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交安〔2024〕11号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事(企)业单位:
根据省、市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管理,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兴安办〔2024〕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对交通运输安全的系列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大爆炸和“9·28”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夯实安全基础保障
1.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队伍建设,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设立并规范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
2.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配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工作管理。
3.加大公路、港口、航道、内河、场站等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投入。
4.继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公交车辆、校车行驶线路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路段按标准要求,防护设施进行规范设置。
5.推进落实道路运输、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6.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培训班。
7.强化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借助信用手段提升对从业人员和经营者的安全管理。
8.继续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对公交车辆、校车行驶路线的危桥优先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县乡道桥梁限载标志设置完善工作。
9.推进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等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及提档升级。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完成企业安全“两项清单”工作任务。严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职工工伤死亡事故指标,不发生多人中毒事故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3.积极推动保险、购买服务等第三方参与安全协同治理的新机制。
4.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发挥安全责任保险事前预防和事后保障作用,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5.加强行业指导和事故整改责任落实,建立安全履职尽责情况定期通报讲评制度。
三、加强重点领域治理
1.全面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配合省、泰州市和兴化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的相关工作,专人、专职负责日常工作。
2.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公路、水路通行以及车站、港口码头等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
3.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消防职责,积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突出出租汽车、重型货车行业的维稳工作,强化公路水运基础设施、运输环节、公共交通工具、客运站等重点场所、部位的行业反恐防范,积极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细化“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完成2024年“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5.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和桥梁防撞护栏排查治理。
6.制定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重点地区和路段实施集中整治,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7.集中开展“三无船舶”(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专
项整治,检查发现“三无船舶”一律暂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8.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
9.强化乡镇渡口、旅游船舶、港口码头运行安全监管,实施撤渡建桥工程。
10.加强港口航运领域重点治理,巩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三年专项治理成果,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11.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深化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2.加强危险货物领域治理,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危险货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
13.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指导加强企业安全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制。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体现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2.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城市交通、港口危化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推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
4.认真做好“春运”、全国“两会”和“五一”、“十一”等重大活动、重
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5.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6.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和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实施科技兴安工程
1.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应用,建立道路“两客一危”企业的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探索保险费率浮动机制。
2.推进科技在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程建设安全、路网水网监测和应急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3.推动重型载货汽车车载终端从2G到4G的升级转换。推广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提高重型载货汽车动态监控智能化水平。加强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管理,研究制定市政府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4.进一步推进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通过“电子运单管理系统”制作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装货人严格比对本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填报的电子运单。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责令改正,并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5.构建水路及港口危险货物运输一体化监管平台,全面完成“一船多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
6.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争创省级“示范工地”,争创省级“示范工程”。
六、提升安全应急水平
1.按照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
2.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演习和培训。
3.梳理道路、水路、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领域事故统计体系,强化事故大数据分析。
4.开展模拟事故调查处理,从事故追责角度指导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知识培训与宣传,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6.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组织网络,加强寒潮、高温、台风汛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防预警工作,全面提升应对恶劣天气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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