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镇农村公路管理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24〕173号)要求,现就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组建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主体,协调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集中力量重点治理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重量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杜绝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49吨以上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争使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并使渣土车辆沿路抛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切实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改善我县交通安全和路容环境,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公路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得到切实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抓住源头,强化车辆监管。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将源头治理与保障道路货运市场稳定相结合,强化货运源头企业和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深入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管,派员进驻或巡查煤矿、建材、砂石料厂等货物集散地,适时掌握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载情况,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出场(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交警大队要及时互通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信息,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在车辆年检、年审检测中,发现擅自对车辆构造进行改装的货运车辆,要责令其恢复原状。建立治理非法改装行为长效机制,对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入户和年度检审验;运管部门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资格的要坚决取消其道路运输资格,吊销相关营运证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二)突出重点,注重超限超载问题治理。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交警大队抽调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分别在县红色大道南华镇段、高石公路黑泉镇段、张罗公路五坝村段、正梧公路团结村段等重点路段进行联合执法治超工作,通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超,杜绝车货总重不符合路面载重的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减少事故危害和对该路段的损坏,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三)集中力量,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县交警大队协同联动,建立“谁污染、谁负责”的治理机制,一要全面优化路域环境,结合我县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整治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倾倒垃圾,涉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严重,交通安全设施脏烂旧,客运站场垃圾多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二要集中力量规范渣土车管理,遏制路面污染源头,加大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的力度,对渣土运输的“两点一线”(指施工地点、渣土处置地点、渣土运输线路)实施多方位执法管理,合理布控,防止漏管失控。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覆盖篷布、不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查处。加大渣土车装运源头的检查治理,在装运地点责令其合法装载,上路前覆盖好篷布,做好安全防护,并且清理车身、轮胎等上面的泥土,坚决杜绝轮胎带泥上路、车厢滴洒漏等行为。
(四)加大力度,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秩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防范各类公路安全隐患,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重点规范出租车、长短途班线车等客运车辆的管理,大力查处客车超载,黑出租拉客等违法行为。县交警大队严厉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酒驾醉驾、假牌套牌、超员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必管必查、重点违法必究必罚,全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本次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和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交警大队要加大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要对一些屡治屡犯、妨碍公路执法的车辆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重点曝光,集中报道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稳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秩序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县交警大队要根据各自职责扎实开展好此项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24〕173号)要求,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具体职责为:
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联合执法过程中道路交通及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载车辆驾驶人予以计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计6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计3分;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计1分。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及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破坏治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查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从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与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对驶入农村公路的违规渣土车和超限超载车辆要采取劝返、卸载、转运、处罚等方式,减少超载渣土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对农村公路沿途抛洒的污染和超载对公路的危害。
四、时间和人员安排
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分别是3月27日至4月10日、6月17日至7月1日、9月13日至9月27日、11月25日至12月9日,联合执法人员分别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抽调4人和县交警大队(南华中队、合黎中队、骆驼城中队、黑泉中队)各抽调2人,组建6人的联合执法小组,具体的人员分组和治超路段,根据抽调的人员名单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频次在做具体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是专门整治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打击各种公路违法行为的一项艰巨的工作,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治超工作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做好治理工作,确保我县农村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做到文明执法、廉洁自律。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130号)规定的“八项制度”和“十不准”纪律。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问题,严防公路“三乱”,对在治超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路政执法督导检查,发现违法违纪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安全措施。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接受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对出现因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对公路、特别是桥梁造成损毁甚至中断交通的,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或及时开通应急便道,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应急机制,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冲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阻碍治超的行为,及时处理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的聚众闹事、车辆集结冲卡、堵塞交通等突发性事件,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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