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局2024年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县城市更新行动会议精神,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理,打造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理水平,彰显城市品位。根据《市城市理局关于印发<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在xxxx年“两下两进两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及“两下两进两拆”未整治的标准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高层广告牌、擎天柱、顶楼字体、大型电子显示屏、立柱广告、店招店牌)。经过整治,同一条街道的店招店牌逐步达到色调和谐、规格统一、安全牢固;户外广告画面清晰、文字规范、内容文明、安全牢固。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户外广告整治取得实效,特成立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城市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副组长:(广告中队分领导)
(广告中队中队长)
成员:(广告中队队员)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建城区重点区域(公园、广场、商场、学校等)、城市主次干道两侧、高速路出入口、城市出入口等;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清理清除楼体立面各类杂乱设置的广告、招牌、名称,做到违法设置清除下墙、杂乱设置清除下墙、一店多牌清除下墙、安全隐患下墙、乱贴乱挂清除下墙、影响市容清除下墙;
2.依法拆除违法设置的灯箱、道旗、指示牌、跨路和落地式广告牌;
3.依规设置楼面门头牌匾,规范相邻或同一建筑物门头广告牌匾的规格、样式、材质、色调,规范交通指示牌和沿街店面门楣显示屏;
通过清理整治,达到一店一牌、一楼一景、整齐规范、设置有序、色彩和谐、美观大方。
四、整治步骤
全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从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xxxx年x月底前)
我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本区域内违规设置(未经审批的、一店多牌等情形)的、不符合标准(尺寸、颜色、内容等)的、色彩突兀、破旧污损影响市容的、存在安全隐息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数量进行摸底、汇总。于x月xx日前报送至县住建局。
(二)集中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月底)
xxxx年x月底前要完成本区域内违规设置(未经审批的、一店多牌等情形)的、不符合标准(尺寸、颜色、内容等)的、色彩突兀、破旧污损影响市容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拆除、更新、提升工作。
(三)考核验收(xxxx年x月)
xxxx年x月,由县住建局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队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治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的重要意义,对有显著变化的区域要大力宣传报道,树立标杆典范,推动全方位开展,让整治行动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规划的刚性引领作用,坚持日常巡查整治和审批备案有效结合,坚持规划与整治同步发力,用规划遏制增量,用整治优化存量。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明确为工作联络人,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xxxx年x月,每月x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队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结束后次月x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五)强化工作督导。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和报送信息的监督考核,确保整治情况报送真实、准确,要及时反映户外广告整治开展过程中的特点、亮点,杜绝出现前后数据不一致、数据信息明显错误等情况。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发布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促进我区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视觉通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重点对城区、道路等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的面貌,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的主要范围和重点
在全区行政区域区,凡违反《**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与城市规划不符,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的;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或再建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以及虽然审批但不符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级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未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审批或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以及其它设置不合理的户外广告等,均为此次整治的范围。这次整治的重点:
(一)经营性户外广告。
1、设置新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对影响视野、遮挡建筑物和破坏旅游线路,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规划、城管、工商、交通、水利。、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三)临时性户外广告及乱贴乱画。
1、严格控制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占道(占用人行道)广告设置和活动行为,须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且不得超过规范时限,未经审批不得发布。
2、由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侯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整治原则及处理意见
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四项处理措施:
(一)予以保留。具备合法批准手续且设置期未满,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等方面符合规范及整治要求的。
(二)限期整改。与整治要求部分不符,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经限期整改后可以达到要求且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限期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不愿自行整改或整改无法达标的户外广告,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未经设置审批的户外广告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虽经主管部门批准、且按批准要求设置、设置期未满,但严重妨碍生产或市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影响市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使用,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限期拆除。
(四)依法登记。对各类户外广告要做到依法登记,并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标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户外广告登记字号。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塔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宣传、督导、汇总、验收等日常工作。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树立典型、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普查宣传动员阶段
规划、交通、城管、水利、林业、旅游、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按职责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方案、措施和意见,要落实具体拆除或限期整改名单报市户外广告专项整顿办公室。与此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明确下列内容:
1、对普查的户外广告情况列出明细表,就每处户外广告逐一提出具体的整顿意见(即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四项处理措施);
2、制订出整顿工作的时间进度计划;
3、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部门。
(二)整治实施阶段
按照由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工作方案,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以自查自纠、自清自改为主,对户外广告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
对限期拆除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应注意预留出执行强制拆除程序的时间),否则予以强制拆除。
对完善手续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完善手续。
治理整顿工作需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执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工作。主管部门每周向市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六、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
1、规范审批,强化管理。依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负责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制度和程序,在此次整治活动期间,除特殊情况需异地安置的户外广告外,其他户外广告原则上停止审批。此前经相关部门批准、但尚未设置的户外广告暂时不得设置。要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和监察力度,对下达的清理任务和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速处理,确保全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户外广告的治理整顿工作。负责依法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3、规划部门负责拟订和依法审核户外广告和牌匾广告分类设置的规划方案和监督管理,对与城市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的,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和处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治理整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以及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告的户外广告及乱设的指路标志,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予以拆除和处罚。
5、城市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加强对户外广告调协的监督管理,对发布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依法责令整改,对应拆而未拆的户外广告会同工商、规划等部门强制拆除。
6、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绿地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经审定确需拆除的,会同工商、规划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范管理,改变我市目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多、滥、杂”的现状,根据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支队决定从2024年4月1日开始至9月31日止对中心城区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组长:安洪波
副组长:肖燕飞、成雄高、谢新欣
组员:喻富东、曾秋君、谭建武、付拥、刘湘平、蒋世雄、李世全、李国新、程健良、梁瑞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科,负责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成雄高同志兼任。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的主要范围为娄底市中心城区。先整治中心城区乐坪街、长青街、湘阳街、湘中大道、月塘街、娄星路、氐星路、新星路、吉星路“五横四纵”主要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后整治中心城区小街小巷存
在的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三、整治重点
(一)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广告招牌;
(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
(三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和虽已审批但已超期的;
(四)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遮挡建筑物顶部有特色的无际轮廓线的;
(五)空置、陈旧、画面破损、框架裸露、制作低劣,显亮功能不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六)违反《娄底市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标准》有关规定的各类广告、招牌、布幅、一店多匾。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日)在2024年 月日前,支队会同广告办对户外广告(招)牌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法认定、分类登记造册,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拆除清单。
(二)自行整改阶段(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日)根据领导小组审定的户外广告(招)牌拆除清单,支队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各违章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拆除整改。
(三)强制拆除阶段(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整改的各类违章户外广告(招)牌,支队组织拆除队伍进行强制拆除。
五、经费保障
此次整治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市广告办具体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体联动。支队要切实加强与市广告办的协调,专业大队与行政大队要相互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整治工作进度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影响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推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科学整治。支队先抓好一条街道整治,提供示范标准,然后逐步推广;实行责任制,将各街道划分到各中队,实行比、学、赶、帮、超,激发内在动力。
(四)强化长效管理。专项整治结束后,支队要继续保持严管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拆除一个,确保整治不反弹。
娄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市容市貌,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城市门店店招店牌整治为切入点,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规划编制,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落实户外广告收费政策,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以及路牌、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整治。经清理后的立面墙体要整洁美观,广告内容画面清晰,文字规范,内容文明真实,城区店招店牌实行一店一招,材质统一,风格统一,规格统一,安全牢固,同一条街道的店招店牌基调统一,制作精美,白天美化,夜间亮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通过整治,使这些路段成为我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设置的样板和亮点区域,成为展示城区风貌和特色的城市名片。
三、时间安排
201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城管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做好登记造册,形成基础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x月xx日至xx日)。
采取通告形式,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整治方案。同时,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负责上门发放整改通知,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组织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建筑立面清洗、户外广告规范化整治和店招店牌的底板制作,同步由店面业主制作店名字体。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x年xx月xx日至xx日)。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户外广告整治和店招店牌规范重点区域:交通街、公园路、炎帝路、云阳路等。
(二)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占用公共用地的,依法缴纳费用;占用非公共用地的,有效期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原审批有效期届满后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户外广告亮化要求。户外广告设置原则上都要具备城市亮化功能。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督促其设置亮化功能;对申请延期设置和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城市亮化功能要求。新建、改建、在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区广告设置和亮化设置规划要求。
(四)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并处罚。占用非公共用地的,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接受处罚并补办手续后,予以保留;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但有效期已届满的户外广告,按照以上原则处理。(五)店招店牌改造整治。按照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拆除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店牌,经核定符合要求的现有店招店牌可不予拆除;由县规划部门提供广告底板设计图样以及广告牌的三维效果图,经领导小组核准后,交由专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底板选材以烤漆铝格栅和铝塑板为主。
(六)公共广场周围建筑物的立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犀城广场、云峰广场、三角坪广场、车站转盘周边建筑物。清理内容包括清除外墙锈斑、污迹,保证墙面洁净;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墙面凹凸物、悬挂物;拆除沿街建筑物立面上设置的不规范广告及店招店牌;清洗污染的墙面;对杂乱无章的各种线路(电话线、网线、信号线等)按照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整治和改造;对横跨街道的线路实行减量规范;拆除路灯上的广告牌及各门店的不规范的竖式店招店牌。
六、整治的标准、办法与经费
(一)整治的标准。严格按照《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执行。(二)整治办法。对上述列入整治范围内的店招店牌,按管理规定标准由城管局负责组织招标,指定生产企业统一规范制作安装店招店牌框架;隶属单位的,超过店招店牌设置标准的,由单位申报制作安装,并与立面相结合。
(三)整治经费。对上述路段列入专项整治路段发生的专项改造整治经费,是单位出租的,原则上由出租单位承担;属个人的,其店招店牌底板框架统一制作费由县财政出资;广告面牌字体的制作经费由业主承担。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加强巡查,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许可设置、超期设置,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的,予以从严查处,并强制拆除;对未按许可要求设置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整改,并从严查处;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和其它广告的审批,直到整改到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胡松田任组长,副调研员谭迪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规划局、招标局、工商局、电力局、文广新局、电视台、城建投公司、国资局、电信公司、城关镇、下东乡、思聪乡、米江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刘泽文任办公室主任,刘峥、周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专项整治是提升城区整体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做好打攻坚战的充分准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分步推进,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督促整改规范设置和依法拆除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整治工作,抓好店招店牌的整治;建立户外广告发布者诚信档案,对守法经营,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将其良好的诚信记录诚信档案;反之,则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
县工商局要做好户外广告内容的检查与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宣传和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要坚决制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县财政局要确保专项整治经费的落实到位。县住建局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县规划局负责店招店牌底板美化的总体设计。县电力局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文广新局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的通讯、电视传输网线管理。县电视台负责开展宣传发动,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对项目范围内的业主进行宣传,参与配合整治,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矛盾,确保整治环境宽松有序。
(四)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整治期间,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充分掌握信息和资料,善于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好经验。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
南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守护60”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全市火灾形势平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以南康市“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指导,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伟生
副组长:李东生、曹建平
成 员:胡伯约、叶美浩、钟琥、曾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伯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整治范围
南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的建筑物、临时建筑、构筑物。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重点
1、部署准备阶段(3月2日至3月5日)
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发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层层部署,抓落实。
2、全面排查阶段(3月6日至4月22日)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各执法大队的管辖范围,各大队组织人员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的建筑物、临时建筑、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进行登记造册。
3、集中整治阶段(4月23日至7月底)
对查出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构筑物、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搭建,按有关法律、法规,限期进行拆除,不按规定自行拆除的,组织人员进行强拆。
4、督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局督查科适时组织人员对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执法大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落实到位,五、人员安排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分组整治,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一)蓉江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蓉江街办辖区)
组
长:叶美浩
成员:蓉江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二)东山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山街办辖区)
组 长:钟琥 成 员:东山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二)龙岭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龙岭街办辖区)
组
长:曾伟
成员:龙岭大队全体执法人员
六、工作要求
1、各小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各负其责,切实完成好其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积极配合好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3、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动员,对排查治理动态和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4、加强督查,落实工作责任。督查科按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小组的工作进展,并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仅供参考,内容侵权或错误投诉:640661@qq.com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20200383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