策。要认真研究民族团结工作的历史经验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民族团结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努力掌握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的合力。民族团结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统战、民族宗教、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各尽其能,形成合力,推动民族团结和全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族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xxxx”重要思想,真正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民族团结和创建文明新风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
三要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建设,提高民族团结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重视对民族团结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之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县委、政府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形成县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健全、上下整体联动、通力协作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齐心协力,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把民族团结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而努力奋斗。
在全区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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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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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余显强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表彰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努力的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全区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增强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开创了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一)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撤市设区后,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区直有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民族工作格局。2024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发„2024‟19号),在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方面提出了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加大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新阶段扶贫、政策扶持、资金扶持等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的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在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人畜饮水解困等相关专项资金以及优惠贷款的安排上,加大了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市政府组织开展的 “一法两规定”专项执法检查和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大检查,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和落实,民族工作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认真贯彻执行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烤烟、经果林等经济作物得到大面积推广,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加大对民族乡镇、民族村寨基础设施的投入,近几年,全区民族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60%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通乡油路”、“通村公路”等工程顺利实施,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步,按时完成民族地区“两基”攻坚任务,认真落实“两免-补”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政策全面覆盖;民族民间文化得到较好传承保护,在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我区运动员荣获一等奖,实现了我区运动员在全国民运会上金牌零的突破。
(三)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改善、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24年底,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达 2024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19.8%,比2024年增长 1.88个百分点。其中,党政机关少数民族干部 1989人,占总数的19.4%;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8人,占总数的22.2%。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408人,占总数的19.87%。
(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明显加大
2024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区将每年10月定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利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积极营造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日益巩固和发展。
回顾和总结近年来我区加强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途径,大力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必须坚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是必须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四是必须坚持健全和完善加强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西秀区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县级行政区,全区辖21个乡镇办事处,455个行政村(社区),面积1710平方公里,总人口71万,其中少数民族总人口1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1.46%,居住着苗族、布依族、仡佬族等32个少数民族,辖5个民族乡(新场布依族苗族乡、岩腊苗族布依族乡、鸡场布依族苗族乡、杨武布依族苗族乡、黄腊布依族苗族乡),2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旧州镇、龙宫镇),281个少数民族村寨,少数民族地区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5.5%。全区各乡、镇、办事处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富民兴区宏伟目标的实现。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工作、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加强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实现促进科学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秀的目标。
(一)切实抓好第一要务,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的基础。要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消除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的瓶颈。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着力培育和发展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优势的产业。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快工业发展步伐,切实把重点转移到优势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上来,努力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充分利用民族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加快旅游业发展,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浓郁、自然风光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精品线路和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景点。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搬迁式扶贫、救助式扶贫相结合,继续大力帮助民族地区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致富门路。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族地区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着力点,是实现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关键。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巩固“两基”攻坚成果、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中小学寄宿制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民族地区各种技能特别是农业适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因地制宜在偏僻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少数民族语文和汉语文“双语”教育。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发展、创新,加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的保护和抢救力度。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积极抓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提高。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建设,重点加强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健全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实施好民族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等各类民生工程,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让各族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加大培养选拔工作力度,着力造就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其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认真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交流力度,通过办培训班、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素质。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着力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增进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必须最广泛地发动群众,最充分地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要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要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和谐相处、共同进步,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根基层、打牢基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感召人心、凝聚力量,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尚。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和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以损害民族团结为耻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使民族大团结的思想观念牢牢扎根于千家万户,使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五)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要认真落实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工作责任制,遇到涉及民族团结、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相关事件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将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正确区分、妥善处理民族地区和涉及民族关系方面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既要防止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群体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又要防止由于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使个体问题发展成群体问题,使一般性的群体事件发展成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持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的原则,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政治优势,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重视和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民族工作部门的协调能力和调控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宣传、统战、教育、文化、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共同团结奋斗是我区各族人民的深切愿望,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我区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全面推进和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们崇高、光荣的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兴盛、政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新安顺而共同奋斗!
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肖建春
2024年月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地委、行署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及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区民族工作经验,对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民族工作,深化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格局,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2024年,我区两个鄂伦春族村经济总收入实现816万元,鄂伦春族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22 元,增长幅度再创新高;2024年,两个鄂伦春族村黑木耳养殖达 250 万袋,黑木耳养殖已经形成规模,成为鄂伦春族农民致富的支柱产业;民族乡村种植业、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民族旅游业、劳务输出业、个体工商业等其它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经济效益逐渐显现;在萨满传承、鄂伦春民族语言的抢救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族文化得到了进一步弘扬;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医、上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民族医疗、卫生、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党同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关系水乳交融,更加密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和2024 年,行署连续两次荣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民族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这既是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在我区的生动实践。在此,我代表地委、行署,向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和辛勤耕耘在民族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表彰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区辖有2个鄂伦春族乡、2个鄂伦春族村、4个俄罗斯族村、1个回族村,少数民族人口2.1万。虽然全区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不多,但由于我们下辖多个少数民族乡、村,地理位臵上又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民族工作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其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渐增多,也为民族工作也增添了新的课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勿庸臵疑,经济社会越发展,对外往来就会越频繁,对于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要求也就越高,民族工作的任务就会越重。因此,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的民族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影响我区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还时有显现,个别县区和部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区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对我区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在今后的民族工作中,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更好地把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同我区实际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更加注重解决民族工作部门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更加注重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在增进民族团结和谐上用力气,充分调动和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发展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区多年的工作实践也充分表明,没有全区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就没有全区社会的安定团结、经济的繁荣昌盛。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第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团结、稳定、发展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团结是稳定的重要前提,稳定是发展的重要基础。民族的团结带来社会的安宁和稳定,形成了建设的合力,为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三年产业项目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地委提出了 “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发展战略,确定了“把大兴安岭建设成为全省收入水平最高、福利待遇最好的地区之一”的奋斗目标。这个奋斗目标是包括全区近3万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依靠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才能实现。因此,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要把民族工作作为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所想、所思、所为统一到地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和活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消除影响发展的消极因素,形成团结一心、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打造“富裕兴安、平安兴安、民族和睦”贡献力量。
第二,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区各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是民族特点、民族差异依然存在,一些社会问题很容易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使问题复杂化、敏感化、扩大化。是否善于协调民族关系,能否正确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问题,妥善化解涉及民族间的矛盾纠纷,是对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检验。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和正确看待民族问题,正确把握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继续做好民族乡村聚居的少数民族群众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做好城市散居民族工作的规律,努力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三,做好民族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区26个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共同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没有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我区经济崛起的基石就不稳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也可能受到影响。从我区目前情况来看,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还比较贫困,涉及少数民族群体利益的矛盾纠纷还时有发生,对不断增加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措施也不够健全,这都会成为为我区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隐患。因此,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预防要向基层着力,机制要向深处推进,坚持经常性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因素,健全基层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网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特殊性,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及地委、行署下发的大发﹝2024﹞23号文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干部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认同感,统筹兼顾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利益,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让各族干部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多措并举,服务大局,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当前,我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一些目标任务到目前还没有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还有待进一步发展,未来的民族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和扶持鄂伦春族加快发展的意见》(大发﹝2024﹞23号),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的力度。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我区而言,由于鄂伦春民族是大兴安岭地区的土著民族,是响应党的号召走出山林,放下猎枪,放弃游猎生活的民族,他们开始农耕生活的时间很短,最需要党和政府的扶持与帮助,因此,2个鄂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聚居2乡的鄂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我区民族工作的整体情况,是我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2024年,地委、行署制定下发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和扶持鄂伦春族加快发展的意见》(大发﹝2024﹞23号),召开了地区扶持鄂伦春民族加快发展工作座谈会,全面研究部署鄂伦春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地、县两级政府分别制定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少数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几年来,我区少数民族乡村人均收入保持了持续较快的增长幅度,为全区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族乡村人均收入要继续保持这一增长势头。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坚持同等条件优先和政策适度倾斜的原则,整合相关资源,坚持特事特办,通过加大投入、落实政策、项目扶持等手段,帮助民族乡村发展得更好更快,力争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幅度和各项指标走在全省民族乡镇的前列。要实实在在地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改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拓宽致富渠道,努力使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走在全区前列。
第二,要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全面反映着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风貌,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尽管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事业的进步程度,但社会事业的发展同样反作用于经济发展,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重视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的发展,也是服务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区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结合起来,落实好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要继续支持鄂族文化工作者开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使鄂伦春民族文化成为我国灿烂的民族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科技投入,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科技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提供科技教育平台;要继续完善少数民族医疗服务体系,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特别要争取在控制和消灭结核病的问题上取得突破;要高度关注城镇无业少数民族群体,积极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扶持力度,确保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切实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要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社会氛围。营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对于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契机,努力在全社营造这种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今年6月8日,行署第六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区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迎庆筹备工作,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下山定居60周年迎庆活动工作方案》,对迎庆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我们一定要抓住鄂伦春下山定居60周年大庆这个契机,扎扎实实为鄂伦春族群众做几件有影响的实事、好事,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加大对迎庆活动的宣传造势,在全区形成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使鄂族群众再次体会到党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深切关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庆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上,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为广大干部群众理解并掌握,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广泛开展“和谐民族乡村”、“和谐民族社区”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深深扎根于千家万户。
三、求真务实,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族工作,不只是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责,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民族问题无小事,我们既不能因为我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少而忽视民族工作,也不能因为民族关系比较融洽而放松民族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臵,确保认识更加统一,领导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
第一,要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民族工作的合力。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适当倾斜、照顾,使少数民族干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县区政府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统战部门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在民族工作中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相关部门要在民族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民族工作整体水平。民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民族工作的同志们都要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解决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
第三,要夯实基础,切实抓好基层民族工作。民族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促进县(区)、乡(林场)、村(社区)民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健全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学校等民族工作网络。要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各级民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使民族工作部门的机构设臵、领导配备、干部力量与民族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相适应。
同志们,全面推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以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密团结全区各族干部群众,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大力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谱写兴安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任务。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
所有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做好民族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长期以来,特别是2024年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国家和省、市先后安排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通过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民族工作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在定点帮扶活动中,各成员单位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为民族地区优先安排了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效益型农业取得重大进展,以xx文化、xx文化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城市民族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民族企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少数民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形成,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城市,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间相互融合的共同因素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上的不平衡依然存在。由于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结构失衡、经营方式粗放、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落后状况仍未根本改观。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引发的民族矛盾大量增加,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化解民族矛盾,协调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既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我们必须以执政党宽广的战略眼光和胸怀,正确认识和看待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族关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作为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具有比较明显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这种特定的人口结构也是导致民族团结问题容易被忽视、淡化的因素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正确把握我市民族工作的市情特点,克服松懈思想,牢固树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在制定政策、处理问题时,一定要从我市的多民族市情出发,充分考虑各民族在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统筹兼顾,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需要和实际利益,维护和发展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市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少数民族人口、民族乡(镇)总量分别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对全市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具有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现阶段,我市民族问题的关键是发展问题。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就没有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解决好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也就能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开创全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因此,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紧紧抓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良好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利用既是大城市、又是大农村的整体优势,努力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较快发展。
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按
照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xxx”的大目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取向,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快产
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把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纳入我市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优先扶持、重点投入。引导民族地区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体系。积极支持民族企业拓展空间,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升民族经济整体实力。重点解决好农业科技含量低、比较效益不高问题,促进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和转换增值,实现增产增收。着力抓好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的建设,大力培育既有民族特色,又有规模效益的优势产业。引导民族乡(镇)利用地域和资源优势,重点提高都市型、生态型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利用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重点提高开发型、特色型农业的档次和水平;利用冰雪文化、民俗风情文化、传统饮食文化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大对民族地区一般性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财政、计划安排、项目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重点扶持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公益事业。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机制,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我市民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根据我市实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好民族地区的水、电、路问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优先安排和扶持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主要公路干线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民族地区的路网结构。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节水灌溉工程,认真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之路,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促进少数民族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要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为支撑的方针,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高度重视民族教育的发展,坚持不懈地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采取特殊政策,逐年增加民族教育经费,确保有效投入与经济增长比例相适应。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体系建设,改善教育结构,逐步向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延伸。加强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加大对民族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卫生院(所)的实际困难,支持民族地区建立新型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少数民族的健康水平。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振奋民族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逐步解决人才匮乏问题,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撑。
三、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民族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抓好的重要工作。在加快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一以贯之地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民族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要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德育教育内容,不断培养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在处理民族关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方针,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要采取教育、疏导和化解的方式来解决。属于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哪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次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执行。要根据《意见》要求,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全市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十一五”规划,结合不同地区的发展条件和部门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措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条件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全党、全社会抓民族工作的思路,进一步落实民族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有政治上的深谋远虑,敏锐捕捉国际政治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产生的影响,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把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诸如理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解决工作经费等重大问题,支持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为民族工作社会化提供经验。各级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的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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