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松政办〔2024〕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范围、方法
评估范围: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和派出机构的用语用字。
评估方法:采取定点抽查、抽样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
1.学习部署。召开全局迎评工作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暑迎评工作。
2.成立机构。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领导小组(简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部门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指导、检查、评估并督办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的日常工作。
3.制定方案。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目标。
(二)组织实施(2024年3月-5月)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各股室、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开展好“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简称“双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资料等形式,精心组织“推普周”宣传活动;并开展“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诵读中华经典名篇,弘扬民族精神和优秀文化。局办公室要组织各司法所和窗口单位制作“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制作以语言文字规范化为主题的墙报、专栏,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县语委办、组织部、人社局将牵头对县直各部门(单位)5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力争培训率达到100%,测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局政治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以达到相应等级,做到持证上岗。
3.进行自查整改。由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我局各部门的名称牌、公文(文头和正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众号、印刷体标语(牌)、板报专栏、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内文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等问题的部门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我局网络、印章、公文、宣传资料等用字规范。
(三)自查自评(2024年5月)
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股室对照《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必检(备)单位主要任务细则及评估形式表》,按照“以查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认真对照迎评标准条目,分类收集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组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详实,无遗漏,无语法、文字、标点等差错,做好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连同工作台账报送至县语委办。
(四)正式评估(2024年6月)
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要组织各部门加大迎评宣传力度,为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24年6月,我县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团结协作,严格按照我局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贯彻落实,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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