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每个人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可以帮你分担你的忧愁和烦恼,可以陪你一起笑一起开心。乐交诤友,广交益友不交损友,我就交了一个令我哭笑不得的好友。
随着一阵“嘿嘿嘿”的笑声,我就知道那是我最好的朋友来了,我们两个经常在一起玩耍,所以我早已熟悉了这种笑声。
我们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好朋友,她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她并不怎么爱说话,但和我在一起玩的时候,她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变得活泼好动。总是和我在一起打闹,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我们俩在一起玩的时候,时常会闹出一些笑话,而我们也经常笑得合不拢嘴,或是笑得肚子疼,笑出了眼泪。她笑的时候,眼睛会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一般,两边的嘴角往上翘,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我们两个在一起就总会发生有趣的事情,而且我们的笑点也出奇的一致。每次看到好笑的事或听到好笑的笑话,就会同时笑出来,要不就是装作一副好笑的样子。
她一看到好笑的事便开始“嘿嘿”地傻笑,虽然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但我看到她笑也开始想笑,然后这种念头会快速转变成大笑。我问她有什么好笑的?她总是很平静的开始给我讲,讲到大约四分之一,她脸上开始露出笑意,讲到大约二分之一她开始笑出了声,快讲完的时候她便笑喷出来,所以每次都听不完整,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也跟着笑。
有时特别无聊的时候,我们还会同时把头转向对方,开始对视,而我们也总是因为对方那张滑稽的脸儿笑喷出来。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总会发生有趣的事惹得我们大笑,反正没什么坏处,正所谓笑一笑十年少,毕竟在一起玩耍的时间有限,还是多笑笑吧,这种笑声在以后还能听见几次呢?
朋友,每个人都有。但我认为,朋友,是那些敢于指出你的错误,在你伤心时鼓励你的人。一位名人说过:“拥有一个知心朋友,你将拥有两份的快乐,免去一半的忧愁。”听到这句话,我也有个知心朋友!她就是——怡。
有一次,数学的考卷发下来了。我的马虎和不细心,让我考了个很差的分数——66分。在见到考卷的那一幕,我差点没晕过去,心中痛苦的呻吟道:“我怎么考了个这么这么烂的分数,回家肯定要挨骂了,我怎么就那么命苦啊。上帝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呢?”以至于我在上课时都失魂落魄的。直到放学后,怡和我边走回家边问我,问我:“今天为什么呆呆的,一点笑意也没有?”我伤心地回复给他,说:“我今天考的数学考试卷发下来了,只考了66分,考的很烂很烂,不是我预想中的成绩。”怡安慰道:“这次考不好,还有下次。再说你的学习那么好,成绩那么优异,考砸一次,就会认真一次。这次考不好,下次继续努力,争取满分!”听着这些安慰的话语,我心里舒畅多了。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有了这次的教训,下次我做完后认真检查。
当我考试考砸了!心情十分沉重、失望时,怡会来安慰我,鼓励我再接再厉,伴随着我,在人生的大道上与我共同进退。通过朋友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身的缺点。财富不是朋友,而一个知心的朋友则是财富,我很高兴拥有怡这一个知心朋友!
小学的时候,我从来都是孤独一个人,因为我学习差,没有运动细胞,而且长相也不出众,总之,是一个成绩差的普通人。小学生总是喜欢欺负学习不好的同学,因此,我和其他学习差的人,就被列为“不可接触者”。具体是什么样的呢?比如,上体育课的时候,跑完步大家就会去做广播体操,而我因为跑得慢,每次气喘吁吁地想要回到队伍,都会被旁边的人推出来,他们不让我站在他们旁边,觉得这样会被传染“成绩差”。家长会上,老师除了表扬学习好的人以外,还会顺带的提起学习倒数的同学,每次都有我。我不止一次在放学的时候,听到家长跟孩子说,不要和我玩,因为我学习差。那时候,十岁的我每天过得都很难过,睡觉的时候只想长眠不醒,学习是一个可怕的代名词。
小芹是班级成绩偏好的女生,她有利落的马尾,一点儿也不打结,高高的扎在头上,跑起来的时候,像秋千一样甩来甩去。这样的女生,怎么会愿意和我做朋友呢?那时候,我总是自卑的想。
可是小芹,却握紧了我的手,轻轻的、温柔的、像姐姐一样对我说,她觉得我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为什么善良呢?我问她。她说,她家的狗曾经有一次走丢了,她找到狗的时候,发现我喂了它一根火腿肠,并且还留了一个遮风挡雨的纸箱子。她在我的背后看了我好久好久,被感动到了。当然,那只狗后来被她带回了家,过了几天,因为染上了病死掉了。我听了,忽然明白了,原来那天被我救的狗,是小芹家的呀!我看它的毛修得整整齐齐,就知道一定是有主人的狗。
后来小芹在每天的放学后,都会挽着我的手回家,她把我领到她家的小店铺里,教我写作业。我的成绩在短短的一个月内,突飞猛进。当我在一次家长会后,第一次听到老师表扬了我,周围的家长们好像都朝我看去,我就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小女孩了。我变得自信起来,成绩也蒸蒸日上,每次我学习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小芹,想起小芹告诉我要举一反三、要细心认真。小芹,改变了我,她是我的一道光,照亮了我的生活。
“咱们以后就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若干年前大多数朋友间的对话。“咱俩谁跟谁阿,你帮了我,我也会帮你嘛!”这是几十年前大多数朋友间的对话。“喂,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要是有困难你一定要帮我啊!”这是现在大多数朋友间的对话。我猜想,如果是这样,那么未来大多数朋友间的对话,应该会是:“你是我的朋友,就应该帮我,要不做朋友干什么?”要真是这样,是社会进步了,还是人性堕落了……
在宋朝就开始流传过桃园三结义的故事,结义的三兄弟刘备、张飞、关羽本是天涯沦落人,最后三人成了朋友。张飞和关羽不二人图名利,为刘备恢复汉室出生入死、赴汤蹈火。他们同甘苦、共休戚、患难相携,虽然未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但是他们也曾为自己的朋友上刀山下火海。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以,失败固然可惜,但他们有自己肝胆相照的朋友,自己的兄弟,也可说是不枉此生。敢问一句,如今有多少谁能为了朋友不顾自己名利的人呢?
人们都知道,马克思和_的友情长达40年之久,他们一直以来都是患难与共互相扶持。马克思在创立政治经济学时,也正是家里经济条件紧张的时候。是谁驱寒温暖给了马克思精神上的支持?是谁雪中送炭一直为马克思慷慨解囊,帮他走出经济低谷?是他的朋友——_。当马克思的《资本论》出版后,马克思当时的感想就是:“这一切的成功都要归功于我的朋友_,是他的忘我的牺牲精神帮我完成了那三卷的巨作。”也就因为他们不图利益的相互关爱,才创造了这段长久的友谊。列宁也曾说过:“两位革命前辈的故事已经超过了一切古老传说中最动人的友谊故事。”
但是,纵是这些人的故事再感人,到了现在许多人的眼中,估计也会一文不值。现在市场上卖得最多最火的书是什么?大概不会脱离“如何赚取第一桶金”、“怎样才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怎样才能升官发财”之类的书。难道这人活着就只是为了去谋求些这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吗?
有人说:“朋友之交淡于水!”我不否认这句话有它存在的意义。如今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的人视利益为一切,对自己有用的人就叫朋友,一旦这个所谓的朋友对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会把他一脚踹开。其实在现在来说,“你是我的朋友”这六个字多容易说出口,但真正把你当朋友的又能有多少呢?渐渐的,人们会开始担心存在于这个社会的人心的真实性,人们的心中会渐渐筑起一道门,一道用笔钢筋水泥还要硬的材料做成的门。许多人会把友情送到门口,就像推销自己的产品一样。而这些筑门的人会开始怀疑这些推销员的诚意,他们不敢再轻易相信哪份产品货真价实,索性要么不要,要么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如此恶性循环,最后,他们所谓的“友情”成了互相利用的通道,而真正视友情为珍宝的人则成了自掘坟墓的悲情人物……
电视上不也常常放些连续剧,连续剧里那些利用感情骗吃骗喝的丑恶嘴脸在许多人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却,他们谈论起这些剧情各个咬牙切齿。其实连续剧里的那些令人愤怒的情节只是真实世界的写照,它们把问题明显化,却不失真实。而人们在憎恶那些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对朋友是不是真心的呢?
“你是我的朋友”这句话你说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三分,一方面你必须对你说的话负责,另一方面你也要考虑你的对象是否对你是真诚的。只有左右开工,友谊这座桥梁才能永固。当这个世界满建这桥梁的时候,那些人心中的门便会不敲自开。
我的神啊!让这个社会随着它的科技进步吧!让“你是我的朋友”真正能够如播种般在这个社会遍地开花!让这个社会满是友谊的桥梁吧!
看,中有一个人在玩耍,你知道他是谁么?他就是我的朋友——王世龙。
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香蕉般的嘴,还有他那瓜子脸,就像在那里正思考的学者。
王世龙是初一四班名副其实的好学生,但他也很会玩体育器材。刚开学没几天,我就场的右侧那些花样的特与器材搜迷住了,只要下课铃一响,我便以F1的速度到体育器材那儿,每次王世龙都要慢几分。又一次,在众多的体育器材中,我发现一项很好玩很好玩的运动,就是在两个单杠旁有两个柱子,再往上的就是两个非常长的刚支着,再有两个的中有很高的“正方体”自从我发现这个之后,我有每天都在玩一个体育器材。有一天,王世龙对我说:“你看咱俩天天同一个体育器材,以如此熟练,为何不来次比赛呢?”我听完后立刻答应了下来,跑到了“比赛用具”前,经过一翻运动后,王世龙说:“3—2—1,开始!”王世龙说完便轻便地爬上去了,而我呢?我的推线灌了铅一样,,此时此刻,王世龙已经爬到了单杠部分,只需要“飞檐走壁”和“腾空飞跃”就能完成任务,而我还在地上,根本没有了时间,这是王世龙停留了下来,在原地等候着我,带我爬上去时,我和王世龙便一起的从最后一站跳到终点······
朋友是你在人生的的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可以帮你分担忧愁、他可以陪你欢乐,他还可以陪你哭泣。
初一:于晟钧
前后,在菜场门口,我总能看见一个乞讨的小男孩。他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衣服破破烂烂,两只脚都有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我和每次路过都会给他几块钱。有一次,问他:“你家在哪里?你的父母呢?为什么在这里乞讨?”小男孩用含糊不清的口气告诉我们,他是安徽人,早就没有了,只有他和相依为命。因为年纪大了,只能由他出来乞讨维持生活。
听着他的话,我心里产生一股强烈的同情心。一天中午,我们又见到他在菜市场门口,我向奶奶要了几块钱,去包子店买了两个肉包给他,他非常激动,连声说:“谢谢!”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看了感到又高兴又难过。难过的是他小小年纪已失去父母,又不能上学,要靠乞讨来养活自己和爷爷。我和他相比,他简直是太可伶了,让人难以忘怀。高兴的是我虽然无法改变他的生活,但至少给了他一点帮助,给了他一点温暖和关怀。
我们曾经学过《她是我的》这篇课文,文章讲的是在战争时期,几发炮弹落在一个孤儿院里,其中一个小姑娘伤得最严重,可医生和护士都不具备她的血型。而她的阮恒却愿意为她输血,在抽血的过程中,阮恒不断低声哭泣,他是以为自己就要死了,他想准会让他把所有的血都给那个小姑娘,好让她活下来。但事后医生问他为什么愿意这样做时,小男孩回答说:“她是我的朋友。”没有豪言壮语,简单朴实的一句话表现了小男孩为别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现在中国的`大地上还有许多贫困儿童不能上学,连温饱都没有解决。我是一个小学生。无法帮助他们,但我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我也呼吁大家一起伸出援手,奉献自己的爱心。
爱,就是奉献!
在科城四年的读书时间里,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但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他——陈竞麟。
他有一对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整天咧开带笑的嘴巴,他性格最为突出的一点是——爱笑。
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很好笑的脑筋急转弯题,别的同学都笑得很小声,可陈竟麟呢,他张开嘴哈哈地大笑,简直就旁若无人,我们都吃惊的望着他。而且,还不只这一次,如果只这一次我就不说他了,他几乎每次碰到好笑的事都比别人笑得大声。
他也有一个很好的品质,那就是——好学。他在我们班成绩很好,他为什么每次考试都那么棒呢?我专门跟他讨论过了,原因是:主动学习,并不被动学习。有一次,他有道数学题不会做,他非要把这题弄懂才肯罢休,正是这个原因,我才那么喜欢他,崇敬他,把他当做我这一生中的好朋友!
说到这儿,该揭揭他的短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他也是个人,还不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那么,他有时也有点坏毛病也就不足为怪啦!他让我感到最反感的一个缺点就是——不谦虚,太自大。
比如,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数学题,我们算出答案后,都争先恐后的举手,最后,发言的是他。他说得很精彩,可有几个要点说错了,我就给他提出来,没有想到,他竟说:“哎呀,你别吵!”说完就用那种轻蔑的眼神扫了我一眼。当时我心里那个气呀,真想上前扁他一下。我希望陈竟麟能改掉这个毛病。
跟一个优秀的同学学习,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有时我真不想与他竞争,他是我的朋友啊,他胜我胜有什么区别呢?我不也希望他更优异吗?可是,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努力吧,我的好朋友,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对手。同时,我愿和你结下更深的友谊!
赵佳俊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有一次,在假期里的时候,他在我家玩,大家两个就玩投沙包,看哪个投的最准,他连胜好几局,我去只胜了一局,我就很生气,我一气之下不完了,把我气得几乎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他看到我这情形,就鼓励我继续让我玩,我就不服气的第三站在来,但是还是没投中,然后他就教我技巧,我就一步一步的学,尽管一步一步的学,最后还是没练成,但他还是不耐烦的教我,他说:“学东西要做到认真。”我看着如此,我也就开始认真了,他先右脚往后退了一步,然后身子往后仰一点,最后,他的手一使劲儿,就把沙包扔了出去。没想到,没过一会儿,我就练成了,而且有时都和他投的一样。大家高开心兴的继续了比赛。就如此每次我什么不可以,他就会教我。
还有一次,也是在假期里,中午吃完饭,大家两个人就在一块玩了,大家玩的很热闹,然后,过了非常长非常长的时间,大家就感觉很饿,他就去他家拿了几元钱,我也去家拿了几块,外婆还嘱咐我说买几个黄瓜和西红柿。到了商店,大家就一个一个的挑零食,我刚要拿起一个零食时,我想起来外婆说的话,我就先买了蔬菜,随后我就挑了一个零食。结账时,没想到,我没带够钱,我就只好把零食放回去了,赵佳俊看见了就对我偷偷地对我说:“给,你先拿我的钱,用这部分买零食吧!”我就答应了。买完将来,我看他两个手空空,大家两个就一块推荐,尽管一块推荐,他还是没吃。他除去帮我这两件事以外,还有非常多非常多的事。
这就是一个助人为乐的赵佳俊,他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一个好的朋友。
友情是心中的一元钱,永不丢失……
——题记
微风轻轻吹过发梢,滑过你红润的脸庞,留下一丝痕迹。桂花飞起的枝丫下,我看见了你手中那枚被擦得发黄的一元钱。你把那带着手中残余的温度的银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手心里,你朝我嘴角轻轻上扬,那金灿灿的朝阳穿过冰冷的空气,照在你脸上。可我却不知那小小的一元钱竟是你的……
又是星期五,星期五是我又爱又恨的一天。周五既有体育,也有美术。体育要跑来跑去,跳来跳去的,身为一条货真价实“懒虫”怎会喜欢呢?美术嘛,就一点不好:要买钩线笔,“糟啦!”我刚走到校门口,顿时恍然大悟,“今天,要买笔,差点忘了。”我不顾前方的同学,像一头牛般向前撞,撞,撞!可好不容易到店门口,却发现少带一元。正当我围着老板娘转到第八圈时,我看到了一位自带光芒的“救世主”——你!
我远远望见你优美身影在桂花的衬托更加美丽动人。耳畔传来一阵阵清脆的“交响会”,我跟你讲完事情的由来,一双眼睛中充满着期待。你从口袋中掏出那一枚小小的银元,递给了我,我兴高采烈地跳向商店。可我却没有瞧见背后的你却是一脸的苦涩,却是一脸的担忧,却是一脸忧郁……可当你望见我走出商店却是一脸的笑意,一脸的温暖,一脸的温馨……
美术课时,你被古板的老师骂了一顿。我望向你时,你却微笑着回应我的眼神……
我心头一振,呆住了……
月,悄悄爬上枝头;风,送来无边幽香;雾,挡住了我的眼线。一朵飘落的桂花落在了我的窗前,落在了窗台的银元上面,遮住了它的“思绪’,也遮住了我的回忆,不被你所发现……
一双不算大的眼睛,但是很有神,眼珠总是转来转去,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总是微笑着,像弯弯的月牙。大家猜猜她是谁?对了她就是我的知心损友王西。告诉你们几个秘密,千万别告诉她,她要知道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数落我,我会疯的。
我只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嘿西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床上手舞足蹈,王阿姨看见了,走过来,生气的说:别哼哼哈嘿的了,快睡觉,不然我把你全部的cd都给扔了。西一听,赶忙钻进了被窝。
西是一个歌迷,不管是上厕所还是做作业,骑自行车嘴里都哼着歌。这不,早上天气有点冷。王阿姨怕西着凉,就对西说:天气冷了,在加点衣服吧。西一听,连忙说:好呀,好呀,但我只要我的(黑色毛衣)。又唱到:天气有点冷了,得加点衣服啊,黑色毛衣你在哪啊,妈妈你快点帮我找啊。结果把王阿姨给弄得哭笑不得。
上个星期六,我在西家写作业,直也在。不知我啥时候推了西一把,在西的作业本上画了一条直线,西连抬头都不抬,情不自禁的大声唱到:你说你啊,你怎么画蛇啊,你说你啊,你干嘛推我啊,你说你啊,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我吓了一大5分钟以后才缓过神来,节节巴巴的说对对不起轻轻的叹息,我要对你说没关系。
我损友的事三天三日也说不完。
在我的好朋友中,要数张智涵最有趣。
他长得有点胖,在同学里头,他可是个“大号人物”,比我们班最轻的徐埸涵差不多重一倍,他们俩正好也是一对好朋友,常常一起玩,一胖一瘦象在演小品,让人一看就想笑。
虽然他长得胖,但玩“枪战”游戏的时候,动作却一点也不迟钝,而且身手敏捷。下课铃一响,他立刻跑到教室后面空的位置,把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两颗大门牙,两支手做出机关枪的造型对着我们同学“橫扫”,嘴里也随着他的动作一起说:“×××,玩枪战!”
说到张智涵的爱好,还要数踢足球了。听他说,在小区里,他是个大前锋。上个学期,他参加了学校的足球队,踢的时候勇往直前,(在校队里的)名气还真不小呢!他还(在班上)组建了自己的足球队。我对踢足球不怎么感兴趣,但看到他踢得那么带劲,我心里也痒痒地。
张智涵吃饭的样子也很有趣,三两口就能扒下一碗饭。每次他都是先用勺子舀一大勺饭菜,把嘴
巴塞得满满的,然后就见他用有力的腮帮子嚼几下,马上吞入肚中,接着又是一口……因为他吃的快,所以老师让他监督我们吃饭。
对于这件差事,张智涵可是公私分明,绝不留情,谁要是倒饭,那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于老爱欺负他的宋鹏程更是决不手软,哪怕他只剩下一粒米,也会让他吃完。其实,他对谁都一样,连我这个好朋友有时候想倒掉不爱吃的食物,他也会坚决“举报”呢,不过我可不记他的仇。因为他对人真诚,而且,我一看到他有趣生动的表情,就忍不住想笑了。
现在在我右边有两个小朋友。然后他们呢,都是在我这边靠门这边一组的人,有一个还是我同桌的同桌,也就是我家隔壁。有一个是我同桌的同桌,而且前面的他的前面的前面的人。总体讲这么多废话,是为了介绍他们两个。
他们和我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共同点,那就是身高一样。他们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声音有时候比较娇,他们分别有一个人住在我的楼上,还有一个就在我楼上的楼上。
他们其中有一个呢,跟我的名字有时候莫名的相似,以至于在有一段时间有人叫她姐姐,我叫妹妹,他们两个人都特别的傻。有一个是有点娇气的啥有一个是有点暴躁的傻,总体来说,我们班都是很大的一群大傻子。以后,毕业之后可能就会和这群小子分道扬镳了,因为这个学校不像其他我以前的学校一样,都是在一个城市的。他们来自世界的各地有一些你都不知道他,那个地方在哪?好像一辈子都不会去买呀,我在想,是不是毕业的,就像当初一样散了呢。
关于另外一个傻子,他说好了要存钱买手机的,而现在呢,他在我们近,寝室门的最后一刻没有hold住,自己,还是去买了夜宵啊,另外一个呢,就是傻傻的突然看不见他在那里等他,而我呢,因为晚上还有事情,有些时候是一个人的份上,所以我要去完成我要完成的事情。
关于我的朋友们,对于这个学校来说。多交益友。同时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对于朋友这个概念。有很多有些人却很少可能认识,每个人都会感觉到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要自己好好的,度过一段自己的时光。那是一种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时候,一个人的战争,但是爱也是最磨练你的时候,加油我的朋友们,我们一起进步。
我有两个很好的朋友,她们一直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我。我一直在快乐的时候与她们推荐,她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朋友落落大方,剖析事情有理有据,总能把事情处置的非常不错。而另外一个呢,她非常活泼,每次我只须一不高兴,她就会来逗我高兴。所以,她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还记得那是8月份吧,还没开学,那时的大家都非常期待开学后升入初中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几天后,下通知了,我和朋友拿着那张入学通知单别提有多激动了,正当大家有说有笑的时候,手里一松,通知单掉了,我刚想捡起来,风一吹,把它吹到草丛里去了。我找了好半天都没找到,我非常无助,朋友说:“不要担忧,咱两个一块儿找,一定可以找到,可能吹到哪个角落里了,你没看到,咱两个再好好找一遍,一定可以的!”果真,它就在栏杆下的角落里。我捡起了它,说了一声:“哎,可算找到了,如果找不到可咋办呢?”朋友说:“这不是找到了吗?别担忧了,快走吧!”听她说完将来感觉心里有了着落一样,有如此的朋友真好。
这是开学将来的事了,有一次放学我忘记带家的钥匙了,但是我妈那天有事,我又想着回家做作业,当时就不知晓该如何解决才好。后面仿佛有人在叫我,我猛然回头,是她,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她说:“你干嘛呢,如何不回家啊?”我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她说:“如此啊,要不然你先来我家吧,先把作业写了,然后一会儿给阿姨打个电话,问问她哪个时候回来,然后再说,行吧?”我点了点头。然后就去了她家。直到目前,我对这件事情还记忆犹新呢!我非常谢谢她。
有那样一个周末,大家家人都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特别无聊,随后一个电话就进去了,电话里面是我的两个好朋友,她们在电话里面问我:“你在干嘛呀,需不需要来玩会儿啊?”我说:“好啊,你们来找我玩吧!”她们两个真是我的知心好朋友呀!
我非常喜欢跟她们在一块,大家总能玩的非常高兴。期望大家的友情永远不会变淡!
我有很多朋友,在这么多朋友中,我觉得顾怡亭和我是最要好的。他不仅助人为乐而且非常喜欢看书。他有一头黑中带黄的头发,非常漂亮。可是他却是近视眼,鼻上戴着一副小形眼镜。我和他之间还发生了许多小事呢!
有一次,我俩一起走在路上,发现一个小孩在路边哭,他赶忙走过去问:“小朋友,你怎么哭了呀。”她说:“我今天拿钱去买东西,可是钱掉了,又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妈妈肯定急着在找我的。”顾怡亭说:“你先别哭,我们帮你一起找回家的路,过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小孩的家。顾怡亭说:“我们一起把她送进屋吧。”我说:“好的。”小孩的妈妈看到她的女儿回来了特别高兴。在她们团聚的时侯,顾怡亭跑了出去,原来他是不愿留名。这时,小孩妈妈看见了连忙追出去想喊住顾怡亭,可是我们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还有一次我们也是在一起玩。那时,我正巧买了两本故事书,被他看到了,他就想看。他随手一拿就看起来了而且看得津津有味。在他看得认真的时候,我把书抢走了,他连忙说:“你怎么把我的书抢走了。”我反驳说:“这又不是你的书是我的书呀,你不能把它说成是你的。”听了这番话他这才醒悟过来,他接着说:“那你借给我看看,行吗?”我犹豫着,慢吞吞地说:“我已经预先借给别人了。”他说:“没关系的,我很快会看完的,我在你家看,行吗?”我说:“那我们一起看吧,你看这本,我看这本。”过了一会儿,他把那本书看完了,就说要回去,我看了看自己看得那本书半本都没有看完,他却看了一本真是比我快得多。
的确,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我的生命历程里,遇到许多有趣的朋友,鑫鑫就是其中一位。时常往来的朋友,都称呼她为“鑫乘二”。
“鑫乘二”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高高的个子,是副天生的模特架子,什么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闪闪发光。月牙般的眼睛,像小鹿一样善良。利落的短发,勉强扎起了一个马尾,像喜鹊的尾巴一样高高翘起。她最大的烦恼,大概就是光亮的额头上时不时冒出的一两颗痘痘吧。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一两颗的小痘痘,才显得更加可爱俏皮了。
我们叫她“鑫乘二”是有原因的。“鑫乘二”就是“心乘二”,她的心可谓是非常大。上课的时候,她不是少带笔,就是忘带本儿。时间久了,我都会多带一份文具,随时准备借给她“江湖救急”。但我从不盼着她能够还我,心大的她指不定把这些东西又扔到哪里去了。即使我责备她,又有什么用呢?她总是双手一摊,张大嘴巴憨憨一笑,这事就算过去了。
但是“鑫乘二”也并非总是“心乘二”,其实她也有细心的一面。有一次,老师拿来一颗菠萝蜜,“鑫乘二”抢着帮着老师切菠萝蜜。她戴上手套儿,上牙齿咬着下嘴唇,全身打着颤,好不容易掰开了几瓣菠萝蜜。我们还以为她心急地要自己先吃,没想到她把切好的菠萝蜜立即分给了我们。看着我们吃得很香,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可是她自己的那份菠萝蜜一直没有动过,下课走时拿了一个保鲜袋儿装了起来,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妈妈也爱吃,我带回去给她也尝尝”。
“鑫乘二”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姑娘,她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儿。但是因为她的单纯、活泼、善良,像一束光照亮了周围朋友的生活。“这束光”的存在,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朋友——两个多么熟悉的字眼。有的人因它的出卖而陷入深渊,以后不再结交朋友,但他是否能体会到,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能缺少朋友吗?朋友,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我的朋友不是很特别,但却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我,作为一个农村孩子,虽然家里贫穷,但对生活还是充满向往。我朋友多,但算得上好朋友的并不多。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常常自问:“是自己言行举止有问题吗?”我尽量改正,但我觉着他们离自己很远。我心想:“其实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是他们的原因,他们太霸道,我瞧不起他们。”可良知又告诉我:“是自己的原因,你只关注别人的短处,而漠视别人的长处。”我越想越复杂,于是不再想了,把它抛在一边,只好与我的知心朋友诉说了。
说了这么多,我的好朋友是谁呢?别急,往下看,自然就知道。
在我的生活中,它给我增添了许多光彩。在我孤独的时候,它与我谈心;在我受委屈的时候,它来安慰我;在我高兴的时候,它与我分享;在我成功的时候,它为我喝彩。于是,它便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有一次,我考砸了,觉着非常闷,就想打一下乒乓球来调解一下心情。可我刚摸乒乓球拍,爸爸就走过来冲我喊:“考得这么差,还有心思打球?真有你的!”我正想解释一下,只见爸爸转身就走,我心里感到非常难过,既委屈又恨自己。我总是千方百计地想和爸爸沟通,可爸爸理都不理。晚上,我默默地坐在窗前,一边想心事,一边看着月色。突然间,我想起了它。于是急忙打开,把当天的事记录下来。此时心情才稍微舒缓些。
我的朋友就是它——一本普普通通的日记本。我的喜、怒、哀、乐它全知道,作为一个农村孩子,我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我愿真诚对待每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陈谦益,他个子矮矮的,很瘦弱,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走了。他长得很清秀,小小的嘴巴,光滑的脸蛋,要是配上女装就好了,这样子他就可以当“女装大佬”了。他有时听话,有时调皮。
陈谦益,他有时会捏我的脸、有时会拿着你的手玩,有时候还会像小孩子一样……做一系列的调皮事。
有一次我们要一起去上补习班。但因为我和他家比较远,所以我们想到了乘公交车去。公交车是先到他们家门口的,他上车了,就会打电话给我,让我去站台那边等。那次他电话打来了,我正在吃饭,我吃完后立即背书包跑到车站去,可是快跑到的时候,那辆公交车正好从我面前开过,我还看到了陈谦益在车上。他也看到了我,他竟然还在笑,我可生气了,我就向公交车追去,追到一半就跑不动了,改为快走。突然有人打电话过来,我接通问谁呀?电话那头说:“我,陈谦益,赵彦雄你快点跑过来,我在1路车站等你。”我听了很感动,就又迈着步子跑过去。过了十几分钟终于快到了,只有十几米了,这时,那边1路车来了,停了一会儿就开走了,我以为他上了1路车。再次向那边望,发现陈谦益坐在那儿,竟然没有上车。我一个箭步跑过去,他看到我跑到了说:“赵彦雄,你终于跑过来了,我在这儿等你很久了。“我问道:“刚刚不是有辆1路车开过?你怎么不上车呀?“他说:”我答应了要等你,就会必须等你的。“我听了很感动。
陈谦益,他有时候会调皮捉弄你,但是他是个善良、守信、乐于助人的人
朋友是可以一起打着伞在雨中漫步;是可以一起在海边沙滩上打个滚儿;是可以一起沉溺于某种音乐遐思;是可以一起徘徊于书海畅游;朋友是有悲伤我陪你一起掉眼泪,有欢乐我和你一起傻傻的笑
朋友不一定常常联系,但也不会忘记,每次偶尔念起,还是感觉那么温暖、那么亲切、那么柔情;朋友是把关怀放在心里,把关注藏在眼底;朋友是相伴走过一段又一段的人生,携手共度一个又一个黄昏;朋友是想起时平添喜悦,忆及时更多温柔。朋友如醇酒,味浓而易醉;朋友如花香,淡雅且芬芳;朋友是秋天的雨,细腻又满怀诗意;
朋友是十二月的梅,纯洁又傲然挺立。朋友不是画,它比画更绚丽;朋友不是歌,它比歌更动听;朋友应是那意味深长的散文,写过昨天又期待未来。
朋友的美不在来日方长;朋友最真是瞬间永恒、相知刹那;朋友的可贵不是因为曾一同走过的岁月,朋友最难得是分别以后依然会时时想起,依然能记得:你,是我的朋友。
有朋友的日子里总是阳光灿烂,花朵鲜艳;有朋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拥有了一切。我们可以失去很多,但不能失去的是朋友。朋友也许并不能成为一段永恒,朋友也许只是你生命中某段时间的一个过客,但因为这份缘起缘灭,更使生命变得美丽起来,朋友的情感更加生动和珍贵。即使没有将来又有何妨?至少,曾经我们一起走过许多坎坷的路!
事实上,我俩根本不认识,但是看到它时,我默默地想,“愿它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那天,我们初次见面,在一个院子门口,或许是我们家养宠物的缘故,我一眼便看见它,它蜷缩在门旁一角,身上的毛脏兮兮的,像泼了墨水一般,几缕毛簇拥在一起,让人不由得产生了恻隐之心,再看它的四肢,颇显消瘦,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好像得了什么疾病。这时,我与它目光交汇,它求生欲望强烈但又沉静淡定,我在心里承诺,“我给不了你像王可可那样的生活但我可以提供给你食物,有时还可以和你一起玩。”
它好像能听懂我的语言,摇着小尾巴来到我身边,我亲切地摸了摸它的头,给它清理了嘴巴上的垃圾,虽然这个动作很危险,但我毫不犹豫地做了。拿出书包里的一块面包,分成小块放到小狗旁边。突然,它叫了一声,我被惊到了,没想到它的小跟班摇着尾巴也乐呵呵的跑过来,像是一个欢迎仪式。
它们一起狼吞虎咽的把面包吃完,我知道它们的饭量,这点面包对它们来说远远不够,但我也无能为力了,看着它们渴望的眼神,我心头一酸,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这样的流浪狗,我起身,瞥见它眼角闪着泪光,可也只能向它挥挥手,表示我的离开,而它一直目送我离开,直到道路的尽头。
从此,只要一有时间,我就回去看那位老朋友,放学回家从那里经过时,我都会朝门里望一望。我愿它能被好心人收养,让它的世界没有严寒、酷暑与饥饿。虽然不能与它为伴,但依然会很开心,因为它奖拥有温饱和爱。会与花、与草、与流水一起领略世界的美好。
我的朋友,你最近还好吗?
“朋友”的含义,几乎每一个人多只是知道皮毛,而真正的内涵并没有理解到,更别说理解透彻和交朋友了。
我就有一个好朋友,她常常逗我开心,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给我安慰;在我考试成绩不理想时给我鼓励。
她米的个子,梳着漂亮的马尾辫,乌黑发亮;她的鹅蛋型脸上露着难以言表的风韵,上面镶嵌着两只乌黑的大眼睛。两道弯弯细长的眉毛,纯净得犹如人工画似的,眼睛上盖着浓密的睫毛,当眼帘低垂时,给玫瑰色的脸颊投去一抹淡淡的阴影,俏皮的小鼻子细巧而挺秀,鼻翼微鼓,与其他的器官来了个完美的搭配。一张端正的小嘴轮廓分明,微启柔唇,露出一口洁白如玉的牙齿。皮肤的颜色就像为曾经人手触摸过的蜜桃上的绒衣。
我们的性格很合得来,都是那么的喜爱宠物。在我们失去爱宠时,都选择了向日记本倾诉一切的一切;当我们得到爱宠时,都是一样的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当我们谈论爱宠时,比什么时候都要幸福呢!
她常常使尽全力帮我排忧解难。记得那是四年级的一天,模模糊糊的记得那时候我们练着什么,忽然下起了雨,天空没有像小说描写的那么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却依旧凉飕飕的。我的衣服只是一个单薄的半截袖,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当解散之后,她对我嘘寒问暖,之后毫不犹豫地将外套让我了我。我望着她,既没有伸手,也没有走开,还是她将衣服塞给了我。顿时,一股暖流袭进了我的心房。我感激的望着她,却什么也没说,偶然望见了她那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的知己、我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看到题目,大家一定会疑问:优吱是什么?我们小区很受野猫的欢迎,优吱就是其中的一只了。但是,我对它情有独钟的原因是它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喵星人了。
据我对优吱的认识,它是有灵气并且聪明机灵的猫咪,让我来说说我和小优的偶遇。
那天,我在楼下散步,优吱正在向一个汽车下走去。我发出了一种吸引猫咪最通用的声音——和“吱吱”类似的声音。果然,它跑来,在我后面走了一段,见我要走远了,叫了声“喵喵”!——优吱的叫声可爱柔美,令人心旷神怡,犹如一颗甜甜的糖,刚放入口中,甜味轻柔地分散开来。我知道,爸爸和妈妈不允许我和不熟悉的动物接触。我其实很喜欢小动物,便上了楼,拿了些肉食和米饭下来。优吱闻到香味,优雅地跑来,显然饿坏了。它蹭了蹭我的小腿,便乖乖吃起来。那颗糖果好像已经化在了我的心里。我开始端详小优吱的外形:它很苗条,全身雪白,身上没有一根毛是脏的;身体上有几块黑、黄色的斑点,将白毛映衬得更美;耳朵又尖又小;眼睛虽不大却水汪汪的富有灵气;尾巴优雅地向上翘。我猜测它是只母猫。走时,我竟模糊地看见,优吱将右爪高高抬起,叫了两声,好似在向我道别!
我想现在,我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为什么它要取名叫“优吱”了吧!这是我的喵星人,怎么样?
在我的校园里,你会发现一个“至尊吃货”——他全身胖乎乎的,像一个大皮球;脸黑黑的,比包公还要黑;那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看都看不见;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似的。这个人是谁呢?哈哈,告诉你吧,那就是我的朋友——夏鑫哲。别看他个子不高,却非常能吃呢!
记得有一回,我过生日,妈妈拿了她亲手做的40多个纸杯蛋糕来到教室里,分给同学们吃。夏鑫哲一见到蛋糕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皇家宝藏似的。只见他两眼放光,目不转睛地死盯着蛋糕,生怕它逃掉一样。而当我们每个人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蛋糕的时候,他却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抹嘴的功夫,蛋糕早已没了踪影。
他见我们都还在吃,心里就越发痒痒,眼珠子骨碌一转,便心生一计,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施主,行行善吧!”他恳求道,“能再给吃一个吗?”逗得我们哄堂大笑,好像教室的屋顶要被我们的笑声掀翻了。妈妈见他乞丐似的模样,随手就又给了他一个蛋糕。夏鑫哲接过蛋糕,喜出望外,就像中了百万大奖一般。只见他拿起蛋糕,嘴巴一张,便使出了他的“吃货神功”——囫囵吞枣。用秒的速度吃完了第二个蛋糕。“好吃,不愧是戴妈做出来的蛋糕啊!”他抹了抹嘴,笑容满面地啧啧称道,说着像评委一样竖起了大拇指。听到这话,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蛋糕还在嘴边,心想:哇!夏鑫哲真牛!吃两个蛋糕,只花了一、二分钟。我看着手中的只吃了五分之一的蛋糕,很是惊讶,非常佩服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副其实的“至尊吃货”。
我有一个与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她就是我们四(2)班人人皆知的大队长——潘悦言。
她有着丝绸般的乌发,在脑后扎成马尾,跑起步来在身后甩来甩去,仿佛她的头发是活的;大大的眼眶里嵌着黑宝石一般的眼珠,思考时灵活地转来转去;小面的小鼻梁挺挺的;她还有着一张逗人喜爱的小嘴,能说会道,她也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小嘴呈半圆状,十分可爱,活像一个芭比娃娃。
潘悦言不仅长相可爱,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有一次,我们一同去公园玩。终于到了,我们兴奋地拿着“装备”下了车。我们买好票,进了公园后,就被一处空无一人的沙地吸引了。
为什么没有人去玩呢?我想也许她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因为潘悦言拉起我的手,带头向沙地跑去。“走!”她斩钉截铁地说。到了那里,沙地上的游乐设施给了我答案:沙地的最左侧立着一架梯子,跟一边的围墙差不多高了,我在一边心惊胆战地站着,双腿抖得像筛糠一样。而她却跑向梯子,抓住上面的杠子,脚也踩到最下面的杠子上,手抓上去一格,脚上去一格……最后,她坐在梯子的顶上说:“嘿!快看!我都爬上来了,你也来试试吧!”说完,她小心翼翼地抓住两边的梯子顶,从容地下来了。我学着她那样向上爬,我尽量做出很淡定,可我的心却砰砰砰地狂跳,我想:一定是要超负荷了。“不要害怕!”潘悦言在下面大叫,“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我一听,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在心中一遍遍地让自己“不要害怕”。就这样,我也顺利地翻了过去。
潘悦言那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中。是啊,“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这句话一直陪伴着我走完成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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