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技术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方):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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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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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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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产品产品、硬件设计以及硬件生产,甲方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二、合同标的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如下:系统的研发以及产品交付
2.乙方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产品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产品所需的其它产品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产品,且该授权在合同期内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产品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产品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90日内,乙方完成产品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产品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xxxxxxxx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产品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产品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30%:计人民币(¥:xxxx元)。
2.在乙方完成产品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50%:计人民币(¥:xxxx元)。
3.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验收款15%:计人民币(¥:xxxx元)。
4.乙方产品交付180个天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维护保证金5%:计人民币(¥:xxxx元),发现质量问题修复后支付保证金5%
六、知识产权条款
详见附件:技术开发保密协议以及版权申明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产品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产品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产品开发所必需的资料。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产品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
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产品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产品产品。因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产品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产品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产品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产品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产品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产品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90天,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产品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产品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产品设计文档、产品架构文档、产品系统设计、产品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产品开发各阶段文件及产品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产品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讨所有已交付的开发费用。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30天,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产品。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产品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产品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详见附件:技术开发保密协议以及版权申明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相关方式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2、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解决。
十四、其他
1、甲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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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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