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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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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4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XX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及XX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政办发〔2024〕32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XX区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聚焦“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强化重大政策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要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上报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需经司法局审查。2024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率达到8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采用动漫等创新方式解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务舆情回应。主动与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经济和民生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回应,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XX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抓好重点任务推进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并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专栏公布。(牵头单位:编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2.政府办公室按照权限和职责,督促本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设专栏集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3.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财政局要定期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公布核查结果,并督促各部门、单位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按要求公开,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要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推进行政文件信息公开。司法局要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据权责清单和职权范围,对本机关起草以政府文件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本机关自行制发的部门行政性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审核,由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在2024年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各部门逐步整理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紧扣增进民生福祉,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一)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要按照区、市相关工作要求,通过XX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同时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咨询和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各行政机关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各行政机关要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局要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公布适合公开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要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并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国家相关部委和区市厅局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主动引导舆论,做好政策解读,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推动金融改革、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做好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扶贫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扶贫办、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坚持标准引领,促进政务公开依法规范

(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据全区统一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标准指引具体格式和模板以及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范围、对象等要素,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2024年底前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XX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各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居财务、惠农惠民、社会救助、公共服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规范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流程,统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文书、指南、答复等格式,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四)全面推广“政府开放日”。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尤其是涉及“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与保障改善民生关系密切的政府部门要定期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体验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要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及重要民生事项,有序开展,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全面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行政机关办公室(综合处)是本机关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送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安排培训考评。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司法局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依托党校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安排1日至3日短期培训班,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信息发布的采、编、发各个环节,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贯彻落实,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具体落实方案报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报送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今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篇:高淳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高淳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部署,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高淳提供有力支撑。

一、着力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1.推进重大政策及时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区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2024年高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2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发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公开工作。推动全面实施

3.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测预警,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整改。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解读、回应,避免渠道单

一、目标受众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力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发挥主流媒体“定调定向”作用,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和素材、推荐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安排记者列席会议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进一步扩大解读与回应的知晓率和影响力。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精准解读,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自有平台的基础上,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精准推送,切实增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宣传部、政府办、各有关部门)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政策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区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同步开展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加大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关政策、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开力度,做好经

行公开,确保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编制和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布全区政府定价目录和涉企、涉农、涉房等收费目录,公开收费基金政策调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牵头单位: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

5.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全区各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同步做好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牵头单位:法制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

三、围绕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化公开

1.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信息及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执法等环境监管信息。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发布力度,及时公开“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及环境保护重要工作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集中发布重点

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产品召回信息、典型案件信息等。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扩大安全生产执法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隐患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重点做好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

4.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关土地政策、房地产政策,加强土地征收、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及监管执法情况,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统筹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的信息公示。(牵头单位:国土分局、房产局、城建局)

5.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事业信息公开。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

相关政策文件,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公开本区乡村振兴规划,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农村村庄改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情况以及涉农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信息。(牵头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财政局、农工委、城建局)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项目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政、交通、环境等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开标信息、中标公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发布项目建设重大节点信息。重点公开范围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公开主体责任划分、公开内容具体标准开展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同时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发改局、城建局)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职能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权交易、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覆盖领域范围实行动态拓展。各公开主体要按照各领域具体公开内容要素,逐项细化公开标准和技术方案,确保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依托本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好各领域项目信息的报送归集和集中

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完善政务服务主题信息资源目录,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汇聚共享。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打通部门、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证明材料后台核验。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拓展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拓展网上办理深度,拓宽网上服务渠道,逐步实现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2.大厅办事服务“一窗受理”。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继续深化“355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牵头单位:编办、行政审批局)

3.政务热线服务“一号应答”。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除紧急类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实现热线

促进依法行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政府办、法制办、各有关部门)

2.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按时完成“不见面”领域试点工作,对照任务目标,查漏补缺,系统推进,并注重试点成果的总结提炼,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符合我区经济发展的试点成果,并上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单位:政府办)

3.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推动政务公开系统与内部办公系统的融合,将政务公开流程纳入到办文、办会的程序中,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编制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对外发布。做好政务公开目录编制部署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备案制度,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后,要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打造高水平的工作队伍,引导政务公开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政府办、各有关部门)

第三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对未明确人员或人员有变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清理各类政府信息,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录入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一)抓好部门政务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政府和政府办及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民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执法部门要搞好行政执法程序及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指导,实现乡镇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良性互动。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移动、公共交通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进行办事公开。继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 2 —

点、难点问题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重点,学校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医院要重点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在办证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多媒体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提供台式电脑等方式,免费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务中心开通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实施全程监控、及时预警、跟踪督办,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政务服务信息,收集政务公开监督意见。

(四)继续加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

(五)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和收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权限有关联的重要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防止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五、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服目标考评,重点跟踪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各乡镇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程序落实情况。

第四篇:2024年xx区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

2024年xx区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范文

2024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2024年 xxx区 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和在xx开发开放 三十 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 和 市委、市政府 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 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 单位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各单位 报请区 政府或 区 政府 办公室 发文的,须填写《公文公开发布意见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其中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应 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各 单位 要对 xxxx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开属性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对认定为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 “ xxxx ”门户网站 及时发布。要对本单位的制度文件进行专项梳理,并在 本单位 “政策 法规 ”栏目 实现 集中公开。依托 “ xxxx ”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政府公文库,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各部委逐步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本 部门编制的 “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条例》和 《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化水平。健全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收费管理,按照国家以及 本市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 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各单位要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获取信息 的 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各单位 主动公开 的 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年内各 单位 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 xx%。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根据市 就业、人才、教育 等主管 部门 部署,通过 “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的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探索 政策解读精准推送。

(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完善 政民互动板块网上咨询功能,推动网站知识库与 “xxxxx”政务服务总客服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xxxxx”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x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x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xxxxx”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鼓励采取“云调研、云走访、云反馈”的方式,强化政民互动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支撑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区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每年 x月xx日前确定并发布。区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事项 的实施单位,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时推送 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 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 “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xx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区政府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少于x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条件成熟的前提下 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情况开展在线直播,提升工作影响面和传播度。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各单位 要结合 工作 实际,围绕 “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 “ 全市政府开放月 ”活动的总体部署,x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 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 区政府 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同步 探索标准目录和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

(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各单位要 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 “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

(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 位延伸。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办 要强化统筹指导,根据市级主管部门 出台 的 指导意见,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 区级 主管部门和 区 国资委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 上级 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明确 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细化深化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推进 “一网通办”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类信息,集成公开互联网医院信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群体日常就医。优化“xxxxxx”非紧急转运热线的服务预约功能推介,扩大公众知晓度。继续推进实施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项目。

(二)细化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 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 “白名单”管理制度。按照市级主管部门部署,配合 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工作。

(三)细化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 “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对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开力度。继续强化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发布。

(四)细化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质量、海洋环境质量及辐射环境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按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审批决定以及公开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信息,继续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公开 本区域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 “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公开《2024年 xxx区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2024年 xxx区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做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配合 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

(五)细化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实现全 区 各级 预算 单位全覆盖。扩大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范围,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有关信息也要向社会公示。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区级层面选择 x个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由政策对应的牵头部门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时一并公开绩效 目标 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

(六)细化深化交通管理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轨道交通站点服务公开工作,便利公众出行。规范公交线路调整优化流程,研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沿线居民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公交站点布局和线路设置的科学性和公众满意度。结合 “xx停车”APP的宣传推广,做好停车场(库)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工作。对本 区域 机动车单向行驶、禁停路段、非机动车禁行区域等交通管制信息,实行底数管理,按照市级主管部门部署,定期以清单及地图标线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动态更新。加大对私划停车位、禁行线等非法交通标线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公开清理和整治情况。加大网约车、外卖快递车辆的执法信息公示力度,按照市级主管部门部署,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探索按月将 本区域 违章高发行为和点位排行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机制。扩大交管数据开放利用,提高交通引导和疏解能力。

(七)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针对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开放数据共性诉求,引导水、电、气、交通、医疗等领域数据深度开放。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进 数据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满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求。

未涉及上述重点领域的 区 政府其他部门要结合本 单位 重点业务和重点工作,自行确定本 单位 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保障 公开任务落实。

六、进一步强化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 和管理水平。持续深化“ xxxx ”门户网站 “一区一网” 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实现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统一部署 区政府 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提升以 “ xx 发布 ”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能级建设,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审核研判、后期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二)强化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专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各单位 要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七、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 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单位 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对政务公开的重点领域进行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各单位 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确保 政务公开各项 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各单位 用两年时间对 本单位 工作人员轮训一次。各 单位 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机构)和业务部门(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三)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完善通报制度,定期 通报 各单位政务公开 工作 推进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 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缓慢滞后 的单位,通报 存在问题 并 视情 约谈,督促工作整改提升,进一步落实 《条例》和《规定》 明确的 问责机制。完善主管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制,采用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网上核查、其他牵头部门专项打分、第三方社会评议等方式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不低于 x分。一季度 向社会公开发布上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优良的单位予以表扬。

第五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确保今年内全部实行党务公开。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

二、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加大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四、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整合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网络,发挥好政府网站、电子监察系统、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作用,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五、强化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

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配强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六、研究措施,改进方法,强化创新工作。党政务公开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要结合实际,不断改变工作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权力运作透明化,最终让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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