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依据《xx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和《xx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字〔2024〕x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依法规范市民养犬行为,逐步提高全区城市建成区犬只免疫率、登记率、签注率,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有效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从2024年4月份开始,集中5个月时间,分为筹备宣传、集中登记、规范治理三个阶段进行,2024年9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管理。
(一)筹备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1.公布养犬初次登记、年度签注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公布《xx市禁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含图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xx分局)
3.由市公安局xx分局牵头安装xx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职能部门、养犬免疫登记点和犬只留检所共用共享。(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富国街道办事处、富源街道办事处)
4.按照属地管理、合理布点和“放管服”要求,我区统一设置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服务点,并将服务点设置情况报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5.按照市公安机关要求,由市公安局xx分局组建民警(辅警)10人管犬队伍,承担养犬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
6.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自建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犬只收容留检场所,承担本辖区流浪、无主、送交和扣押犬只的临时留检、收容任务;成立犬只捕捉专业队伍,配备有关车辆、器械、装备,承担流浪、无主犬只捕捉和狂犬捕杀任务。收容留检场所、专业队伍设立情况及有关车辆、器械、装备配备情况报市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富国街道办事处、富源街道办事处)
7.4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多层面、广角度、全方位的集中宣传活动,由12345热线统一受理涉犬问题,各职能部门分头办理,逐一答复,为《办法》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集中登记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5月1日起,全区设定的犬只免疫、登记、签注”一站式”服务点全部启用,手机A、微信公众号开通受理养犬登记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或者网络提示养犬人不予登记原因及补办事项;对审核通过的犬只,在养犬人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后,服务点为犬只发放智能犬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各服务点要及时将各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xx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富国街道办事处、富源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治理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养犬规范治理工作,对违法养犬行为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提醒、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进行规范整治。对养犬管理问题突出的广场、绿地、公园、小区、重点路段等区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对市民反映突出的普遍性问题和各类投诉、举报,要进行专门治理,重点解决,逐一反馈;集中开展收容无证犬,收容流浪犬、无主犬,查处非法经营犬只行为和取缔非法犬只饲养场所;区城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面上工作开展的指导、督导力度,推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曝光一批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推动养犬管理工作纵深开展。(责任单位: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关注民生、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养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办法》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把养犬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xx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城市养犬管理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适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养犬管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施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办法》的法治引领作用,坚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导向,以服务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养犬管理运行模式、协调保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属地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群众工作优势,全面做好养犬管理工作。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度,促进我区养犬管理服务社会化进程。
(三)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养犬管理工作要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加大登记、处罚力度,落实管理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考评考核。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确保养犬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努力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的管理目标。
(四)讲究策略方法,严格规明执法。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牢牢抓住登记签注和严格执法两条主线,以全面登记签注推动严格执法,以严格执法促进免疫登记,将两者有机结合,相互推进,确保违规养犬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既要严格执行《办法》规定,也要坚持人性化管理,讲究工作策略和方法,做到规明执法,力求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请于4月30日前报xx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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